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6-1 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作者:陆文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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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美食家(毕业了)》中朱自冶的父亲在上海开房地产交易所,发了大财。本来家住上海,在苏州也买下了一大片家产。抗日战争开始不久,一颗大炸弹落在朱家房顶上,全家只有朱自冶幸免于难。因为那天他来苏州外婆家吃喜酒了。这时朱自冶20多岁,上海的家没有了,只好孤身一人住到苏州来。他以出租房屋为生,收入很多,一应事务又有经纪人代为办理,所以每天唯一的事情就是想办法吃、喝、消遣。他不仅吃得又精又细,而且能把吃食讲得头头是道。中学生高小庭和妈妈是朱自冶的远亲,寄住朱家,不交房钱,朱自冶便让高小庭课余时间给他当跑街的、采买各处的风味小吃。高小庭在学校读书,懂得一点历史地理、自由平等、三民主义、人的尊严什么的,所以对朱自冶的寄生虫生活忿忿不平。1948年冬天高小庭投奔革命到解放区,没想到解放后被分配回苏州干商业工作。这时朱自冶仍然有钱,仍然包着阿二的黄包车,趾高气扬地进饭馆、上茶楼。他不抽不赌不嫖,没干过坏事,镇反镇不到他头上,他反说共产党把天下治得太平了,可以放心吃喝了。高小庭心里有气,劝阿二别再给资产阶级寄生虫当“牛马”。于是阿二真的不再给朱自冶当“牛马”,但这样一来没有了收入。阿二的爹只好去摆小摊,见了高小庭就狠狠地翻白眼。朱自冶没有车坐了,也对高小庭怀恨在心。高小庭暗暗得意,认为自己使朱自冶学会了自食其力。后来组织分配高小庭去一家名菜馆当经理,他决心不再为资产阶级寄生虫服务,而要为人民大众服务,于是把名菜馆“改造”成大饭铺。受其影响,其他名菜馆也开始敷衍了事。朱自冶及其“食友”们无处可吃,丢了魂一样蔫头蔫脑。
朱自冶责怪高小庭糟蹋了苏州名菜,后来便偷偷跑到孔碧霞家吃了起来。孔碧霞本是一个政客兼教授的姨太太,解放前夕政客逃住香港,把孔碧霞、3岁的女儿和一座大房子留在了苏州。孔碧霞烹饪技术奇妙无比。她和朱自冶一个会烧,一个会吃;一个会买,一个有钱。于是由同吃而同居,最后宣布结婚,天天两人挽着手上菜场。高小庭看到朱自冶逃避改造非常气愤,没想到许多干部、工人也对他那大饭铺饭菜质量低劣表示不满了。一位老战友还责备他毁灭了苏州的饮食文化。60年代初国家陷于贫困,饥饿威胁着每个人,连朱自冶也和高小庭一起偷偷去码头拉大南瓜了。拉南瓜的时候饿得皮包骨头的朱自冶沉浸在对曾经享用过的美味的回忆里,居然在幻想中创造了一道名菜“南瓜盅”。到了“文革”,高小庭和朱自冶一个是走资派,一个是寄生虫,都成了批判对象。高小庭还被赶出苏州下放到农村。“文革”后落实政策,高小庭仍回苏州那家菜馆当经理。随着经济的繁荣,人们对吃的要求越来越高。高小庭思想解放了,又把大饭铺恢复成名菜馆。他还冒着大雨去拜见已退休的名厨师杨中宝,请杨中宝回来给青年厨师讲课。连朱自冶也被请来专门谈“吃”。朱自冶1938年开始在苏州吃馆子。这还没算他在上海的吃龄,一直吃到“大跃进”之前。3年困难时期一度中断,但并未停止理论探讨。据外界流传,他在极困难的条件下写了一本食谱。“文革”中什么都肯交待,唯独把食谱包好埋在假山下。朱自冶本不善言词,但来菜馆谈吃却口若悬河。讲着讲着还插进一些情节和典故,甚至把大姑娘唱小曲、卖白兰花、叫堂会等夹在菜里。朱自冶因为谈吃,名气居然大起来,来请讲课的络绎不绝。有心人还借此机会成立烹饪学会,录下朱自冶的讲话印成讲义。不久,当年的黄包车夫阿二要娶儿媳妇,约高小庭星期天晚上去吃酒席。阿二刚走,烹饪学会又送来请柬,约高小庭参加星期天中午在孔碧霞家举行的庆祝烹饪学会成立的宴会。星期天中午,高小庭有生以来第一次走进了孔家那黑漆斑剥的大门。庭院幽雅、紧凑,有池塘、树木、花草、石竹、水轩、石板桥……。孔碧霞的女儿年轻美丽,年过半百的孔碧霞也是那么高雅脱俗。朱自冶身穿西服坐在大圆桌前,旁边是几位苏州的“各界人士”。各种冷盘在桌上摆成一朵硕大无比的花,随后送上来的各种菜都新奇而味美。朱自冶的解释和指挥头头是道,孔碧霞美丽的女儿迈着轻盈的脚步走过池塘上的石板桥来上菜的姿态也优美无比。宴会中,会奉承的人把“美食家”的雅称送给朱自冶,还要求高小庭的菜馆聘朱自冶为技术指导,按月发工资。高小庭急忙借口参加阿二家的婚宴逃出孔家。阿二家没有虚伪的应酬,也谈不上奢糜,但气氛欢乐、融洽。人们以小孩子为中心,递食品,逗笑。有人把一颗硬糖塞在高小庭小外孙的嘴里,那孩子立即吐了出来。有人递上一条巧克力,那孩子抓过来就往嘴里送,吃得直流口水。人们轰笑起来,而高小庭心里却燃起了无名火:这孩子长大也要成“美食家”了吗?他一把夺过巧克力,把一颗硬糖塞进孩子嘴里,孩子哇地一声大哭起来……。
[作品鉴赏]
中国“文化热”的兴起是80年代中期的事,但《美食家》确实是一篇较早在比较深刻的意义上思考文化问题的作品。它以探讨文化问题为主,但又不局限于探讨文化问题,所以意蕴深刻而丰富。对于文化这个最深刻意义上的主题来说,小说中的人或物都是一种表象。或者一种象征。欣赏这篇小说首先必须意识到这一点。小说的选材是奇特的。它主要写一个以品味佳肴为职业的人“吃”的历史、生活际遇及其精神风貌。但作者在创作过程中并非仅仅把“吃”作为一种生活现象、一种生理需要来描写,而主要是把“吃”作为一种特定的文化形式来描写,挖掘其社会、历史意义。在小说中,“食”是一种“文化符号”,而且这个符号具有象征中国传统文化的意义。这是显而易见的。如在小说第5章,作者借高小庭之口议论道:“文化大革命可以毁掉许多文化,这吃的文化却是不绝如流”;在第6章,丁大头又对高小庭说:“苏州的吃太有名了,是千百年来劳动人民创造出来的文化。如果把这种文化毁在你手里,你是要对历史负责的!”显然,作家是通过对“食”这种特定文化形式的描写思考整个文化问题。作家对文化的理解与评价主要是通过朱自冶和高小庭这两个既对立又统一的形象体现出来的。关于朱自冶,就阶级成分而言,他无疑是剥削阶级、有闲阶级的代表,不劳而获,生活条件优越。高小庭有充分的理由把他看作“寄生虫”。但是,他代表的那种精细、高雅的文化却又不容简单否定。因为那是人类进步和文化的结晶。小说的这种价值观体现在高小庭形象的转变上。显然,读者不应把高小庭和小说作者等同起来。高小庭是小说中的一个特殊角色,小说作者在他身上寄予了两种情感:肯定和讽刺。作为革命者,高小庭从小受民主主义、自由平等思想的影响,否定朱自冶的寄生虫生活,这当然没有错。但他因此否定朱自冶身上体现出来的那种文化形态,则是一种偏见,甚至是一种愚昧。这种愚昧具体表现为“极左”和“革命”行动:将苏州名菜馆改为大饭铺。但随着社会的变革,思想的解放,他终于意识到当年那种“革命”行动的简单幼稚,能够重新评价朱自冶的“美食”。小说第9、10章关于高小庭把大饭铺恢复成名菜馆、请名厨师杨中宝、美食家朱自冶来传授经验的描写,实际上是暗示身为革命者但代表一种低级文化形态的高小庭对高级文化形态的认同。无论是对于朱自冶还是对于高小庭,小说都是有褒有贬的:朱自冶体现着高雅的文化,但这高雅却建立在以剥削为主的生存方式上;高小庭是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却曾表现出一定程度的愚昧。这两个人物身上被肯定的因素的统一。高雅的文化形态与健全的生存方式的统一,才是理想的人生。改革之后那些凭自己的劳动所得理直气壮地到名菜馆来享用名菜的人们,就把自食其力与文明高雅统一起来了。作家实际是想说:在物质条件比较丰富的情况下,人就应当而且必然追求高雅的生活。文明,就是这样诞生并发展起来的。小说最后写的高小庭外孙吃巧克力那个细节,就是揭示人固有的一种天性。把朱自冶、高小庭等作为文化的表象来认识的时候,我们得出了上面的结论。但在小说中,他们又是生存在既定的社会环境中、有血有肉的人。朱自冶曾经有过天天坐着黄包车吃馆子、上茶楼、泡澡堂的优越生活,3年国民经济困难时期也落魄得提着草包在街上乱转,拼命钻进人堆里买点红薯、萝卜、花生米。“文革”中挨批斗,改革开放后却吃得更体面。高小庭以革命者自居,3年困难时期却把自己的老婆饿得浮肿,自己半夜里偷偷摸摸去码头拉南瓜。“文革”中他被作为革命对象下放农村,改革后回到苏州。又要为他当年深恶痛绝的“吃”而苦心经营。这类描写实际上是对特定历史时期某种社会现实的反思。它与文化反思结合在一起,使小说具有了文化、历史、社会、人生等多重探索相统一的品格。艺术上,这篇小说值得注意的是其朴素的叙述风格,对苏州风土人情、美味佳肴的描绘形成的地方气息,以及从高小庭的角度用第一人称来叙述而产生的反讽刺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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