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2 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作者:朱雪忠 页数:386 字数:470000
Tag标签:无
前言
2008年6月我国颁布实施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强调,要大规模培养各级各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重点培养企业急需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中介服务人才。2008年7月17-18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在日内瓦举行的题为“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教育和研究”的国际会议呼吁,应该将知识产权管理教育纳入商学院、工程学院和法学院的教学计划,重视知识产权管理教育及其在商业组织中所发挥的关键作用。 在国际国内都非常重视知识产权管理教育和人才培养的大背景下,编写实用性强的知识产权管理教材显得十分迫切。为此,国内十余所高等院校致力于知识产权管理研究的相关教师、博士共同编写了本教材,以满足社会的需要。 本书在内容、结构和体例方面力求体现以下特色: 第一,突出管理内容。基于知识产权代表核心竞争力的无形资产的理念,本教材强化了知识产权的取得和运用,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增加了保护策略和技术保护的内容,强化了管理特色,克服了一些知识产权管理教材过分强调法律保护的缺陷。 第二,总论和分论相结合。总论和分论相结合的模式较好地协调了教材的体系性和针对性关系。尽管近年来知识产权管理得到了学术界的重视,但是知识产权管理教材还没有形成自己独特的体系。本教材总论部分按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知识产权取得、运用和保护的顺序展开,分论部分安排了针对我国知识产权管理实际的九个专题,这样的体系结构安排是一种尝试。 第三,重视案例。知识产权管理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应用性学科。本教材在每章的前后各设置一个案例或阅读材料。案例以知识产权管理案例为主,强调知识产权有效取得和合理运用对知识产权权利人利益的作用,兼顾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案例。
内容概要
我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强调,要大规模培养各级各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重点培养企业急需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中介服务人才。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也呼吁,应将知识产权管理教育纳入商学院、工程学院和法学院的教学计划,重视知识产权管理教育及其在商业组织中所发挥的关键作用。本书正是基于知识产权管理教育的这一需要而编写的。 本书由总论和分论两部分组成。总论包括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以及知识产权的取得、运用和保护等;分论部分对知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知识产权合同管理、专利池与技术标准、品牌战略与商标管理等专题进行了专门阐述。
作者简介
朱雪忠, 工学学士和硕士、管理学博士,具有中国律师资格和专利代理人资格,现为华中科技大学知识产权战略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研究会学术委员会主任、武汉市知识产权研究会副理事长兼学术委员会主任等。
曾作为访问学者在日本特许
书籍目录
总论第一章 知识产权管理基础知识概述 第一节 知识产权概述 第二节 知识产权管理概述 第三节 知识产权管理与竞争优势第二章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第一节 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及其职能 第二节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第三节 知识产权战略第三章 知识产权的取得 第一节 技术开发与专利申请 第二节 商标标志的设计与商标注册申请 第三节 著作权的产生与软件的登记第四章 知识产权运用 第一节 知识产权许可 第二节 知识产权转让 第三节 知识产权出资 第四节 知识产权信托 第五节 知识产权拍卖 第六节 知识产权质押 第七节 商业特许经营 第八节 知识产权捐赠第五章 知识产权的保护 第一节 知识产权保护策略 第二节 知识产权法律保护 第三节 知识产权技术保护 分论第六章 知识产权行政管理 第一节 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概述 第二节 我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的基本制度 第三节 我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制度的变革第七章 知识产权价值评估 第一节 知识产权评估的基本概念 第二节 知识产权的价值评估 第三节 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一般方法第八章 知识产权人力资源管理 第一节 知识产权管理与人力资源 第二节 知识产权人力资源的培养 第三节 知识产权人才激励制度第九章 知识产权合同管理 第一节 知识产权合同概述 第二节 知识产权开发合同 第三节 知识产权实施许可合同 第四节 知识产权质押合同第十章 专利信息检索与分析 第一节 专利信息 第二节 专利信息检索 第三节 专利信息分析方法第十一章 技术标准与专利池管理 第一节 技术标准与专利池 第二节 与技术标准相关的知识产权管理 第三节 专利池管理第十二章 品牌战略与商标管理 第一节 品牌及品牌的功能与意义 第二节 品牌的支撑因素与常见的品牌战略 第三节 商标的日常事务管理 第四节 商标的运营管理第十三章 软件著作权管理 第一节 计算机软件概述 第二节 软件著作权的归属管理 第三节 软件著作权的权项管理 第四节 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 第五节 侵权认定与责任承担第十四章 商业秘密管理 第一节 商业秘密概述 第二节 商业秘密之人的管理 第三节 商业秘密之事的管理参考文献
章节摘录
2.地域性 知识产权是按照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相关法律规定,对知识产品授予的专有权利,只能在该国或该地区范围内发生效力。知识产品的非物质性决定了权利人对其无法进行实质性的占有,所以也无法像有形财产那样占有而适用“权利推定”,从而使知识产权在授权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区域得到相应的保护。因此,除非签有国际公约或双边互惠协定,知识产权没有域外效力。或者说,授权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对该项知识产权没有保护的义务。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国际公约或双边互惠条约的规定,授权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家的任何人都有权在自己的国家内自由使用该知识产品,无需取得权利人的同意,也不必向权利人支付报酬。 3.时间性 知识产权的时间性是指知识产权只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法定期限届满之后,该知识产品就会进入公有领域,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供人类共同使用。它体现了对权利人知识产权的有限保护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平衡。根据各类知识产权的性质、特征及本国实际情况,各国法律对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都规定了不同的保护期。著作权的保护期是指著作权人只能在一定期限内享有对作品的专有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专利权的保护期依据社会与权利人利益的协调和发明技术价值的寿命等因素确定。商标权的保护期与著作权和专利权的保护期不同,有效期届满后,在符合一定条件的前提下,可以无限续展,从而延长商标权的实际有效期。随着知识产权的一体化程度的不断加强,世界各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期限呈现一致的趋势。 ……
图书封面
图书标签Tags
无
评论、评分、阅读与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