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显传校注

出版时间:2008-11  出版社:中华书局  作者:东晋沙门释法显 撰,章巽 校注  页数:184  字数:200000  译者:章巽 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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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法顯傳校注》是已故著名歷史地理學家,中外交通史研究大家章巽(丹楓)教授的重要著述之一,曾由上海古籍出版社於1985年出版。該書的校注以北京圖書館所藏南宋刊印的《思溪圓覺藏》本為底本,參考了多種《法顯傳》的最早印本及古鈔本,充分汲取了19世紀以來國内外學者對此書的研究成果,解決了不少疑難問題,故被學界譽為近年來集法顯研究之大成的最有影響的力作。

书籍目录

新版前言

校注說明
法顯傳校注
一 自發跡長安至度葱嶺
西行之始
乾歸國 耨檀國 張掖鎮 燉煌
沙河
鄯善國
焉夷國
沙行
于闐國
子合國 於麾國
竭叉國
度葱嶺
二 北天竺、西天竺記遊
陀歷國
烏萇國
宿呵多國
犍陀衛國
竺刹尸羅國
弗樓沙國
那竭國
度小雪山
羅夷國 跋那國 毗茶國
三 中天竺、東天竺記遊
摩頭羅國
僧伽施國
厨饒夷城
沙祇大國
拘薩羅國舍衛城
都維、那毗伽等三邑
迦維羅衛城
藍莫國
拘夷那竭城
諸梨車欲逐佛般泥洹處
毗舍離國
五河合口
摩竭提國巴連弗邑
小孤石山 那羅聚落
王舍新城 菥沙王舊城
伽耶城 貝多樹下
雞足山
曠野
迦尸國波羅棕城
拘啖彌國
達襯國
還巴連弗邑寫律
瞻波大國
多摩梨帝國
四 師子國記遊
師子國概述
大塔
無畏山僧伽藍
貝多樹
王城及佛齒供養
跋提精舍
摩訶毗訶羅精舍
天竺道人誦經
更得經本
五 浮海束還
自師子國到耶婆提國
自耶婆提歸長廣郡界
南下向都
結語

附錄
(一)法顯法師傳
(二)智嚴法師傳
(三)寶雲法師傳
(四)法顯得本出經錄
(五)六卷泥洹出經後記
(六)摩訶僧祇律私記
(七)婆鹿富羅律記
(八)彌沙塞律記
(九)參考書目
補注
地圖
(一)法顯歷遊天竺行程全圖
(二)法顯歷遊天竺行程圖(自于闐—摩頭羅國段)
(三)法顯歷遊天竺行程圖(自摩頭羅國—多摩梨帝國段)
(四)王舍城附近及五山圖
(五)師子國圖

章节摘录

版权页:   拘萨罗国舍卫城 从此北行(1)八由延,到拘萨罗国舍卫城(2)。城内人民希旷,都有二(3)百余家。即波斯匿王(4)所治城也。大爱道故精舍(5)处,须达长者(6)井壁(7),及鸯掘魔(8)得道、般泥洹、烧身处,后人起塔,皆在此城中。诸外道婆罗门生嫉妬心,欲毁坏之,天即雷电霹雳(9),终不能得坏。 出城南门千二百步,道西,长者须达起精舍(10)。精舍东向开门,门户两厢有二石柱(11),左柱(12)上作轮形,右柱(13)上作牛形。池流清净(14),林木尚茂(15),众华异色,蔚然可观,即所谓只(16)洹精舍也。 佛上忉利天为母说法九十日,波斯匿王思见佛,即刻牛头梅檀(17)作佛像,置佛坐处。佛后还入精舍,像即避出迎佛。佛言:“还坐。吾般泥洹后,可为四部众(18)作法式。”像即还坐(19)。此像最是众像之始,后人(20)所法者也。佛于是移住南边小精舍,与像异处,相去二十步。只洹精舍本有七层,诸国王、人民竞兴供养(21),悬缯幡盖,散华,烧香,然灯续明,日日(22)不绝。鼠衔(23)灯炷,烧花幡盖(24),遂及精舍,七重都尽。诸国王、人民皆大悲恼,谓梅檀像已烧。却后四五日,开束(25)小精舍户,忽见本像,皆大欢喜。共治精舍,得作两重,还移像本处。 法显、道整初到只洹精舍,念昔(26)世尊住此二十五年,自伤生在边地(27),共诸同志游历诸国,而或有还者,或有无常者,今日乃见佛空处,怆然心悲。彼众僧出,问显等(28)言:“汝(29)从何国来?”答云:“从汉地来。”彼众僧叹曰:“奇哉!边地(30)之人乃能求法至此!”自相谓言:“我等诸师和上(31)相承已来,未见漠道人来到此也。” 精舍西北四里有榛(32),名曰得眼。本有五百盲人,依精舍住此。佛为说法,尽还得眼。盲人(33)欢喜,刺(34)杖着地,头面作礼。杖遂生长大,世人重之,无敢伐者,遂成为榛,是故以得眼为名。只洹众僧中食后,多往彼榛中坐禅。 只洹精舍东北六七里,毗舍怯母(35)作精舍,请佛及僧,此处故在。 只洹精舍大援落(36)有二门,一门束向,一门北向(37)。此园即须达长者布金钱买地处也(38)。精舍当中央,佛住此处(39)最久。说法、度人、经行、坐处亦尽起塔,皆有名字。乃(40)孙陀利(41)杀身谤佛处。 出只洹东门,北行七十步,道西,佛昔共九十六种外道(42)论议,国王、大臣、居士(43)、人民皆云集而听。时外道女名旃柘摩那(44)起嫉妬心,及(45)怀衣着腹前,似若妊身(46),于众会中谤佛以非法,于是天帝释即化作白鼠,啮(47)其腰带断(48),所怀衣堕地,地即劈裂(49),生入地狱。及调达(50)毒爪欲害佛,生入地狱处。后人皆标识(51)之。又于论议处起精舍,精舍(52)高六丈许,里有坐佛(53)。

编辑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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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24条)

 
 

  •   法显为中国历史上与玄奘并肩高僧。
  •   法显法师的贡献不可谓不大,而能平淡如大师者,少矣!能心怀若谷,用平淡的语句撰写这洪烈的取经经历,也只有大师一人吧。想现在有些人做了点贡献就夸张自己的经历,实在有一比!
  •   这个注本很好,细读。
  •   与玄奘法师传对比着看就更好了
  •   很不错的一本书。物有所值。
  •   对于我来说是一本难得的好书。
  •   了解佛教传播史,和佛教发展史
  •   与《佛国记》相比较,觉得学术味道浓些,但结实完全客观转引转注,看是很严谨,但不利于学习,只是利于研究。若不是从事这个专业的研究,意义不是很大或者帮助不是很大。
  •   这是中华书局从上古引进的版权。不错,二十多年了终于再版了。印书纸张都不错,只是芮传明先生的补注还是单薄,应该再多吸收新成果。
  •   本书内容覆盖广,难免有些疏忽原文。
    第二页 第一句 原文未引用,作者校正后擅改原文,个人认为不太应该。

    原文为:弘始二年岁在己亥
    书中为:弘始元年岁在己亥

    事实考证 后秦 弘始元年或为己亥年, 但当照写原著,不应擅自改文
  •   《法显传》即《佛国记》。繁体横排,正文与校注分开。法显言语浅近,故书中关于校的文字远远多于注释文字。从参校的版本之多,可见此书在历史上的影响之大。相关书籍:《东晋求法高僧法显和【佛国记】》。
  •   这本书的注释注重在几个版本的比较,并非对文章原意的解释,需要和《大唐西域记》等结合了看,需要一些佛教知识和古汉语、地理学知识。注释中的梵文都用罗马拼音标注,很规范,下点、上撇和长音都分清,有助于查阅文献做进一步学习。后附有法显的游历行程,可以有一个直观的印象。
  •   书的质量可以,很喜欢
  •   很满意,f符合要求,给好评。支持amazon!
  •     《法显傳校注》第42頁:“客僧往到,舊僧迎逆,代檐行李,給洗足水,塗足油,與非時漿。”注:檐,石本、磧本、麗本、津本、學本、院本作“擔”。
      曾經我犯了一個小錯誤,認為“擔”字義長。戳這裡http://book.douban.com/annotation/13184921/remove_comment?start=0&cid=42159&ck=v4_W
      
      但是昨天我在讀《楚辭補注》的時候,發現“檐”字不誤。
      《哀時命》:“負檐荷以丈尺兮,欲伸要而不得”
      王逸注:背曰負,荷曰檐。言己居於衰亂之世,常低頭俛視,若以背肩負檐,丈尺而步,不敢伸要仰首,以遠罪過也。檐,一作擔。
      洪興祖補注:檐、擔,並都濫切,負也。擔,又都甘切。《釋名》曰:任也,任力所勝也。要,與腰同。
      
      擔字應該是後人不識“檐”字而妄改的(就像我這樣的!彈跳!)。看來,“觀天下書未遍,不可妄下雌黃”這話是不錯的。
      
      
      ===========知錯能改的分割線========
      昨天,寫了書評之後,退省齋君留言說,本字为儋,俗作擔,段玉裁云古书或假檐为之,疑又擔之误也。
      胖丁又去查了書,問了老師。
      結論是,擔、檐的本字是儋。但並非如段玉裁所認為的,檐可能為擔的誤字。事實上,檐的出現在前,擔的出現在後。
      古籍中的木字旁的字一般早於提手旁的字(注意,我是說一般),打的本字是【木+丁】,後來才有了“打”。
      敦煌寫卷中的“木”、“扌”多相混例,可見,在中古時期是經過了一段相混用的時間。
      到了宋元時期,“木”、“扌”旁才有了比較明確的區別。
      
      我現在的觀點應該可以成立了吧。
      不過,我想說的是,從個人的角度來說,我不會因為兩個字的意思一樣,就不去追究它們之間的關係。入矢義高先生說:“我认为词义的研究必须追溯词义的来历,并把它交代清楚,训诂学不能仅仅是细分词义而已。”我想,對待文字也是如此,應該盡可能瞭解它們的發展過程。
      
      “日就月將,學有緝熙于光明”,共勉之!
      
  •     法显以60多岁的高龄,依然走过沙漠和戈壁,翻过帕米尔高原,只身游历印度多年,以正常人的眼光去猜度他的想法,是对释子之不敬,但是当知道法显决定回国是因为,多年炯然一身,忽然在佛堂看到斯里兰卡商人进献的汉地丝绸,泪流满面。看到这里发现,他身上原来也有着常人的青怀,这也许就是法显崇高之余的可亲之处吧。
  •   深了~
  •   确实并无义之短长之别,本字为儋,俗作擔,段玉裁云古书或假檐为之,疑又擔之误也。错讹与否,皆假借而已,义本无别。
  •   恩哼。我已经知道“义长”这个说法是不对的呀。
    不过,我觉得段玉裁的说法还是有点问题。我看到的文献是作“檐”字的用例在前,“擔”字的用例在后。“檐”并不一定是“擔”的误字。相反,“擔”应该是“檐”的误字。
  •   同声部的相通假是很容易的,这些问题有什么没法说对错。
  •   同声部的相通假是很容易的,这些问题有什么没法说对错。
    ===============
    恩!
  •    行书“木”与“扌”似。木、扌相混,至显者如杨雄之作扬雄。姓氏尚可混淆,罔论其它。。。
  •   楼上正解。古籍中木旁、扌旁常不別,如梗之作挭、模楷之作摸揩等皆是。
  •   楼上二位说的有几个前提,就是必须假定原稿是使用行书的前提下,必须假定行书产生之后才能如此推断,所以并不适合一切问题。比如战国简帛的错讹,不能这么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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