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10 出版社: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作者:马国川 页数: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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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登高壮观天地间,大江茫茫去不还。”当我们回首共和国六十年历史的时候,心中充满了深沉的历史沧桑之感。反映这个国家的奋斗历程,我们既需要史诗般的宏大叙事,也需要个人的娓娓述说,因为一个国家的历史,不只是若干概念的静态勾勒,更应是一个个鲜活的公民个人记忆的汇集。
作者简介
马国川,《经济观察摄》高级记者。已出版《大碰撞:2004—2006中国改革纪事》、《争锋:一个记者眼里的中国问题》、《观察:26位热点人物解读中国话题》、《风黍兼程:中国著名经济学家访谈录》等,其中《大碰撞:2004-2006中国改革纪事》是第一部全景式反映改革第三次大争论的作品,被评为“2006年十大好书”之一。
书籍目录
杜润生访谈录 愿做农民的代言人钱正英访谈录 水利选择了我 我选择了水利何康访谈录 我是代表八亿农民领奖的蔡诚访谈录 司法部长的人生路宋木文访谈录 出版是我一生的事业高尚全访谈录 见证改革历程彭珮云访谈录 中国特色的计划生育之路傅志寰访谈录 铁道部长的光荣与梦想项怀诚访谈录 改革是六十年财政的主线张保庆访谈录 我们一直在努力
章节摘录
杜润生访谈录 愿做农民的代言人 土地改革的得与失 马国川:您1913年出生,是个世纪老人,一生经历了众多的历史事件。 杜润生:我从上世纪30年代就参加革命,到现在已经七十多年了,确实经历了太多的历史事件,其中许多是关系到改善农民经济政治地位的事情。最早可以从土改算起。 马国川:土改开始时,您是中共中央中南局的秘书长、中南军政委员会土改委员会副主任。 杜润生:1950年初,中央决定召开全会,土地问题是议程之一。为起草土地改革报告,我两次被召到北京,列席了中央准备通过《土改法》的会议。会前毛泽东还找了部分新解放区的干部了解情况,我介绍了中南局讨论过的土改要分阶段:第一阶段是清匪反霸、减租减息,主要是摧毁反动政权。第二阶段是建立政权,先建立农会,再分配土地。毛泽东说,这个安排很好,他还让我们回去写个报告。后来毛泽东对该报告作了批示,并以中央名义发出。以后我们又提出.土改应分为三个阶段,增加了土改复查与组织建设阶段,对此毛又批示说:“将土改过程明确地划分为三个阶段是很必要的,各新区均应教育干部照三个阶段的各项步骤去做,不要省略和跳跃。”马国川:《土改法》是1950年6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从此土改有法可依了。 杜润生:那次会议是毛泽东主持的,记得当时有一位老同志讲到土改中要注意教育农民节约,分田后大吃大喝不好,应该防止。毛泽东插话:“千年受苦,一旦翻身,高兴之余,吃喝一次,在所难免,此后注意就是了。”此话既讲理、又讲情,给我留下难忘的印象。刘少奇在会上作了《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新的土地改革法和刘少奇的报告,把过去好的经验都肯定下来了。确定了土改应该依照政府所颁布的法令及方针、政策和步骤,有领导、有计划、有秩序地进行。在政策方面也应按新民主主义的战略方针,保留富农,保存私人工商业,保护中农。还照顾少数民族地区的情况,允许各地对民主革命程序自行决策。特别对于西藏,允许1957年以前不搞民主改革,对内蒙古也实行特殊政策。会议传达下去,全党一致表示拥护。 马国川:那么在执行过程中主要有什么问题? 杜润生:各地方在运动中特别是在运动高潮中,总是面临一个难题:就是放手发动群众和正确执行政策这两个方面如何协调?如何找到一个平衡点?从抗日初期到解放前,几个阶段都是反“左”出右,反右出“左”,来回反复,一直延续到解放后。比如在富农问题上,《土改法》明确规定“保护富农所有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土地及其他财产,不得侵犯”,毛泽东也说过,“富农放哨,中农睡觉”,保存富农有利于刺激中农的生产积极性。但是,中央全会却又同意个别地区可以因地制宜处理这一问题。结果,中南、西南两大区全部消灭了富农经济。这种做法是有缺陷的。如果说今天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有利用资本主义经济的必要,那么,在土改中消灭富农的政策就需要重新评价了。事实上,在华东地区一些地方,实行“中立富农”的政策,土改的阻力就小一些,富裕中农也比较安心。 马国川:土地改革是中共农村革命之始,到1952年土地改革基本完成,农民真正获得了解放。但是对于土改的意义,现在仍有不少误解。在您看来,土改的意义是什么? 杜润生:土地改革的意义特别重大,一直影响到当初的“合作化”和今日的“包产到户”,绝不能简单地贬之为“历史的陈迹”。有人说包产到户是“辛辛苦苦三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这是不对的,它只是回到了土地改革。关于土地改革的历史意义,以往人们认识的并不充分,我特别强调了国家通过土地改革,重组了基层,使上层和下层、中央和地方整合在一起,中央政府获得巨大的组织动员能力。人们以为旧中国是“政权不下县”,因此打通基层,意义尤为重大,是向现代社会转化的一个必经步骤。 马国川:但是有些人,包括一些国外学者认为,中国土改“反封建”没有必要,因为中国土地可以自由买卖,已没有封建制。 杜润生:确实,那种典型的土地封建领主制,农民依附于土地的庄园经营形式,在中国早已不存在了。但因地主占有制形成的大规模土地垄断,官僚军阀强权掠夺、无偿占有,却到处可见。特别是民以来,地主与高利贷者集于一身,官府横征暴敛,超经济掠夺,地主的土地负担大多转嫁于农民,加上人口增加,生活艰难,地租率远高于资本平均利率。大部分地区,农村宗法社会遗留的人身依附,当时依然存在。这一切阻碍了社会资本向工业和农业资本主义经营的转移。鸦片战争后,帝国主义入侵,掠夺资源,曾刺激农产品、矿产品加工业的发展,资本主义因素开始出现,但其主导部分,更多属于买办资本,其经营手段多系掠夺性质。可见,当时的中国经济结构,虽具有前资本主义社会特征,称之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是比较准确的。这个社会结构,除非采用革命手段予以扫除,没有别的出路。 马国川:也有学者根据一些历史资料(包括地主收租簿在内),认为在不少地方,地主收租一般只能收到七八成的样子;田主若想收田另佃,也往往难以实现。换句话说,地主的所有权是残缺的。而且土改对经济发展的好处,一些人也持怀疑态度。 杜润生:这种调查,是否具有广泛代表性,尚属疑问。近代中国的历史天灾战祸频频发生,地租既高,收租又难。但不能由此得出“有地主无剥削”的结论,也不能否认土地改革的合理性。至于土改对经济发展的好处,这在当初就是有争议的。在苏区一些地方,分田后的最初几年,生产往往是下降的,这与战争环境有关。全国解放以后,有几年生产发展(或日“恢复”)是很快的。但这一过程太短,很快就进入另一项制度变革,土改所激发的生产者积极性并没有得到充分展现。综观农村变革、家庭承包制的实行,在农业上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是否也可以证明土地改革的合理性! 马国川:在您看来,当年土地改革是否存在问题?主要是哪些问题? 杜润生:当然,当年土地改革的某些做法是有问题的。这也毋庸回避。例如,土地改革是一场大革命,是对传统观念的巨大冲击,它没有严格地依法保护劳动者财产利益,留下了不利影响。中国长期的皇权统治,“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从来不讲保护个人财产权利不受侵犯。影响所及,今日实行市场经济,也难以确立交易信用。在土改中,剥夺地主垄断权是合法的,可是“打乱平分”就有负面影响,侵犯了中农利益。土改后实行合作化期间,合作占有和财产归大队,两者之间政策界线划分不够严格。后来在实行家庭承包制中,农民的土地使用权缺乏法律保障,村干部任意调整地权事件层出不穷,违背中央关于土地使用权三十年不变的政策。今后如果不能走上法治轨道,就无法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法治取代人治,乃是时不可待的事情。 农业合作化运动 马国川:1952年11月,中央经过一段时间的筹划后,决定成立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邓子恢任部长,陈伯达、廖鲁言任副部长,您担任秘书长,兼国务院第四办公室即农业办公室副主任。 杜润生:我和邓子恢是1953年1月从中共中央中南局上调北京。一天邓子恢约我一起去见毛泽东,向他报到。毛泽东说,中央成立农村工作部,主持全国的农村工作,主要的任务是推行中央关于互助合作的决议。他还说,我们不是说过上、下两篇文章,上篇搞民主革命,下篇搞社会主义嘛!就农村说,土改已经结束了,现在是要做第二篇文章了。我们计划在十至二十年之内完成这个合作化的任务,改造小农经济。 马国川:在1949年政协会议上,有人主张《共同纲领》写上社会主义目标,中央不赞成。当时毛泽东解释说,搞社会主义,是在二十年,甚至三十年以后,要在社会生产力充分发展以后,要在人民群众都表示同意以后,然后从容地、不勉强地发起全面的社会主义进攻,消灭资本主义。但是,现在毛讲的上述决定和原来的想法不大一样,马上要搞下一篇文章了。 杜润生:当时处于新民主主义革命转向建设阶段,包括新民主主义经济、新民主主义政治、新民主主义文化的建设。在这个时期承认个体经济长期存在,还要保留富农,保留资产阶级。下一步社会主义大革命大约是在十至二十年以后,而不是在这个时段之内。所以,在回机关的汽车上,邓老对我说:看来合作化问题,中央已经确定大方向了,我们不好再说什么。但是十五年还长,有的是时间,我们可以在细节方面,即在步骤和政策策略上多用心,多替中央操心。邓子恢之所以说“不好再说什么”,大概就是指此而言。其实,在我们上任之前,1951年就发生了一场关于农村合作化的争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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