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8-12 出版社:高等教育 作者:许志刚 页数:345
前言
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国际国内的贸易量迅速上升。在促进进出口贸易和人员交往的同时,也要十分重视保护好本国农林业生产的安全和健康,作为农林业产品贸易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植物检疫”已受到人们愈来愈多的重视,从国家政治经济的决策层到技术监督与管理部门,到个体种植业者或从事农林产品销售的营业人员,都可能会遇到或涉及植物检疫的问题。 自1970年以来,我有幸多次参加国家植物检疫系统技术培训的教学工作,这些经历是我进入植物检疫领域的入门引导。通过进一步详细地学习和熟悉其内容,逐渐从概念索引深入到综述的教科书,在1990年首先编写了供大学本科生教学用书《植物检疫》。随着新形势的需要,植物检疫愈来愈成为植物保护学科的重要内容,除了本科生教学需要外,研究生教学也迫切需要补充植物检疫学的内容。1998年本书第一版正式出版后,我们与江苏和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专家共同修订又补充了新的内容,第二版《植物检疫学》于2001年出版,为适应形势发展,这是第3次修订,内容又有较多更新,尤其是通过参加连续5年的全国疫情普查、全面修订出入境有害生物名单以及一些重大的疫情调查与处置,对当前国际与国内植物检疫的现状、检疫法规、风险分析与发展趋势等有了更全面的认识,因此,本版在修订过程中尽量体现出新、准、全的特点。 近年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的管理更加规范,设备更新也快,新的检测技术很快应用到检验检疫中,从而大大提高了有害生物的检出率和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截获率。国内农林业植物检疫系统的业务水平也有了很大提高,在产地检疫和产品预检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有关植物检疫知识的普及、植物检疫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的植物检疫事业将会在国民经济的发展中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在进出境贸易中做好把关、服务,植物检疫的事业也将在科学发展的大道上更加壮大、兴旺。
内容概要
本书是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全书分9章,前6章是关于植物检疫的基础理论、特点、法律法规、检疫的程序、风险评估、检疫处理等;后3章重点介绍危险性有害生物(病原生物、害虫和害草)的发生特点与检验检测技术。书后附有关植物检疫的法规和专业术语。本书由国内从事植物检疫教学和研究工作多年的教师和出入境检疫专家共同编写而成,在这次修订中又增补了许多国际国内最新的资料与案例。本书可作为综合性大学和农林院校相关专业的教材,也可作为植物检疫工作者的学习参考用书。
书籍目录
第一章 概论 第一节 植物检疫与植物保护的关系 第二节 植物检疫与植物检疫学 第三节 植物检疫的重要性 第四节 植物检疫的特点 第五节 国外植物检疫概况 第六节 我国植物检疫的简史 思考题第二章 植物检疫法规 第一节 植物检疫法规 第二节 植物检疫措施的国际标准 思考题第三章 有害生物风险分析 第一节 有害生物、疫区与非疫区 第二节 有害生物风险分析 第三节 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的信息来源 思考题第四章 植物检疫程序 第一节 检疫许可 第二节 检疫申报 第三节 现场检验 第四节 实验室检测 第五节 检疫监管与检疫监测 第六节 产地检疫、预检和隔离检疫 第七节 检疫处理 思考题第五章 重大植物疫情的阻截与应急处置 第一节 中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 第二节 重大植物疫情阻截与防控处理 第三节 预警与应急处置措施 思考题第六章 除害处理 第一节 除害处理的原则和方法 第二节 化学处理法 第三节 物理处理法 思考题第七章 危险性植物病原生物 第一节 危险性病原真菌 第二节 危险性植物原核生物 第三节 危险性植物病毒 第四节 危险性植物线虫 思考题第八章 危险性害虫 第一节 鞘翅目害虫 第二节 双翅目害虫 第三节 鳞翅目害虫 第四节 半翅目害虫 第五节 其他害虫 思考题第九章 危险性害草 第一节 杂草与害草 第二节 有害植物与植物检疫 思考题附录一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IPPC)附录二 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协定(SPS协定)附录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附录四 植物检疫条例附录五 植物检疫常用术语附录六 植物检疫单证主要参考文献
章节摘录
第二章 植物检疫法规 植物检疫主要是为了保护本国的农林业的安全生产和生态安全,免受外来危险性有害生物危害,促进农产品贸易的正常往来,因此,植物检疫历来受到各国政府和国际贸易组织的重视。在联合国粮农组织的农业委员会中有负责国际植物检疫的官员以及《国际植物保护公约》;在世界贸易组织的总协定中,有专门关于植物检疫的《实施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协议》;在各大洲还有区域性的植物保护组织(如EPP0、APPPC等)和有关规定;各国政府都有专门负责植物检疫的机构以及有关植物检疫的法规与条例。 第一节 植物检疫法规 法规又称法律规范,是由国家政府或权威组织制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实施的行为规则。通常包括假定、处理、制裁三个部分:假定是指法律规范所要求的或应禁止的行为;处理是指该法规的具体内容,即条例、细则等,要求做什么、不允许做什么等;制裁是指在违反法规时将要引起的法律后果,是法规强制性的具体表现。 植物检疫法规是指为了防止植物危险性有害生物传播蔓延、保护农林业的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维护对外贸易信誉、履行国际义务,由国家制定法令,对进出境和国内地区间调运植物、植物产品及其他应检物进行检疫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包括有关植物检疫的法律、条例、细则、办法和其他单项规定等。 植物检疫法规是开展植物检疫工作的法律依据。为保证贸易及植物检疫工作的正常开展,防止有害生物的传播,国际、国内各级政府部门均制定了一系列的法规。例如,联合国粮农组织的《国际植物保护公约》是“使全球植物检疫一致的程序”,世界贸易组织的《实施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协议》,联合国粮农组织颁布的《植物卫生措施的国际标准》(ISPM)等,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植物检疫条例》等,以及为贯彻这些法规所制定的“实施条例”、“实施细则”和“办法”等,都有法律效力。各级植物检疫机构和人员都必须遵守和熟悉这些法规;农林等部门和商业的有关人员在有关活动中也应遵守这些法规。植物检疫的法规规章的种类很多,按照制定它的权力机构和法规所起作用的地理范围,可将这些法规分为国际性法规、国家级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按照其内容从形式上可分为综合性法规和单项法规。 一、植物检疫法规的起源与发展 如前所说,检疫起源于14世纪人类为防止人类传染病传播与自然所作的斗争的结果。从检疫诞生之日起就带有强制性,最早的植物检疫法规是法国于1660年颁布的为防除卢昂地区的小麦秆锈病而要求铲除其中间寄主小檗的命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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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检疫学是植物保护各专业的主干课程之一,是一门新兴的学科。 为适应新世纪形势的要求,编者在农业部植物检疫处、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及上海、江苏等动植物检疫部门领导和专家的支持下,结合为农业部举办植检培训班多年讲学的经验,以及为研究生和本科生开设“植物检疫学”课程的教学实践,收集了近年来的最新资料编写了这本教材。本教材主要介绍关于植物检疫的基础理论、特点、法律法规、检疫的程序、风险评估、检疫处理等,重点介绍危险性有害生物(病原生物、害虫和害草)的发生特点与检验检测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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