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8-6 出版社:科学出版社 作者:颜士鹏 页数:219
内容概要
肇始于1978年的中国当代社会转型,使中国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革。社会转型带来的巨大变革也为环境法的发展提出了新的客观要求,为此,环境法必须作出回应。本书采用法社会学的研究方法,以社会转型为视角,分别从社会转型的整体性与环境法理念的发展、社会主体转型多元化与环境法本位的转换、政治转型民主化与环境法公众参与机制的建立、经济转型市场化与环境法经济激励机制的确立等方面论述了在中国当代社会转型背景下环境法的发展。本书力求在宏观层面,同时又在实证层面上提出一个基本的分析框架,旨在提示中国当代社会转型与环境法发展的内在联系,考察环境法在中国当代社会转型时期发展的正当性。 本书适用于研究环境法、经济法、社会法、社会学的学者及相关研究人员参考。
作者简介
颜士鹏,男,1976年1月出生,黑龙江省呼玛县人,法学博士。现为东北林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讲师,主要从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教学和科研工作,研究方向为中国环境法和俄罗斯环境法。
发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一区一法”立法模式的理论分析》、《俄罗斯联邦检察院在俄罗斯生态法实施机制中的监督功能》等学术论文十余篇。参与国家级课题五项、省级课题四项、曾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的论证和《放射性物质运输安全监督管锂条例》建议稿的论证等国家立法工作。
书籍目录
总序序前言第一章 中国当代社会转型及其对环境法发展的客观要求 第一节 社会转型与制度变革之界说 一、社会转型概念的提出及其主要内容 二、社会转型与制度变革的关联与互动 三、社会转型与法律制度变革的辩证关系 第二节 中国社会转型的发生及其基本标志 一、社会转型在中国的发展 二、中国当代社会转型的基本标志 三、中国当代社会转型的特殊性 第三节 中国当代社会转型对环境法发展的客观要求 一、中国当代社会转型与环境法研究视角的转换 二、中国当代社会转型与环境法发展的契合 三、社会转型对环境法发展的客观要求第二章 社会转型的整体性与环境法的发展 第一节 社会转型的整体性与可持续发展观的辩证统一 一、社会转型是一种整体性的社会发展过程 二、社会转型的整体性是对先发国家社会转型的扬弃 三、中国当代社会转型中的“类发展困境” 四、可持续发展——社会转型整体性的基本方向 第二节 可持续发展观与环境法理念的发展 一、可持续发展观确立前中国环境法有无理念 二、可持续发展观应成为环境法的基本理念 三、可持续发展观与环境法的互动 四、可持续发展观在我国现阶段的发展第三章 社会主体转型多元化与环境法的发展 第一节 社会主体一元化及其环境法“义务本位”的形成 一、社会主体一元化的形成 二、社会主体一元化与“义务本位”法之对应 三、社会主体一元化影响下环境法“义务本位”的表征 第二节 社会主体多元化与“权利本位”法的内在逻辑 一、社会主体多元化的形成与公民独立社会地位的取得 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对社会主体转型的高度概括 三、社会主体转型多元化与“权利本位”法之对应 第三节 “权利本位”——社会主体转型下环境法本位的应然 一、从“义务本位”到“权利本位”——环境法本位从实然向应然的转换 二、公民环境权——环境法“权利本位”的核心 三、知情权、参与权、请求权——环境法“权利本位”的支撑体系 四、完善环境立法——实现环境法“权利本位”的途径第四章 政治转型民主化与环境法的发展 第一节 政治转型与民主之辩证思考 一、政治体制转型——从“集权”走向“民主” 二、政治民主化的内涵解析 三、公众参与机制——政治民主化的运行机制 第二节 环境民主和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契合 一、环境民主——政治转型民主化在环境保护领域的延伸 二、政府职能转变——环境民主的体制保证 三、环境保护非政府组织——环境民主的社会基础 四、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环境民主原则的集中表现 第三节 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机制的构建 一、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主体 二、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客体 三、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途径 四、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中的环境信息公开 五、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中的环境教育第五章 经济转型市场化与环境法的发展 第一节 市场经济下环境法经济激励机制确立的正当性 一、计划经济下环境法经济激励机制的缺失 二、市场经济为环境法经济激励机制提供了制度空间 三、环境法经济激励机制——环境问题市场失灵的制度进路 第二节 环境法经济激励机制的一般原理 一、环境法经济激励机制的产生 二、环境法经济激励机制的特征 三、环境法经济激励机制的运行条件 四、环境法经济激励机制的功能 第三节 中国环境法经济激励机制的发展 一、从直接管制到经济激励——中国环境政策的转向 二、中国现行环境立法中经济手段的种类 三、中国现行环境法经济激励机制的评价 第四节 中国环境法经济激励机制中应建立的主要法律制度 一、环境税制度 二、生态补偿制度 三、排污权交易制度 四、押金-退款制度第六章 中国当代环境法的基本特征及发展趋势 一、中国当代环境法的基本特征 二、环境法的未来发展趋势参考文献后记
章节摘录
第一章 中国当代社会转型及其对环境法发展的客观要求 从传统向现代的社会转型,是当今世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正在经历的全面的社会变迁。中国从1978年开始改革开放以来,也处于急剧的社会转型之中。透视中国已经进行的30年社会转型过程,不难发现,中国这种全面的社会转型既有与其他国家的共同之处,也有其独特之处。然而无论是在转型之中对他国经验的借鉴,还是另辟蹊径,这种转型带给中国社会的都是一次全面的社会变革,其中首推的是社会制度变革,而作为社会制度重要组成元素的法律当然也不能排除在变革之外。环境法作为我国新兴起的法律,其起步和发展与中国当代社会转型在时间上有着历史性的巧合,因此在中国当代社会转型的要求下,环境法的发展自然面临着新的挑战。 第一节 社会转型与制度变革之界说 一、社会转型概念的提出及其主要内容 (一)社会转型概念的提出 “转型”本是一个生物学范畴,原意指“微生物细胞之间以‘祼露的’脱氧核糖核酸的形式转移遗传物质的过程”。后被用来指事物从一种运动形式向另一运动形式转变的过渡过程。社会学借用“转型”这个概念来描述社会从一种类型向另一种类型转变的过渡过程,而现代社会科学领域中的“社会转型”在内容上具有特定的理论意义,它是指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整体性历史跃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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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当代社会转型与环境法的发展》是在作者的博士论文《中国当代社会转型与环境法的发展——一个基本的分析框架》的基础上修改而成的。全书采用法社会学的研究方法,以社会转型为视角,对在中国当代社会转型背景下环境法的发展进行了论述,作者很好地抓住了社会转型的基本标志与环境法发展的内在联系这一主线,阐述了环境法在当代发展的正当性。作为我国第一部系统研究社会转型与环境法发展的专著,与其他环境法学研究成果比较而言,《中国当代社会转型与环境法的发展》有着鲜明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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