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

出版时间:2009-8  出版社:中国戏剧出版社  作者:景行  页数:256  
Tag标签:无  

内容概要

  你说,若不是因为我母亲,你都懒得看我一眼。所以你对我的种种宠爱,只不过是爱屋及乌。  我承认,是我少不经事,盲目地追随你,信任你,依恋你,固执的守住了这样一方有你的天空,天真地以为任何一件事,只要心甘情愿,总是能变得简单。千回百转,我发现关于爱情这件事,我一直无能为力。  与君初相识,十一岁。似是故人来,喜欢,爱,很爱,深爱。

作者简介

  景行,84年生。  现居伦敦,在资本主义的暖床上努力码中文字。  贪恋围炉夜话的温暖又享受独自拖着箱子入境出境的感觉。  北极圈外的永夜,马特宏的冰雪,泰晤士沿岸的灯火,苏格兰苍凉绵远的风声,我都会写下来给你。  茫茫人海,找到一个人,爱上他,和他一起,平静安稳地生活,其实你我想要的,不过如此而已。

章节摘录

  楔子、一个人的极光  我曾经以为,任何一件事情,只要心甘情愿,总是能够变得简单。然而这么多年后,我才发现,关于爱情这件事,我一直无能为力。  会过去的,一切都会过去的。我的快乐,我的悲伤,所有自第一眼看见你起伴随的爱恨嗔痴,就会随着时间灰飞烟灭。  如您所愿,我是真的长大了。  所以,我不需要你了。  入夜的大剧院灯火辉煌,座无虚席却鸦雀无声,所有人都在翘首期待着最后一首曲子。  壮丽豪华的舞台上,银色的光柱笼罩着一位身穿纯白吊带洋装的年轻女子。双手抚上钢琴键盘,精致得令人叹息的脸庞转向人群,她轻声开口:“这一首,名字叫喜欢,”她顿了一下,笑容有淡淡的哀伤,“献给我曾经最爱的人。”  琴声似流水般倾泻,昨日种种点滴在心头。  幼时迷路,倔强地抱着玩具熊坐在马路边等,是他先找着了她,带她回家。  贪玩忘了作业,求着他熬夜帮她做题,懒得抄直接把他的原稿交上去,结果被老师发现,两人一起被她母亲骂了一顿。  隔壁班男生写给她的情书被他发现,他硬是跑了趟学校帮她考察,然后皱着眉对她说,这个不行。  母亲去世那天,她站在角落里,看着他在月光下无声落泪。  他生日那天,依偎在一起等待极光,当动人心魄的绚烂绽放在冰雪之上时,彼此激动地抱成一团。  他挽着那个高挑靓丽的女人和她在街头偶遇,他淡笑着说,我的未婚妻,齐雅。  从开始的酸甜掺杂,到后来的渐渐苦涩,钢琴的节奏已诉不尽她所有的心事,有液体在脸上肆虐纵横,滚烫竟如那日的吻。  他推开她说,别让我再看到这样的你。  ——叶喜欢,我受够你了。  ——若不是因为你母亲,我都懒得看你一眼。  最后一个音符消失在空气里,她站起身,完美谢幕。  一切都已结束了。  喜欢。  那么喜欢。  终究还是要放手。  换上厚厚的棉服,口袋里是飞往斯德哥尔摩的单程机票,耳机里一遍遍放着同一首歌——  哭泣因为不想伪装悲伤那一面  当你头也不回离开北极圈  有谁能为我捡起了伤痛  我不要听借口我只想一人走掉  把爱留在街角就当你永远不会看到  记忆化作极光出现那一秒  我开始微笑以后会努力过得很好  一月十九日,Kiruna.  不同肤色和发色的人们正在白雪皑皑的营地上等待着遇见极光的可能,有几个男孩兴奋地跑来跑去。  “格瑞,别乱跑!”人群中发出一声呼喊。  被点的名字的男孩置若罔闻,仍不知疲倦地嬉戏着,完全未觉身后就是一个雪坑。  尖叫声中,一个俏丽的声影推开了他,自己却跌了进去。  右手传来一阵钻心的疼痛,刺骨寒冷覆上身体,意识涣散的那刻,喜欢看见天际蔓延紫蓝的光雾,炫目如那一年。  恍惚中,她又看见他的脸。  一月二十日,上海。  一夜无眠。  清晨的天色微阴,竟飘起了雨夹雪,让他想起圣安德鲁斯。  如果按欧洲时间来算,他的生日还没过。  掐灭手中的烟,他起身走到厨房打算冲杯咖啡。  习惯性地伸手拿下架子上第一个杯子,他凝视杯身上印着的熟悉笑颜数秒,准备放回去。  胸口忽然传来一下锐痛,手一松,杯子坠落在大理石地面上。  他蓦地瞪住一地碎片,记忆里的笑容再也无法拼凑完整,心不可抑制地狂跳起来。  1  傍晚的爱丁堡下起雨来,夹着雪花,细细碎碎地飘洒。  静静地站在走廊,他眺望落地窗外的灰蓝天色。  离开了这么多年,英国依旧是这阴雨绵绵的天气,苏格兰的风也仍然那样霸道。  白云苍狗,时光匆匆而逝。  那么,究竟什么改变了?  “若依,麻烦拿个盘子给我。”冷欢听见身后的脚步声,头也不回地吩咐道。  雪白的瓷盘递到她面前,她有些诧异地看着托在盘子的那只手,立刻转身看向来人。  “李乔?”她眼里闪过惊喜,微笑地望着他,“你回来了。”  即使早就知道在李修然家聚餐是为了给李乔接风,但他真正站在面前时,那种重逢的激动还是很强烈。  从他去了德国之后,不知不觉五年的时间就这样过去了,虽然不清楚他离开的原因,但显然他已从当初那个阳光的大男生变成了成熟稳重的男人。  “好久不见,冷欢。”李乔也微笑,深深凝视眼前的女子。  她——一点也没变。  依旧是记忆中的样子,一双沉静而有些忧伤的眼睛,却总是爱笑,嘴角弯起俏皮的弧度,头发又长了,还是卷发,蓬松慵懒,就像初遇时的她。  想起某一天,也是这样的雨天,她蹲着在马路边,像个迷路的孩子,他开车路过,不经意的一瞥,忽如其来的心疼。而她居然能失神到以为自己搭的是的士,上车就睡了一路。  他从后视镜里看她,好奇为何倔强与脆弱能同时流露在同一张脸上。  现在想来,当时就不该好奇,也不该心动。  因为他在未得到她之前,就已永远失去了她。  “伯父的身体怎么样了?”冷欢没有忘记他回来的原因。  “暂时稳定下来了,”他敛住思绪,凝神望着她,“目前处于住院观察阶段。”  “那就好,”冷欢微笑,“伯父毕竟年纪大了,天天这么工作很伤身,你回来就能替他分担了。”  “你呢?”他轻轻问。  你过得好不好?有没有一些时候,会想起我?  冷欢一愣,以为他是问自己的身体:“还好,发病次数并不多,平常生活比较注意,听风也看得紧,这不许那不行的。”  “哦,”李乔微微一笑,“叶大哥今天来吗,我没看到他。”  “他今天有点事,晚一点过来。”  李乔点点头:“那我先出去了。”  “好,”冷欢笑着转身目送,手指却不小心碰到汤锅上,顿时烫得轻呼一声。  “怎么了?”李乔立刻冲回她身旁,抓着她的手仔细检视,语气焦灼,“疼吗?”  冷欢的身体僵了一下,有些尴尬地望着他:“没事——”  她想抽回手,李乔却不放。  他的视线似着了魔一样盯着眼前熟悉的容颜——她离他是这样的近,仿佛梦里才有的距离,此刻却存在于现实。  “李乔——”冷欢再唤他的名字,用力挣开他的掌握。  “对不起。”他咬牙致歉,双拳在身侧握紧,随即迅速地离开。  走出室内站到游泳池边,他注视清澈的池水,方才心底的激越情绪才渐渐平复。  唇边不由扯出一丝苦笑——这么多年,原来只是以为能忘。  “Hey,areyouok?”清亮的声音忽然在身后响起。  李乔转过身,一个美少女正望着他甜甜地笑。  白色的宽松绒衣,浅咖的围巾,毛茸茸的卡通手套,她轻巧地跃上遮阳伞下面的桌子,细长的双腿来回晃荡。  “你是——”目光掠过她胸前那根闪亮的蓝蓟项链,他不由微笑,“叶喜欢。”  叶听风和冷欢的宝贝女儿。  叶喜欢。叶听风喜爱冷欢。  其实,他一直不爽这个名字。  才十几岁的孩子,大概是遗传基因太好,一颦一笑间已有倾城之姿。柔顺的棕发,漂亮的琥珀色眼瞳,她很像她的父亲,除了那两弯细致沉静的远山眉,似她。  “刚才在厨房……我都看见了哦,”她狡黠一笑,“李乔。”  “你该叫我叔叔,”他故意忽视她说的话,“你还认识我吗?”  他走的时候,她好像才六岁。  “当然记得,”喜欢调皮地撅嘴,“有一次我迷路了你找到我的嘛。”  “错,”李乔好笑地看着她,“你是故意避开保镖,结果又发现自己回不了家才假装迷路的,小傻瓜。”  喜欢不满地瞪他:“你要不要记得这么清楚啊?”  李乔忍不住失笑出声。  “你是不是喜欢我妈?”喜欢盯着他开口,一针见血。  李乔凝视她,然后干脆答道:“是。”  喜欢一愣。  虽然比起同龄的孩子她要早熟很多,但刚才看见厨房那一幕,她也只是猜测而已,却未料李乔这么爽快地承认,毫不避讳。  精致的笑脸上悄然绽放笑容——有意思,她开始有点欣赏他了。  李乔看着她,有片刻怔忡。  原来,原来笑容也是像她的,那唇边相似的弧度,轻而易举地勾起他心里那丝温柔。  2  “这趟回来会长住吧?”李修然拿起酒杯和李乔碰了碰,“都三十几的人了,也该稳定下来了。”  “你也不是这个年纪才结的婚,现在家庭美满子孝妻贤就开始催我了?”李乔调侃一笑,“不过我接下来应该会待在英国。”  谈笑间有电话进来,他对众人作了个抱歉的手势:“喂?”  “Jonathan,”甜得腻人的娇嗔从电话那头传来,“怎么你都不说一声就去英国了?知不知道人家好想你——”  “对不起,宝贝,”迷人的声线驾轻就熟地哄骗,“我也想你,不过现在正忙工作,晚点给你打回去,好吗?”  挂断电话,一桌子的人——大的、小的,都望着他,笑得一脸暧昧。  “又是第几号尤物?”柳若依嘲弄地看了他一眼,“从机场接到你开始,就有一堆莺莺燕燕的电话来问候。”  “记不得了。”他懒懒一笑,“所以统称‘宝贝’。”  从金发碧眼的西方女郎到黑发黑眼的东方佳丽,环肥燕瘦,野性或温婉,追逐他的人太多。无数个夜里,他拥着不同的女人入眠,醒来时却记不得她们的脸。不管她们喜欢他什么——金钱、英俊的外表还是潇洒不羁的性格,对他而言,他只是无法忍受独处的寂寞。  那种自幼时起就存在的寂寞,是仿佛永远也无法填补的空虚感,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吞噬着他的内心。  “德国的女人太壮,英国的女人太作,”李修然和柳若依的宝贝儿子李依然罔顾父亲的瞪视,不怕死地替他总结,“如果西方女人的话,意大利和西班牙的够味,希腊的身材相对比较匀称,只是这几个国家的女人说英文有点大舌头,听多了烦人,至于东方的话,中国女人性格太复杂,韩国女人不整没法看,找情人还是日本女人适合一些。”  李乔错愕地看着他,随即忍不住大笑:“后生可畏,现在的小孩真是——”  “不过记得做好防护措施,小心得艾滋,就算没有艾滋,梅毒什么的也很麻烦,要玩,身体是本钱。但是到最后,找个女人结婚还是很有必要的。”  他还没说话,喜欢已语气轻快地打断他,边说边往嘴里丢了颗葡萄。  “谢谢你的忠告,小丫头,我一定谨记在心,”他又一次受到震撼,好笑地看着她,“不过女孩子不要总把这些话挂在嘴边,小心以后嫁不出去。”  “我怎么会嫁不出去?”喜欢顿时觉得自己受到了天大的侮辱,“我长得这么美,人这么聪明,又有一个强大的老爸,找个有钱的男人绝对不成问题。”  “喜欢!”冷欢差点被一口饭呛到——这孩子真是越来越不像话了,她和听风都不是那么招摇的人啊。  有人这么明目张胆地夸奖自己的么?李乔强忍住狂笑的冲动,问她:“为什么要嫁有钱的男人?”  “简奥斯汀说,爱情要门当户对,你知不知道?中国也有句话叫贫贱夫妻百事哀,男人总是会让女人留下伤痕,而钱会留下利息,所以要有完美的爱情,必须要两者结合。”  “当然,男人的长相也是很重要的,这会影响下一代的基因,而且我不想我男人和我走在大街上时太过自卑,”她晃着脑袋补充道,悠然地瞅了李乔一眼,“如果你没病够干净的话,可以作我老公的人选。”  “谢谢叶小姐如此抬爱,李某实在无福消受。”李乔叹服地看着她——小小年纪就已经让人这么“意外”,他祈祷她未来的老公有一颗无比强大的心脏。  外面传来一阵汽车马达声,过了一会,叶听风出现在餐厅门口。  “不好意思,有点事耽搁了。”他将手中的大衣递给一旁的佣人,淡笑着打招呼。  “好久不见。”他朝李乔伸出手。  李乔同他握手,望着他微笑:“叶大哥。”  眼前这个黑衣的高大男子,一如记忆中那样出色,流逝的岁月似乎未在他身上留下什么痕迹,反而沉淀出他的冷峻深沉。  也好——他在心里微微叹息,这样的男人,是配得上她的。  刚才还神采飞扬的喜欢,这时却偷偷地从椅子上挪开,一副准备潜逃的样子。  “喜欢,你上哪?”李依然大声地唤她,眼里带着捉弄,成功地吸引了众人的注意力。  死李依然!喜欢瞪视他,在心里暗咒。  “是啊,喜欢,”叶听风在妻子旁边坐下,姿势慵懒地看着女儿,“你要去哪?继续吠啊,刚才不是嗓门大到我在外面都听见了?”  “老爸——”她硬着头皮唤他。  “今天钢琴老师打电话给我,说你逃了三节课,你还打算考级么?”  “她又打电话给你?”喜欢不爽地抗议,“这种小事找我妈不就行了吗?分明是假公济私,觊觎你!”  叶听风瞥见妻子看好戏的目光,眉梢微挑,“行啊叶喜欢,中文程度比我好,‘假公济私’、‘觊觎’——我都不知道这些词什么意思呢。”  这丫头是被宠上天了,连他都敢算计!  喜欢瞧了一眼他的脸色,不由吞了吞口水——完蛋了,老爸的笑容好恐怖。  “缺了钢琴课?”一道温柔的声音适时打断了他们的激烈交锋,“我来帮她补吧。”  喜欢看着声音的主人,李乔则微笑望着她,眼里却带着淡淡的促狭,似乎在说,你也有这个时候?  “都忘了李乔是过了皇家八级的,以前还组过乐队,”冷欢出声打圆场,转身看向女儿,“怎么样,让李叔叔指点你一下?”  识时务者为俊杰——喜欢安分地点点头。  3  “先弹一首曲子给我听。”李乔看着身旁粉雕玉琢的小女孩。  “你要听谁的?”喜欢问他。  “肖邦?”  “不要,”她不爽地嘟起嘴,“老妈没事在家听Nocturne也就算了,上回我还因为在课上弹肖邦挨骂了。”  “为什么?弹得差劲?”李乔好奇地挑眉。  “不是,那个花痴我老爸的老师让我们每人弹一首曲子形容她,我弹了肖邦的《小狗圆舞曲》。”  李乔忍不住大笑。  “真是的,是她没自信好不好——她大可以把自己想象成肖邦的情人而不是那只小狗。”  “喜欢,”李乔朝她板起脸,“小小年纪不可以这么刻薄。”  她实在是被宠坏了,做事太随性,很少顾及别人的感受,可看着她调皮可爱的模样,却又让人狠不下心责怪她。  “那你喜欢谁的作品?”  “李斯特,德彪西。”喜欢晃着脑袋,漫不经心地回答。  李乔眸光一闪——李斯特的曲子向来是他的最爱,然而她喜欢德彪西却让他觉得有些意外。  真是个奇怪的孩子,德彪西有些古怪偏执的印象主义风格,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的。  独行于夕阳的余晖之中,身后是寂寥的影子。远处的钟声响起,如悠远绵长的吟唱。从前的日子如流水一样在心底淌过,当我想起关于你的一切,依然会面带微笑,但我却已渐行渐远。  当李乔凝望着她沉思时,跳跃的音符已从喜欢的手指间流泻出来。  李斯特的《钟》,作于1834年,根据帕格尼尼的小提琴曲《第二号小提琴协奏曲》的终乐章改编,是弹奏难度很高的一首曲子,要求左右手轮奏,快速变八度,最难的段落则是以单手快速跳跃四个八度模仿钟声。  果然到那一段时,她应付得有些局促。  琴声嘎然而止,喜欢沮丧地停手:“还是不行!”  李乔微笑,以她的年纪,弹到这个水平其实已经十分不易。  “不要急,”他耐心地示范,“你的指法有些问题,你看,应该这样。”  流畅的琴音轻松地在空气里响起,喜欢看着他的眼神多了一些折服,跟着他重新练习。  “现在是不是好多了?”李乔满意地一笑——她的悟性相当高,在这方面似乎独具天赋,不但学得很快,很多地方都有自己的风格。  他的手有时轻轻地覆着她的,带着她一起敲击琴键。他的手掌大而温暖,十指修长,骨节分明,弹得有力时会有淡淡的青筋突起,可抓着她手时却又格外温柔。  喜欢看得微微出神。  “小丫头,你傻笑什么?”李乔蹙眉,不解地看着她有些游离的神情。  “你的手,很性感。”她张口,冒出的话差点没让他吐血。  被年纪这么小的女性调戏,对他而言还是头一回。  “叶喜欢,你脑袋里哪来这么多稀奇古怪的想法?”他无可奈何地望着她,放在琴键上的手却不由姿势僵硬。  喜欢笑嘻嘻地回他一个鬼脸。  “妈妈说你以前有组乐队,”她望着李乔,小脸上写满兴趣,“是什么样的?”  “Punk.”李乔淡淡地回答,对他而言,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喜欢吹了声口哨,眯着眼睛打量着他——真是看不出来啊,看他现在这身优雅矜贵的打扮,哪里像玩过Punk的人?  “唱首歌来听吧。”喜欢期待地建议。  ——唱首歌来听吧。  忽然想起那一年,他也是这么建议冷欢,然后先斩后奏地邀她上台,她羞恼地瞪着他,他却笑得格外得意。可是后来才知道,她唱的歌,也是为了另一个人而唱。  已经决定不再想起,却始终耿耿于怀,就像扎进肉里的一根刺,不动则已,一动痛彻心扉。  AndIloveyouso  Thepeopleaskmehow  HowIvelivedtillnow  ItellthemIdontknow  窗外夜色渐深,而室内是清幽的琴声和他低柔的嗓音,水晶灯的光淡淡地投射在他身上,俊逸的侧脸有藏得深刻的忧伤。  AndyesIknowhowlonelylifecanbe  Theshadowsfollowme  Andthenightwontsetmefree  喜欢看着他,听得有些痴了。  “这不是punk.”她低喃。  “嗯,不是,”李乔微笑,声音轻轻的,“是一首很老的歌。”  “有多老?”  “在你来到这个世界之前就有了。”  就像你对我母亲的爱?  这一句话,藏在喜欢的心头,没有问出来。  生平第一次,她开始学会考虑别人的感受。  “啊——”  一声尖叫打破清晨的宁静。  李乔困难地睁开眼,几秒后才清醒。  “喜欢?”他错愕地看着趴在地毯上的人儿,“你怎么跑地上去了?”  “拜托,是你把我挤下去的好不好?”喜欢臭着脸,哀怨地控诉,“我长这么大还没睡过沙发耶!”  李乔抚了把脸,不由失笑——昨晚先是陪她练琴,后来一起窝在沙发上看电影,不知怎么就都睡着了。  “睡得好不好?”他笑着问,把坐在地上的她拉起来。  “还好。”她扁嘴——虽然腿有些麻,但挂在他身上睡的感觉还不错。  “我先去洗澡,你浴袍借给我,然后再送我去上乐理课。”喜欢站起身,抬着下巴向他命令,跟个女王似的。  “小丫头,还从来没女的敢跟我这么拽。”李乔慢悠悠地瞥了她一眼,他是欠她的还是怎么了?快成职业保姆了。  “我可以考虑给你一个吻。”喜欢贼贼一笑,凑近他。  李乔一掌按在她脸上:“谢谢,李某惶恐。”  死李乔!  喜欢对着镜子咬牙切齿,难得她主动献吻,他居然拒绝,还差点把她鼻子都按扁了,秀色可餐他知不知道?怜香惜玉他知不知道?  虽然他没有老爸那么高大,但也是修长挺拔的衣架子,所以他的浴袍对她而言实在大了一些。  卷起袖子,喜欢打量镜中的自己,忽然诡异地一笑。  把领子扯开一些,把下摆提起来,她大摇大摆地走出门,拖鞋在地板上发出啪嗒啪嗒的声音。  李乔看着报纸,完全无视她在眼前走来走去。  在喜欢耐性尽失的时候,他终于抬眼看了她一下,慢条斯理地喝了一口咖啡:“我说你露这么多,不怕着凉吗?”  4  “过来吃早餐。”李乔笑望着被自己成功打击到的喜欢。  她郁闷地挪到他身旁,抢过他的咖啡喝了一口,随即瞪大眼:“怎么是甜的,还加奶了?”  “Latte啊,”李乔有些不解,“有什么奇怪的?”  “成熟男人不都是只喝黑咖啡的吗?”喜欢惊诧地看着他,“言情小说上的男主角,一定要不吃早餐只喝黑咖啡,我爸虽然会吃早餐,但也是不喝其他咖啡的。”  “小丫头,你见识过多少男人?”李乔失笑地看着她,“再说,我是否成熟还用不着你来判断。”  “少看那些乱七八糟的小说,会教坏小孩子。”他捏捏她的鼻子。  “痛啊!”喜欢拍掉他的手,注意力转到餐盘上,“这又是什么早餐?”  “红酒煎蛋吐司,”李乔继续看他的报纸,淡淡答道,“我好心给你留了一份。”  这个人,喜欢偷偷瞪了他一眼,连吃的东西也和人家不一样。  拿起刀叉切了一块放到嘴里——煎蛋不老不嫩,吐司香脆,还有一股清爽的酒香,怪好吃的。  可是——酒香?  “喂,我还未成年,你怎么可以用红酒!”  “我只是用了一点,”李乔不紧不慢地答,“再说你妈煎牛排的时候不用吗?”  “我爸妈都是烹饪白痴,我长这么大都没怎么吃过他们做的饭。”她迅速反应。  “真可怜,”李乔瞥了她一眼,“你现在又跟我装模范小孩了?要不要我帮你回忆你五岁那年偷喝了你爸的一口酒结果睡了一整天?”  他干嘛老把她的糗事记得那么清楚!  喜欢一脸挫败地解决盘中的食物,不时以抗议的目光射向用报纸挡住脸完全无视她的李乔。  “喂,”过了半晌,她忽然无比灿烂地朝他一笑,“你做饭很厉害哦?”  “还行吧。”李乔挑眉,德国留学几年,同住的那帮哥们伙食基本靠他解决。  “那我以后跟你混。”  李乔放下报纸。  “给你十分钟换衣服,我去取车。”漂亮的凤眸里闪过狡猾的笑意,他把她的建议当耳边风。  车子在医院门口停下。  李乔转头看向喜欢:“你在车里等我,我先进去一下,回来就送你去上课。”  喜欢看着他忽然变得有些严肃的脸色,点点头。  “爸。”  李乔看着病床的父亲,淡淡地唤道。  李荣生抬眼看着他,冷哼一声:“你改性了?现在三天两头地往我这跑,我以为我死了你才会从德国回来呢。”  “你身体不好,这阵子不要太操劳,公司的事我会帮着处理。”李乔看着他手中的文件夹,神情镇定。  “你处理?”李荣生嗤笑,“怎么生性不羁的李少终于决定良心发现,浪子回头了?”  李乔沉默不语。  “行了,你走吧,免得我看见你就来气。”李荣生摆摆手。  李乔站在原地没动。  “还有事?”  “我前阵子遇见林叔了,他告诉我,”平静的眸里涌出一丝激越,“妈没死。”  李荣生的神情突然凌厉起来,拿起手上的文件夹就砸向他:“我跟你说过多少遍,她死了,早死了!”  坚硬的纸板甩上李乔的脸,他闭上眼,颊边一阵刺痛。  “我警告你,不要在我面前再提起那个贱人。”森冷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  双拳骤然握紧,他咬牙,一字一句地:“她是我妈。”  记忆里抱住他的那双手,是那样温柔,他无法将那么难听的字眼和她联系在一起。  他的话彻底激怒了李荣生,他抓起床头柜上的杯子就砸了出去,李乔头一偏,杯子撞上墙碎裂的那一刻,有惊叫声响起。  “喜欢,”李乔看着门边的小女孩,她的脚边是碎裂的瓷杯,“你怎么来了,有没有吓到?”  喜欢摇摇头,有些窘迫地看向病房里的两人。  其实,李乔下车后她就跟着他进了医院,原本只是想趁机吓唬他,却听见他和他爸的交谈,更没料到会遇见这样的情景,而那只杯子就那样险险地擦过李乔的脸,然后撞在她眼前的墙壁上。  她有些不解,为什么李乔的爸爸要对他这么凶?甚至不允许提到他妈妈?  “她是谁?”李荣生脸色稍霁。  “伯伯好,”喜欢甜甜一笑,“我是叶喜欢,叶听风是我爸。”  “哦,原来是叶听风的宝贝女儿,你怎么在这里?”得知她的身份,李荣生冲她微笑。  “我在等他送我上课啊,”她指指李乔,语气乖巧,“伯伯你生病了,要多休息,不能生气,我改天来看你好不好?”  “好,”李荣生转头看向儿子,“那你先送她去上课吧。”  李乔点头,将地上的文件一一捡起放到床上,然后牵着喜欢的手离开。  医院的长廊上,清晨的风悠悠吹过,有点冷。  喜欢抬头看着身侧沉默的李乔,阳光洒在他身上,却照不亮他眉间的那一抹阴郁。  他的步伐有些快,而他握着她的手又是那样的紧,她不得不小跑才跟得上他。  “慢一点。”她轻轻央求。  他怔住,停了一下脚步,仿佛在思索她说了什么,然后才继续往前走,步子微缓。  “对不起。”他仿佛叹了口气,可脸上的表情却显示着他的思绪依然不知游荡在何处。  她不喜欢这样的他。  那样的安静,孤僻,深沉。  “坐好。”李乔侧身替她系安全带。  “你流血了。”他的脸近在咫尺,嘴角泛着血丝,左颊微肿,破了点皮。  “没事,”他淡淡地回答,抬起手准备随意地一擦。  喜欢拉住他的手臂,从包包里掏出面纸,轻轻地按在他的伤口处。  “痛不痛?”那么帅的脸,却多了这么难看的伤,可他却依然无所谓的样子。  “不痛。”李乔轻声一笑。  “那么这里呢?”一只小手按上他的心口,“这里痛不痛?”  李乔僵住。  那里吗?  痛,很痛。  可是当他看着眼前这双清亮的棕眸,为何心底除了痛之外,还有一种难以言喻的酸楚?  “喜欢,你该去上课了。”他笑道,声音却有些颤抖。  喜欢安静地靠回自己的座位。  不必他回答,她能感觉到。  而她的心里,竟也会那么难受。  “到了。”喜欢指指眼前的白楼。  下车走了几步,她突然回头。  李乔朝她摆摆手,示意她快走,她却又一蹦一跳地跑回来。  “让你猜个脑筋急转弯。”她笑得神秘兮兮的,“这是多少?”  她伸出四指。  “Four.”李乔答道。  “那么这个呢?”她四指弯曲。  李乔愣了半晌,最后放弃地摇头。  “笨蛋,是wonderful(弯的four)!”喜欢阴谋得逞地大笑。  “叶喜欢,你无聊!”李乔忍不住笑骂,“快滚,上课要迟到了!”  喜欢转身跑开,得意的笑声洒遍一路。  迟到又如何?  ——只要他笑了就好。

编辑推荐

  喜欢的初恋像苹果的滋味,酸酸的甜甜的。她的爱情很单纯也很霸道,她坚守着这份初恋一直到得到。这篇文会让一直坚信这个世界有那种唯一爱情的你找到一种心灵的契合。或许当年的我,当年的你,也曾这样单纯地喜欢过吧。是吧?  首部被《伦敦时报》评为最纯净的中国《洛丽塔》 情感魔术师景行 用最细腻的心思打造最具代表性的初恋范本

图书封面

图书标签Tags

评论、评分、阅读与下载


    喜欢 PDF格式下载


用户评论 (总计44条)

 
 

  •      看完这本书莫名就想起Léon这部电影,叶喜欢是Mathilda,李乔是Léon,不过幸好,李乔没有像Léon失去生命,喜欢也没有Mathilda那么年幼。虽然君生我未生,但是还不至于我生君已老。
      
       景大的书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喜欢》,不像《知返》那样又误会又失忆,也不像《情浅》那样有ex-wife,唯一的不好便是喜欢追李乔追得好辛苦,辛苦到连我这个旁观者都替她心疼。但是,李乔是值得的,他值得喜欢去为他辛苦,为他奔波。
      
       最喜欢李乔训斥喜欢的片段,更喜欢每次训斥完后无可奈何的模样,这天下,让一向和颜悦色温柔倜傥的李少有这么大情绪波动的人,恐怕只有喜欢一个,也只能有喜欢一个。
      
       若不是早就喜欢,有怎会因她之开心而开心,因她之生气而生气。
      
       因为《喜欢》,我喜欢上了Eagles,喜欢上了IF LOVING YOU IS WRONG,喜欢上了飞儿乐队,喜欢上了Aurora,喜欢上了Stockholm,喜欢上了许久没碰的钢琴。
      
       因为喜欢,所以喜欢。
      
       还有满腔的话想说,到了键盘上却不知所措,只好将评论在此戛然而止。
      
       (注:之所以给《喜欢》评为四星,并不是不认可它的内容,正因为太认可太喜欢了,所以希望能找到个更好的、更令我喜欢的fiction。缺少的那一星,算是留个期望吧。)
      
  •     
       景行的书我看了《情浅》《知返》《听风》,还有这本《喜欢》。
       我是蛮喜欢作者的文字的,但是这本《喜欢》却没能让我很喜欢,可能是我先看过了亦舒的《喜宝》,让我感觉有一点《喜宝》的影子。像叶听风的番外,叶听风死的时候,送给寒悦一座从大门到主屋,开车就要二十分钟,有大片草地和树林,小河旁有安静的鹿群的豪华庄园,然后在走廊有足够人挥霍一辈子的名画。还有大的戴在手上会歪的钻石戒指。这些情节太过相似,所以我没能很喜欢。
       太过奢华的环境描写,容易给人不真实的感觉,但我想,毕竟是小说,总不能跟现实对比。但是,我觉得作者或许可以换个奢华方式,不要太过喜宝式。(后来我发现好几本高干类的小说都有点点喜宝式)
       两齐的故事构架也经常能在言情小说看见。我在想:或许作者在努力给每一个角色一个hapyy ending,同时成全读者的好奇心。然后是大家包括我自己喜欢的大圆满。不过我觉得有时候“此时无声胜有声”未必不好。
       嗯,就写这么多,希望作者再出多大家喜欢的书。
      
  •     十一岁,喜欢遇见了深爱着自己妈妈的李乔。他,如父,如兄,如长。她乖乖地,藏好自己的感情,等待,长大她不想吓跑了他。
       十八岁,她回归。她已经是别人眼里美丽带刺的玫瑰,她却只想做他的蓝蓟。他再次以父之名照顾她,却连自己都慢慢沦陷。南极圈的极光下,他极其温柔又极其残忍地拒绝了她。
      十九岁,她以为他要结婚,为疗情伤离开,却在另一个男子的陪伴下,心乱如麻。而他,却终于回头,然而,她已走远。
      这次,追逐的疼变成了原来躲避的人,背身的人变成了原先执着的,终究,是一场大团圆的结局。他们都获得了幸福。
      除却跨越了22岁的年龄差,其余算是一个很老套很狗血的故事。而男女间李乔年届四十,还是一副姣好的身材,勾人摄魄的容貌还有公司大BOSS的地位;女主业喜欢是叶听风的女儿,自然也是公主级别的人物,长相身材俱佳之外,身世显赫,想干嘛就干嘛,爱去哪儿疗伤就去哪儿,随便弹弹琴就一夜成名,即便是看上这个曾经是她老爸情敌的男人,老爸也很大度说:舍不得放弃,就一定要得到。
      
       作者景行的文笔不错,对于情感的把握很情节的推进都很好,就是感情渲染得过了,有种言情味儿过于浓郁的感觉。环境的渲染也是这样。异域风光其实是很加分的,特别的作者景行还定居伦敦这样的背景下,景色更有点睛的效果,但是过于梦幻的描画,又有点失真。这样的笔触在《喜欢》和《情浅》比较突出一点。
       关于名字,看到一些朋友很不喜欢。我倒无所谓喜不喜欢,觉得有风格就好。毕竟现在一些名字的性别偏向性和真实不符合,我爸就连标致车都因为和“婊子”的谐音相像而很不喜欢。这真是看个人口味了。
      
      
  •      我是来找《听风》的,也是景行写的,大概是两年前看的,写的是冷欢和叶听风的故事。这是一本让人很难忘记的小说,有很多场景至今我还能回想起来,冷欢的爸爸临死之前写下的话“对国家,我有罪,对你,我无悔”让我趴在被窝里哭了大半夜;在床上,叶听风问冷欢“为什么害怕爱”“因为害怕失去”“好,那就不爱,我们在一起,只在一起”;在病房里,叶听风问冷欢“离开我,你可会更快乐一些”“我想是的”“如果你不快乐,可不可以再回到我身边”“也许”“你自由了,宝贝”……很多很多的细节,是我想忘也忘不掉的。
       大家都说,男主是给女主爱的,男二是给大家爱的,在很多影视剧里也是这样发展的,可是在《听风》里,我更愿意偏心的把所有爱都给叶听风,不论他做了多少让冷欢伤心的事。只要结局是你们在一起,过程让她怎么痛苦都可以。因为只有有你,才能让她在剩下的时间里活的有意义。
       这个故事,绝大部分时间,我是哭着看的。我会抱怨,叶听风怎么这样,冷欢都没有多少时间了,看完了也很长时间抽离不出来,现在想想,与其平平淡淡的重复生活,倒不如轰轰烈烈的爱一场。
       这世上,每一天都会有很多机会和人擦肩而过,每一个地方都上演着短暂的相聚离别,也许在下一分钟再回头时,就再也找不到那些人的身影,然后这一生都可能再无牵挂。所以,当我们发现一个人、一本书、一句话、一件东西对我们有帮助的时候,我们就要创造机会,让ta变成跟我们有关,否则ta就跟我们无关。
  •     喜欢
      那么喜欢
      却还是要放手。
      这是一个十几岁的时候一颦一笑就有倾城之姿的女孩子,几岁的时候就认定了那个比他大二十多岁的男子,不顾年龄身份的差距,奋勇向前。
      ——李乔,书上说七年之痒,再相爱的人经过七年也会彼此厌倦,甚至变心,可为什么七年之后,我看着你还是那么难过?
      当时,他选择忽略她的难过。
      当她终于离去——他终于明白时间停止是什么样的滋味。
      
      很多年很多年以前,曾经看过车仁表董洁演的那部《天若有情》,无论世人的眼光,女孩太年轻,男人又已经太过成熟。追逐需要勇气,接受也需要坚韧的内心。景行最让我心水的是,永远都是HE
  •     
      叶喜欢,原本只是承载着父母故事的名字,却活生生的创造出属于自己的一份动人色彩。
      
       李乔对于冷欢的爱,毋庸置疑。起初他也不过是她和他故事里的配角,但却没想到多年后,原本以为一生深情只能埋藏心底,今生不付时,却哪知会招惹上他们的女儿,会此去经年再也摆脱不了这最初自己只打算当女儿疼爱的小姑娘的痴情烈爱,从此因果轮回,才明白原来自己今生要相等相守的其实是她。
      
       叶喜欢是明艳的俏丽的骄傲的被众人疼在手心里爱护的小公主,而作为冷欢和叶听风的小公主她也注定不是平凡的,所以即使才11岁时,她就已早熟大胆的认定自己今生要追逐的所爱,即便这个大自己22岁的男人是一直深爱着自己母亲的长辈。但她叶喜欢喜欢他,从11岁起喜欢了7年,追逐了7年,等待他回应了7年。
      
       可他李乔曾是情场浪子,怎样的心思细腻看清情爱。可他李乔也早在她出生前就深深迷恋上了她的母亲,对她宠爱呵护最初也有很大部分原因只因她是她的女儿。可李乔就算意志坚定,就算情深不移,就算明知两人年龄相差太大,却仍禁不住如此美好的可人儿对自己的飞蛾扑火至死方休。
      
       她喜欢他,11岁时就可以掷地有声的对着情敌说出“他是我的”。她喜欢他,18岁迷惘之际,可以因为父亲一句“舍不得放弃,那就一定要得到”,而再次披荆斩棘只为牵手自己唯一认定的王子。
      
       喜欢太美好,太艳丽,太炫目,说她似蓝蓟,似玫瑰,却更似蔷薇,娇艳欲滴,绚烂瞑目,谁能被她美眸一盯,扬眉一笑后,还坚若磐石心如铁石呢。
      
       即便是李乔,万花丛中过,心中藏挚爱,但是有些时候有些事,你原本以为是一辈子也就这样了,却往往上天总不会称你心意,以为会爱的没能爱,完全没想到的却牵手一生。对于喜欢,他也犹豫过,纠结过,抗拒过,迷茫过,但是最终却抵不过心底滋生的爱恋与疼惜。所以回头,所以牵手,所以执着的要告诉她,我爱你,亦如你一直爱着我一样,无关其他,仅此而已。
      
       大抵凡人都逃不过这些痴嗔爱恨吧,都会抵不住现实的温暖与美好,一个人孤独太久,总是会希望有个人陪,有个人爱,有个人可以和你岁月静好一直到老。
      
       可,真正让我看着最最心酸的是听风的番外。
      
       曾经体会过那样的美好那样的幸福与温暖,后半生却也只能靠着这些记忆里的美好而一人坚持下去,之至在思念里终老。他和冷欢的爱,太浓烈太刺激太深刻也太无望,以至于活着的每一天都要倍感珍惜的当着最后一天的努力幸福相守着。而冷欢比预期的多停留在人世同他相伴的这么多年,不知道这到底对于他以后一个人漫漫无期的孤独岁月,到底是一种幸运还是算一种折磨。叶听风曾对喜欢说,如果你用了七年去喜欢一个人,那你忘记他的时间就会远远多于七年。李乔也曾说,叶家的人的都固执执拗,一旦认定就不会改变,一生纠缠。因此即便叶听风之后相继遇见过长相相似,或者神情心性相似冷欢的人,他却也能够一直清醒的明白,只是相似,却不是,因为天(蟹)上(蟹)人(蟹)间,也只得一个冷欢而已。所以对于那些女子,他只能坚定的辜负,即便会有特别的让他欣赏侧目,但那也永不可能是那种喜欢,更何况原本这份特别只不过因为她的美好犹如曾经的那个她。
      
       想着这么个叱咤风云纵横黑道一生的冷峻男人,最后那么多年却只能看着亲朋好友与女儿的幸福美满,除了送上真心的祝福之外,只能自己独自一人在黑暗里独酌,怀念那份自己拥有过的美满幸福,就无不感到心酸压抑。要有多坚强,才敢念念不忘。而他根本就不需要刻意坚强,因为他就是坚强,他就是不忘。
      
      
      
  •     个人认为,本书实在有些粗糙和大众化,没有言情小说应该努力做到的精致和独特。千篇一律的有钱人的感情游戏,我是看了开篇的那几百个字才买了来的,现在有些后悔,可能那几百个字是全书写得最好的一部分。语言欠打磨,表述不够独特。以上仅为个人观点。
  •     记得第一次拿到《喜欢》这本书的时候,看到封面上印着这样子一句话——“当年的我,当年的你,也曾这样单纯地喜欢过吧。是吧?”
      这无疑是一个初恋的故事,漫长而璀璨,心酸而甜蜜。
      景行的笔下,似乎都是这样的女子——敢爱、敢恨,执着着她们的执着,骄傲于她们的骄傲。她们从不是苍白无力的女子,她们血肉丰满,情感丰富。在爱情面前,她们都是勇敢的女子。
      
      【喜欢和李乔】
      “我曾经以为,任何一件事情,只要心甘情愿,总是能够变得简单。然而这么多年后,我才发现,关于爱情这件事,我一直无能为力。”
      
      我觉得,喜欢会爱上这个李乔,是必然。这个男人身上有太多吸引她的地方。深爱着她的母亲、优秀多金、谈得一首好钢琴,寂寞而温柔,宠爱着她。她好奇,欣赏,心疼,不知不觉便已经喜欢这个人。
      喜欢成了爱,爱成了执着。
      就算他长她22岁,她固执地不肯叫他叔叔。
      宴会上,在齐雅面前,她大声的说,他是我的。
      无法忘记,年幼时,他将迷路的她带回家。无法忘记,贪玩后,央着他帮忙做题。无法忘记,在拉普兰德,她们依偎着,看绚烂极光。她如火如荼如呼吸地爱着他,那么精灵狡黠的人儿,偏偏只在他面前诚实无措。纵使被伤透,内心深处还是固执地爱着他。
      只是,彼时她还年幼,他早已有一颗沧桑而坚固的心。冷欢在他心里分量太重,那份爱太过深刻,就算醉生梦死辗转多年,却总是难以抹去心底深藏的容颜。他已经不知道怎样再去喜欢另一个人。对于喜欢,他无法不让她靠近、又忍不住推离。矛盾的残忍。
      喜欢即使再勇敢再坚强,李乔的若即若离、时而冷淡时而温柔,伤痕一道一道,她的爱情伤痕累累。直到他挽着另一个女子的手,说,我的未婚妻,齐雅。
      
      “想站在舞台上,聚光灯照着,有很多很多人看着我,这样的话,也许有一天,我一直寻找的那个人就会发现我。”
      这是喜欢想要站上那个舞台最初的原因。只是后来,愿望背道而驰,残酷而讽刺。
      在灯火璀璨大剧院里,站在壮丽的舞台,座无虚席,而她最爱的人,却不在这里。
      “这一首,名字叫喜欢,献给我曾经最爱的人。”
      是的,曾经。如他所愿,她是真的长大了,过程心酸而甜蜜。那么用力地喜欢一个人,终于还是要放弃的。弹奏了那首曲子,带给他给予的悲欢,搭上了飞往斯德哥尔摩单程航班。
      幸而,她们再次见面,李乔终于不再犹豫,霸道强势的宣告,坚定地把她拥进了怀里。
      
      【苏】
      你是我最初爱上的人,也唯有你,让我不愿只是爱过而已。
      
      苏绪,李乔同母异父的弟弟,夺走喜欢初吻的男子,这个深爱着她人如王子一样的男子,就算在喜欢最脆弱的时候给予温柔,李乔一回头,他立马输得一败涂地。
      他说她是任性的小孩,他说“你是我认定的唯一”,夺走她初吻,教她弹奏“first love”,赠她精致的玫瑰戒指,每次在她受伤的时候安慰她,离开的时候也是温柔的拂去她的泪水。
      一开始不单纯的接近,到最后泥足深陷欲罢不能无可自拔。喜欢,是苏绪的劫。
      冷欢不是不喜欢李乔,只是她先遇上了叶听风。
      喜欢也不是对苏绪没有好感,只是李乔实在是太早进驻到她的心里。
      他们一开始便输给了命运。
      喜欢,那么喜欢,最终还是要放手。“放手,并非不爱,而是恍然间觉得自己成了阻碍你幸福的那个人。”
      李乔何其有幸,有喜欢这般固执地爱着他。
      而喜欢何其有幸,有苏这般深沉地爱着她。
      
      
      你是否也经那样固执地爱过一个人,如果有,那么,你一定懂得他们的快乐与悲伤。
      看得深了,不知不觉喜欢上那些男女,执着而勇敢的喜欢,强势而寂寞的李乔,温柔而优秀的苏,冷清却坚强的齐雅,他们是都值得最好的。只是,生命总有遗憾,如果相爱,那就在一起吧,还犹豫什么呢。
      再不相爱就老了。
  •     《听风》之后,有了《喜欢》。
      叶听风和冷欢的女儿——叶喜欢,叶喜欢和李乔的故事。
      爱上曾经深爱过自己母亲的男人,原来是那么痛苦。
      他曾经对母亲的爱,如今却成了对她的伤害。
      而李乔,不敢去爱这个比自己年轻十一岁的女孩。
      从小看着她长大,他甚至曾经说过那么伤她的一句话:
      “若不是因为你母亲,我都懒得看你一眼……”
      她从十一岁开始喜欢他,然后整整七年,八年,眼中,心里,只有他。
      他却想尽办法把她推开……
  •     喜欢一个人,就要用力的去争取。
      
      如果连我爱你都不是理由,那我们要怎样才能在一起。
      
      羡慕喜欢的敢爱敢恨,羡慕她能遇到那么好的一个李乔。
      
      我是在看过《喜欢》后,才去看《听风》的。
      
      叶听风是个很好的男人,他对冷欢的爱足够让很多人感动。
      
      但我还是最喜欢李乔,更喜欢叶喜欢。
      
      这是一个温暖的故事,你要相信爱情。
  •     听风...喜欢...依然...情浅...知返...  看景行的书是一种修行。  景行的七本是值得一看,并且珍藏一生的。
  •     从舍友那里看到这本书,本来打算用英语课的时间大概看看,没想到,从一开始就被吸引了,也许是有过同种经历的人,看到别人写下的文字,会觉得异常的熟悉吧,于是看了一遍,又一遍,第三遍,开始记录,开始回忆
      
      “我曾经以为,任何一件事情,只要心甘情愿,总是能够变得简单。然而这么多年后,我才发现,关于爱情这件事,我一直无能为力。”
      
      呵呵,一生中最青涩的中学时代,就纠缠在他她身上,自己没事整天的小纠结小郁闷小失落,曾经怀疑过伤感过懊悔过,但是一直以为只要坚持,就会有结果,他总有一天会醒悟
      
      
      “琴声似流水般倾斜,昨日种种点滴在心头”
      
      艺术节上为你弹得歌曲,没有想到你居然知道是为你弹的,但是你说你不知道为什么我要弹这首,其实歌词很能表达,但是老师不让我唱嘛...记得当时你说,即使我们是两条平行线,你也相信,会有相交的那一天,于是我就静静的等待着,没有想到,你留给我的背影匆匆,迎接新的未来的脚步也同样匆匆
      
      
      “舍不得放弃,那就一定要得到”
      
      现实生活中,即使有这个心,也并不一定会有这种结果,“喜欢,那么喜欢,终究还是要放手”也许,就是不合适的吧
      
      
      书里面的这句话很喜欢,“想站在舞台上,聚光灯照着,有很多很多人看着我,这样的话,也许有一天,我一直寻找的那个人就会发现我”
      
      
      所以要去努力,因为机会也要自己去创造,为了找到他,也为了看清自己
      
      
      “去了那么多地方,等了那么久,就是为找到你”该是多么的欣喜和幸福~
      
  •     很好的书
      四月天上不多的好文
      
      景行是个大叔控,
      文文都是小萝莉配大叔~
      不过,我也好这口,哈哈~
      小萝莉很执着,
      不小白,
      慢慢向御姐发展~
      
      哦哦,其实,
      我最喜欢的景行的,
      是情浅,
      段天真和秦浅这一对更合我的胃口,
      哈哈~
  •     “我曾经以为,任何一件事情,只要心甘情愿,总是能够变得简单。然而这么多年后,我才发现,关于爱情这件事,我一直无能为力。会过去的,一切都会过去的。我的快乐,我的悲伤,所有自第一眼看见你起伴随的爱恨嗔痴,就会随着时间灰飞烟灭。   如您所愿,我是真的长大了。   所以,我不需要你了。”     曾经他耐心的教导她钢琴的指法,那是李斯特根据帕格尼尼的小提琴演奏改编的钢琴曲——《钟》。   那时不管任何曲子,她的琴声永远是欢快的。      她曾说:“男人总是会让女人留下伤痕,而钱会留下利息,所以要有完美的爱情,必须要两者结合。”   那时他说:“小丫头,我已经影响不了你的心理健康成长了。”     她对他未婚妻说:“他是我的。”   他说:“叶喜欢,如果不是因为你母亲,我甚至不会多看你一眼。”     喜欢。   那么喜欢。   终究还是要放手。     莎士比亚说,爱情的黑夜有中午的阳光。   而她的爱情也许是恰恰相反的,即使在阳光灿烂的午后,她依然恍若置身阴寒的夜晚。     他们在拉普兰德肩并着肩看极光。如果这真的是世界末日,为何美得这样惊心动魄?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拉普兰德,可是他说,那里没有加伊,也没有冰雪皇后。      乞力马扎罗山上,我没有找到海明威笔下雪地里那只永久孤独的豹子,凡人在世必定要选择一种生活方式,顾此失彼。但遇见了我自己。  人生又很多事情,有开头,未必有结尾。有希望,未必有机会。再次之间,总是会有摇摆不定的时候,但最后,你还是得去面对现实的残酷。      很多时候,就算我们能看清自己的心,也未必能事事顺着心意做。     她也不是永远都可以那么坚强的,也会伤心,也会难过,一路走来向前望,那个身影永远在前方,并不远,却怎么也追不上。     “科帕卡巴纳海滩的人行道,是用黑色和白色的石子铺成的,两种对比鲜明的颜色,就像感情,爱就是爱,不爱就是不爱,没有一点商量的余地。关于你不爱我这件事情,从头到尾,我都看得清清楚楚,所以,我并不相信所谓的缘分,那只是爱情成功时的理由,失败时的借口。    我所需要的,只是时间而已。”     “等了太久,习惯了没有你的漫长岁月,当你终于出现在我面前时,才发现,原来没有你,我也可以。”
  •     很喜欢喜欢的执着 很佩服这样的女子 终于是坚守到了李乔的回应 我觉得这个作者的书都还挺好的 女主都很坚强
  •      年少的喜欢那样单纯地爱上李乔。这个叶听风与冷欢的女儿,承袭了与冷欢那样相似的外貌,所以李乔看着她的时候仿若看见了当初的冷欢。只是喜欢的性格更像叶听风,那个偏执的男子。
       那份对李乔的喜爱,成了一种执念。放不下,也不想放。于是才能面对齐雅大声的说,他是我的。只是后来李乔的疏离,伤了喜欢的心。又或者说,她的心一直都在受伤,被拒绝的彻底。要多深的爱,才可以让这般青春洋溢的少女流露出那样沧桑的眼神。
       年龄不是问题,只有爱与不爱才是关键。还好,到最后,李乔勇敢了起来,敢于去接受喜欢。那么,这么多年的爱,终于修成正果,真好。
  •     刚到书店就看到了这本《喜欢》,当时心里正住着一个人。不免觉得有些起伏。但辗转了很久还是没有买下。最后终于在电子书的下载网上看到了,迫不及待的开始了。
      喜欢这本书,喜欢那个爱憎分明的姑娘,从她身上,看到了自己年幼时的影子。看了她的感情,回想起当初的自己,不禁唏嘘。只怪自己当初太青涩,还不会爱,不懂爱。现在想想,那也许只是一种占有欲。我喜欢你,所以要得到你。所用的手段,其实已经伤害了那个当初很喜欢的人。
      喜欢这本书,更喜欢她的那份执着。忠于自己,坚持着自己的感情。曾经被人问起过,如果将来同时出现两个人,一个是你爱的人,一个是爱你的人,要怎样选择...还是高中生的肯定地回答说是那个爱我的人。当时的我,只想找个疼我爱我的人。而现在,遇见了自己喜欢的人,就算辛苦,还是想要为这段感情努力。就像叶喜欢,不计困难,只为了他的幸福。
      我知道,并不是每个人都会有这样深刻的一段感情。但是内心里,每个女生都会期待甚至梦想过这样的爱情吧?期待我和看到这篇小评的你,兜兜转转也还是可以遇见心里的那个人
  •     相差二十几岁的距离,让人不免失落,可叶喜欢的执着让我很震动,让我很喜欢,李乔,不知道怎样的人可以饰演他,如果拍成电视剧的话。
  •      我更喜欢《听风》,叶听风和冷欢的故事,更为让我动容。我是心疼叶听风的,他真的很爱冷欢,很爱很爱,爱到可以原谅妹妹的离去;可以坚定的宁可要她也不要孩子;可以因为一个叫寒悦的女子机缘巧合与冷欢有几分类似,而在逝去时留给她一整座庄园的遗产。
       李乔无疑是幸运的,或许他没有得到冷欢的爱,可是却得到了叶喜欢,能陪他走到最后。不像叶听风,正值壮年却孤独地等待时光的脚步,希望自己老的快一些。
       伤感。。。。。。
      
  •     喜欢是霸道,执拙的 李乔是勇敢的 年龄的差距 也能这么美好 叶喜欢 我喜欢
  •     喜欢是执着的,李乔勇敢的。
      这就是我看了《喜欢》的感受。喜欢所有的霸道都那么有力,李乔所有的掩饰都那么虚弱。最后的最后还是幸福了,因为是真的喜欢!
      没有放过你,没有放过真的爱的你!
      年龄只是相差太多而已,情感是没有距离的。
      愛太多的时候不能逃避,勇于面对会比离开更幸福。
  •   舍不得放弃,那就一定要得到。
  •   嗯 前两天才看的这本小说 看完了以后觉得不过瘾又看了一遍……
    回味无穷啊
    不过景行的书多是这个风格的 比如《听风》《情浅》《知返》《未晚》《沉醉》 都看过了以后还是最喜欢《喜欢》~~~~
  •   祝福你,祝福我们把~
  •   恩 谢谢你 我们都要幸福
  •   能不能告诉我男女主到底有没有在一起,怕是悲剧,不敢看~~~`
  •   恩 希望每个人都能找到自己的幸福吧
  •   最近正要看这两本书,看来要好好的去看看了。
  •   是看了上面的介绍才看得《听风》结果当然是很喜欢啦!听风与冷欢的爱让人心痛,而《喜欢》里的李乔与喜欢的爱也让我得到了更多的感动。现在很喜欢景行的文笔,支持他,希望他能写出更多感人的故事!
  •   听风 有出版吗?我怎么没找到……
  •   没有,但是能直接下载到电子版。
  •   听风,喜欢,都很好
  •   《未晚》也超好看的!!
  •   《听风》已经无法被超越
  •   我最喜欢的是《听风》《知返》,《听风》算是最经典的一个吧。很爱景行,喜欢她的文字,喜欢她的故事。
  •   在晋江的囧囧购买实体书可以获赠作者亲笔签名书签,不要错过啦
    www.jjwxc.cn
  •   我更爱听风。
  •   为什么听风没出版啊
  •    《听风》已经无法被超越
  •   听风 听风
  •   果断《听风》啊!!!当初哭得惨得咧~~
  •   看了《听风》之后 就没有言情类的小说入得了我的眼了.....
  •   唉。不是你刚看这本书的时候了?
  •   开始是喜欢霸道的爱上了李乔,之后又是乔霸道的将喜欢牢牢地绑在了身边,俩个人虽然在年级上有差距,但爱对方的程度是一样深的!
 

250万本中文图书简介、评论、评分,PDF格式免费下载。 第一图书网 手机版

京ICP备13047387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