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2 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作者: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页数:286 字数:250000
内容概要
为了客观地测试同等学力人员的俄语水平,确保学位授予的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1998年6月18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16次会议审议通过)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1994年下达的《关于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自1995年9月1日起,参加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并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方可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 进行外国语水平考试旨在加强国家对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宏观质量控制、规范管理,是国家组织的对申请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进行外国语水平认定的重要环节。1998年,我们组织有关专家编写并出版了《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俄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1999年、2003年、2004年和2005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先后四次组织专家进行修订。2005年发行第五版,三年来,根据广大考生和有关专家的建议,在总结统一考试经验的基础上,我们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对本书进行了第五次修订。经过修订的新大纲(第六版)将是今后几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俄语水平考试统一命题的依据,是各院校进行有关教学和辅导时的参考,也可作为应试者复习和备考的参考资料。
书籍目录
考试大纲考试样卷 样卷一 样卷一参考答案 样卷二 样卷二参考答案附录一 词汇表附录二 语法项目表附录三 常用词组附录四 常用俄语缩写词表附录五 构词词缀附录六 会话基本技能表附录七 常见的会话交际用语附录八 部分国家、地区及城市名称附录九 答题卡示例
章节摘录
第一章 法的概念与本质第一节 法的基本特征一、法是调整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规范行为规则规范是人们的行为反复出现以后逐渐形成的。人们的行为规则、规范可以大致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社会规范,另一类是技术规范。社会规范调整人与人的关系;技术规范调整人与自然界、人与劳动工具之间的关系。随着管理科学的出现,人类管理社会的规则技术化,又产生了所谓社会技术规范。法律规范是社会规范的一种,它所调整的是人与人的关系,但是也有相当一部分内容属于社会技术规范的范畴,不仅包括管理科学中的许多问题,而且一些属于人类与自然界之间关系的内容,如环境保护、食品卫生、建筑质量标准等都纳入法律规范所调整的范围内,但是这并没有超出法律规范属于社会规范这一范畴,只是由于这类行为可能涉及人(包括他人和后代)的利益、社会的利益,所以才得到法律的调整。二、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由国家制定或认可,是国家创制法的两种方式。国家制定的法,即通常所说的“成文法”,是由有权创制法律规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国家认可的法一般是指习惯法。习惯法是根据调整社会关系的需要,由国家立法机关或司法机关赋予社会上既存的某些习惯、教义、礼仪等以法律的效力而形成的法律规范,或者是由法官对特殊的地方习惯的一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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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俄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第6版)》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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