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7 出版社:边沁、 沈叔平 商务印书馆 (2011-07出版) 作者:边沁 译者:沈叔平
内容概要
本书在形式上是批判英国著名法学家布莱克斯通(1723-1780)的《英国法律诠释》(一译《英国法释义》)一书的。该书出版于1765年至1769年间,是对18世纪中叶英国法律的系统阐述,在英、美两国曾被采用作为大学课本。边沁认为,布莱克斯通对法律的叙述,至多不过是说明法律的现状,实际上是在阐述的伪装下为现状辩护。而法理学的真正职能是对法律制度进行批判,目的在于求得改进。这种批判的标准只能由功利原则提供,即只能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为标准去判断是非。他通过对该书的批判,对17、18世纪启蒙学者所普遍主张的社会契约论、自然法学提出异议,认为这些学说都是一些已经过时的“虚构”;进而从功利的原则出发,对主权者的权力的性质、来源及其可能采取的形式提出独到见解。
作者简介
无
书籍目录
绪者前言编者导言 一 边沁的生平 二 性格 三 对立法理论的贡献 四 《政府片论》政府片论 序言 导言 第一章 政府的形成 第二章 政府的形式 第三章 英国宪法 第四章 最高权力制定法律的权利 第五章 最高权力制定法律的义务 人名译名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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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片论》是英国著名哲学家、法学家和经济学家杰里米·边沁最早发表的一部著作,也是第一部较系统地将功利原则运用于政治思想领域的著作。 本书在形式上是批判英国著名法学家布莱克斯通的《英国法律诠释》一书的。边沁认为,布莱克斯通对法律的叙述,至多不过是说明法律的现状,实际上是在阐述的伪装下为现状辩护。而法理学的真正职能是对法律制度进行批判,目的在于求得改进。这种批判的标准只能由功利原则提供,即只能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为标准去判断是非。他通过对该书的批判,对17、18世纪启蒙学者所普遍主张的社会契约论、自然法学说提出异议,认为这些学说都是一些已经过时的“虚构”;进而从功利的原则出发,对主权者的权力的性质、来源及其可能采取的形式提出独到见解。他认为,主权者是具有确定性质的一个人或一群人,许多其他的人习惯于对他们表示服从;主权者的权威是无限的,不受法律的限制;主权并非产生于契约,而是产生于服从的习惯,当人们习惯于服从某个人或某个机关时,这个人或机关便具有了政治权威,即成为主权者;人们之所以服从主权者,是因为服从的利益大于不服从的利益。他否认有过什么自然法,认为法律不过是主权者的意志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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