出版时间:2000-1 出版社:中国农业出版社 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页数:93 字数:40000
内容概要
《技术指导员手册2007》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编赠,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可用来做年度工作方案、继续教育记录和技术指导阶段小结等,并附有农业部文件、农业部办公厅文件等。
章节摘录
第十二条科技示范户的遴选遵循以下程序: (一)在遴选示范户的村公布示范户遴选条件、程序和时间; (二)由具备相应条件的农户自愿申请; (三)村民委员会择优推荐,经乡(镇)政府同意,在本村范围内公示3天后,报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四)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技术指导单位配合下,对上报名单进行考察、确认,并报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科技示范户享受以下权利: (一)要求技术指导单位和技术指导员及时提供技术和信息咨询服务; (二)参加技术指导单位举办的科技培训,无偿获得有关技术资料; (三)接受技术指导员有关农业生产技术指导、服务; (四)参与技术指导员工作绩效评价; (五)在规定范围内享受科技人户工程物化技术补贴。 第十四条科技示范户承担以下责任: (一)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带头使用新技术,提高科技素质和 (三)提供必要的科技示范条件,支持技术指导员做好技术示范推广工作; (四)履行技术服务合同,按要求填写《科技示范户手册》,及时准确提供生产和技术指导服务的有关信息。 第五章专家组与专家 第十五条科技入户工程实行技术工作首席专家负责制。农业部、省级和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设立科技入户工程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专家组在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下开展工作,下级专家组接受上级专家组的业务指导。 第十六条农业部专家组负责制定年度科技人户工程相关行业领域的技术实施方案;审议全国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审核省级行业技术指导方案;指导、监督、检查省级和县级专家组工作;参与科技人户工程绩效评价。 第十七条省级和县级专家组分别负责制定本级科技入户工程实施方案,筛选本省、本县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指导、检查、督促技术指导员开展工作,参与科技人户工程绩效评价和工作总结。省级专家组负责审核县级科技入户工程实施方案,县级专家组负责审核技术指导员分户技术指导方案。 第十八条各级专家组按学科领域设立首席专家,首席专家在专家组的指导下,制定本行业科技人户工程的技术指导方案,参与制定科技人户工程实施方案,指导本行业科技入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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