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奔

出版时间:2008-1  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作者:苏童  页数: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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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大师经典短篇全收录。此套图书将苏童自1984年至2006年的经典短篇小说全部收录,以编年的形式分为五卷,值得读者珍藏。苏童在自序中写道:“很多朋友知道,我喜欢短篇小说,喜欢读别人的短篇,也喜欢写。许多事情恐怕是没有渊源的,或者说旅程太长,来路已经被尘土和落叶所覆盖,最终无从发现了,对我来说,我对短篇小说的感情也是这样,所以我情愿说那是来自生理的喜爱。”  《狂奔》为此套图书中的一卷。收录了:《狂奔》、《被玷污的草》、《像天使一样美丽》、《沿铁路行走一公里》、《回力牌球鞋》等等短篇小说。

作者简介

  苏童,生于一九六三年,江苏苏州人。  一九八○年考入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一九八三年开始发表小说。  一九八七年发表《一九三四年的逃亡》使其成为“先锋派”的主将。一九八九年以后的创作风格有所变化,从形式回到故事,尝试以老式方法叙述一些老式故事,《妻妾成群》是典型的代表作。此部作品被张艺谋改编成电影《大红灯笼高高挂》,获奥斯卡金像奖提名。小说《米》、《红粉》、《妇女生活》也先后被搬上银幕。  现任江苏省作协副主席,多部作品被译成英、法、德、意等文字。

书籍目录

Unit Fight Traditional Values and Ethic Morals

章节摘录

  被玷污的草  初夏的许多日子,阳光改变了南方街道的景色,空气不再是湿润而充满霉味的,梧桐和洋槐的树叶开始疯狂地堆积和生长。旧屋湿漉漉的墙泥正在渐渐枯干,一点点地剥落,当最后一场梅雨悄然逝去后,石硌路面在正午的阳光下发出一种灰白的光芒。  轩倚在他家的门框上,朝街道无聊地张望。他看见一条狗伏在电线杆下面,还有一只绿色的玻璃瓶子在更远的地方。那儿有一只水泥垃圾箱。轩隐隐闻到了垃圾箱里飘来的臭味。他侧过脸,视线换了个方向,街道的另一侧有人走动,轩看见一个腰缠围裙的男人走出白铁铺子,他站在一个墙角处掀开围裙,朝着墙撒了一泡尿。  正午强烈的白光又一次刺痛了轩的眼睛。轩是个患有视网膜疾症的少年。自从三年前在一个乡村小学遭受了意外一击后,他的视力日趋下降。轩记得那是一块不规则形状的小石子,当他挟着书包奔出简陋的教室时,那块石子带着一种轻微的唿哨声击中了他的左眼。有人在打弹弓,轩不知道打弹弓的人是谁。  三年后轩回到城市,他的眼疾依然如故。乡村生活留给轩这样一份意外的创伤,这给他带来了某种自卑。  轩总是逃避一些课程的学习。因为这些课需要良好的视力,轩却没有。实际上轩已经丧失了细微观察事物的能力。  街上的白光有时在房屋的墙壁上跳跃,轩知道这是附近护城河河水折射的原因。这些白光令人恐惧,只有在黑夜来临时它们才会消失。轩听见母亲在后院喊他的名字,母亲说你为什么老是站在门口发呆,你为什么不能坐下来看看你的功课?轩本能地朝家门跨了一步,他看见炉子上的煎药已经煮沸了,复杂的煎药味弥漫在屋子四周。母亲在后院洗衣裳,她说轩你为什么不能看看书,你看看炉于上的药煎好了没有?如果煎好了你先吃药,吃完药你坐下来看会儿书吧。你已经好久没有看过功课了。轩站住了,他想起书包里那些厚厚薄薄的书,书也同样散发着令人恐惧的白光。轩摇了摇头,他说,我怕看书,我受不了这些白光。  轩出门的时候戴上了他的墨镜。映在镜片里的街景变成灰蒙蒙的一片,阳光也稀释成一种若有若无的物质,轩自东向西经过长长的古老的街道,街上空寂无人,街道两侧的房屋逐渐稀疏起来,出现了残垣断壁,蔬菜地和化工厂的锅炉;最后,轩看见了菜地中央那座废弃的水塔。  水塔前面有两棵树,一棵是石榴,另一棵叫不出名字,两棵树之间横着一根绳子,上面晾着一些灰白色的衣物,还有两串红辣椒挂在绳上。水塔里的老人坐在台阶上,由于树萌的遮挡,老人所处的空间呈现出柔和清冷的色调,这使轩的脆弱的视网膜再次得到了休息。  轩走近了才发现老人在剥豆角。老人的脚边放着一只竹篮,篮内是翠绿饱满的豆角,地上则堆了许多空瘪的豆角的壳,它们在短暂的时间内己从翠绿变成灰褐色。轩惊异于事物的这种疾速的变化,他站在那儿,用脚小心地踩了踩豆角壳,豆角壳松软地陷了下去,没有任何的声啊。  “你为什么要把这些豆角弄坏呢?”  “我想吃豆角,我必须剥掉壳,才能吃到里面的豆子。”  “那为什么不连壳一起吃掉呢?壳也是绿色的。”  老人扔掉了手里的最后一把豆角,他侧过脸很专注地注视着轩,其表情从温和渐渐变得严峻。老人突然捡起一颗豆角壳,塞到轩的手里,他说,“你吃一口就明白了,为什么人们都吃豆角却把壳扔掉。”  轩朝后缩了一下,他看见那颗豆角壳从老人的手中轻飘飘地落在地上。秆摇摇头嗫嚅着说,“不,我不想吃。我知道壳不能吃,我只是不明白为什么。”  “可是你又不敢尝一下。”老人站起来摸了摸轩的头顶,“你是个软弱胆小的孩子,这一点我早就看出来了。”  “不,我不是胆小鬼。”轩撩开了老人的手,他说,“你们谁也不知道我想的事情。你们如果知道了就不会这么说了。”  “你是个满腹心事的孩子,这一点与众不同。”老人注视着轩脸上的墨镜,他说,“你的眼睛好像有病,把墨镜摘掉让我看看你的眼睛好吗?”  “不,别看我的眼睛。”  “你不知道我是一个走江湖的郎中,我喜欢诊治各种眼疾,从北方步到南方,我弄瞎了一些人的眼睛,但我也治好了许多人的眼睛。”  “不,我不相信别人。”轩说,“我讨厌医生,我只想找到那个打弹弓的人,向他讨还我的眼睛。”  “如果你找到他会怎么办呢?”  “我会把他的眼睛也打瞎。”轩用一种冷静而坚定的语气回答,说完他在满地的豆角壳上踩了几脚,依然没有听到任何细微的爆裂声。轩想豆角才是一种真正软弱没有生气的东西。他怀着满腹心事离开了水塔和老人,轩当时没有意识到,与老人的这次偶然相遇促成了他的一场非凡的经历。  第三天轩在去药铺抓药的路上,再次看见了那个自称江湖郎中的老人。老人出现在石桥洞里,他坐在那里向一名妇女兜售祖传绝药。轩又看见了那根晾衣绳,晾衣绳现在拴在桥洞的两侧石壁上,绳上挂着灰白的衣物和暗红的辣椒串,轩提着药包朝桥洞走近时,看见那名妇女咕哝着什么,离开了老人。她与轩擦肩而过时,轩注意到她是空着手的,她并没有买下老人的祖传绝药。  “我从来没有碰到过相信我的病人。”老人略带忧伤地说,”他们害怕假药,这样他们的眼疾永远不会痊愈。”  “你为什么不在旧水塔住了?”  “我必须不停地迁徒,寻找那些有眼疾的人,但是很少有人相信我的药,孩子,你想买我的药吗?”  轩有点为老人难过,他局促地把药包提高了给老人看,他说,“对不起,我已经买了药铺的药。这是真的,不会有假,所以人们都到药铺去抓药。”  老人并没有朝轩手里的药包多看一眼,他的红润的脸上浮现出一丝含义复杂的微笑。老人说,“孩子我告诉你,药其实没有真假之分,我的眼药是真的,也是假的,你的眼病是真的,但也是假的。这个道理你听得懂吗?”  轩恍惚地摇头。他看见老人的身边有一只豁口的瓷碗,碗里有一穗金黄色的玉米。玉米已经被吃掉了一小半,现在它的形状变得异常古怪,其色泽也变得深浅不一,轩又想起了水塔前面那堆由绿转黑的豆角壳,他有点好奇地问老人,“你为什么不吃豆角里的豆了?”  “豆角吃完了,现在我吃王米,它们一样地可以充饥。”老人从碗里抓起那穗玉米,他说,“你想吃玉米吗?”  “不吃。我从来不吃玉米。”  “我看得出来,你是一个性格呆板的孩子,你从来不冒险,因为你很胆小。”  “不,我不胆小,我对你说过我要复仇,我要去乡下找到那个打弹弓的人,向他讨还我的眼睛。”  “你准备什么时候去呢?”  “明天,也许几天以后。”  “你准备怎么走呢?你认识路吗?”  “朝南走,一直朝南,搭车步行都可以,我现在已经有力气了,我会找到打弹弓的人,”  “你指给我看,南在什么方向?”  轩随手指了个方向,他其实不知道南在什么方向,他听见老人朗声笑起来,老人用一种快乐的声音说,“错了,那不是南,是北,那里是我的家,我就是从那里走过来的。”  轩有点窘迫,他的脸微微泛红。轩说,“这没有关系,我可以先坐长途车去,下了汽车我可以向人打听,反正我会找到那个打弹弓的人,”  老人这时候开始沉默,他用一种冷漠甚至残忍的目光打量着轩,这让轩害怕起来,他想走开,老人把他叫住了。他说,“孩子你别走,我想送你一样东西。”轩看见他拖过一只麻袋,把手伸进去掏着,最后掏出一只圆形的陌生的物件,轩不知道那是什么。  “这是指南针。你看这根指针,它虽然生锈了,但永远指向南面。”老人把指南针送给轩,他说,“指南针可以帮助你找到那打弹弓的人。世界充满了欺骗和谎言,只有指南针是永远真实可靠的。”  轩犹豫着接过了老人的馈赠,他用手指小心地摸了摸,轩说,“你为什么要把它送给我?我并不喜欢这种东西。”  “因为你还是个孩子,如果你不喜欢它,就算借给你用,等你去了乡下回来再还给我。”  “如果我去了那里,我该用什么来向你证明呢?”  “用什么都行,甚至你在地上拨一棵草带给我也行。”  轩低头注视着手里那只黑色的老式指南针,他感觉到手掌上弥漫着一种隐约的凉意,同时轩听见自己的心急速地跳动着。轩不无紧张地想,现在一切已成定局了,他接受了这件莫名其妙的礼物,意味着他必须上路去乡村寻找那个打弹弓的人了。  一个凉爽有风的清晨,轩偷偷地溜出了家门。他背着一只洗白了的黄帆布书包,急速地穿越了宁静的街道,人们以为轩是个去学校上课的少年。轩的神色镇定自若,可以发现他的眼睑处有点浮肿发黑,这是夜间失眠的明显标志。  轩跳上了早班公共汽车一路顺风到了南门,长途汽车站就在这里。轩走进汽车站的瞬间就有了一种慌乱的感觉,到处都是满脸倦容的人,鸡鸭鱼类和人造革旅行包,候车室充斥着烟雾和鸡屎的臭味。轩跟着排队买票的队伍一点点往窗口移,他的前面是一个身材肥胖的中年男人。男人的后背不停地左摇右晃,轩努力将身体后顾,脚背上却还是被他重重地踩了一脚。轩叫了一声,那个男人回过头,他说,你去哪儿?轩跺了跺脚,把脸掉向一边,他不愿意理睬这个男人。男人又说,等会儿你帮我提东西好吗?我一看你就是个善良的孩子。轩这时注意到男人的脚下堆放着许多包和纸箱,其中还有一袋米。轩仍然不说话,他认为这是一个令人讨厌的家伙。  轩买了一张到杏庄的汽车票,杏庄就是他童年时代生活的地方,他记得那地方在城市的南面,不算近也不遥远。在早晨的候车室里,轩端坐一隅,竭力回忆在杏庄度过的岁岁年年,许多记忆都是模糊而飘泊不定的,唯一真切的是那颗从弹弓里飞来的不规则的石子,它利刃般扎进轩的左眼,轩无法忘记那种剧疼和恐惧的感觉。他蹲在乡村小学的空地上厉声呼号,他觉得他的左眼就要像碎玻璃一样掉在地上了。  去杏庄的长途汽车在八点钟准时发车,轩坐在汽车的尾端,他的膝盖上放着那只旧书包。只有轩知道书包里装的东西非常奇特:一只老式的指南针,六块形状尖锐的石子,另外还有两块发硬的面包,这是轩前几天就藏好的旅途上的食物。  汽车行驶在乡间公路上,树木、房屋和块状的田畴渐次逼近然后又渐次后移。太阳升高了,车窗外随之出现了那些坚固的白光。轩不得不戴上了他的墨镜,他发现旁边的乘客都在看他,轩厌恶这些好奇的侵犯性的目光。轩低下头,他无聊地将手伸到书包里,指南针永远是指向南方的,它与汽车行驶的方向偏离了大约十五度角,轩想是他搞错了,原来杏庄并不是在标准的南方。  轩茫然地站在杏庄狭窄而古老的街道上。这是一个很小的集镇,有一家医院和几家杂货店。轩记得他的眼睛被击伤后就是在杏庄的医院治疗的,母亲后来经常诅咒杏庄医院简劣的医木耽误了轩的眼睛,这与轩的看法不同。轩觉得他的眼睛跟医院没有联系,他仇视的只是那只害人的弹弓,他想,现在应该去哪儿寻找那个打弹弓的人呢?  在一家杂货店,轩问柜台里的女人,你知道杏庄中学往哪儿走吗?女人说,朝南走,出了街一直朝南走。  轩不知道南是往什么方向走。杏庄的街道与轩所生活的街道有着相似的格局和建筑风格,只不过这里的房屋更加古老颓败罢了。轩很快地走出了集镇,出现在视线里的是轩业已陌生的田野风光,已经是午后时分了,金黄与翠绿相间的田畴在阳光下显得优美而坦荡。轩走在田间小路上,他感觉到讨厌的白光依然存在,因为乡村环境的缘故,轩发现这里的白光更加强烈刺人了。  在河边出现了一座红瓦白墙的学校。轩朝学校走近时内心很迷惑,他想起来从前那所乡村中学旁边并没有河。也许这不是杏庄中学,而是另外一所学校。他推开了学校半掩的栅栏门走进去。他听见几间教室里传来了清脆而单调的读书声,操场上有一棵大槐树,树干上系着一口铜钟,这是一所典型的乡村中学,与轩记忆中的杏庄中学基本吻合。  一个男孩蹲在地上,仰着头怀疑地看着轩。轩猜想他是个触犯了教师被撵出课堂的学生。轩朝他走过去,他也蹲下来,和男孩挨得很近,轩说,“这是杏庄中学吗?”  “不是。”男孩说,“杏庄中学朝甫走,你走反了,”  “这不可能。”轩说,“我是带着指南针来的。”  “杏庄中学在南面。”男孩重复了一遍,他指了指斜刺里的方向,“在那儿,你可以抄小路去。”  “这是怎么回事?”轩拿出包里的指南针,他指着上面的针箭说,“你看,它指着这里,这里应该是南面。”  男孩瞟了一眼轩手里的东西,他说,“我不懂。反正我知道杏庄中学在南面,”  轩站了起来,他对着指南针看了很久,最后把它收进了包里。轩的脸上出现了一种迷惘的神情。他说,“也许是假的,他骗了我,这只指南针也是假的。”  “你说什么是假的?”男孩问,“你想找谁?”  “我要去杏庄中学,找一个打弹弓的人。”  “找打弹弓的人?”男孩尖声笑起来,他说,“现在谁还打弹弓,现在没有人玩这东西了。你到底想找谁呢?叫什么名字?”  轩痛苦地摇了摇头。他始终没有打听到那个人的名字,轩说,“我不知道他的名字,有人告诉我他在杏庄中学,”轩背上书包朝学校的门外走去,走了几步他回头对男孩说,“是在南面吗,你不会骗我?”  “朝南走,不会有错,”男孩说,“喂,你找打弹弓的人干什么?”  “我也不知道。”轩摇了摇头说,“都是骗人,连我自己也在骗自己。”  大约下午四点钟左右,轩来到了杏庄中学的门外。这次他没有依靠老人给他的指南针。他一路寻问找到了杏庄中学,他想他为什么要相信那只指南针呢?他为什么事先没有考虑到它可能是指东南或者西南方向,甚至是指向北方的?轩想到这些就有一种悲观失望的心情。  轩被杏庄中学守门人挡住了,守门人不让轩进去。轩对问题的回答不仅没让守门人满意,反而使他更加警觉,他害怕轩闯进学校惹是生非。  “让我进去,”轩说,“我要找打弹弓的人。”  “我们这里的坏学生很多,他们都打弹弓,你到底要找哪一个呢?”  “谁打过我的眼睛我就找谁。”  “这不行,你总不能把他们一个个找来,再说以前的事谁承认呢?你即使找到  了也没用。”  “我要向他讨还我的眼睛,医生说再过几年我的眼睛就要看不见了。  “这不行,你是个心狠手辣的孩子,我一眼就看出来了,所以我不会让你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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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朋友知道,我喜欢短篇小说,喜欢读别人的短篇,也喜欢写。许多事情恐怕是没有渊源的,或者说旅程太长,来路已经被尘土和落叶所覆盖,最终无从发现了,对我来说,我对短篇小说的感情也是这样,所以我情愿说那是来自生理的喜爱。  ——苏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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