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2 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作者:包光明 主编 页数:383
内容概要
该系列辅导教材得到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的推荐。
该系列辅导教材具有如下特点:
1.紧扣大纲、内容翔实、叙述准确、重点突出,注重基础知识复习和解题能力训练,例题和习题贴近考题,实用性、针对性强,有利于考生提高复习效率和考试通过率。
2.通过内容讲解和经典例题解析,注重培养考生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
3。每个章节后附有大量有针对性的习题和参考答案,方便考生学练结合,及时检验复习效果,增强应考适应能力和信心。
由于修订时间仓促,书中难免存在不足或错误,恳请各界人士批评指正。
书籍目录
第一部分 总 论
一、民法概述
二、民事法律关系
三、自然人
四、法人
五、合伙
六、民事行为
七、代理
八、诉讼时效和期限
第二部 分物 权
一、物权概述
二、物权的变动
三、所有权
四、用益物权
五、担保物权
六、占有
第三部分 债 权
一、债的概述
二、合同
第四部分 人身权
一、人身权概述
二、人格权
三、身份权
第五部分 婚姻家庭
一、概述
二、亲属关系原理
三、结婚
四、夫妻关系
五、离婚
六、父母子女
七、收养
第六部分 继承权
一、继承权概述
二、法定继承
三、遗嘱继承
四、遗产的处理
第七部分 民事责任
一、民事责任概述
二、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
三、侵权责任
附录 2011年成人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民法试题及参考答案
章节摘录
版权页:“民法”一词有着多种含义,对于民法的概念,应分别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理解。1.形式意义上的民法与实质意义上的民法形式意义上的民法是指民法典。民法典是指按照一定的体系结构将各项基本的民事法律制度加以系统编纂从而形成的基本民事法律规范性文件。我国目前尚无民法典,因此并不存在形式意义上的民法。实质意义上的民法是指所有调整民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民法典和其他民事法律、法规。在我国,虽无民法典,但有作为民事基本法的《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以及大量的单行民事法律和法规。因此,我国虽不存在形式意义上的民法,但实质意义上的民法是存在的。在民商合一的体例下,实质意义上的民法不限于传统意义的民事法律规范,还包括各种商事特别法、商事法律规范,如《公司法》、《合伙企业法》。2.广义的民法与狭义的民法广义的民法等同于实质意义上的民法。在我国,广义的民法是指所有调整民事关系的成文法和不成文法。它是指调整所有的财产关系、人身关系和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包括民法总则、物权法、债与合同法、侵权行为法、知识产权法、婚姻法、继承法以及公司法、证券法、保险法、海商法、票据法、破产法等。狭义的民法仅指调整一定范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不包括属于传统商法内容的法律、法规以及婚姻法等。我国采纳的是广义民法的概念,即凡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法规,都是我国民法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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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类成人高考复习考试辅导教材(专科起点升本科):民法(第9版)(2012最新版)》为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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