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

出版时间:2004-5  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作者:余华  页数:207  字数:17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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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在新中国六十年的历史上,几代作家在不同的时期创作了数以万计的长篇小说。我们作为新中国成立最早、规模最大、门类最全的专业文学出版社,素有“新中国文学出版事业从这里开始”之誉,长篇小说出版资源非常丰富。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六十周年之际,我们从业已出版的长篇小说中遴选出部分优秀作品,汇集成“人民文学出版社·新中国60年长篇小说典藏”一次性推出。这些书目的选择,兼顾历史评价、专家意见、读者喜好,以及题材和思想艺术风格的,丰富性,它们集中展示了新中国长篇小说创作的伟大成就和发展变化,从文学的角度折射出中国特别是新中国各个历史时期的风貌。入选作品大都经过了时间淘洗,是可以流传的上乘之作。阅,读或收藏,均富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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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11条)

 
 

  •   这是我第一次看小说看到哭
    习惯了风花雪月
    原来最质朴的才是真
  •     刚进入大学的第一个周末,我干了件自认为比较牛逼的事----“献血”
       在此之前,我连自己是什么血型都不知道。
       所以当我和宿舍新认识的同学“浩浩荡荡”的来到徐州临时献血站时,瞬间觉得自己的形象高大了不少,貌似还看到了我们身上散发出的金色光芒。想到自己的“血”会在将来的某一天让生命垂危的人起死回生,心里甚至还有些小激动。献血的过程还算顺利,只是其中有一位瘦的只剩皮包骨头的同学“小安徽”不顾医生和大家的奉劝,献了400CC足足有两大碗。之后他的脸开始泛白,真真儿的毫无血色。我有些担心,就问他“有没有事”。他摆了摆手脸上略带不削的说:“哥在家的时候就经常献血,这点儿血算个毛”。也就是在这一刻,我感觉到他的光芒比我们几个又“耀眼”了几分,其他人也有明显的感觉。于是大家异口同声的说“牛逼!真牛逼!”
       但随后发生的事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装逼”是需要一定实力的,没有实力的“装逼”是愚蠢之极的。“小安徽”晕倒了,在回南湖校区的校车上,就在我的面前倒在了我的脚下。在掐他人中的时候我甚至看到他已经翻了白眼。好在他醒了过来。
       之后的两个星期,我们昏昏沉沉脚下像是灌了铅脑袋像是挨了锤。虽然我还是常常去打球,但尼玛投的都是三不沾,球场上被嫌弃的像条狗。“小安徽”还是懂得一些养生之道的,也经常买一些排骨和鸡来调理他那“塑料体格”。而我们也不要脸的蹭吃骗喝。
       以上这些只是我接下来要说的一个铺垫,之所以提,是想证明许三观的某些东西我是感同身受的。
       很早以前就知道余华这个人,只是从来没有真正意义上拜读过他的作品。至于《许三观卖血记》也是因为缘分。之前看过罗伟章的《饥饿百年》在对何大悲惨遭遇感到唏嘘不已的同时也深切理解了不同时代所给予个体不同的不幸。但有些东西是相同的且亘古不变的,例如人性。
       有关人性的讨论多见于文学作品,若论其深刻性还当属“哲学 ”。从卢梭到费尔巴哈,他们的哲学思想或多或少都提到了人性。而在此我想讨论的是有关许三观的一些东西。
       许三观是有正当职业的人,他是一名丝厂的送茧工而且身边围着一群娘们儿。但他却是一名孤儿,好在他四叔和患有老年痴呆症的爷爷对他不错。如果他不是为了结婚,他完全可以不用去卖血。可他是个不糊涂的人,也明白自己到了该结婚成家的年纪。但真的到了要靠卖血的地步吗?
       一名丝厂的送茧工应该生活的还可以,可对于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来说那就难了。他不能指望年迈糊涂的爷爷也不能指望靠种地养活一大家子的四叔,他只能靠自己。于是他跟着阿方和根龙走上了卖血这条“发家致富”的“康庄大道”。
       后来他靠卖血挣来的三十五块钱从何小勇手里“抢走”了漂亮的许玉兰。谁知?何小勇也不是善类。你抢我心上人,那么我就让你当“乌龟”这一当就是一辈子。还差点赔了命。
       所以当一乐长的越来越像何小勇时,他开始怀疑了。当得知他最喜欢的儿子许一乐不是他的种时,他愤怒了虽然愤怒的方式荒唐可笑。其实他内心无比爱着一乐,但他终归也只是个普通人。所以他没有顾及一乐幼小的心灵是否遭到了创伤!(毕竟当了九年的乌龟啊!)当方铁匠因为儿子被一乐差点打成“脑残”躺在医院,向他索要医药费时。他觉得这事儿是一乐惹的,这钱得由一乐亲爹何小勇出。于是他对一乐说了许多现在看来近乎残忍的话。来到何小勇家,一乐并没有如愿的要到钱。何小勇也没给一乐个“合法席位”。甚至连话都懒得说上一句,就把一乐轰出了家门。没办法,许三观重新背起了龟壳。不过这次的龟壳无比沉重,差点让他败了家。于是他又去“卖血”了。
       之后他出于要报复许玉兰的心理睡了比猪还要肥的林芬芳,为此也卖过血。但至此故事就开始朝着塑造英雄的方式塑造着许三观。从三年自然灾害为了家人能去馆子吃上顿面条他卖了血,为了让一乐和二乐早日从生产队回到城里他卖了三次血。这其中让我感动不已的是为了救一乐,许三观这个五十多岁的小老头从老家卖了一路的血到上海。这期间他差点连命都卖没了。他被好心人送到了宾馆盖了四床被子还是冷的发抖,他的脚甚至像个冰块,连用来给他取暖的小猪仔儿碰到都会“吱吱”叫个不停。看到这里时,我觉得许三观就该挂了。可那货却顽强的活了下来!小强也望尘莫及。对啊,他不能死。他还没有凑够医药费,他的儿子还在医院等着他。他死了“无所谓”,他活到这个岁数已经尝到了做人的滋味但一乐还年轻啊!于是他吃了几口盐喝了几碗水,站在阳光充足的地方把自己尽量晒的气色好些,就奔赴了医院。
       最终好日子来了,几个孩子相继成了家。
       许三观背着小手走在大街上,所有认识他的人都在给他打着招呼。心里想着:这老爷子的身子骨真硬朗。每次有人说他身体真好时,许三观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所以当他走过胜利饭店来到医院时,他决定再卖一次血。因为他觉得自己的身体好到不行。他想这一次卖血挣来的钱谁也不给,不给一乐、不给二乐、不给三乐也不给疯婆娘许玉兰。咱自己就去胜利饭店来盘儿炒猪肝来瓶黄酒,当然黄酒是要温一温的。想着想着许三观脸上的褶子就堆到了一起,露出了满嘴的大黄牙。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到年轻的血头根本就懒得搭理他,还讽刺的说他的血是死血只配当油漆不配救人。于是许三观崩溃了,哭的一塌糊涂。也许这是他记事以来哭的最难过的一次。他哭不是因为别人嫌他年纪大了,而是没人再要他的血了。对于他来说他的护身符没有了,以后家里再出现灾祸可怎么办?他怕了,他怕自己拼命守护一辈子的家,他再也没有什么能用来守护的了。我深深的的被触动了,看到他哭的这么伤心哥的鼻子也酸了,像是被人狠狠的给了一拳。也许在那一刻他忘记了,他所有的孩子都已长大成人。以后他不用孤军奋战了,因为三个和他一样的男人会守护各自的家庭和他。
       至此我得向余华跪舔了。
       小说全篇是靠“对话”堆积而成,没有什么华丽的辞藻,所有的一切靠语言来穿插引导。这一方面也充分体现了作者的写作功底。我一直以来对这种大历史条件下的故事怀有“恐惧”。主要原因还是我不敢面对血淋淋的社会现实和人性的黑暗面。但躲在壳子里也无法改变所有一切的存在。《许三观》是一个矛盾的存在,它荒唐可笑但也的确感人至深。许三观是个“英雄”但他的伟大只属于自己和他的家庭。其实还有很多精彩的桥段我没有提,例如他和许玉兰的爱情。特别是在文化大革命时期对许玉兰的不离不弃让人感动。如果你喜欢笑中带泪的故事,这是个不错的选择。
      
       请允许我用给陈二狗关于“母爱”这个话题的回复作为结束。
       她常常给我打电话,搞的我很惭愧。她对我的爱像一架永动机,持久、耐用、矜矜业业且动力十足。我从来不否认我是她的“专属宝贝”,我也始终承认“她生命里大部分的选择是为了我”!如果问我谁是最爱我的人,那么她是唯一的“不二人选”。
       我们每个人身边都有这样一个英雄,他们为我们无所求的付出。
  •     许三观一家充当了展示公共感情的舞台。他们哭闹,争吵,在众目睽睽之下调情示爱。就像许三观的妻子拆了又织成线衣的手套那样,人物似乎也被拆了又装好,纹路和针脚丝丝可见。他们没有什么私人经验可言,不得不将内心以及他们的卑鄙,残忍,自私都展示在人们面前。
      
      许三观的四叔和爷爷都住在乡下,他回去看他们的时候,知道村里的男人都在卖血,甚至大家都把能卖血当做身体精壮的证明,年龄大的女人给自己找女儿都会问对方有没有在卖血,如果对方没有,那这门亲事肯定是谈不成的,在那个年代,卖一次血能挣35块钱,够娶一个媳妇。
      
      许三观心想,卖一次血就能娶老婆了,那是他第一次卖血。
      
      年轻的许三观喜欢两个女人,一个是林芬芳,笑起来牙齿又白又整齐,一个是小吃店的服务员许玉兰,总是喜欢啊呀啊呀的叫唤。最后许三观请许玉兰吃了一笼小笼包子,一碗混沌,话梅,糖果,半个西瓜,一共花了八角三分钱,那时候许玉兰喜欢的是何小勇,可是后来拗不过爹和许三观,嫁给了许三观,给许三观生了三个儿子,叫一乐二乐三乐。
      
      后来邻居都说二乐三乐都像许三观,可是一乐越长大越像何小勇,后来许玉兰跟许三观说在他们结婚之前,她和何小勇上过床,就那一次,结果就怀上了一乐。从此之后,许三观对一乐越来越不公平,但在他心里,他最喜欢的还是一乐。
      
      他们的关系变得越来越复杂,虽然许三观嘴上总是念叨着养了一乐这么多年,结果是人家的儿子,白养他了,可是他最爱的还是一乐。到最后一乐下乡劳动的时候得了肝炎没钱治疗,许三观拼上老命三五天就卖一次血,卖的差点赔上自己的老命,他也心甘情愿,许三观第一次卖血的时候就想着能讨个老婆,所以加入了从乡下到城里卖血的队伍,后来每次家里遇到着急用钱的情况他总是去找李血头卖血。
      
      在这本书中,我们看到了许三观在面对生活的绝境时,为求继续生存所表现出来的顽强意志以及在过去中国社会体制中的错乱。在那种体制下,个体完全被泯灭了。
      
      文化大革命的时候,因为许玉兰和何小勇的关系,让许玉兰成了批斗对象,她被带着红袖套的人踢掉了半边头发,还让她在胸口挂着妓女的牌子站在街上。
      
      小说没有绚烂的情节,只有一个简单的故事,故事让人感伤人人回味无穷,每次都觉得许三观快要走到绝境的时候,他又再一次的挺过来。
      
      他就这样忍受着扛过来,被生活榨干了最后一滴血。
      
  •     有时候我就想这样看着他,虽然不说话,但是在我心中他永远都是伟大的。
      我是许一乐,我的父亲他叫许三观。
      在我9岁之前,我没有觉得自己的生活有什么不一样,但是9岁之后,我觉得自己长大了,人们会看着我,说些奇怪的话。我知道这些话和往常的不一样,后来我渐渐明白了,我一直叫做的爹人,他可能不是我爹,我不明白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可是我心里会觉得可怕,我不敢想,我觉得这就是我的家。以前是,现在是,以后是。他是我爹,以前是,现在是,以后是。每个人都有爹,我觉得我爹就是他。
      那个夜晚,总觉得是最冷的。没有像之前那样没来由的觉得饿,他带着母亲还有弟弟去吃面条了,我在没有像今天这样渴望吃一碗面条,当我吃完红薯的时候,我在想,我到底渴望的是吃面条,还是渴望有个爹,渴望和他们一样。我四处找他们,却找不到,那晚异常的冷,异常的黑,我回到家,发现他们已经在睡觉了。在黑暗里,我觉得很失落,我觉得自己失去了些什么,不仅仅是一碗热腾腾的面条,他不是我父亲,我想去寻找一些东西。
      我一直走。虽然我很饿,饿到没有力气继续走,没有力气去想,我还是想走,想去找到一些什么,后来我实在饿极了,我想起了他,我觉得如果我现在回家就算他不认我,我觉得他也会给我些吃的,我忘记我是怎么走回去了,只是再次听到熟悉的声音,虽然夹杂着骂声,但是我第一次觉得心里像是有股暖暖的东西流过,后来他背着我,带着我吃了面条,我觉得自己找到想要找的东西,虽然当时自己也说不清楚。
      后来他在何小勇家,用一把刀划在脸上,然后告诉所有人,以后许一乐就是许三观的儿子,谁也不能说他是别人的儿子。
      那天之后我觉得整个世界都安静了。
      
  •     许三观在一生中有过9次卖血。
      第一次,是他碰到了从乡下来卖血的根龙,阿方,便跟着他们也卖血去了,赚得了35块钱,随后,他用这笔钱取了媳妇。
      第二次,他的大儿子一乐闯了祸,打碎了石铁匠儿子的头颅,走投无路没钱陪 ,又去了医院卖了血补上了医药费。
      第三次,他与林芬芳发生关系后又去卖了两碗血,还买了10斤肉骨头等给她,她男人到家来吵闹。
      第四次,是在大跃进期间,家里不能温饱,许三观生日后第二天就去卖了血。
      第五次,大儿子一乐从乡下回家,被父母催着回乡,在候船室许三观又塞给了他30元。
      第六次,为了讨好二乐的生产队队长,为了准备一顿可口的饭菜迎接队长的到来,许三观再次卖血挣了35元,胡吃了一顿,还被疯狂灌了酒。
      第七次.一乐得了很严重的肝炎,急转上海大医院治疗,走投无路的许三观又一次去卖了血,这次的理由是看在根龙尸骨未寒的份上。
      第八次,仅在上次献血的三天后,因为要筹集医药费,李血头不收,许三观去了百里医院献血。
      第九次,在松林医院,许三观献了他人生中的最后一次血了,这次献血后便晕倒了,还补了700毫升的血。
      此外,还有两次在医院。陪来喜兄弟去献血,老年想到胜利饭店吃饭而去献血被拒绝。
      作者不愿去详细描述全国上下最艰难的那段不堪回首的记忆,略过对它们的描述,只是简单地提了一下时期。把那个阶段人们困苦不堪的生活状态通过许三观一家的生活映射出来。
      大跃进时期之后饥荒的那两年,许三观一家的生活只能用稀粥野菜勉强存活,在许三观生日那天晚上,他用嘴来给三个儿子吵了香喷喷的荤菜,“我给一乐切了六片肉,肥瘦各一半……”
      “猪肝先是切成片,很小的片,然后放到一只碗里面,放上一些盐,放上生粉,生粉让猪肝鲜嫩,再放上半蛊黄酒,黄酒让猪肝有酒香,再放上切好的葱丝……”
      “炒四下……炒五下……炒六下。”
      孩子们,大人们听着都在憧憬得流口水,虽知道是望梅止渴,却还是止不住享受这口头的“香气”。余华并没有给人物设定明确的心理描写,通过他们之间生动的语言对话把那时的饥饿、贫困描绘得淋漓尽致。
      全文中最多的就是人物之间的对话,通过许三观与老婆、儿子、熟人之间不加修饰的对话,能让读者看出各个人物的心理状态。
      人物的动作也是增添了全文的“传奇”色彩,比如许三观每次献血前的喝饱井水的动作,“他从包裹里拿出了一只碗,将河面上的水刮到一旁,舀起一碗下面的水,冰冷刺骨的河水进入胃里时,是他浑身哆嗦,他用手抹了抹嘴巴后,仰起脖子一口将碗里的水全部喝了下去,然后他双手抱住自己猛烈地抖动了一下。”“先把盐倒在手掌上,然后手掌往张开的嘴里一拍,把盐全拍进了嘴里,他的嘴巴一动一动的,嘴里吃咸了,他就舀起一碗水,一口喝了下去,紧接着又舀起一碗水,也是一口干净……”。虽然无一是心里描写,但已昭然揭示了心里状态。
      对于许三观个人,余华是把这个人写活了,让每个读者能清清楚楚的感受到这个市井小市民徐三观的形象。他并非什么圣贤,哲人,也并非一毛不拔的葛朗台,他是当时中国千千万万个乡下封建小民的代表,他也是那个时代大众的缩影。他世俗,花了几个钱和用精溜的嘴皮子就讨好了岳父大人取到了许玉兰,知道了一乐是何小勇的儿子后天天都会嚷嚷着,当然,那时候的人和我们现在不同,若是换到了现在出现那样的情况,势必夫妻双方要在法庭争个你死我活闹个大决裂吧。当知道何小勇被卡车撞得惨重后,他呲着牙大肆泄恨,他心里是高兴的,何小勇恶有恶报,撞死是应该的,“做了坏事不肯承认,以为别人就不知道了,老天爷的眼睛可是看得清清楚楚”,对许玉兰和何小勇曾有过一腿的关系感到释放,卸下了“缩头乌龟”这个称号,而且自己对他的儿子一乐又不差,一乐只认许三观当父亲,当知道一乐在屋顶上叫着许三观后,他拿刀割脸,以血为证,真正把一乐当他的亲儿子待了。如此一来,许三观的形象深入读者心中,感觉这就是一个活人,与读者的心理距离更拉近一步。
      与余华的另一部小说《在细雨中呼喊》不同,《细》中主人公孙光林似乎是一个局外人,缓缓展述他家人,父亲、哥哥、祖父的“传奇”一生,冷冷地站在一边看着他们发生的悲欢离合。而本小说的主人公是许三观,所发生的事全都是围绕徐三观而展开的,许三观的动作、语言、心理必然是成了重点,所有的事物全都聚焦到许三观的身上,他个人必定被放大。《在细雨中呼喊》是扩散,《许三观卖血记》是聚焦。突然想到吴冠中先生的一句话:忙碌的一天,迎来安眠的夜;忙碌的一生,迎来安宁的死。徐三观的一生也算是跌跌荡荡,忙忙碌碌,什么样的辛酸曲折也都经历过,如此一生,也必然可以安宁入睡入土了吧。
      
      
  •     看到这本书的时候,原本是不想读的,因为内容一看又是文革时的题材,不是很感兴趣,但是当看到作者的时候就有点兴趣了,余华,很出名的作家。最著名的应该就是《活着》了吧,但是直到现在还没有拜读他的这部大作。之前读过他的《第七天》,读这本书的时候心里特别的浮躁,晚上闲的无聊,于是就用iPad读了这本书(自从有了ipad以后读了很多书呢)。
      如今又拜读他的另一部作品,越来越喜欢这个作者了,喜欢听他讲故事,对,看他的小说我真的是一刻也不想停,晚上困的不行的时候,我就强行的睁着眼睛继续读,那种感觉真的很好。
      《许三观卖血记》这部作品只是囫囵吞枣,匆匆的读完,好像是赶进度,尽管喜欢但还是没有心情细读,研究人物的心理,故事的情节安排,所以对这部作品感触最多的还应该是几个人物和一些比较喜欢的话。
      整部作品涉及的人物算上次要的有10个左右,最喜欢的还是许玉兰这个人物形象。年轻时的清纯,结婚后的勤俭持家。还有她的可爱,她的可爱之处在于面对一乐不是她和许三观的孩子的时候,坐在门前哭泣,坐在饭桌前哭泣,说的命苦的话。对于许三观的话是言听计从,没有任何反抗。一个封建保守的妇女形象。
      其中有一段在度过家庭饥饿危机的时候她说的一段话让我更加喜欢这个人物。
      
      许玉兰说:”床底下的米现在不能动,厨房的米缸里还有米。从今天起,我们不能再吃干饭了,我估算过了,这灾荒还得有半年,要到明年开春以后,地里的庄稼部长出来以后,这灾荒才会过去。家里的米只够我们吃一个月,如果每天都喝稀粥的话,也只够吃四个厅多几天。剩下还有一个多月的灾荒怎么过?总不能一个多月不吃不喝,要粑这一个多月拆开了,插到那四个月里面去。趁着冬天还没有来,我们到城外去采一些野菜回来,厨房的米缸过不了几天就要空了,刚好把它腾出来放野莱,再往里面撒上盐,野菜撒上了盐就不会烂,起码四、五个月不会烂掉。家里还有一些钱,我藏在褥子底下,这钱你不知道,是我这些年买菜时节省下来的,有十九元六角七分,拿出十三元去买玉米棒子,能买一百斤回来,把玉米剥下来,自己给磨成粉,估计也有三十来斤。玉米粉溷在稀粥里一起煮了吃,稀粥就会很稠,喝到肚子里也能觉得饱……”
      
      勤俭持家的好女人,有这么一个好老婆是许三观前世修来的福气。
      关于结局很出乎我的意料,本以为许三观会在卖血路上死去,结果却是安度晚年,好吧,作者赢了,只是我不喜欢这个结局。我以为结局写的悲情一些,毕竟靠卖血卖出好日子的生活未免有些太简单了。
      过段时间还要重新研究下这部作品。
  •     
      第一次看这本书是在初一的时候,说来好笑,明明那么认真地读,也因这本书喜欢上了余华,书中的内容,倒什么都不记得了。只记得许三观每次卖完血,都去饭店来上一盅黄酒,也还记得那句吆喝:“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温一温。”
      
      
      然而对于其中的情节,却忘怀了,只记得读完之后心中遗留的感觉,仿佛回南天的水汽,闷得人难受,如汪峰歌中唱的一般——想哭哭不出来,想喊发不出声音。若说情节是整本书的骨骼,人物是整本书的血肉,也许这本书带给我的感觉就像是它的灵魂,血肉骨骼也许会随着时间消逝,但它的灵魂却不会消散。
      
      
      近日重读,因为读过倒也轻松了许多,情节就像煮开水时候的泡泡不断在脑海里冒出来,很快读完了。终于体会到读书如抽丝的感受,就像织茧,开头难,然而一开始便也停不下来,终在读完书的那一刻释然,好像完成了一件大事。对于我,每每开始读一本书就一定要读完它,随着作者的笔触走入书中的世界,容易被书中人物的情感感染,读这本书,不禁要泪落多次,一是二十四章一乐坐在屋顶上说只有许三观才是他爸爸,二是二十五章末一乐坐在山顶上怀念父母,三是二十七章末许三观落泪。种种场景,现在想来都还历历在目,仿佛在我面前发生了这一切,那青空下的哭喊,山坡上的垂阳和许三观眼里落下的泪水都在我面前一一放映,深深刻入脑海之中。
      
      
      书中没有什么惊心动魄的剧情,然而书中出现过许多次近似排比的手法,层层递进,让人的心情缓慢攀升,却又在高空中忽然坠落,留得慢慢品味。
      
      
      “这书,读来有一种不甘碰触的伤痛。在故作平静下面,那种悲伤和痛苦更加叫人读来难以忍受。血淋淋的伤口或者让人感到刺痛,只是那永远的隐隐作疼,似乎是因为岁月而凝结的疤痕下永远也没有愈合的痛楚。”
      
      
      若让我评价这本书,大致就是黄酒猪肝。
      好似猪肝,爽脆,入口顺滑吃了便停不下来。
      好似黄酒,一杯下肚并未触得人醉,然而后劲足,留得人回味却又不敢再触碰怕是又沉醉其中。
      
  •     读起来很顺畅
      惨淡的生活中渗透着无处不在的黑色有某
      于是就感觉生活也没有那么痛苦,人性也没有那么不堪
      许三观,乐观,满足,有有着甩不掉的市井小民的限制
      是个生动的人物
      值得一提的,虽然有些俗气的,就是,浓厚的萦绕着的,血浓于水的亲情
  •     许三观对许玉兰说:“总共是八角三分钱…你什么时候嫁给我?”
      
      许三观骂离家出走的一乐:“你这个小崽子,小王八蛋……谁倒霉也不如我倒霉,下辈子我死也不做你的爹了,下辈子你做我的后爹吧。你等着吧,到了下辈子,我要把你折腾得死去活来……”
      
      许三观去给被批斗的玉兰送饭,心里难受,对她说:“我来了。”
      
      许三观一路卖血去上海时,对遇见的老头说:“就是把命卖掉了,我也要去卖血。”
      
      ……
      
      许三观自私、偶尔残酷,典型的小人物。但许三观的流氓气里含着一股子温情。随着时间推移,各种事情的发生,他也在变化。更让人感觉到,他的心是暖的。对妻儿的爱,是深的。
      
      余华的文字多么平易近人,不深邃也不卖弄,简洁、准确而有力,不抢故事的风头,只让故事好读又生动。
      
      我看完《活着》,忍不住还想看一本余华的书,就看到了《许三观卖血记》。第一眼看这个题目,有些不忍,第一反应:瞧这题目,小说大概比《活着》更残忍悲苦吧?
      
      看到最后,感叹,许三观的一生比起福贵的一生,真是幸运多了。
      
      老年的许三观,还有这样的日子:“走在街上时,脸上挂满了笑容,笑容使他脸上的皱纹像喝水一样波动起来。”
      
      许三观的以后,还会有许多许多这样的日子。
      
      许三观说过:“熬过了这苦日子,往下就是很长很长的好日子了。”
      
      
  •      这也是看的余华的第一部书吧,之前也看过这本书一点(好像很多书都是听过或者看过书本前半部分,可见我是多么的懒惰啊,想了解的更多,想学习的更多,却不愿意花时间)
       这本书讲述的就是许三观在自己的一生中,多次靠着卖血度过难关,这篇文章用了夸张的手法描写,一开始感觉有点搞笑,后面有点不喜欢这种风格,整本书看下来让人有一种压抑的感觉,也感觉到作者文字中的戏谑。在那个阶级斗争和文革的年代,底层百姓的生活是十分辛苦的,他们为了生活下去,做出了许多的努力。作者描写这样的故事,也是对那样一个社会的抨击吧,人们无法靠着自己的努力去赚钱去生活,只能不停的卖血,那样一个制度和社会就像一个抽血的机器,压榨着底层人民。生活多么的无奈,但是我们还得继续下去。
  •     坐在办公室里 闲来无事 想起《活着》 想起福贵的一生 想起余华在《活着》里平静却又极其“冷血”的叙述 于是又找来《卖血记》 两本都是一口气读完 本想余华会在《卖血记》里极尽一切"手段"对许三观一家进行“摧残” 但是没有 最后还是给了他一个完整的家 一个不需要再靠卖血来喂饱苦难这头嗜血恶魔的家
      许三观从开始的盲目卖血 到有目的的卖血 再到最后不要命的卖血 教他卖血的人一个败掉了 一个死了 而他却还活着 全书读完最有意思的在于最后 一个无需靠卖血来活下去的人 竟然突然之间怀疑自己的存在感 怀疑自己的价值 非得要去再卖一次 以证明自己 而当别人拦住了他 对他说
      老家伙的血已经毫无用处 只能配当油漆刷时 这无非是对它极其沉重的打击 要知道 就是因为这血才让他有了老婆 保住了自己经营了十多年的家 让一家吃了碗面 奉承了队长 最后一路卖血救了一乐的 也许也救了来顺 来喜 告诉他们一条无路可走时的路 然而帮他度过一个一个难关的救命稻草 此时却成了别人眼中一无是处的废物 这无疑彻底的击垮了他 每个人都有活着的理由与信念 支持着我们走下去 许三观需要守护他的家 当他无法通过双手劳作来实现时 只好挽起衣袖 而当他挽起衣袖也无法满足时 他彷徨了 他害怕 人都有习惯的天性 这么多年下来他习惯了苦难 习惯了在大灾难面前 一次又一次的化险为夷 “拯救世界”
      
      许玉兰把许三观送回了家
      许三观趴在桌上就睡了 饭也没吃 一乐把他扶到床上睡好
      
      许三观又来到了医院 看到了阿方 看到了根龙 他们一起来到井边喝了8碗井水 见了李血头 献完血后到了胜利饭店
      伙计来到了他们面前 问他们要什么 许三观两根手指敲在桌上说:
      “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温一温”。
      根龙对着喊道:”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也给我温一温“。
      阿方也喊道:”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也给我温一温“。
      一乐扶着许玉兰起身回家 看着一个黄土堆越来越远 渐渐模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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