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10 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作者:[英] 尼克·霍恩比 页数:257 译者:张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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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这是一个抑郁的季节,空气里都是抑郁的味道。没有人能终生躲过抑郁的困扰——人总有抑郁的时候。但愿这本书能陪伴你度过抑郁的片刻阴霾,看完这本书你会像我一样,觉得偶尔想死也是热爱生活的一种表现,骂人讲脏话有时比满口仁义道德来得真诚,有情有义。 《纽约时报》的评论说尼克·霍恩比是这样一个作家,他聪明机智,满口俏皮话,感情上却毫不吝啬。这话说得如此精准,一下抓住了这小说的核心意义。马丁是个失了名誉的电视节目主持人,JJ是个失败的音乐人,莫琳除了一个植物人儿子之外一无所有,而洁丝是个四处碰壁的青春期叛逆少女,故事通过这四个人的嘴讲出来,他们一起组成了所谓的“自杀俱乐部”。虽然百般不情愿,却还是互相搀扶着走出了抑郁的低谷。没有造作的大欢喜结局,风雨过后未必阳光灿烂,但总算可以过得下去。而生活这东西,只要你愿意往下过,终究有希望。 抑郁,自杀,这些都是当代这个异化世界的沉重话题,但霍恩比举重若轻,时时教读者忍俊不禁,却不曾失去对角色的同情——即便是公认加自认的混帐马丁,也不会让人觉得太讨厌——他抑郁,他想死,正是因为他后悔自己的所作所为,又无力改变已经发生的一切。莫琳看得人心碎,她的生活真苦,当她为自己生活里丁点的小事而兴奋激动的时候,你会忍不住感慨,跟她相比,我是不是过的太轻松了,再抑郁是不是有点不知感恩?JJ你一定不陌生,在这个选秀的时代,型男秀女各领风骚五分钟,怀揣着这样那样的梦想,破灭之后他们会怎样?洁丝——也许每个都市少女的心里都住着一个洁丝,生活里的一些挫折纠缠成了心结,挡在她跟生活之间,许多事她看不清楚,想不明白;她忽而狂躁,忽而反省,忽而异想天开。你不需要熟知伦敦和它错综的地铁线路也一定可以理解书中的感觉,他们相会的大楼可以是顶层大厦,也可以是北京上海或者深圳CBD钢筋水泥群里的任何一幢。 尼克·霍恩比是个音乐狂人,对二十世纪以来的欧美音乐了如指掌。对流行音乐和流行文化的深入了解是他最显著的特征之一。这是他的第四部长篇小说,也是最新的一部,发表于二0O五年。他生于一九五七年四月十七日,不像网上许多资料说的那样,他并非出生在伦敦,虽然他的小说和生活都围绕着这个丰富生动的大都市,他生在萨里地区一个叫“红山”的地方,毕业于剑桥,教过英语,做过记者,先以一部非小说《足球狂热》声誉雀起,接着第一部小说《高保真》(或译作《失恋俱乐部》)又一炮而红。这两部作品,还有后来的《男孩·男人》都被改编成电影,广受好评。 他有一个患自闭症的儿子,虽然跟孩子的妈妈已经离婚,但为了照顾孩子,两人仍然保持密切联系。 作为一个还算年轻的译者,我自诩对流行文化还有几分了解,所以特地求了这本书来翻译。霍恩比借了四位主角的口来讲故事,每个人性格口气全然不同,JJ有点酷,马丁是所谓时髦人士,莫琳常会有点尴尬,而洁丝却从来不知尴尬为何物。我尝试着把他们不同的语气腔调表现出来,但倘若读者觉得哪里口吻不对,谁讲话不符合人物特征,那么抱歉,一定是我没把细处处理好,霍恩比的原文无可挑剔。 文中出现了无数的乐队名称,音乐和影视作品。不才实在是见识有限,上穷Google下Answers.com,也只能尽量做注,有遗漏错误之处,还请读者诸君宽大为怀。 张坤 二○○七年五月
内容概要
新年前夜,伦敦著名的“自杀圣地”顶层大厦。四个生活失意的陌生人将在这里发现,了断自己的生命,原来并不像他们预料得那么私密,那么容易。 晨间电视节目主持人马丁,因为与未成年少女有染而名声臭了大街,蹲了监牢,妻子带着孩子跑了,事业也一落千丈。自杀似乎是他最符合逻辑的结论。 莫莲也必须在今晚从这儿跳下去。因为她儿子马蒂——一个终身没法行走、说话的残疾孩子——被她找借口留在护理中心,她爱他,可是对自己生活的前景绝望。 男友莫名其妙玩失踪,青春期的孤独、愤怒,走不出幼年时姐姐失踪的阴影,少女洁丝是个口无遮拦的大刺头儿。她冲动,任性,一气之下也要来跳楼。 最后登场的是JJ。他又高又酷,是个美国人,跑到英国来圆摇滚歌星梦——可是混不出头,乐队解散了,女友跟他再见了,他打算到这里送完最后一份比萨外卖,就跳下去。 都市中四个失意的小人物,经过一个荒唐的夜晚,渐渐恢复生活下去的勇气。
作者简介
尼克·霍恩比,英国当代最炙手可热的当红作家,他出生于伦敦郊区小镇,剑桥大学英语文学专业毕业后在综合中学教英语,随后开始为报章媒体,如《号外》和《文学杂志》自由撰稿。1992年的个人回忆录《极度狂热》,出版后一鸣惊人占据年度畅销榜,随后所写的每一本小说,例
书籍目录
第一部第二部第三部译后记
章节摘录
马丁 我能讲清楚自己干吗要从幢高楼顶上跳下去吗?我当然能讲清楚自己干吗要从幢高楼顶上跳下去。我又不是什么倒霉白痴。我能讲清楚,这事一点不难讲:这是经过妥当的逻辑思考之后做出的决定。甚至用不着什么严肃思考就能想明白的事。不是说我心血来潮突发奇想——我的意思是说,这不是什么特难做出的决定,不需要经过痛苦的思考。我这么说吧:好比说,你就是……我也不知道……比如你在吉尔福德一家银行当经理助理。你一直在考虑要移民。这时候有人要你到悉尼一家银行去当经理。当然了,虽然说事情显而易见,你还是得经过一番思考衡量,对不对?至少你得想明白,自己愿意不愿意搬家,舍不舍得把朋友同事都扔在身后,老婆孩子一家人全盘端到一个陌生地方吃不吃得消。你可能坐下来找张纸,把移民的优势劣势列个单子。你知道的,就像这样: 不利之处——父母年迈,朋友,高尔夫俱乐部。 优势——钱更多,生活质量更高。(带游泳池、烧烤架什么的房子,大海,阳光,没有什么左翼议员下令禁止“咩咩小黑羊“,没有欧盟长官下令禁止英国香肠,等等。) 这不是一目了然嘛?高尔夫俱乐部!快得了吧。当然年迈的父母可能会让你有点犹豫,不过肯定犹豫不了多一会,最多也就是犹豫一下下,只是一下下而已。不出十分钟你肯定马上打电话给旅行社定机票去了。 你瞧,我就是这么决定的,没多少遗憾后悔,想跳下去的理由倒有一箩筐。我的“不利之处”单子上只有一条,就是孩子们,不过话说回来,我想辛迪也不会允许我再见孩子们了。我没有年迈的父母,也不打高尔夫。自杀就是我的悉尼。我这么说绝对不是对悉尼的好人们有意冒犯。 莫琳 我告诉他说我要去参加新年派对。我十月份就告诉他了。我也不知道人们是不是十月里就把新年派对的请柬发出去,很可能没那么早。(我怎么知道?从一九八四年以来我一次派对都没参加过。马路对面的茱恩和布莱恩那年办了个派对,完了马上就搬走了。就是那一回我也只是趁他睡着了以后溜出去,总共待了一个来钟头。)可是我等不及了。自从五六月份我就开始考虑这件事,我特别想告诉他知道。真是蠢啊。他根本不明白,我肯定他不明白。他们老跟我说要跟他讲话,可你看得出来压根什么变化也没有。而且这种事有什么好忙不迭要告诉他的呢!说出来只是显得我就这么点盼头,难道不是吗? 我一开口跟他说完,马上就想去忏悔。我说谎了不是吗?我对自己的亲生儿子撒谎。哎,这只是个小小小小的谎言:我提前好几个月就告诉他说我要去参加派对,派对是我编出来的,我编得还挺像。我跟他讲派对是谁办的,人家为什么要请我,我为什么要去,还有别的什么人会去参加。(是布里琪特办的派对,就是教堂里那个布里琪特。她请我是因为她姐姐从考克郡来了,先前她姐姐好多次写信都问候我来着。我想去是因为布里琪特的姐姐曾经带她婆婆去过卢尔德,我想跟她问问卢尔德什么样,将来我还可以带马蒂去。)但是忏悔根本不可能,因为我知道,去忏悔的话我只能继续说谎,重复我的罪恶,一遍又一遍一直说到年底。我不光对马蒂说谎,还得跟护理中心的人说谎,还有……其实算算也没别人了。也许再加上教堂里的什么人,商店里什么人。仔细想想其实挺滑稽的。如果你没日没夜地照顾个病孩子,你压根没空犯罪,我都好多年没干过什么值得忏悔的事情了,然后我就一步飞跃,犯下这么严重的罪行,连神甫都不敢告诉,因为我打算一直犯罪犯罪,直到我死的那一天,那天我还会犯下世上最大的罪孽。(可凭什么说自杀是最严重的罪孽呢?从小到大人家都对你说,你故去以后,会来到这么一个神奇美妙的地方。只有一个办法能让你提前一点来到这个地方,可你一旦用了这个办法,就永远失去了去这个地方的权利。哦,我明白这样做有点插队的嫌疑。可是比如说了,在邮局里有人插队的话,大家嘘他两声也就算了,可能有人会说:“对不起,我先来的。”人们决不会说:“你将在地狱的烈火中永远地煎熬。”这就未免太过严厉了吧。)但是这些并没有阻止我去教堂。因为我若是突然不去了,人们会觉得不对劲,所以我才照常去。 日子越来越近了,我不断地跟他说起我了解到的新情况。每个星期天我都假装说我又知道了点新东西,因为我总是在星期天才会看到布里琪特。“布里琪特说她会请大家跳舞。”“布里琪特担心不是人人都喜欢红酒和啤酒,所以她要准备些烈酒。”“布里琪特想知道有多少人是吃好了饭才来参加派对。”如果马蒂能懂点事,肯定会觉得这个叫布里琪特的女人是个神经病,为这么不点儿大个派对小题大做,絮叨个没完。在教堂里我每次见到布里琪特都要脸红。当然我很想知道她除夕夜到底有什么安排,可我从来没有开口问过她。因为如果她真是打算办个派对,我问的话她可能觉得不请我过意不去。 现在回想起来,我觉得很惭愧,倒不是因为我撒谎——到如今我撒谎都撒习惯了。不,我惭愧是因为觉得自己实在太可怜了。有个星期天,我突然意识到自己在跟马蒂说布里琪特打算去哪里买做三明治的火腿肉。其实我把一切都放在心上,当然是说除夕夜的计划,用这种办法我就可以提到那天的安排,却不必吐露真情。慢慢的我大概也开始有点相信真有这么个派对什么的,就好像你相信书里的故事一样。时不时的我会想象一番,我会穿什么衣服,喝多少酒,待多长时间才走,要不要打车回家,诸如此类的事情。搞到最后就好像我已经去过这个派对了一样。可是,即便在我的想象中,在派对上我也不曾跟任何人说过话,而且总是很高兴可以离开。 洁丝 我在楼下一个派对上。派对很烂,一群糟老头子坐在地板上,喝苹果酒,抽大卷的大麻,听莫名其妙的怪胎雷鬼音乐。半夜的时候,有个家伙冷嘲热讽地拍了拍手,另外几个笑了几声,这就算完了——也祝你新年快乐。哪怕你是全伦敦最快活的人,参加了这个派对,十二点过五分你也会想从楼顶上跳下去。何况我也算不上是全伦敦最快活的人,显而易见。 我去这个派对纯粹是因为学校里有人告诉我说查斯会去,可他根本没来。我上万亿次打他的手机,他还是没开机。我们刚分手那会儿,他说我跟踪他。可我觉得他用词太过了,说我“跟踪”他,你说是不是?我只不过给他打电话,写信,发邮件,敲他家的门,我觉得这算不上是跟踪。而且他工作的地方我只去过两次,算上圣诞节的派对也才三次,我觉得那次不能算,因为他原来说要带我去参加他们的圣诞节派对来着。人家去商店,去度假干吗的时候都跟着,这才能算是跟踪呢,你说对吧。我可是什么商店都不靠近。再说了,要是别人欠你个解释,我觉得这就不算是跟踪。人家欠你个解释就好像人家欠你钱一样,而且不是五块十块这种小钱,至少是五六百块钱。要是人家欠你至少五六百块钱,还躲着你,你当然得半夜里去敲他们家门,因为你知道这时候他肯定在家。这么大数目的钱一般人都得当回事。一般人会去找讨债专家,打断他的腿,可我没那么过分。我还是很有节制的。 因此,尽管我一来就发现他不在,我还是待了一阵。我还有什么地方可去呢?我很为自己难过。我都十八岁了,除夕夜却没地方可去,只有这么个烂地方,烂派对,来的人我一个也不认识。说起来我应付得还不错。我年年都能应付过去。我很容易交上朋友,可是马上就把他们惹烦了。这点我还看得出来,虽然说我也搞不清楚我怎么就把人惹烦了。然后朋友啊派对啊什么的就全都消失不见了。 我把珍惹烦了。我肯定是这么回事。她就消失不见了,跟别人一样。 P3-7
媒体关注与评论
尼克·霍恩比是这样一个作家,他聪明机智,满口俏皮话。感情上却毫不吝啬。 ——《纽约时报》 这本书极其幽默滑稽。聪明俏皮……霍恩比真是我们最有天赋的喜剧作家。 ——《星期日泰晤士报》 《自杀俱乐部》写作一流,人物刻画十分精彩,给了我极大的阅读快感。 ——强尼·德普(美国电影明里,《自杀俱乐部》电影制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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