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6-1 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作者:弗兰西斯·培根 页数:192 字数:150000 译者:曹明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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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一弗兰西斯·培根 (Francis Bacon)是英国杰出的哲学家和文学家。他于一五六一年一月出生在伦敦一个官僚家庭,十二岁时入剑桥大学三一学院 (Trinity College,Cambridge),十五岁时作为英国驻法大使的随员到巴黎供职,一五七九年因父亲病故而辞职回国,同年入格雷律师学院(Gray’s Inn)攻读法学,一五八二年获得律师资格,从此步入浩瀚的学海和坎坷的仕途。培根在伊丽莎白一世时代仕途屡屡受挫,直到詹姆斯一世继位(1603)后他才开始走运,一六〇三年受封为爵士,一六〇四年被任命为皇家法律顾问。一六〇七年出任首席检察官助理,一六一三年升为首席检察官,一六一七年入内阁成为掌玺大臣,一六一八年当上大法官并被封为男爵,一六二〇年又被封为子爵。一六二一年,身为大法官的培根被控受贿,他认罪下野,从此脱离官场,家居著述,一六二六年在一次冷冻防腐的科学实验中受寒罹病,于同年四月去世。二虽说培根大半生都在官场沉浮,但他从青年时代起就开始了他终生未辍的哲学思考和文学写作。他才华出众且雄心勃勃,立志要对人类知识全部加以重构,为此他计划写一套巨著,总书名为《大复兴》(Instauratio Magna)。培根只完成了这一计划的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两卷本的《学术之进步》(The Advancement ofLearning,1605),书中抨击了中世纪的经院哲学,论证了知识的巨大作用,揭示了人类知识不如人意的现状以及补救的方法;该书的拉丁文版扩大成九卷,书名为《论知识的价值和发展》(DeDignitate et Augmentis Scientarum,1623)。《大复兴》之第二部分是单卷本的《新工具》(Novum Orgamlm,1620),这是培根最重要的哲学著作,在近代哲学史上具有重大的意义和广泛的影响。培根于一六二二年出版的《自然及实验史》(Historia Naturalis etExperimentalis)可被视为《大复兴》第三部分的序章。除此之外,培根的主要著作还有《论古人的智慧》(De Sapientia Veterum,1609)和《新大西岛》(New Atlantis,1627)等等。 三培根在文学方面的代表作就是他的《随笔集》(Essays)。这本书一五九七年初版时只收有十篇文章,一六一二年版增至三十八篇,一六二五年版(即末版)增至五十八篇。在培根逝世三十一年后的一六五七年,有一个Rawley版将培根的未完稿《论谣言》(Of Fame)作为第五十九篇收入其《随笔集》,但由于该篇只有“启承”尚无“转合”,故后来的通行本仍多以五十八篇为标准。《随笔集》的内容涉及到政治、经济、宗教、爱情、婚姻、友谊、艺术、教育和伦理等等,几乎触及了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作为一名学识渊博且通晓人情世故的哲学家和思想家,培根对他谈及的问题均有发人深省的独到之见。《随笔集》语言简洁,文笔优美,说理透彻,警句迭出,几百年来深受各国读者欢迎,据说有不少人的性格曾受到这本书的熏陶。于今天的青年读者,读《随笔集》就像听一位睿智的老人侃侃而谈,因为《随笔集》里包含着这位先哲的思想精髓。四笔者认为译散文作品的原则也应和译诗原则一样,即在神似的基础上追求最大限度的形似。对译文的语言表达,笔者每每有这样一种考虑:若令原作者用中文表达其原意,他(她)当作何语?正是这种考虑使笔者将“It is a prince's part to pardon”译成“高抬贵手乃贵人之举”(见《论复仇》),或将 “Seek not proud riches.butsuch as thou mayest get justly,use soberly,distribute cheerfully,andleave contentedly” 译成“千万别为摆阔炫耀而追求财富,只挣你取之有道、用之有度、施之有乐且遗之有慰的钱财”(见《论财富》)。这个译本可谓笔者对.Bacon’s Essays之解读,将其公之于众是因为笔者相信自己读有所悟,并相信在此基础上形成的译本对一般读者了解培根的随笔不无裨益。
内容概要
《随笔集》共五十八篇,内容涉及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语言简洁,文笔优美,说理透彻,警句迭出,几百年来深受各国读者喜爱。培根学识渊博且通晓人情世故,对谈及的问题均由发人深省的独到见解。 从“论真理”、“论死亡”、“论人的天性”等篇章中,可以看到一个热爱哲学的培根。从“论高官”、“论王权”、“论野心”等篇章中,可以看到一个热衷于政治,深谙官场运作的培根。从“论爱情”、“论友情”、“论婚姻与独身”等篇章中,可以看到一个富有生活情趣的培根。从“论逆境”、“论幸运”、“论残疾”等篇章中,可以看到一个自强不息的培根。从“论作伪与掩饰”、“论言谈”等篇章中,可以看到一个工于心计、老于世故的培根。
作者简介
弗兰西斯·培根(1561-1626),英国哲学家、文学及、法学家、政治家,著有《学术之进步》《新工具》《新大西岛》和《随笔集》等。
曹明伦(1953-),四川自贡人,北京大学博士,四川大学教授。主要译著有《爱伦·坡集》《弗洛斯特集》《威拉·凯瑟集》《司各特诗选》等。
书籍目录
第1篇 论真理第2篇 论死亡第3篇 谈宗教之统一第4篇 论复仇第5篇 论厄运第6篇 论伪装与掩饰第7篇 谈父母与子女第8篇 谈结婚与独身第9篇 论嫉妒第10篇 论爱情第1l篇 论高位第12篇 说胆大第13篇 论善与性善第14篇 谈贵族第15篇 论叛乱与骚动第16篇 谈无神论第17篇 说迷信第18篇 论远游第19篇 论帝王第20篇 论进言与纳谏第21篇 说时机第22篇 论狡诈第23篇 谈利己之聪明第24篇 谈革新第25篇 谈求速第26篇 谈貌似聪明第27篇 论友谊第28篇 谈消费第29篇 论国家之真正强盛第30篇 谈养生之道第31篇 说疑心第32篇 谈辞令第33篇 谈殖民地第34篇 论财富第35篇 论预言第36篇 论野心第37篇 谈假面剧和比武会第38篇 说人之本性第39篇 谈习惯和教育第40篇 谈走运第41篇 论有息借贷第42篇 论青年与老年第43篇 论美第44篇 论残疾第45篇 说建房第46篇 说园林第47篇 说洽谈第48篇 谈门客与朋友第49篇 谈求情说项第50篇 谈读书第51篇 论党派第52篇 谈礼节与俗套第53篇 谈赞誉第54篇 论虚荣第55篇 谈荣誉和名声第56篇 论法官的职责第57篇 谈愤怒第58篇 谈世事之变迁
章节摘录
插图:论真理何为真理?彼拉多曾戏问,且问后不等回答。世上的确有人好见异思迁,视固守信仰为枷锁缠身,故而在思想行为上都追求自由意志。虽说该类学派的哲学家均已作古,然天下仍有些爱夸夸其谈的才子,他们与那些先贤一脉相承,只是与古人相比少些血性。但假象之所以受宠,其因不止于世人寻求真理之艰辛,亦非觅得之真理会对人类思维施加影响,而是缘于一种虽说缺德但却系世人与生俱有的对假象本身的喜好。希腊晚期学派中有位哲人对此进行过研究,而思索世人为何好假令他感到困惑,因其既非像诗人好诗一般可从中获取乐趣,亦不像商人好商那样可从中捞得利润,爱假者之爱假仅仅是为了假象本身的缘故。但我不能妄下结论,因上述真理是种未加遮掩的日光,若要使这世间的种种假面舞会、化装演出和胜利庆典显得优雅高贵,此光远不及灯烛之光。在世人眼里,真理或许可贵如在光天化日下最显璀璨的珍珠,但绝不可能贵如在五彩灯火中最显辉煌的钻石或红玉。错觉假象之混合物总是能为世人添乐。假如从世人头脑中除去虚幻的印象、悦人的憧憬、错误的估价、随意的空想以及诸如此类的东西,那恐怕许多人都只会剩下个贫乏而干瘪的头脑,充于其间的只有忧郁不安和自厌自烦,对此假设有谁会质疑呢?一位先人曾因诗能满足想像力而将其称为“魔鬼的酒浆”,其实诗不过是带有假象的影子罢了。大概有害的并非脑子里一闪即逝的错觉,而是上文所说的那种沉入心底并盘踞心中的假象。但纵有这些假象如此根植于世人堕落的观念与情感之中,只受自身评判的真理依然教导吾辈探究真理,认识真理并相信真理。探究真理即要对其求爱求婚,认识真理即要与之相依相随,而相信真理则要享受真理的乐趣,此乃人类天性之至善。在创天地万物的那几日中,上帝的第一创造是感觉之光,最后创造是理智之光;从那时暨今,他安息日的工作便一直是以其圣灵启迪众生。起初他呈现光明于万物或混沌之表面,继而他呈现光明于世人之面庞,如今他依然为其选民的面庞注入灵光。那个曾为伊壁鸠鲁学派增光,从而使其不逊于别派的诗人说得极好:登高岸而濒水伫观舟楫颠簸于海上,不亦快哉;踞城堡而倚窗凭眺两军酣战于脚下,不亦快哉;然断无任何快事堪比凌真理之绝顶(一巍然高耸且风清气朗的峰顶),一览深谷间的谬误与彷徨、迷雾与风暴。如此常凌常览,这番景象也许会诱发侧隐之心,而非引出自命不凡或目无下尘。毋庸置疑,若人心能随仁爱而行,依天意而定,且绕真理之轴而转,尘世当为人间乐园。从神学和哲学上的真理说到世俗交往中的诚实,连那些不信奉真理者也得承认,行为光明磊落乃人性之保证,而弄虚作假则犹如往金银币里掺合金,此举或更利于钱币流通,但却降低了钱币的成色。盖此类三弯九转的做法乃蛇行之法,蛇行无足可用,只能卑贱地用其肚腹。最令人无地自容的恶行莫过于被人发现其阳奉阴违,背信弃义;因此蒙田的说法可谓恰如其分,他探究谎言为何这般可耻这般可恨时说:细细想来,说人撒谎就等于说他不畏上帝而惧世人。因谎言直面上帝而躲避世人。想必撒谎背信之恶不可能被揭示得比这更淋漓尽致了,依照此说,撒谎背信将是唤上帝来审判世人的最后钟声;盖预言曾云:基督重临之日,他在这世间将难觅忠信。论死亡成人畏惧死亡犹如儿童怕进黑暗;儿童对黑暗之天然惧怕因妄言传闻而增长,成人对死亡之畏怯恐惧亦复如此。无可否认,对死亡凝神沉思,视其为罪孽之报应或天国之通途,实乃圣洁虔诚之举;而对死亡心生畏怯,视其为应向自然交纳的贡物,则属懦弱愚陋之态。不过在虔诚的沉思中偶尔亦有虚妄和迷信混杂。在某些天主教修士的禁欲书中可读到这样的文字:人当自忖,思一指被压或被拶痛当如何,进而想死亡将使全身腐烂分解,此痛又当如何。其实死上千遭也不及一肢受刑之痛,盖维系生命之最重要器官并非人体最敏感的部位。故那位仅以哲学家和正常人身份立言的先哲所言极是:伴随死亡而来的比死亡本身更可怕。呻吟与痉挛、面目之变色、亲友之哀悼、丧服与葬礼,诸如此类的场面都显出死亡之可怖。但应注意的是,人类的种种激情并非脆弱得不足以克服并压倒对死亡的恐惧;而既然人有这么多可战胜死亡的随从,那死亡就并非如此可怕的敌人。复仇之心可征服死亡,爱恋之心会蔑视死亡,荣誉之心会渴求死亡,悲痛之心会扑向死亡,连恐惧之心亦会预期死亡;而且我们还读到,在罗马皇帝奥托伏剑之后,哀怜之心(这种最脆弱的感情)使许多士兵也自戕而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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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从这本薄薄的《培根随笔集》中,能读出种种味道,你可以把它当作生活交友的教科书,也可以把它看成混迹官场的厚黑学。弗兰西斯·培根,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最重要的散文作家、哲学家。他不但在文学、哲学上多有建树,在自然科学领域里,也取得了重大成就。培根的一生是追求知识的一生,也是追求权力的一生。作业一个兼哲学家、文学家、法官和政治家于一身的培根,其思想复杂,面目多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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