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8-05 出版社: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作者:高友工 页数: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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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当纽约“中国风”书店负责人高中对我说:他可以设法将我这部书送到中国大陆出版时,我当然是十分高兴。俗话说“落叶归根”,“狐死首丘”,在海外漂流了半生,这份书稿终于能回到自幼生长的地方面世,心里自然是觉得了却一段心愿。在这百感交集的时刻,似乎心里一些话该交代一下。这本书的稿子大部分是我自美返台之际写的,因此其间有些事不得不交代一下。我在美国读书教书二十四年的时候,老朋友侯健做了台湾大学文学院长,曾来一信说:你在美国待了将近四分之一的世纪,总该回来报效一下吧。这封信令我感慨万分,马上回信,我愿意回来一年,不知有没有机会?他立刻决定让我去台大客座一年。在台大,我的母校,担任了两门课。这时外文系的助教杨泽(名宪卿)正在负责《中外文学》的编务,自然就向我约稿。我只好硬了头皮写了本集中所收的“知与言”的一篇文章。谁知这一发不可收拾,随后又接着写了一系列的文章都在《中外文学》上发表。这种文字,首先是我首次用中文写些学术性的文章,自然别扭之极。其次是这些题材又都是枯燥无味的,我自然预料不会有什么读者。却没有想到,发表后,立刻有当时台大的同事柯庆明教授来向我问难。这也是我会继续写下去的主要原因。柯教授不但对我讨论的问题掌握得非常深刻,而且给我很大的鼓励。他后来全力主持我这份书稿在台湾出版的事。他们负责了一切收集、按稿校对、编排的事。本书中大部分文章首次结集在台湾出版,即《中国美典与文学研究论集》(台湾大学出版中心,二○○四),我只是挂名,其他是他全部负责。我在此不能不对他和他的妻子兼同事张淑香致我衷心的谢意。没有他们,我在台湾那一年的生活就会黯然。当然最初杨泽不断地催稿,也是不可以不感激的。他后来来美进修,我们成了朋友,这都是题外话,在此就不必多赘了。对于这次在中国大陆出简体字版,我要由衷感谢三联书店的汪家明、曾诚两位先生,他们为这部书的出版给予了热忱的帮助。当然最初我写这些文章是导源于我与梅祖麟教授的合作。祖麟虽比我小很多岁,而且他所学又跟我不同,但他对中国文学的兴趣一直很高。因此我们一块时,常常和当时他学文学的夫人陈幼石,讨论中国诗词,而且经常抬杠。后来他发动,我附和,我们就一块写了几篇研究唐诗的文字。他在欧伯林(Oberlin)受的是严格的理科教育,因此不但思想敏锐,而且纪律严谨。我俩合作对我这半路出家的中国文学(我在哈佛是学历史的)学生是求之不得的机会,后来他转向语言学,这也造成我不得不自力更生,也就是写这本书所收这一系列文章的导因。因此回想起来我不得不感谢他们夫妇当年对我的照应和帮助。写到这里不仅回忆到当年从重庆南开中学,转学北平育英,次年(一九四七)毕业进入北大读法律系。那时也许还有一些雄心,想要在未来法治的中国做一点贡献。但在一九四八年十月,东北首先解放,父亲带了我们一家人,直飞台湾。从此就远离故土,直到一九八四年才重返北京,但也只是匆匆作客,这时只能说自己是个反把他乡作故乡的游子了。但在一九四九年冬以借读生名义入台湾大学特别班时,我已经下了决心由法律系转入中国文学系。一方面是因为自己觉得以法治救国这条路恐怕是今后无用武之地,不如转学文学在古文纸堆中讨生活(这自然对一个尚未满二十岁的人来说,是太颓唐了一些)。另一方面则是我虽然从没有深入研究过文学,但读了四学期的大一国文(台大特别班重读大一的课),却碰到四位一流的文学语言学的教授。北大两学期首先是我最敬仰的文学家冯文炳,他以废名笔名写的小说,直到今天我还以为是中国最有诗意的小说,而记得冯先生以一堂课的时间来发挥论语,“吾十有五而志于学”这一章,真是令人咀嚼一生还未能尽兴,更不用说他的小说的抒情诗意及哲理的深度了。此后北大的周祖谟师和台大的王叔岷师都分别是声韵学、校勘学方面的大师,讲起课来自然是有深度(只是我当时只能倾慕并不能真正领悟)。而对我转入中文系影响最大的是在台大的董同稣老师。那时大概是他首次从研究工作转兼教师。他那自然潇洒的风度,至今还保留在我的记忆中。最重要的是他对我们这些大一学生,完全当作是他的同辈人对待,上课时鼓励学生发问、论辩,也因此激发了我对中国文学的兴趣,而决心转入中文系。其后,我到美国读书那年,他正巧被哈佛燕京学社邀请,作为第一届的访问学人,因此我与董老师同机来美,而且在第二年和他及他的真正高足张光直,在一起做饭,三人居然在剑桥的牧人街,做了一年的邻居。那时他对光直是认定了将来会有大成就的,所以也特别地督促他,往往与之论辩;而我,他大概是觉得不过尔尔,所以倒跟我时常在一起聊天、看戏。(这些分心的杂事,他是不愿意找光直参加的。)不久董先生返台,带学生上山调查方言,而不幸染病不治而逝。这对我来说,可以说是一个极大的打击。因为此后,我就失去了一位我最尊敬的老师,也是一位对我最宽容、最了解的前辈。现在回想起来,我这一生所遇的恩师真是不少。在台大的沈刚伯师的英国史,台静农师的中国文学史,戴君仁的诗选,郑骞师的词选、小说戏曲选,方豪师的宋史,方东美师的人生哲学,美不胜收。后来在哈佛从杨联读中国史,并写了论文。但惭愧的是我都没有承继他们的事业,而现在写的这些文章,恐怕他们都要摇头叹气。可是我若没有他们给我的教诲、训练,可能我这些粗疏的文字也无法落笔,我只能在惭愧之外再道一声感激。现在从教书岗位上退下来,将近八年了,今日学术上的进步是一日千里,我这些旧文,大约只有一点个人的纪念性了。不但我自己的学生,早已超过了我这个愧为人师的老师,仅就抒情传统这一方面,台湾的蔡英俊、吕正惠和新加坡的萧驰,早就后来居上,我只能远远地赞叹和欣赏。虽然如此,“中国风”的负责人高中仍然积极奔走,让我这份旧稿在中国大陆出版,我自然是感激万分。退休以来,我在学术上的联系,是全靠他们这个书店来维系,因此到今天我的书能重返故国,不能不感激高中夫妇对我的关怀和厚爱。记得幼时曾经看到过一幅漫画,画中为谭派祖孙三代并立,谭小培居中面对其父谭鑫培说:“你的儿子没有我的好!”次帧则转向其子谭富英说:“你的爸爸没有我的好!”诚哉斯言,我反思一辈子只能跟我的年轻朋友夸口说:“你们的老师不如我的好!”当然对我的前辈也可以夸耀:“你们的弟子比不上我的。”这也是唯一可以欣慰的事了。
内容概要
《美典:中国文学研究论集》一方面对文学,以至人文研究的本质作了深入的考察,尤其对于其中所蕴含的美感经验与诠释过程作了周至、细密的分析;另一方面提出"美典"的观念,针对中国传统的文学、艺术现象,作了体大思精的勾勒,是从文艺的角度认识中国文化的经典著述。这是高友工关于文学与美典诸多重要论述的结集。
作者简介
高友工,1929年生。1952年台弯大学中文系毕业后赴美,1962年获哈佛大学博士学位。同年9月起执教于普林斯顿大学东亚研究学系,至1999年6月荣休。著作还有《唐诗的魅力》、《分析杜甫的秋兴》(合著)。
书籍目录
序自序文学研究的理论基础文学研究的美学问题(上):美感经验的定义与结构文学研究的美学问题(下):经验材料意义与解释中国文化史中的抒情传统试论中国艺术精神海外中国艺术家的抒情精神 中国语言文字对诗歌的影响律诗的美学小令在诗传统中的地位词体之美典中国叙述传统中的抒情境界中国之戏曲美曲中国戏曲美曲初论从《絮阁》、《惊变》、《弹词》说起中外戏剧的传统与革新附录:王士祯七绝结句:清诗之通变
章节摘录
文学研究的理论基础——试论“知”与“言”一 知识的分类:技能经验和现实二 “现实之知”和“分析语言”三 “分析语言”的局限四 “经验之知”五 想象活动的三层次:观念、结构与功用六 哲学的理想七 “文学研究”与“文学批评”文学研究到底能不能算是一种学术研究呢?该不该讲客观方法与标准呢?从“知识论”(Theory of knowledge)的立场来看,这不是一个能轻松地以“是否”来作回答的问题。这个问题不但要涉及文学的界说,文学研究的界说,而且直接触及到“知识论”的核心问题,如“知识”的定义,以及“知识”的表现传达方法。究竟文学是只指客观的文学作品呢?还是包括了主观的美感经验(创作的或是欣赏的)?同时我们所谓的研究是哪一种的了解方式呢?分析性的认识还是直觉式的领悟呢?换句话来说,我们是不是需要进入“个人”和“作品”的关系这个主观的领域?是否得面对个人的美感经验这个问题?分析“美感经验”也许是一种“知”的活动?但是“美感经验”的本身是不是一种“知”的活动呢?即使这经验的本身属于“知”的活动,那么反省以及报告个人的“美感经验”是什么呢?最后我们也许该问我们对“美”的了解到底是哪一类的活动?是否和我们一般的“知”的活动不同?在我们能彻底地回答这一串问题以前,我希望先全面地讨论一下种种“知”的活动,这或许会对我们以上提出关于文学研究的问题有些帮助。一知识的分类:技能经验和现实西洋分析哲学家往往对“知识”有一种很狭隘的定义。这种定义实际上和西洋过去一些其他学派,以及近世欧陆学派对知识的看法大相径庭。和中国传统对“知”的解释相比更显偏颇。简而言之,分析学派以为知识只是从客观现象分析出来的资料以及由此资料归纳出来的原理原则。这个狭义的知识也许接受的人不多,但是他们所代表的方法和理想却形成了近代学术界的一股主流,他们的理论间架无可置疑地成了这个学术传统的理论基础,因此我们下面试从他们的分析人手。四年前雷尔(Keith Lehrer)在他的《知识》一书里分析英语中“知”(to know)的三义,而直截了当地摒弃首二义,声明只以第三义,即“现实之知”为他的研究的对象。这里最令人失望的是他觉得这个抉择是天经地义,所以连解释、辩护都没有必要。根据他的分析,英语中“知”字首先可以用为“技能之知”,即表示个人具有某种能力、技巧。这种“知”今天中文白话里往往以“会”代“知”,如“我会弹钢琴”,“我会笛子”,“我会英文”之类。但是也可以代之以“知道怎么”,如“我知道怎么吹笛子”,“我知道怎么去”。二者也许略有语气、用法的不同,但大体和英文的“知”相似。在古文中这个“知”是可以径自和对象连用,但“知”的程度似乎是极强,于是由“知水”、“知音”到“知道”,显然地这种“知”已不只是“技”,而成所谓“进乎技”的“道”了。这反而成为中国“知”的最高境界。次一种的“知”可以说是一种“经验之知”。这一种“知”在英文表示在个人经验中曾和这个所提及的对象有过一些接触。固然这个接触深浅程度差异很大,但还是可以以一个“知”来概括代表。到了最浅的一层往往就已经接近下一类的“现实之知”(如“I know of him”)。在白话中,要看程度深浅,对象性质(人、物或地方)用不同的词汇、句法。对人,可以从“我认识他”,到“我见过他,我听说过他”。这在谈到“知我者”时则代表了一种最深一层的认识。反倒是我们说“我知道李白”,“我知道大阪”,我们所知就落入第三义。即是说这时我所知的李白、大阪,只限于关于二者的一、二事,这是一种有关现实世界的知。这个被雷尔认为是知识的基础的第三义的知,我们可以称为“现实之知”,因为它代表我们观察、分析现实世界的结果,这也即是“资料”之知,因为它是一种资料、材料。如果我们接受分析哲学家褊狭的知识定义的话,这也是一种“知识之知”。这一种“知”没问题地可以在国语中用“知道”来表达。从日常生活的观察到学术的定理都可以冠以这个“我知道”。但是往往这个“知道”却是不必要的,正如我说“昨天下雨了”已经表达了两层意义:一方面是现象的报告,一方面是个人对这报告的态度。如果特别说“我知道昨天下雨了”,反而暗示别人对我的“知”的疑问,因此这个“知”的运用却正代表对知识本身的怀疑,这在雷尔的分析中似乎并没有顾及到。在今天口语中这三类“知”的语词及运用已经有显著的分别,但是传统上的“知”这个语词却仍然保留下来了。这反映了在传统精神上,这三种“知”是有一种共同性的;与其说是三种不同的知,倒不如说是“知”的三个层次。但是第三义的知的用法又的确特殊,不但是平时省而不用,而且“知”的宾语往往是句子,或者是一个简缩的句子。这显出这个层次的“现实之知”和其他两层次的“技能,经验之知”有些根本的不同。下面我们要讨论的集中在“现实”和“经验”的对照,他们的相通和相反之处,这当然是要批评以“知识”为“现实之知”的偏见。但是我们却不得不承认我们现在的讨论和批评本身却不能不局限在这一种“知识论”的传统中,所以我们并不能在研究方法上跳出这种“知识”定义的束缚,所能寄以厚望者是至少在这个传统中我们能够想象另一种“知”的可能。所幸我们已经深知这两种“知”的可能,只是要确定它们在“知识论”里的地位,至少可以扩大我们的视野。二“现实之知”和“分析语言”以“现实之知”为知识的基础常常要假定客观的现象之后必有一最后的真理。诚然由于各学派对这真理的本质,现象的可靠性以及人的感性、理性的能力了解各异,因之他们对是否能掌握到这类绝对真理都有很分歧的想法。但是即如最极端的怀疑论者仍然抱了“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希望至少能在这充满怀疑、不定的现象世界中奠定一点自己确信无疑的公理。所以大体说来这类“知识论”者的理想是追求真理。然而提到真理,我们就一定要公之天下,不再是任何个人独得之秘。不论我们叫它真理也罢,原理、原则、定理、公理也罢,我们必须要依仗一种传达的媒介。真理即是以表现的工具把从现实世界的现象“抽象”出来的“道”或“理”表现出来,传达给别人。因此在这一层次中,“知”与“言”是不能分离的。而这个“言”在分析哲学的传统中即是“分析性的语言”(analytical language)。有了“语言”,我们不但能代表现象界,表现“理”、“道”,传达给他人,而且能据此求“证明”(verification)。任何不能“证”的“言”,顶多不过是一个假设、学说。假设、学说是学术史上不可缺的一环,但是却永远不能不经过证明变成真理,为人普遍接受。因此衡以学术标准,连宗教也需要证明。至于所谓“不言之教”、“无言之美”在这一层次的知识义上只能作为一种个人的玄想、幻觉看待了。所谓“分析语言”自然可以是图像、表谱、公式、符号。但如果要谈交流则始终不能和“日用语言”(ordinary language)绝缘。固然有不少哲学家的确企图整个摒弃日用语,创造一种纯净的、完美的语言。但这种梦想——至少在仍涉及人文现象、人生价值的问题这方面——在近若干年来已逐渐破灭了。能做到的不过是设法净化这日用语,使它略微严谨正确。语言的形成不外是“约定俗成”。日用语是千百年来习俗累积的结果。“积重难返”,不免偏于“俗成”这一面。“分析语言”则设法廓清观念,确定关系,校正语文上先天带来的模棱矛盾,所以要做人为的改革,加强了“约定”这一方面。理想地说来,依仗了“分析语言”整个经验世界的现象都应该能以语言代表出来,而且传达给别人,别人也能重建这些现象。但实际上,语言的运用必然地得经过“抽象”(abstraction)这一个步骤。即在日用语里,我们用字时已经把我们经验世界隐隐地分析成“个体”(particular,individual)“通性”(universal,property)种种不同型的观念。这些观念是由我们对各种个体依其通性而分类。但是观念的运用在“分析语言”中,不停留在这独立观念的一层次中。它们一定要组成更大的“命题”(proposition)才有意义。我们因此可以称这种“知”为“命题之知”,因为它是以“命题”来代表各项外在世界的现象的。命题在日用语中是简单的直陈句(declarative sentence),但是一个命题正如前所说一定包括了一个肯定的语气,所以有人也称之为“声称”(claim)。就说话者而言,除了命题的内容外,它还包含了他的“信念”(belief),亦即相信所言为“实”。因此就“命题”的需要来看,“观念”中最重要的是“指称”(reference,designation)。有了“指称”,“命题”才能和外在世界相连,进一步地讲“代表”(representation)和“证明”。由于“命题”是证实事情的“真伪”的基本形式,这个用“命题”为骨架的“分析语言”遂有了“辨真功用”(truth.function)。根据这类真的命题,发展、推衍出一套正确无误的推理的步骤,最典型的是数理逻辑。原则上只要观察正确,指称明晰,命题、推理无误,结论上自当正确。今天的自然科学是建立在这一种理论基础上。略加修正,近代数学也有了它的理论根据。科学在十九、廿世纪的成就使整个学术界对这种“实证、理性、逻辑”的科学精神和方法全部臣服,于是其他社会、人文的学科也都来追随这股新潮。这时候不免夸大了分析语言的功用,而牺牲了其他的知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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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典:中国文学研究论集》由三联书店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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