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学

出版时间:2009-9  出版社:程树铭 科学出版社 (2009-09出版)  作者:程树铭 编  页数:248  

前言

本书主要是供高等学校使用的逻辑学教材。该书在选材上兼顾了逻辑基本原理和批判性思维知识。在逻辑基本原理方面,系统地介绍了概念、命题、推理、逻辑规律、逻辑方法、逻辑谬误等;在批判性思维知识方面,详细介绍了假设、推断、支持、削弱、评价、解释等题型及其解析方法。适合大学生及报考GCT、MBA、MPA人员学习之用。本书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在编写体例方面做了大胆尝试。全书分为两个部分,第一章至第九章阐述了逻辑基本原理,第十章至第十五章介绍了批判性思维知识。既考虑了学术性,又考虑了实用性。第二,对某些传统逻辑理论做了一定程度的深化。例如:延伸了文恩图的作用,新造了若干图式;修订了关系命题的定义,增补了关系命题的结构成分;完善了假言推理系统,依据一定标准进行层层分类;丰富了复合命题重言式特别是重言等值式的类型等。第三,注意教给学习者方法。例如:如何区分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以及肯定概念与否定概念;如何区分假言命题的三种条件;如何正确使用假言变形推理;如何确定负关系命题的等值命题;如何解析特定的题型等。参与本书编写工作的人员有程树铭、张晓红、张晓旭、宿爱云等。具体分工如下:程树铭:第一章至第九章张晓红:第十章、第十一章张晓旭:第十三章、第十四章宿爱云:第十二章、第十五章、综合练习本书在编写过程中,得到了燕山大学文法学院教授、中国逻辑学会常务理事、中国逻辑学会中国因明逻辑专业委员会主任张忠义先生的指导;本书成稿后,承蒙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逻辑学会副会长、中国逻辑学会形式逻辑专业委员会主任陈慕泽先生作序,在此谨致深深的谢意。另外还要感谢北京语言大学研究生杨莹同学精心校稿。由于编者水平所限,书中难免存在一些缺点和不足,恳请专家和读者指正。

内容概要

  《逻辑学》在选材上兼顾了逻辑基本原理和批判性思维知识。在逻辑基本原理方面,系统地介绍了概念、命题、推理、逻辑规律、逻辑方法、逻辑谬误等;在批判性思维知识方面,详细地介绍了假设、推断、支持、削弱、评价、解释等题型及其解析方法。  《逻辑学》可作为高等学校逻辑学课程的教材使用,也适合报考GCT、MBA、MPA人员学习选用。

书籍目录

序前言第一章 绪论第一节 逻辑学的研究对象和性质第二节 逻辑发展简史第三节 学习逻辑学的意义和方法第二章 概念第一节 概述第二节 概念的种类第三节 概念间的关系第四节 明确概念的方法第三章 简单命题及其推理第一节 命题概述第二节 推理概述第三节 直言命题第四节 直言命题直接推理第五节 直言命题间接推理——三段论第六节 关系命题第七节 关系推理第四章 复合命题及其推理第一节 概述第二节 联言命题第三节 联言推理第四节 选言命题第五节 选言推理第六节 假言命题第七节 假言推理第八节 负命题第九节 负命题推理第十节 多重复合命题第十一节 复合命题公式及重言式判定第五章 模态逻辑第一节 模态命题第二节 模态推理第六章 归纳逻辑第一节 概述第二节 完全归纳推理第三节 不完全归纳推理第四节 探求因果联系的方法第五节 类比推理第六节 假说第七章 思维基本规律第一节 概述第二节 同一律第三节 矛盾律第四节 排中律第五节 充足理由律第六节 思维基本规律之间的关系第八章 论证第一节 概述第二节 论证的规则第三节 证明第四节 反驳第九章 逻辑谬误第一节 概述第二节 非形式谬误的辨析第三节 诡辩及对诡辩的驳斥第十章 假设第一节 联系因果第二节 方法可行第三节 无因无果第四节 没有他因第五节 非此不可第六节 不能假设第七节 假设复选第十一章 推断第一节 推出结论第二节 确定论点第三节 继续推理第四节 对比推理第五节 推出支持第六节 推出反对第七节 不能推断第八节 推断复选第十二章 支持第一节 肯定假设第二节 联系因果第三节 方法可行第四节 无因无果第五节 没有他因第六节 加强前提第七节 支持结论第八节 不能支持第九节 支持复选第十三章 削弱第一节 否定假设第二节 切断因果第三节 反对方法第四节 无因有果第五节 有因无果第六节 因果倒置第七节 间接因果第八节 存在他因第九节 削弱前提第十节 最能削弱第十一节 不能削弱第十二节 削弱复选第十四章 评价第一节 是否假设第二节 是否可行第三节 有无他因第四节 对比评价第十五章 解释第一节 解释现象第二节 解释矛盾第三节 不能解释第四节 解释复选综合练习主要参考文献

章节摘录

插图:第一章 绪论第一节 逻辑学的研究对象和性质二、逻辑学的研究对象 逻辑学是研究思维形式、思维规律和思维方法的科学。(一)思维及思维形态思维与人的认识活动相联系。人的认识活动一般要经过两个阶段,即感性认识阶段和理性认识阶段。人们在实践过程中,各种事物的现象通过感官反映在人们的头脑中,形成感觉、知觉和表象,这就是感性认识。随着社会实践的继续和深入,感性认识经过多次重复,积累了十分丰富和合乎实际的材料,再经过人脑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思维过程,就可以形成概念、命题和推理三种思维形态,从而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上升为认识的高级阶段——理性认识阶段,即思维阶段。简言之,思维就是理性认识,是人脑借助于语言对客观世界间接的、概括的反映。(二)思维形式与其他事物一样,思维也有它的内容和形式。思维内容是指思维所反映的特定对象及其属性;思维形式(通常也叫思维的逻辑形式)是指思维内容赖以存在和表达的方式,或者说是思维内容各部分之间赖以联系的结构形式。每一种思维形式,都是从具体的思维中抽象出来的,是对思维内容不同而结构形式相同的具体思维的概括。【例1.5】(1)所有的经济规律都是客观的。(2)所有的羊都是吃草的。例1—5都是具体思维,分别用“经济规律”、“客观的”、“羊”、“吃草”等概念构成命题。就思维内容而言,它们分别隶属于经济学、生物学的研究范畴,反映的分别是“经济规律”、“羊”这两类不同的对象及其属性,它们相互之间是不能混淆或互相替代的。但这两个思维内容不同的命题,却具有共同的结构形式:“所有……都是……”。这种共同的结构形式,就是它们的思维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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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学》:高等教育“十一五”规划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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