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

出版时间:1999-6  出版社:高等教育  作者:郑成良主编  页数:441  字数:360000  

前言

  法理学是法学专业的核心课和理论基础课。为法科学生开设法理学课程,旨在帮助学生建立科学的法律观和分析法律现象的理论框架,旨在使法律的研习者领悟并初步掌握法学或法律思维方式的特殊品质,即,从权利和义务的视角来洞察和分析社会生活过程的机理,并借助于制度化的理性规则来缩小现实与理想之间的距离。  可以说,当代中国法理学在践行上述学科使命方面,尚处于一个逐渐成熟的过程之中。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随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历史进程的启动和发展,法学教育和法律实践已经并将继续期待法理学提供范围更广的和质量更高的理论服务。正是基于此种学术背景和社会背景,法理学理论重构工作,在十余年来日益引起学术界和实务界的重视,研究者们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取得了许多重要的成果。本书就是在充分借鉴和参照这些探索或成果的基础上编写的。  在体例编排上,本书试图按照法理学自身的逻辑线索来把它所包含的理论内容组织起来,并使编、章、节的安排与之一致(详见本书第一章第四节的说明)。这样做符合理性认识的规律,有助于强化学习者对法理学的整体把握和理论思维能力。当然,本书在多大程度上实现了这一意图,眼下尚难定论,但它至少是一种尝试。

内容概要

本书是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统一组织编写的供全国成人高等法学教育使用的法理学规划教材,其编写宗旨是为法科学生提供科学和系统的法律一般理论、法律价值观和法学方法论。为体现这一宗旨,本教材从导论、法的本体、法的作用与价值和历史、法的运行、法与社会等五个方面组织论题。讨论的主要内容有:法学的对象、法学方法,法的本质、特征,法律的原则、规则和法律概念,法律的分类、渊源和效力,法律体系、权利和义务、法律责任、法律关系、法律程序,法的作用,法的价值、秩序、自由、正义、效率,法的起源、历史类型、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特点,法的创制与实施,法律解释、法律的形式推理与实质推理、法治国家,法与经济、政治和道德的关系,以及法律意识、法律文化,等等。

书籍目录

第一章 导论第一编 法的本体  第二章 法的概念  第三章 法的要素  第四章 法的分类、渊源与效力   第五章 法律体系  第六章 权利和义务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法律关系  第九章 法律程序第二编 法的作用、价值与历史  第十章 法的作用  第十一章 法的价值  第十二章 法的起源  第十三章 法的历史类型  第十四章 法系第三编 法的运行  第十五章 法的创制  第十六章 法的实施  第十七章 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  第十八章 法治国家第四编 法与社会  第十九章 法与经济  第二十章 法与政治  第二十一章 法与道德  第二十二章 法律意识与法律文化第二版后记

章节摘录

  民选制度使民意成为当代合法统治的唯一认证标准,任何希望进入政府的政党和政治家都必须把获取民意的支持当作努力的目标。政府的各项政策和法律法规必须得到多数民众的认可,这是一个政党及其政治家稳定其统治的生命线。多数的支持使得决策具备了正当性,但是,与此同时政府的决策也可能受到多数意愿的左右。因此人们给职能不同的机构设计了不同的产生和决策方式,并使之相互制约,以排除任何即时多数控制政府的可能,譬如:法官的提名和任命的方式、任职保障;议会多院制、各院采取不同的产生方式;建立人权保障体制,赋予司法机构以广泛的审查权等措施能够有效抑制针对少数的专政。当然,少数的最大希望是未来的选举。民主社会的多数是变动不居的,此问题的多数并不意味彼问题上还能继续一致;此刻的支持者可能就是彼时的反对者。选举定期举行,政策也不断调整。立宪政体的决策框架力求达到的是各种力量的均衡,让各利益群体能够通过参与而获得一定程度的满足。  民主、理性、规范和正当是公认的现代政治文明的标志,人们习惯于把它们加在现代政体及其活动的前面,用以彰显其文明成就。其实,现代政府和古代东方及近代西方的专制主义国家乃至纳粹的极权体制国家一样,拥有庞大的官僚机构,拥有军队、警察、法庭、监狱这些暴力设施。但是,现代政府与专制以及极权政体的区别,显然不在这一物质层面而在于运转这些硬件设施的软件环境——政府的决策框架,即现代的国家机器是通过法律程序的链条驱动的,公共决策与公共领域的组织都离不开法律程序这一人为的复杂的对话和反思的制度链条。因此,美国的学者们习惯上称法治为正当程序的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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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版本请见:《高等学校本科教材:法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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