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1986-06 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作者:笛卡尔 页数:434 字数:296000 译者:庞景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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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笛卡尔的《第一哲学沉思集》(Meditationes de prima philo-sophia)最初是用拉丁文写的,出版于1641年。在正式出版之前,笛卡尔曾托人把六个沉思的校样交给一些当时有名的神学家和哲学家阅读,请他们提意见,以便根据他们的意见再做进一步的阐述,以期能够更容易地得到巴黎大学神学院的出版许可。笛卡尔先后共收到六组《反驳》,他都针对这些《反驳》做了《答辩》。这样,《沉思集》的拉丁文第一版就包括六个《沉思》、六组《反驳》和六个《答辩》。(第七组《反驳》是后来收到的,和《答辩》一起以及笛卡尔给狄奈〔Dinet〕神父的一封信收在拉丁文第二版里。)笛卡尔的《答辩》是六个《沉思》的重要注解和补充,是笛卡尔哲学思想的非常宝贵的阐明,其中不少内容是六个《沉思》里没有谈到或一提而过的。这些《答辩》和六个《沉思》组成了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至于各组《反驳》的作者们,有些是著名的哲学家,例如霍布斯、阿尔诺和伽森狄,他们都提出了很多有价值的问题,而且从他们的《反驳》里也可以看出他们的哲学态度,特别是第五组《反驳》(共约七万字)本身就是唯物主义者伽森狄给后人留下的主要哲学著作之一。 本书中文版就是根据亚当和塔纳里按法文第一版编辑重印的1956年版翻译的,在翻译过程中也对照了西蒙(Jules Simon)编辑的《笛卡尔著作》(Oeuvresde Descartes,Paris,Charpentier,1865)中的《沉思集》,这部分是根据1661年第二版重印的,特别是在六个《沉思》部分里,文字和第一版比较有很大的出入,除只牵涉到修辞的问题而外,在意义不同的地方,我都做了注解。在《反驳》和《答辩》部分,遇有文字晦涩难懂的地方,我也参考了哈耳登(E.S.Haldane)和罗斯(G.R.T.Ross)直接从拉丁文版翻译过来的英译本《笛卡尔哲学著作》(The Philosophical Works ofDescartes,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12)。
作者简介
勒内·笛卡尔(René Descartes)于1596年生于法国西部图兰省和布瓦杜省交界处的拉埃镇(今名拉埃—笛卡尔镇)的一个绅士家庭,他父亲是布列塔尼省的参议员。一岁时他母亲在生第五胎时死去,他父亲又和一个布列塔尼省的女人结婚,老夫妇长期住在布列塔尼省的雷恩。勒内·
书籍目录
致神圣的巴黎神学院院长和圣师们前言六个沉思的内容提要第一个沉思 论可以引起怀疑的事物第二个沉思 论人的精神的本性以及精神比物体更容易认识第三个沉思 论上帝及其存在第四个沉思 论真理和错误第五个沉思 论物质性东西的本质:再论上帝及其存在第六个沉思 论物质性东西的存在:论人的灵魂和肉体之间的实在区别反驳和签辩第一组反驳 一个荷兰神学家作著者对第一组反驳的答辩第二组反驳 由多方面神学家和哲学家口述,经尊敬的麦尔赛纳神父搜集的著者对第二组反驳的答辩按几何学方式证明上帝的存在和人的精神与肉体之间的区别的理由第三组反驳 一个著名的英国哲学家作,和著者的答辩第四组反驳 神学博士阿尔诺先生作著者对神学圣师阿尔诺先生所做的对第四组反驳的答辩著者关于第五组反驳的声明对六个沉思的第五组反驳 伽森狄先生作著者对第五组反驳的答辩笛卡尔先生致克莱尔色列先生的信作为对伽森狄先生第五组反驳的主要意见的再答辩第六组反驳 许多神学家和哲学家们作著者对许多神学家、哲学家和几何学家作的第六组反驳的答辩译后记
章节摘录
虽然我可以假定我过去也许一直是象我现在这样存在,但是我不会因此而避免这个推理的效力,也不能不认识到上帝是我的存在的作者这件事是必要的。因为我的全部生存时间可以分为无数部分,而每一部分都绝对不取决于其余部分,这样,从不久以前我存在过这件事上并不能得出我现在一定存在这一结论来,假如不是在这个时候有什么原因重新(估且这样说)产生我,创造我,也就是说保存我的话。 事实上,这对于凡是要仔细考虑时间的性质的人都是非常清楚、非常明显的,即一个实体,为了在它延续的一切时刻里被保存下来,需要同一的能力和同一的行动,这种行动是为了重新产生它和创造它所必要的,如果它还没有存在的话。因此,自然的光明使我看得很清楚,保存和创造只是从我们的思想方法来看才是不同的,而从事实上来看并没有什么不同。所以,只有现在我才必须问我自己,我是否具有什么能力使现在存在的我将来还存在,因为,既然我无非是一个在思维的东西(或者至少既然一直到现在严格说来问题还只在于我自己的这一部分),那么如果这样的一种力量存在我心里,我一定会时刻想到它并且对它有所认识。可是,我觉得象这样的东西,在我心里一点都没有,因此我明显地认识到我依存于一个和我不同的什么存在体。 也许①我所依存的这个存在体并不是我叫做④上帝的东西,而我是由我的父母,或者由不如上帝完满的什么其他原因产生的吧?不,不可能是这样。因为,我以前已经说过,显然在原因里一定至少和在它的结果里有一样多的实在性。因此,既然我是一个在思维的、在我心里①有上帝的观念的东西,不管最后归之于我的本性④的原因是什么,必须承认它一定同样地是一个在思维的东西本身具有我归之于上帝本性③的一切完满性的观念。然后可以重心追问这个原因的来源和存在是由于它本身呢, 还是由于别的④什么东西。因为如果是由于它本身,那么根据我以前说过的道理,其结果是它自己一定是⑤上帝,因为它有了由于本身而存在的能力,那么它无疑地也一定有能力现实地具有它所领会⑥其观念的一切完满性,也就是说,我所领会为在上帝里边的一切完满性。如果它的来源和存在是由于它本身以外的什么原因,那么可以根据同样的道理重新再问:这第二个原因是由于它本身而存在的呢,还是由于别的什么东西而存在的,一直到一步步地,最终问到一个最后原因,这最后原因就是上帝。很明显,在这上面再无穷无尽地追问下去是没有用的,因为问题在这里不那么在于从前产生我的原因上,而在于现在保存我的原因上。 也不能假定也许我的产生是由很多原因共同做成的,我从这呂个原因接受了我归之于上帝的那些完满性之一的观念,从另外一个原因接受了另外什么的观念,那样一来,所有这些完满性即使真地都存在千宇宙的什么地方,可是不能都结合在一起存在于一个唯一的地方,即上帝之中。因为,相反,在上帝里边的一切东西的统一性,或单纯性,或不可分性,是我在上帝里所领会的主要的完满性之一;而上帝的一切完满性的各种统一和集合①的观念一定不可能是由任何一个原因(由于这个原因,我同时也接受了其他一切完满性的观念)放在我心里的。因为,如果这个原因不让我同时知道它们是什么,不让我以某种方式全部认识它们,它就不能让我把它们理解为连结在一起的、不可分的。 至于④我的父母,好象我是他们生的,关于他们,即使凡是我过去所相信的都是真的,可是这并不等于是他们保存了我,也不等于他们把我做成是一个在思维的东西,因为他们不过是④把某些部置放在这个物质里,而我断定④在这个物质里边关闭着的就是我,也就是说,我的精神(我现在只把精神当作了我自己);所以关于他们,在这里是毫无问题的;可是必然得出这样的结论,即单从我存在和我心里有一个至上完满的存在体(也就是说上帝)的观念这个事实,就非常明显地证明了上帝的存在。 我只剩去检查一下我是用什么方法取得了这个观念的,因为我不是通过感官把它接受过来的,而且它也从来不是⑤象可感知的东西的观念那样,在可感知的东西提供或者似乎提供给我的⑧感觉的外部器官的时候,不管我期待不期待而硬提供给我,它也不是纯粹由我的精神产生出来或虚构出来的,因为我没有能力在上面加减任何东西。因此没有别的话好说,只能说它和我自己的观念一样,是从我被创造那时起与我俱生的。 当然不应该奇怪,上帝在创造我的时候把这个观念放在我心里,就如同工匠把标记刻印在他的作品上一样;这个标记也不必一定和这个作品有所不同。可是,只就上帝创造我这一点来说,非常可倌的是,他是有些按照他的形象产生的我,对这个形象(里面包含有上帝的观念),我是用我领会我自己的那个功能去领会的,也就是说,当我对我自己进行反省的时候,我不仅认识到我是一个不完满、不完全、依存于别人的东西,这个东西不停地倾向、希望比我更好、更伟大的东西,而且我同时也认识到我所依存的那个别人,在他本身里边具有我所希求的、在我心里有其观念的一切伟大的东西,不是不确定地、仅仅潜在地,而是实际地,现实地、无限地具有这些东西,而这样一来,他就是上帝。我在这里用来证明上帝存在的论据,它的全部效果就在于我认识到,假如上帝真不存在我的本性就不可能是这个样子,也就是说,我不可能在我心里有一个上帝的观念;我再说一遍,恰恰是这个上帝,我在我的心里有其观念,也就是说,他具有所有这些高尚的完满性,对于这些完满性我们心里尽管有什么轻微的观念,却不能全部理解。他不可能有任何缺点:凡是标志着什么不完满性的东西,他都没有。 这就足以明显地说明他不能是骗子,因为自然的光明告诉我们,欺骗必然是由于什么缺点而来的。 不过,在我把这件事更仔细地进行检查并对人们能够从其中取得的其他真理进行考虑之前,我认为最好是停下来一些时候专去深思这个完满无缺的上帝,消消停停地衡量一下他的美妙的属性,至少尽我的可以说是为之神眩目夺的精神的全部能力去深思、赞美、崇爱这个灿烂的光辉之无与伦比的美。 因为,信仰告诉我们,来世的至高无上的全福就在干对上帝的这种深思之中,这样,我们从现在起就体验出,象这样的一个沉思,尽管它在完满程度上差得太远,却使我们感受到我们在此吐所能感受的最大满足。从而,既然对我存在这个命题的认识是取决于对我思维这个命题的认识的,而对我思维这个命题的认识是取决于我们不能把思维跟一个在思维的物质分开,那么似乎应该得出这样的结论:一个在思维的东西是物质的,不是非物质的。 再说,因为,一切事物的创造者——上帝能够把一种实体改变成为另一种实体,后一种实体恰好呆在苞含过前一种实体酶同一表面里,这也没有什么不可理解的或者困难的。不仅一切感觉,甚至一般地来说,这一个物体施加于另一个物体的一协行动,都在于接触,从而显然是:同一的表面总应该是以同二方式而主动或者被动,不管在它所覆盖的本质发生了什么变化,对于这一点,人们说不出什么更合乎道理的东西来,也说不出什么能为哲学家们一致接受的东西来。 既然你不认识肉体的能力和运动能够达到什么地方,因为你自己承认没有人能知道(除非是由于上帝的特别启示)上帝是给一个主体里放进了或能放进什么,那么你从哪里能够知道上帝没有把这种能力和特性如思维、怀疑等等放进什么物体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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