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8 出版社:科学出版社 作者:张翠梅 页数:130
前言
时代的伟大实践需要与之相适应的理论,而真正适合时代需求的理论又的确将会引导时代的社会实践。可以说,自1978年党的第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拥有较为悠久历史的吉林大学法学理论学科,始终是在跟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而不断发展成熟的;可以说,在改革开放的30年间,吉林大学的法学理论学科积极地发起、推动和参与了一系列对于我国整个法学的基础理论发展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都具有非常重大指导意义和实践价值的法学的观念变革、方法更新和理论进步的重大活动;可以说,吉林大学法学理论学科的发展本身就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理论需求和理论发展的一个缩影,也是理论关注实践、参与实践、推动实践、指导实践的一个例证。在历史进入21世纪初始的2000年,以吉林大学法学理论学科为核心所组建的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经过严格的评审被教育部批准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随后,吉林大学法学理论学科于2001年经教育部批准成为国家重点学科,被纳入“21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计划。在2004年,以法学理论学科为依托,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在整合了政治学、国际政治学、国际经济学等学科的基础上组成的吉林大学法律与经济全球化研究所被批准为国家985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2007年,在这样的三大平台基础上,以吉林大学法学理论学科的教师为主体的教学团队被教育部确定为首批国家级教学团队。这一切都是我们的党和国家以及我国法学理论界和法学教育界对于吉林大学法学理论学科在我国新时期的理论创新和对于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所做出的重大贡献的高度认可。经过进入新世纪以来的近10年建设,吉林大学法学理论学科在科学研究、学科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国际和国内学术交流、信息与咨询服务、学科发展等方面,均取得了长足进展。在这期间和之前,吉林大学法学理论学科专著型学术研究成果展示的基本渠道都是各个老师和研究人员自行联系出版。此种方式当然也可以反映吉林大学法学理论学科科学研究的状况,但无疑只是片段性或片面性的,无法全面而整体性地展示吉林大学法学理论学科科学研究的全貌。随着吉林大学法学理论学科作为国家重点学科、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国家创新基地、国家级教学团队的研究成果的积累,吉林大学法学理论学科的学科建设及其学术研究,都需要一个具有持续能力的成果展示平台,以不断总结和展示本学科在博士研究生培养方面的成就,激励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年轻教师积极从事科学研究并使其成果得到有学术影响力地集中展示。为此,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决定把多年来一直在设想之中的出版中心学术文库的工作付诸实施。
内容概要
围绕着“财产权利能否绝对不可侵犯”的主题,本书对诺齐克的资格正义理论进行了批判性反思。在此基础上,围绕着“自由意志与强制”这对核心范畴,分析了财产权利与福利权利、市场自由与国家强制这两对概念之间的辩证关系。从诺齐克试图避免某种“道德灾难”的“适度”做法中可以推断出:他坚持柔性自由至上主义立场,并且应该是接受基本平等观念的;从其主张的乌托邦结构中对个人自主和宽容的推崇来看,他是坚持道德多元主义立场的。这就必然涉及众多价值之间的分歧和冲突问题,而归根结底关涉个体与社会微妙关系的资格权利与集体善这一对价值的抗衡问题。 本书适用于从事理论法学、哲学研究的研究人员以及相关专业高年级本科生与研究生阅读。
作者简介
张翠梅,女,1974年2月出生,黑龙江省哈尔滨人。哈尔滨工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法学系副教授、经济法专业硕士生导师;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法学理论专业博士。2005年至2006年,曾赴新西兰奥克兰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一年。曾在《法律科学》、《河北法学》和《学术交流》等核心、CSSCI检索及其它省级刊物上发表近二十篇学术论文,研究方向为西方法哲学。
书籍目录
总序导论 一、选题的确定 二、问题的提出与限定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及本书的研究目的 四、论述进路和结构安排第一章 诺齐克之资格正义理论内容解析 一、诺齐克之资格正义理论的内核 二、诺齐克之资格正义理论的特征 三、对具有道德正当性的最弱意义国家的推导第二章 个人财产权利的资格正当性 一、作为自然权利的财产权利 二、自尊与自主:过有意义的生活 三、诺齐克对兰德立场的反对和修正:非本体论与目的论 四、利己主义学说:从人性的角度审视 五、一种未必更好的选择:经验式或进化式发展路径第三章 对诺齐克资格正义理论的反思与批判 一、财产权利的绝对性是否成立? 二、权利是否等同于自由? 三、关于最弱意义国家的正当性第四章 自由意志与强制——资格正义理论下的分配正义 一、财产权利与福利权利:资格正义理论下的权利结构 二、市场自由与国家强制:关于市场道德与分配正义 三、政治权威及政治义务的道德正当性问题 四、补论:非强制哲学的哲学方法论第五章 资格正义理论的乌托邦追求 一、多元主义抑或大同世界? 二、理性建构抑或进化发展? 三、关于诺齐克后期的思想转变第六章 对诺齐克资格正义理论的再思考 一、一种在道德层面诠释的政治哲学 二、资格权利与集体善 三、政治中立主义抑或均衡模式 四、道德如何存在:道德相对主义抑或道德怀疑主义结语参考文献后记
章节摘录
第一章 诺齐克之资格正义理论内容解析在《国家》一书中,诺齐克通过一次“思想试验”,从“任何国家是否应当存在”这一假想命题开始,采用洛克的,确切地说是古典自由主义的思想,认同“自然状态”,承认人的“自然权利”推导出最弱意义国家存在“道德上”的正当性,并通过论证具有更多功能的国家的存在势必侵犯个人权利以及作为乌托邦的最弱意义国家的魅力之所在,完成了他对国家理论的诠释。正如何怀宏所总结的那样,“诺齐克证明最弱意义国家的道德根据,则是看其是否侵犯到个人的权利”。可见,个人权利的至上是诺齐克政治伦理学的主旨,其能否成立、确证与否,直接关系到其整体理论的成败。诺齐克的理论建构存在于古典自由主义理论脉络之中,洛克的思想是其主要来源之一。其陈述从洛克思想中的自然状态开始,但却并不是完全照搬式的运用。本章将在古典自由主义脉络之中对诺齐克理论思想进行梳理、分析,试图从知识“发生学”的角度,通过发现其对古典自由主义思想的继承和超越来找出其对知识来源本身的“知识增量”,以使对诺齐克资格理论的内容把握更加具体和深入。
后记
我怀着忐忑的心情将这本小册子呈现出来。十余万字,我只是提出了自己所认为的诺齐克的资格正义理论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远远谈不上作出了如何完善的论证,从中提炼出的观点也没有达到我所想要的那种明确。但我还是把它呈现给大家,这是因为:其一,诺齐克的资格正义理论仅仅是其庞大的政治哲学和伦理哲学思想的一小部分。若想对其思想进行全面把握,还需要研读他的后几部著作。这至少还需要三五年,并且需要大量深入的阅读和广泛思想的碰撞。所以,现在我所拿出的仅仅是自己的阶段性成果;其二,思想有完备的时候吗?对于任何理论大家而言,恐怕都没有,那么我又如何吝啬于自己的露拙呢?思想是需要讨论的,它不应该长期地存在于我相对封闭的内心世界里,那并不利于它的成长。更何况,提供一个被批判的靶子本身也是一种贡献。这样说,似乎是我的谦虚,其实不然。我只是想陈述“事实”。我想让大家更充分地了解我的整个阅读和思考过程,我是如何仔细地揣摩着作者的思想,如何为每一个共鸣而雀跃,为每一个观点而震撼,为每一个不明白而痛苦;我小心翼翼地提炼着属于自己的思想,唯恐因学识的浅薄而贻笑大方——虽然这恐怕还是难以避免的。这一切的一切我都无怨无悔,因为我从中体验到了快乐。我选择了这样的一种生活:读书、教书,有时很枯燥,但更多时候都充满着思考和品味人生的愉悦。更主要的是,我体验着一种自由感:更多的时间支配和更多的执业选择,这些都是知识赐予我的财富。我是一个纯粹法律专业出身的人,因为某种机缘踏进了哲学的领地,并为之而痴迷。我同样是忐忑的,因为知识根基的不扎实。但是对法律的探讨,归根结底回到了哲学。正如诺齐克所言,我们的信仰、伦理原则、推理与证明的标准以什么作为依据?精神、物质、身份同一性、因果关系、知识、自由意志、真理和意识的本质又是什么?如何将这一切汇聚在一起,融合成为一个有意义的整体?还有什么是比这些更值得思考的问题?还有什么比思考这些问题更崇高的呢?这就是人类最崇高的事业,我又有何犹豫的呢?更何况,它就是一种生活的展示,一种被思想所充满、所改变的生活方式,而不单单是形而上的思想。那么,体验生活、提炼生活,再回归生活,难道不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做的吗?我的思想能有如此的转变,得益于我三年半的博士生生活。回想起来,不禁唏嘘。在那段难忘的岁月里,有过熬夜点灯的苦读,有过读书小组成员间炙热的讨论,有过流泪时的伤心和痛苦,有过收获知识和思想时的喜悦和激动。
编辑推荐
《论罗伯特•诺齐克之资格正义理论研究》编辑推荐: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br〉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学术文库。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是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的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是我国理论法学领域的唯一重点研究基在地。〈br〉2002年,中心的法学理论学科经教育部批准成为国家重点建设学科。2004年,以中心为基础和依托,以法学理论学科为核心,联合经济学、政治学、国际政治等学科设立的吉林大学法律与经济全球化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被确定为985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2007年,经过教育部的验收评估,中心法学理论学科作为国家重点学科建设的成果获得通过,并同时被教育部批准继续成为新一轮国家重点学科进行建设。2007年,以中心教师为主体的吉林大学法学理论学科教学团队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级教学团队。〈br〉中心的建设目标是建成全国领先、并在国际上有重要影响的理论法学领域的科学研究中心、人才培养中心、学术交流中心、信息中心的咨询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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