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史新义

出版时间:2011-10  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作者:何炳松  页数: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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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本书分上、下二编,上编论述社会史料研究法,系统阐发史料考订与事实编比的理论;下编论述社会史研究法,详解社会史的著作法及相关问题。举凡历史学和历史研究的概念、原理、系统、研究步骤和研究方式等,本书皆有涉及并做深入论述。本书虽以西方理论为依据,却做到了尽量与我国传统史学理论相结合,所举例子亦多见我国史事,可见作者融合中西史学之努力。

作者简介

何炳松(1890-1946),曾留学美国,先后就读于加利福尼亚大学、威斯康辛大学和普林斯敦大学研究院,专攻现代史和国际政治。学成回国后,先后担任北大史学系教授,兼任北京高等师范英语部主任,兼代史地部主任,浙江省立第一师范学校校长,武昌师范大学校长。曾担任上海商务印书馆史地部主任、国文部主任、编译所所长、大学丛书委员会委员等职。主编《中学史学丛书》、《教育杂志》等书刊,兼光华大学、大夏大学教授。1934年被选为中华学艺社理事长。1935年受聘任国立暨南大学校长,后期曾兼任东南联合大学筹委会主任;抗战胜利后不久,受命改任国立英士大学校长。

书籍目录

导言 历史研究法与社会科学
上编 社会史料研究法
 第一章 史料之理论
 第二章 考订之原理
 第三章 史料来历之考订
 第四章 诠释之考订
 第五章 诚伪及正确之考订
 第六章 事实之利用
 第七章 事实之编比
 第八章 社会科学事实之编比
 第九章 并时事实之编比法
 第十章 连续事实之编比法
下编 社会史研究法
 第十一章 历史之种类
 第十二章 社会史之现状
 第十三章 社会事实之编比
 第十四章 社会史之特殊困难
 第十五章 社会团体之决定
 第十六章 演化之研究
 第十七章 各类历史联合之必要
 第十八章 社会史之系统
 第十九章 社会史与其他历史之连锁
 第二十章 单独事实及于社会事实之影响
 第二十一章 集合事实及于社会生活之影响
结论

章节摘录

  一种实物之统计亦复如是,如商品或动物之类,必有一种心理事实--即享用--参入其间方可成为社会之事实,吾人所统计者乃一个社群中各人所享有之商品或动物也,是故于此必有财产权之心理观念参入其间。事实之社会性即由此而来,即所谓政治上或经济上之内部现象也。  所有政治上之事实根本上皆具有心理之特性,吾人于此实已无表明之必要。所有政治团体最重要之根据即为大众应服从同一中心之观念,或人与人间共通性之观念。无论吾人是否另有他种集合现象与服从观念或共通性观念有关,姑不具论;无论如何,政治事实之存在必以此种观念为根据,而且亦唯有以此种观念为中介,吾人方感有此种事实之存在,则殆可断言。一旦观念变动,政治状况即随之而变动。同是朝鲜人当其自信为与中国同种时,其民族观念即随之变化焉。  在经济事实中此种主观特性较不甚著;或至少因产生经济现象之实物具有物质特性之故,此种主观特性较为不甚明晰。然就实际而论,所谓实物不过经济事实产生之机会或条件而已;真正经济之事实实为人类对于此种实物关系之观念。所谓享用即系一种处置吾人所有实物之观念;其证据即为在财产中吾人可以发生革命,如秦商鞅之开阡陌,其初并无物质上之运动,即其一例。然当时所谓庶人及地主对于其权利之观念已足为之一变。商业上之行为为一种惯例之集合,所谓惯例盖即心理现象也,其目的在于变更实物之享用;而实物之真正移转不过此种惯例之物质结果而已。即消费及生产本身亦有一物质之部分;然其经济之特性纯由一种纯粹心理观念赋予之。  ……

编辑推荐

有鉴于中国传统史学之弊,为使史学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何炳松极力倡导通史研究与著述。在《通史新义》中,作者借鉴西方史学的思想方法,总结并发挥了司马迁、刘知几、章学诚等古代史家的传统史学理论,对史料研究的方法以及通史编纂的原则重斩进行思考,建立其新通史理论体系,对中国现代新史学的建设有着重大贡献。    作者分析了历史学研究与自然科学研究之异同,提出了史学研究者应报有之态度和作学之方法,并通过西洋史学原理与中国传统史学之对比,阐明了通史与其他史学之关系,形成了一套较为系统的史学理论认识。    何炳松编著的《通史新义》分上下两编,上编分十章,专论社会史料研究法,下编共十一章,专论社会史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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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4条)

 
 

  •   治史经典
  •   有时间要好好看看。逼着自己看。
  •   书的内容还行,就是太贵了!
  •   帮别人买的,还不错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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