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9 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作者:林惠祥 页数: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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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本书初版于1934年,是当时大学文化人类学的教本。它通俗地介绍了人类学的定义、对象、分科、目的及其他学科的关系;介绍了文化人类学的产生、发展及学派;特别是具体介绍了原始物质文化、原始社会组织、原始宗教、原始艺术及原始语言文字,对了解和研究文化人类学及原始人生活状况有较大参考价值。
作者简介
林惠祥(1901~1958) ,福建晋江人,又名圣麟、石仁、淡墨。男、汉族。我国著名人类学家、考古学家、民俗学家、民间文艺理论家。1926年毕业于厦门大学。1927年秋,考入菲律宾大学研究院人类学系,师从美国教授拜耶(H•O•BEYER)作人类学的研究工作,1928年毕业,获人类学硕士学位。1929年任中央研究院特约编辑员,后参加该院民族学组研究工作。1931年任厦门大学历史社会学系主任、教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任厦门大学历史系主任、人类博物馆(我国第一个人类博物馆)馆长、南洋研究所副所长。他从事东南亚和中国东南地区考古发掘和民族调查研究,是中国对台湾省高山族最早进行调查研究的学者,著有《台湾番族之原始文化》。他对民族文化和中国民族的来源及划分系统等问题,颇多创见。他的《文化人类学》一书确立了中国人类学体系,受到当时学术界的普遍重视与欢迎;另一著作《中国民族史》获得国内外学者好评。另著有《苏门答腊民族志》、《婆罗洲民族志》、《民俗学》、《世界人种志》、《神话论》等。
书籍目录
序
第一篇 人类学总论
第一章 导言
第二章 人类学的定义及其对象
第三章 人类学的名称
第四章 人类学的分科
第五章 人类学的地位及其与别种科学的关系
第六章 人类学的目的
第二篇 文化人类学略史
第一章 文化人类学的先锋——巴斯蒂安及拉策尔
第二章 社会演进论派
第三章 传播论派
第四章 批评派或历史派
第五章 文化压力说(以上各说的总评)
第三篇 原始物质文化
第一章 绪论
第二章 发明
第三章 原始物质文化之地理的分布
第四章 取火法
第五章 饮食
第六章 衣服
第七章 原始的住所
第八章 狩猎
第九章 畜牧
第十章 种植
第十一章 石器
第十二章 金属物
第十三章 陶器
第十四章 武器
第十五章 交通方法
第四篇 原始社会组织
第一章 绪论
第二章 结婚的形式
第三章 结婚的手续
第四章 结婚的范围
第五章 母系母权父系父权
第六章 家族氏族半部族部落
第七章 结社
第八章 阶级
第九章 妇女的地位
第十章 政治
第十一章 财产及交易
第十二章 法律
第十三章 伦理观念
第五篇 原始宗教
第一章 绪论
第二章 自然崇拜(Nature Wohip)
第三章 动物崇拜及植物崇拜
第四章 图腾崇拜
第五章 灵物崇拜
第六章 偶像崇拜及活人崇拜
第七章 鬼魂崇拜及祖先崇拜
第八章 多神教二神教一神教
第九章 魔术、禁忌及占卜
第十章 牺牲与祈祷
第十一章 巫觋
第十二章 神话
第十三章 宗教的起源一:魔术说(Theory of Magic)
第十四章 宗教的起源二:鬼魂说(Ghost Theory)
第十五章 宗教的起源三:生气主义(Animism)
第十六章 宗教的起源四:生气遍在主义(Animatism)
第十七章 结论:原始宗教的要素
第六篇 原始艺术
第一章 绪论
第二章 人体妆饰
第三章 器物装饰
第四章 绘画雕刻
第五章 跳舞
第六章 诗歌
第七章 音乐
第八章 结论
第七篇 原始语言文字
第一章 绪论
第二章 拟势语
第三章 口语
第四章 信号
第五章 记号
第六章 文字
林惠祥先生学术年表
再版林惠祥教授《文化人类学》感言
林惠祥人类学著作及其述评
章节摘录
版权页: 插图: 特定婚配(preferential mating)——这是一种很奇异的结婚风俗,是内婚制和外婚制以外的特别限制,又是一种特别的结婚方法。依此制一种配偶选择法优先于其他方法,当事者必须与此特定的配偶相结合。此制有三主要式,即“姑舅表婚”、“兄弟妇婚”和“姊妹夫婚”。三者在原始民族中都常实行。分述于下:(甲)姑舅表婚(cross—cousin marriage):兄弟姊妹的子女相互的称呼在各民族很见错杂。我国以父的兄弟的子女为从兄弟姊妹,父的姊妹及母的兄弟姊妹的子女合称为中表;中表分内外,父的姊妹的子女为外,母的兄弟姊妹的子女为内,中表又简称为表。父的姊妹的子女又称为姑表,母的兄弟的子女又称为舅表,母的姊妹的子女又称为姨表。英文“cousin”一字为兄弟姊妹的子女相互的通称,“cousin”也分为二类,但不是从与表,而是“横贯的”(cross—cousin)与“并行的”(parallel cousin)。两兄弟的子女互称为并行的cousin(即从兄弟姊妹),而姊妹的子女也称为并行的cousin(即姨表),至于兄弟的子女与姊妹的子女则互称的横贯的cousin(即姑表及舅表)。若借用生物学上“同胞”(siblings)一语以包括同父母所生的兄弟姊妹,则可以概括说:同性的“同胞”的子女互为并行的cousin,异性的同胞的子女则互为横贯的cousin。在原始民族中,并行的cousin常不得结婚,至于横贯的cousin即姑表舅表不但可以结婚,并且在有些地方还是特定的,不得不结婚。姑舅表婚在理论上有两式,一为舅表婚,一为姑表婚。实际上两式有合并为一的,因为舅与姑也常由习惯而结婚。除此例外,两式之中以舅表的结婚为较普通。 姑舅表婚有很有趣的分布。虽不是普遍的,却在各大地方都存在。 讨论原始人的道德时我们可以置直觉说于不论,这说以为人有一种特别的神赐的良心,即内在的道德之感,能指示人什么是善,什么是恶。詹姆斯(James)说持伦理学上的直觉说的人就像障蔽了眼睛在暗室里瞎摸一只不在室中的黑猫。还有可谓合于良心的“道德义务”也可以不必管它。这些主观的道德的问题太觉错杂和混乱。这里可以不必论它,只须从客观方面讨论野蛮人的道德德以及他们生活于这种道德律上的功效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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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现代学术名著丛书:文化人类学》初版于1934年,是当时大学文化人类学的教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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