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列家书

出版时间:2010-4  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作者:玛里琳·鲁宾逊  页数:265  译者:李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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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玛里琳·鲁宾逊是美国当代最著名的女作家之一。她于一九四七年出生在爱达荷州一个偏远、闭塞的小镇。父亲约翰·萨默斯、母亲埃伦·萨默斯都是普通劳动者。一九六二年高中毕业后,玛里琳·鲁宾逊到布朗大学学习宗教和写作,一九六六年获学士学位后到法国西北部雷恩的一所大学教了一年书。之后,她又回到美国,在华盛顿大学继续学习。一九七七年,玛里琳·鲁宾逊以一篇关于莎士比亚《亨利六世》的论文获博士学位。她曾经在美国各地工作,包括在马萨诸塞州度过二十年最美好的时光。现在,她在爱荷华大学教写作。  鲁宾逊尽管远离故乡爱达荷州,但她从来没有忘记童年时代在那块辽阔、荒凉的土地经历的艰辛。她不但和那里的亲人保持着密切的联系,而且始终笃信伴随她成长的宗教。她曾经说,在这个世界上,她最珍视的书是《圣经》。怀着这样的赞美之情,她写过不少关于《圣经》的论文。这些文章视角独特、论述深刻,出版后颇受好评。

内容概要

  《基列家书》获2005年普利策奖,是美国总统奥巴马最喜欢的当代小说之一。小说讲述的是:年事已高、来日无多的埃姆斯牧师给七岁的儿子写下这部“家书”,历数了小镇基列一个牧师家族从南北战争到1956年一个世纪以来经历的变迁与辛酸,使这封“家书”成为一部浓缩的美国近代史。发生在这个大背景之下的小故事和故事中的人物个个鲜活、生动.特别是老牧师对爱妻、幼子刻骨铭心的爱,以及同为牧师的祖父身穿血染的衬衫、腰别手枪在讲道坛上大声疾呼.号召会众为消灭奴隶制而战的传奇经历,更是动人心魄、感人肺腑。

作者简介

  玛里琳·鲁宾逊(1943- )是衣阿华大学衣阿华作家工作室的固定教职员。她1980年创作的小说《管家》获得国际作家协会海明威最佳小说处女作奖。《基列家书》是她的第二部小说,得到评论界的广泛赞誉,并获得2005年普利策奖、2004年美国国家书评人奖和2005年大使图书奖。她的第三部小说《家园》入围2008年美国国家图书奖,获2009年橘子奖。

章节摘录

  然后,父亲向她打听祖父的情况,她说:“哦,没错儿,他来过这一带。”她不知道他已经去世,但是知道他有可能埋在哪儿。她朝还算得上一条路的地方指了指,顺着这条路就能走到我们想去的地方——离这户人家不到三英里。杂草丛生,淹没了那条路,但是车辙依稀可见。因为泥土板结,“路”上的灌木长得比较矮。我们绕那块墓地转了两圈儿,看见两、三块墓碑倒伏在白草萋萋的坟丘之上。转到第三圈儿,父亲注意到一根篱笆柱子。我们走过去,看见几座坟丘。大约七座或者八座,排成一排,后面是半排,都被棕黄色的枯草淹没。我记得,那种残缺不全在我看来充满悲凉之感。我们在第二排发现一个标记。有人把一截原木的树皮剥掉一块,把好多枚钉子钉进去一半,再弯下来,砸平,组成REV AMES——“埃姆斯牧师”这样几个字。R看起来有点像A,S像倒写的z,但是不会有错。  那时天色已晚,我们只好先回到那个女人的农庄,在她家的蓄水池里洗了洗手,从她家的井里取了点水喝,在她家的干草棚里睡了一晚上。她给我们端来玉米面糊糊当晚餐。我爱这个女人,就像爱第二个妈妈。我爱她,爱得热泪盈眶。第二天,我们天不亮就起床,帮她挤牛奶,劈引火柴,还从井里提了一桶水。她把早饭端到门口等我们。玉米粉煎饼,上面抹了黑莓果酱,还放了一小勺顶层乳。天色未明,寒气袭人,我们站在门口台阶上吃热乎乎的煎饼,觉得简直美极了。

媒体关注与评论

  《基列家书》是一部优美的作品——抓人,严肃,明白易懂。罗宾逊的语言有一股精神力量,在当代小说中极为罕见。  ——詹姆斯·伍德《纽约时报书评》    鲁宾逊的语言美丽动人、惊人地准确……读《基列家书》是一次温馨的旅行。  ——杰里米·杰克逊《人物》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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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11条)

 
 

  •   这次的包装很精美,荣得普利策小说奖
  •   非常平平,无什么精彩之处,朋友荐的,她看完后也悔了,不够深刻。只是流于语言的主流价值观的宏扬,缺乏更有力的东西
  •     Marilynne Robinson 真是位传奇作家。这位华盛顿大学的女博士1980年的处女作小说《家事》夺得了海明威基金会奖,并被提名普利策文学奖。二十多年后Robinson才写第二本小说,2004年的《Gilead》势头更健,一举摘取次年普利策文学奖,国家图书评论圈文学奖及图书大使奖。Robinson在数所大学当过“住校作家”(writer-in-residence),也是赫赫有名的《巴黎评论》、《纽约书评》等文学评论界王牌杂志作者,比起大部分为生活挣扎的普通作家写作起来要气定神闲得多,甚至被称具有“神的高度”,也才能不畏市场需求写出《Gilead》这么一个极其“难读”的故事——沉重,繁琐,与圣经教条紧密结合,甚至晦涩,一如19世纪的苏俄旧小说。可就是这么一本“涩书”,竟偏得到了市场认可,与改编成电影的爱情悬疑凶杀流行小说们一同摆放于畅销书栏,普利策名头闪闪发光,在一片通俗小说家队伍中鹤立鸡群,大放异彩。
      
      Gilead是Robinson以美国爱荷华州塔博尔镇(Tabor)为原型虚构的一个农村小镇。故事以牧师John Ames在生命尽头写给六岁儿子的松散回忆录形式展开,前后四代人,生死交迭,从废奴运动直写到本世纪60年代,情节几乎为零,就连日常生活场景的描述也都是次要的过场;重点章节全在John Ames对自己一生的反思,对生命,对神、爱与罚、变迁与滞留的思索,由沉重写到轻盈,由离乡写到归乡,极为特殊。
      
      我一般不太喜欢大段描述个人感想的小说写法,更希望通过人物的语言、动作、行为及面部表情的细节来体会他或她当时的心理状态。但这位John Ames的临终絮叨虽繁琐,却并不令人讨厌,归根究底,是絮叨与反思中夹杂了大量的描述性片段,比如开篇他说自己已苍老到不知美丽为何,马上举出某日他经过镇里汽修厂,看到两位浑身油渍的年轻技工在太阳地里打闹说笑抽烟,便觉得他们美;写到早年一次布道的讲稿,在恐怖的西班牙流感与对圣经最后审判反思的交织中,突然冒出来为了制碳做防毒面具,人人吃桃,每条街角都有公桶收桃核的细节。有些时候John Ames还充满了幽默感,比如说到我们该原谅自己的敌人,“这值得你长命百岁,活过你所有的委屈——另一个该让你注意身体健康的原因。”这些琐碎的片段补充了每段反思的主题,使“反战”、“废奴”、“种族隔离”、“衰败”、“纯真”等或宏大或抽象的概念变得平实坦荡,尽管读来松散,甚至偶尔也如老人的思维一样跳跃且重复,但大框架坚实,一步步深入人物内心,一点点漫入关键主题。
      
      而这个关键,便是父子关系。
      
      表意上,这是Ames一家跨越四代的父子关系。John Ames的祖父在美国内战中是废奴运动的支持者,加入北方联军,从缅因州西行到堪萨斯州,一路传教,废奴,鼓励民众参加战争。从John Ames的回忆来看,他杀过人,藏过凶,与笃信基督克制保守的和平主义者儿子,John Ames的父亲,信念不合。这位祖父晚年执意跑回堪萨斯,客死他乡。全书的第一个大情节便是孩童时的John Ames跟随父亲从爱荷华州辗转到达堪萨斯,寻找祖父的墓地,一路目睹战后的荒凉贫瘠与平民生活的艰辛。到了John Ames这一代,哥哥Edward游学欧洲,成为一名无神论者,令牧师父亲苦恼不已;John Ames子承父业,一辈子留在小镇Gilead传教,却对退休离开的父亲及他劝说自己也该搬走的建议心存芥蒂,甚至对父兄看轻小镇与他对上帝的忠诚信仰忿忿不平,尽管这种愤懑到全书结尾才终于爆发出来。John Ames的好友,牧师Boughton为了弥补他早年无子的遗憾,把自己的儿子命名为John Ames Boughton (Jack),可这位教子年轻时却顽劣不堪,偷窃、酗酒,甚至还使一女子未婚先孕,又对自己的骨血没有半点照顾之情,以致无辜孩子早夭。John Ames给儿子的这本回忆录从一开始就担心Jack的归来会给所有人带来灾难,直到终于发现他的跨族婚姻,他在异乡的艰辛与不得不面对生活的不公。John Ames对小镇Gilead深沉的爱恋与Jack的黯然离乡前后呼应,书开头所描述John Ames作为牧师为孩童受洗时感受到的神性光辉终于再次绽放,几代父子所秉承的矛盾、困惑、挫败都在John Ames手指轻划过Jack眉头,重复祝福的时候全部化解。一个人的旅程结束,一段历史将被埋葬,新的生活又将继续,新的希望终从绝望中诞生。
      
      与父子关系并行的是自美国内战以来到20世纪60年代一百年左右的历史:干旱、瘟疫、大萧条、二战,越战和朝鲜战争。尽管这一切都只间接出现在John Ames的繁琐回忆中,但这位虔诚牧师生命最后一刻最终提出的问题却与历史的全部意义息息相关:通过灾难,“神”要我们最终领会的涵义究竟为何?在描述小镇Gilead之时,John Ames曾提出:在这样“每当树一长成,大风就来折断”的荒凉之州,人类垦荒定居固守,究竟是为了证明什么信念?而在全书最后,在详细描述了Gilead草原日出的壮美景色之后,John Ames的答案是:
      
      “对我来说,像这地方一样荒凉简直就如同基督自身,不为人注意。我不禁想象早晚你也会离开,如果你已经离开或正打算离开,都没关系。这整个小镇的确看起来像希望倦怠,甚至萎靡后的样子。但延迟的希望也还是希望。我爱这座镇。我有时觉得在这里入土为安是这爱恋的最后疯狂体现——我也将随时间焚化,直至变作伟大的最终炙热。”
      
      从这散文诗一般的词句中喷涌而出的,是John Ames,或者说作者Marilynne Robinson本人,对她的国家、历史与人民最深切挚诚的感情。这种感情无法用语言总结,它伴随着John Ames的缓缓回忆渗透于每一段往事,每一篇布道书,每一条圣经教义讲解,每一次对上帝的虔诚祷告中。沉重坚实,历历在目。
      
      《纽约杂志》的书评说不信教的读者永远无法全部理解《Gilead》,我觉得倒也不尽然,尽管这本书的很多内容对我自己来说的确高山仰止,许多圣经教义虽可勉强理解,但比起教徒,那份感慨震撼必定不能同日而语。但这本书的核心,在我看来,虽然离不开对神性的赞颂与对基督教的虔诚信念,更重要的却是人类作为整体,具体表现为美国土地上近一百年来的多元移民,前沿进取精神的蜕化,信仰内部隔阂疏离,关系纽带分崩离析,历史的悲惨重复与灾难的不可避免;然而透过人类的劣根性,透过一切的苦难与悲剧,就好比John Ames对上帝至死不渝的虔诚,Marilynne Robinson最终想说的依然还是谅解与希望,依然还是救赎的可能。而这一切,并非基督教所特有。起码我个人,一个完全的“异教徒”,就相信所有宗教的真相,在跨越种族地域时间之后,都是对世界本原的忠实描述与对人类未来的殷切期盼。而不管什么样的信仰,引导我们终于从历史走向未来,从绝望中获得希望的光芒,都将是爱。
      
      
      
      《读品》第87辑
  •   还有大篇描写个人心理活动的畅销小说,见识了
  •   19世纪的小说都流行叙事中插入大段大段的心理描写和政治见解。那是“慢”的时代。
  •   慢啊
  •   为什么你那么细致,我却这么粗心啊???
  •   性别差异?:)
  •   有时候想想真的无奈了啊。别人可以见微知著,我只有民工朴素的娱乐意识。出名点的文人、作家都敏感得要死,但是我那么迟钝,差别太大了。。。
  •   不具有对事物观察的敏锐力,怎么当作家啊,都没得写。
    但是也没必要人人当作家啊。还有很多别的好玩的事。
  •   对个人而言,写字的乐趣在于记录和自我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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