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5-7 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作者:朱维究 页数:606
前言
研究生教育以个性化培养为主体。导师通过理论前沿介绍、学术观点比较、课题研究指导等方式,实现对于研究生学习能力、研究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和塑造。研究生阶段的教育,也需要对于学科领域中一些重要的基本理论和学术观点进行介绍和评析。对于某些重要的学术专题,尤其需要拓宽视野,加深理解,在广度和深度上区别于本科层次的学习。就教学活动而言,导师对于研究生的培养更多地依靠导师自身的学术经历和学术心得,依靠导师的学术预测和学术展望。而这些,主要是导师的经验性总结和经验性预期。随着学术自身的发展和社会对于人才培养新的需求,研究生培养在经验性指导的同时,也越来越多地需要理性的设计。一部既能够深入介绍本学科重大理论问题、又能集中反映本领域学术前沿观点的教材,无疑能够适应研究生教学中经验、理性的双重需求。 2002年我们在京的几位长期从事法学专业研究生教学与培养的导师们闲议此事,逐步达成共识。而这一想法,与高等教育出版社几位学者型出版家一拍即合。在高等教育出版社的支持下,我们确定了法学专业研究生系列教材的编写方案和编写计划。 本系列教材,首先是对于法学专业研究生教学、培养进行理性设计的产物。研究生教育,属于高等教育体系中的精英教育。经过法学专业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受教育者应该对于法学这一博大精深的学科体系有着良好的宏观把握;对于主攻领域,则应掌握学科前沿,了解学术争论。与此同时,还应该体会学习方法,冶炼研究能力。着眼于此,本系列教材选取相关学科领域的基本理论问题和重要学术观点,从拓宽视野、发掘深度两个方面,建构框架,展开内容。 本系列教材,也是对于法学专业研究生教学、培养的经验性概括与总结。教材编写者长期从事研究生教学、培养活动,形成丰富而且卓有成效的经验,从学术观点的凝练、到研究课题的指导,从学术难点的化解、到学术争论的评点,已经固化的研究思路作为一种学术经验,在学术活动中起到令人叹为观止的效能。经验总是因人而异,但学术领域中的经验,能起到激发灵感、启迪思路的作用。本系列教材是作者们丰富教学经验的结晶,在处理学术重点、热点、难点、疑点问题等方面,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内容概要
《一般行政法原理》作为“高等学校法学专业研究生教学用书”行政法系列教程之一,适应时代的需要,对行政法原理原则和基本理论问题进行了系统的阐述。《一般行政法原理》共分为五编,包括绪论编、主体编、公产编、活动编和监督编。《一般行政法原理》作为专著性教材,在内容上,既注重行政法基本知识的系统介绍,又注意行政法理论与实践的深层次剖析;既着重阐述中国行政法,又适当引介外国行政法,体现专与博的结合。在方法上,既有对现有成果的继承,又强调未来的创新;既考虑到知识性,又不忘可读性。目的在于培养学术思维的同时,为读者提供深入思考和研究的空间。《一般行政法原理》不仅适合法学专业研究生研习,也适合其他专业和社会读者阅读。
书籍目录
绪论编第一章 行政第一节 行政与公共行政一、区分公共行政与私行政:形式意义的行政二、区分行政、立法、司法:实质意义的行政三、公共行政的特征第二节 行政的分类一、国家行政与社会行政二、权力行政与非权力行政三、秩序行政与给付行政四、裁量行政与羁束行政第三节 行政的历史发展一、西方国家行政的历史发展二、新中国行政的历史发展三、传统行政的概念与学说第二章 行政法第一节 行政法概述一、行政法的定义二、行政法的特征三、行政法的渊源第二节 行政法的种类、结构和体系、地位一、行政法的种类二、行政法的结构与体系三、行政法的地位第三节 行政法的历史发展一、近代行政法的产生二、近代行政法的发展三、各国行政法发展概况四、中国行政法的历史发展第四节 行政法学一、行政法学的概念、研究方法与体系二、行政法学在新中国的历史发展三、行政法学的若干现代课题第三章 行政法律关系第一节 行政法律关系概述一、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二、行政关系与行政法律关系第二节 行政法律关系的种类一、概述二、关于行政法律关系种类的若干观点三、行政法律关系的主要类型第三节 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一、法理学关于行政法律关系特征概说二、行政法学界通行观点介绍三、关于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问题评析四、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第四节 行政法律关系的要素一、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二、行政法律关系客体三、行政法律关系内容第五节 行政法律关系的变化一、概述二、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三、行政法律关系的变更四、行政法律关系的消灭第四章 行政法基本原则第一节 行政法基本原则总论一、行政法基本原则综述二、二十一世纪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第二节 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意义一、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概念二、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意义第三节 依法行政原则一、依法行政原则的概念二、法律优越原则三、法律保留原则第四节 信赖保护原则一、信赖保护原则的涵义二、信赖保护原则的内容三、信赖保护原则的意义第五节 比例原则一、比例原则的涵义二、比例原则的内容三、比例原则的意义主体编第五章 行政主体概述第一节 行政主体的概念一、行政主体的涵义二、行政主体与相关概念的关系三、行政主体的种类第二节 行政主体资格的取得、变更、消灭和确认一、行政主体资格及其原则二、行政主体资格的取得三、行政主体资格的变更四、行政主体资格的消灭五、行政主体资格的确认第六章 行政主体的表现形式第一节 国家和集体一、国家作为行政主体二、集体作为行政主体第二节 公务组织一、“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质疑二、公务组织的概念三、公务组织的沿革四、公务组织的几种类型第三节 公务人一、公务人制度在国外的发展二、我国的公务人制度第七章 行政组织第一节 行政组织概述一、行政组织的涵义二、行政组织的类型三、行政机关第二节 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一、行政机关之间的纵向关系二、行政机关之间的横向关系第三节 行政机关的管辖权一、行政机关管辖权的概念二、行政机关管辖权的种类三、管辖权的获得与丧失四、管辖权竞合和管辖权争议五、管辖权的变更第四节 行政机关的组织权一、行政机关组织权的概念二、行政机关组织行为的性质三、对行政机关组织行为所造成损害的法律救济第八章 公务员第一节 公务员概述一、公务员的概念与范围二、国家公务员的种类第二节 行政职务关系一、行政职务关系概述二、行政职务关系的产生三、行政职务关系的变更四、行政职务关系的消灭第三节 行政职务关系的内容一、公务员的权利二、公务员的义务第九章 行政相对人第一节 行政相对人概述一、行政相对人的概念二、行政相对人的范围和种类第二节 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一、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二、行政相对人的义务第三节 行政相对人的行为规则一、行政相对人行为的种类二、行政相对人行为的效力三、行政相对人行为的生效条件公产编第十章 行政公产概述第一节 行政公产的理论基础与时代背景一、行政公产的理论基础第十一章 行政公产的概念与法律特征第十二章 行政公产的分类与表现形式第十三章 行政公产的成立、处分、转换与废止第十四章 行政公产储备第十五章 行政公的使用关系第十六章 中国公产之立法活动编第十七章 行政活动概述第十八章 行政行为(一)第十九章 行政行为(二)第二十章 行政立法第二十一章 行政合同第二十二章 行政强制第二十三章 行政事实行为监督编第二十四章 行政法制监督第二十五章 行政复议第二十六章 行政违法与行政责任第二十七章 行政诉讼参考书目后记
章节摘录
第一章 行政 近年来兴起的新公共管理理论(NPM)试图用企业的精神和原则再造政府,力图使政府“瘦而美”、“小而能”。问题在于:工商管理意义上的行政与公共管理意义上的行政是否存在本质的区别?它们是否必然遵循各自特殊的规则体系因而根本不可能“再造”? 看来,行政虽然是行政法的规范对象,是学习行政法的逻辑起点,但是,行政法却并非“行政”与“法”的简单组合。要明确行政法的范围、结构和体系,必须首先明确行政在行政法上的特定内涵和外延。由于行政的组织形式及其职能纷繁复杂、形态多样,行政的理论界定就显得特别困难。 第一节 行政与公共行政 行政法上的行政即公共行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者国家授权的社会组织,为了实现公共利益,依法对一定范围内的社会事务进行管理的活动。 行政(Administration)的本义是管理(Management),而管理的形态多种多样,并非一切“管理”都属于行政法的规范对象。要准确把握“公共行政”,应当从如下三方面逐一进行。 一、区分公共行政与私行政:形式意义的行政 识别公共行政的首要标志是主体。公共行政是国家或者国家授权的社会组织进行的管理活动,而私行政是指企业、事业单位进行的自我管理活动。公共行政与私行政的根本区别在于主体不同,以主体为标准界定的公共行政在行政法学上称为形式意义的行政。 以主体的不同为基础,可以进一步明确公共行政与私行政的其他区别: 1.目的不同。公共行政以公共利益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为目的,私行政虽然必须符合社会利益和国家利益,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但是其真接的目的的却是企业、事业单位自身的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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