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8-12 出版社:科学出版社 作者:李光禄,袁晓波 主编 页数:247
内容概要
本书对商法学的教学体例进行了一定的创新,按照“导论一商主体一商行为一海商法”的模式安排商法学的教学内容,以利于学生更清晰地掌握商法学的内容。本书着重于阐述商法学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内容精炼、重点突出,同时注意吸收商法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在适于教学的前提下保持了本书学术性的特点。 本书适用于普通高等教育法学专业本科生、专科生,同时对与商业运行有关的其他专业学生及对商法感兴趣的社会人士也有较大的参考价值。
书籍目录
出版说明编写说明第一编 商法导论 第一章 商法概述 第一节 商法及其调整对象 第二节 商法的产生与发展 第三节 商法体系和渊源 第四节 商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 第五节 商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 商业登记 第一节 商业登记概述 第二节 商业登记的程序 第三节 商业登记的种类 第四节 商业登记的效力 第五节 商号第二编 商主体的设立与治理 第三章 商主体概述 第一节 商主体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商法人 第三节 商中间人 第四节 商辅助人 第四章 公司总论 第一节 公司概述 第二节 公司的能力与人格 第三节 公司组织机构 第四节 公司财务会计 第五章 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节 有限责任公司概述 第二节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第三节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四节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六章 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股份有限公司概述 第二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第四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上市 第七章 非公司商主体 第一节 非公司型商法人 第二节 商合伙 ……第三编 商主体的变更与终止 第八章 商主体的变更与解散 第九章 破产第四编 商行为 第十章 商行为概述 第十一章 票据 第十二章 证券 第十三章 信托 第十四章 保险第五编 海商法 第十五章 海商法概述 第十六章 海事事故与救助后记
章节摘录
第一编 商法导论 第一章 商法概述 商法是市场经济社会重要的法律部门,是调整商主体及商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本章主要阐述商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商法的历史发展、体系和渊源,商法与各部门法的关系以及基本原则。学习本章,应重点掌握商法的基本特征、立法模式、与民法的关系及其基本原则,领会商法对营利性目标的追求。 第一节 商法及其调整对象 一、商 (一)商的含义 商的含义非常丰富,并且经历了长期的发展过程。 商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产物。当早期人类社会的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出现较多的社会产品和社会分工时,便产生了交换的需要,此时的交换仅仅是互通有无以满足基本生活需要,交换的标的物也只是少量的生活必需品。对于早期的商,我国古代文献中有记载,《汉书·食货志》解释说:“通财鬻货日商”;《白虎通·商贾》中认为:“商其远近,度其有无,通四方之物,故谓之商。”我国早期的“商”均是指媒介货物直接交换的行为。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特别是货币的出现,商活动繁荣起来,并出现了专门从事交易活动并从中谋利的社会阶层。但一般说来,商更多地表现为商品的交易和流通活动。美国《布莱克法律词典》对商的解释是“货物、生产品或任何种类财物之交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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