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1 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作者:[美] J.D.塞林格 页数:186 译者:丁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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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抬高房梁,木匠门·西摩:小说》作者在塞林格的经典短篇小说集《九故事》开篇“逮香蕉鱼的最佳日子”里,西摩开枪自杀,给无数读者留下巨大的悬念:西摩为什么自杀? 西摩是塞林格笔下传奇的“格拉斯家族”七个孩子中的老大。这七个孩子个个是神童,尤以西摩为最。他十六岁即考入哥伦比亚大学,二十岁出头就成了大学教授。《抬高房梁,木匠们/西摩:小传》就以他的二弟巴蒂为叙述者,回顾西摩生前的种种往事,譬如西摩在婚礼当天作为新郎居然没有出现。 2009年1月1日是《麦田里的守望者》作者、美国文学大师J.D.塞林格九十周岁生日。《抬高房梁,木匠们/西摩:小传》中文版的出版,标志着塞林格四部小说第一次在中国出齐。
书籍目录
抬高房梁,木匠们 西摩:小传
章节摘录
抬高房梁,木匠们 大约二十年多前,我们一大家子饱受流行性腮腺炎的折磨,某天晚上,我最小的妹妹弗兰妮被连人带床搬进了我那间貌似无菌的房间,那是我跟我大哥西摩合住的房间。当时我十五岁,西摩十七岁。凌晨两点左右,我被这位新室友的哭声吵醒了。我一动不动地躺着,听她嚎啕大哭,几分钟后,我听到,或许是觉到,我旁边床上的西摩有了动静。那些日子里,在我们两个床之间的案几上一直放着一把手电筒,以备不时之需,不过我记得还从没用过。西摩打开手电,下了床。“奶瓶在炉子上,妈嘱咐过。”我对他说。“我刚刚喂过她,”西摩说,“她不是饿了。”他在黑暗中走到书橱边,将手电沿着书架慢慢地来回扫着。我从床上坐了起来。“你要干吗?”我说。“我在想或许我该给她念点什么。”西摩说,一面取下一本书。“老天,她才十个月大。”我说。“我知道,”西摩说,“婴儿有耳朵,他们听得见。” 那晚西摩打着手电给弗兰妮念了一个故事,那是他最喜欢的一个道家的故事。直到今天,弗兰妮还发誓说她记得西摩曾经给她念过这个故事: 秦穆公对伯乐说:“你如今上了年纪。你家中是否有人能替你给寡人相马呢?”伯乐答:“一匹好马可凭其体态外形来挑选,但一匹绝尘弥辙的上乘骏马却稍纵即逝,缥缈如轻烟。我的儿子们才能平庸;他们见到一匹好马固然能够识别,却识别不了上乘的骏马。然则我尚有一友,名九方皋,是个卖劈柴和蔬菜的,但凡有关马的事情,其眼力绝不在我之下。恳请陛下召见他。” 穆公遂召见九方皋,旋即派他前去寻找一匹坐骑。三个月之后,九方皋回来禀报已找到一匹。“如今马在沙丘,”他又道。“此马何等模样?”穆公问道。答日:“呃,为一褐色母马。”待得打发人去取马,却发现是匹乌黑的公马!穆公大为不悦,召见伯乐。“你那位朋友,”穆公道,“领我之命去寻马,弄得一团糟。你道怎的,他连马的毛色性别都分焉不清!关于马他到底懂些什么呢?”伯乐满意地叹了口气。“他当真已到此等地步了吗?”他高声叹道,“哎,那他的价值不啻于一万个我了。我实不能与他相提并论。皋放眼所见乃精神之机制。了然精华所在,故抛平常细节于脑后;既着眼于内在本质,外在特征则可视而不见。其所见即为其所欲见,而非其所不欲见。他只看他应看之物,至于不必看者一概不屑之。善相马如皋者,确乎有本领相尤比马更贵重之物也。” 待马来到,果然是匹上乘的骏马。 我在这里重述这个故事,不仅是因为我总是不厌其烦地给那些十个月大的孩子的父母或哥哥们推荐一篇好文章来充当奶嘴,而且另有一个原因。此后紧接的是关于一九四二年一次婚礼的记述。在我看来,这段记述独立成章,有开始有结尾,以及一个必死的命运,独具一格。不过由于我是一个当局者,我觉得有必要提一句,一九五五年的今天,那位新郎已不在人世。他于一九四八年自杀了,当时他正和妻子在佛罗里达度假……不过毫无疑问,我真正想说的是:自从新郎永远地退居幕后,我终究没能想出我可以派谁代替他去寻马。 一九四二年五月下旬,潘塔奇斯马戏团的退休杂耍演员莱斯·格拉斯和贝茜·盖勒格的子女们——一共七个——夸张点说,遍布在美利坚合众国的四面八方。我是这家的老二,当时正躺在佐治亚州本宁堡的部队医院里,害的是肋膜炎——十三个星期步兵基本训练留给我的小小纪念品。双胞胎沃特和维克一年前就被拆散了。维克在马里兰州的一个拒服兵役者的拘留营里,而沃特随着一支野战炮兵部队正待在太平洋上的某个地方——也许还在路上。(我们始终没能完全搞清楚,在那段特殊时期,沃特究竟在哪里。他从来不怎么爱写信,等他死后我们也没了解到多少关于他个人的情况——几乎可以说是零。一九四五年深秋,他在日本死于一次荒唐得难以形容的美国大兵事故。)我的大妹妹,波波,按出生年月算排在我和双胞胎之间,她是海军女子预备队的少尉,断断续续地驻在布鲁克林的一个海军基地。那年春夏,波波一直用着我大哥西摩和我在纽约的那套小公寓,我俩入伍后,那套公寓实际上就是空关着了。家里最小的两个孩子,祖伊(男)和弗兰妮(女),跟我们父母一起住在洛杉矶,我父亲正在那里为一家电影公司当星探。那时祖伊十三岁,弗兰妮八岁。他们俩每星期都参加一档电台的儿童智力问答节目,名为“智慧之童”,这名字中的刻薄讽刺倒是很典型,随着电波传遍东西海岸。我还是索性在这儿提一笔吧,我家所有的孩子,都有一阵子——或者说,在某一年——是这档每周一次的“智慧之童”节目聘用的“嘉宾”。西摩和我于一九二七年最早参加“智慧之 童”,当时我们一个十岁,一个八岁,节目是从那家老旅馆默里山饭店里的一间会议厅里“放送”出来的。我们七个,从西摩到弗兰妮,都用化名参加过这个节目。这听起来也许着实反常,我们都是杂耍演员的孩子,这个人群通常对公开扬名不抱反感,可是我母亲有一回在杂志上看到一篇文章,谈到职业儿童都不得不背负精神上的小十字架——正常意义上的社交圈往往令人向往,而他们却与之格格不入——因此母亲在这一问题上采取了不屈的立场,从来没有动摇过。(到底该不该把大多数,或者所有的“职业”儿童当作扰乱治安者,并相应地给予惩处、怜悯抑或毫不留情地诉诸法律,这会儿根本不是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眼下,我只想作以下这一宣布:我们从“智慧之童”这个节目所得的收入支持我们中的六个人念完了大学,如今正把第七个送进大学。) 我的长兄西摩——此时此地我几乎就是一门心思地要写他——一九四二年时是一名下士,所属部队当时仍叫空军。他驻在加利福尼亚州的一个B-17轰炸机基地。我相信,他在那里是做代理连队秘书。我不妨加一句,这不是括号性质的补充说明,西摩是我家写信最少的一个。我这辈子收到他的信也不到五封。 不知是五月二十二日还是二十三日早晨(我家的人都从来不在信上写日期),我那张本宁堡部队医院里的病床脚边搁着一封我妹妹波波的来信,当时他们正在我腰部横膈膜处贴橡皮膏(这是对肋膜炎病人常规的医疗措施,据说能保证病人不会因为咳嗽而浑身散架)。一番磨难之后,膏药贴完,我这才开始读波波的信。信还在,逐字逐句抄录如下: 亲爱的巴蒂: 我正紧赶着打包,所以这封信会很短,但也会鞭辟入里。“拧屁股”海军上将做了个决定,他必须飞往一些不知道叫什么的地区,说是出于战争的需要,他还决定带他的秘书随行,只要我这个秘书肯听话。我就是感觉恶心。先不说西摩,我的随行意味着我得在冻得死人的空军基地蹲白铁皮活动房,咱们的战士会对我孩子气地动手动脚,还有飞机上那些供你呕吐用的可怕的纸制玩意儿。问题是,西摩要结婚了——对啊,结婚,所以请你好好听着。我没法到场了。这一趟我会去哪里都没个准,总得六个星期到两个月的时间吧。我见过那姑娘。我觉得她是个绣花枕头,但长相着实不赖。我也不是知道她就是个绣花枕头。我是说我见到她的那晚,她说了没两个字。只是坐在那儿微笑,抽烟,所以说什么也都不公平。我对他们的浪漫史压根一无所知,只晓得他俩明摆着是去年冬天西摩驻在蒙默思堡时认识的。女孩她妈可真是太绝了——只要是艺术她都能插上一指头,每星期两次去见一位地道的荣格派心理学家(那晚我见她时,她问了我两次,有没有接受过精神分析)。她告诉我她真是希望西摩能和更多的人打打交道。话音未落又说她真是很爱他的,诸如此类的话,还说在他上电台广播的那几年里,她一直近乎虔诚地收听他的节目。我知道的就这么些,只是你必须去参加婚礼。如果你不去,我这辈子饶不了你。我可是当真的。母亲跟老爸没法从西海岸赶到这儿来。弗兰妮在出痧子,算一个理由吧。顺便说一句,你听了她上星期做的节目吗? 她津津有味地讲了一大段,说她四岁时经常等家里没人的当儿,如何在房间里飞来飞去。那个新的播音员比格兰特差劲——甚至可能比早先的沙里文还差劲。他说她当然只是梦见自己会飞咯。小妞儿活脱脱一个小天使,坚持自己的说法,寸步不让。她说她知道自己会飞,因为她回到地面时,手指上总有在电灯泡上抹到的灰尘。我真想见到她。还有你。不管怎么样,你必须去参见婚礼。不得已的话,就开个小差去,反正求你去吧。六月四号,下午三点。压根没什么宗教仪式,“解放式”,就在63号街女方祖母的房子里举行。某法官大人会来做主婚人。我不知道房子的门牌号,不过就在离开当初卡尔和爱米那个豪宅两扇大门的地方吧。我打算拍电报给沃特,不过依我看他已经上船出发了。你就去一趟吧,巴蒂。西摩瘦得跟只猫儿一样了,脸上一副心醉神迷的表情,就是让你没法和他说话的那个表情。也许一切都会好的,不过我恨一九四二年。我想我到死都会恨一九四二年的,只是总体而言。爱你,等我回来再见吧。 波波 收到这信后三天,我被准许出院,可以这么说,被移交给围绕我肋骨的约莫三码长的橡皮膏来监护了。之后为了获准参加婚礼,我非常艰苦地奔走了一个星期。终于大功告成,全靠我煞费苦心地讨好我那位连长,他自称是个读书人,而且算我运气好,他最喜爱的作家正巧跟我的一样——是L.曼宁·瓦因斯。或者海兹。尽管我们俩有此精神上的纽带,我从他那里充其量也就骗到了三天假期,这些时间顶多让我来得及搭火车到纽约,参加婚礼,在某个地方匆匆搞定一顿晚饭,然后就灰头土脸地赶回佐治亚州。 我记得一九四二年列车上所有的普通客车车厢都只是名义上有通风设备,车上多的是宪兵,而且满是橘子水、牛奶和黑麦威士忌的味儿。那一夜,我不停地咳嗽,有个好心人借给我一期《王牌连环画报》。火车开进纽约的时候——是婚礼当天下午两点十分——我已咳得没力气了,精疲力尽,浑身冒汗,一副衣冠不整的样子,身上的橡皮膏又让我痒得要命。纽约市本身热得难以形容。我来不及先去我自己的那个公寓,所以就把行李,也就是一只看来叫人难受的小帆布拉链包,寄存在宾夕法尼亚车站的一只铁箱里。更叫人恼火的是,我当时在服装业集中区四处转悠想找一辆空的出租车,一个通信兵部队的少尉穿过第七大道迎面走来,我显然一时疏忽,没有对他敬礼,他便刷地抽出一支水笔,记下了我的名字、军号和通讯地址,一伙老百姓在旁边饶有趣味地看热闹。 等我终于钻进一辆出租车时,已经浑身没劲了。我跟司机比划了一阵,他至少可以把我带到“卡尔和艾米”的老房子那里。等我们开到那个街区,倒是发现一切都很容易,只消跟着人群走就行了。竟然还有个帆布搭的天棚呢。没一会儿,我走进一座庞大的褐石老房子,有个颇有几分姿色、头发呈淡紫色的妇人迎了上来,她问我是新郎还是新娘的朋友。我说是新郎一方的。“哦,”她说,“哎呀,我们反正把男女双方的客人都混在一块儿啦。”她笑得花枝乱颤,然后把我领进一个挤满人的特大号房间,那里有最后一把空着的折叠椅。关于那间房里所有具体的细节,十三年来,我脑中始终是一片空白。室内挤得水泄不通,而且热得叫人透不过气来,除此之外,我只记得两桩事:一架风琴几乎贴着我的后背在演奏,还有,坐在我右边椅子上的一位妇人朝我转过身来,热情地犹如演话剧般向我耳语道:“我是海伦·希尔斯本!”根据我们座位的地点来看,我估计她不是新娘的母亲,但为了稳妥起见,我报以微笑,并亲切地点点头,正要开口说我是什么人,她却仪态万方地把一个手指按到自己的嘴唇上,我们俩便都朝前望去。那时是三点左右。我闭上眼睛,多少有点提防地等着风琴手什么时候从即兴的伴奏突然跳到《罗恩格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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