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差不多三年,终于将德莱塞主要的作品和杂文看完了。An American Tragedy是新近看完的。这部作品被称为德莱塞的巅峰期作品不为过,虽然个人来说我比较喜欢温情还存的《珍妮姑娘》,但不可否认这部作品尖锐地点出很多让人深刻反思的观点。如果说其他作品还隐隐透露希望的话,那这本书就把最后一丝希望都捏破----悲剧,彻彻底底的悲剧,无可扭转的悲剧。
书一开篇就描述了Clyde一家去街上传教“乞讨”的情景。Clyde的不满、羞耻感、不知道怎样摆脱贫穷和卑微生活的绝望、对富有和自由的渴望,一点一滴地揭露出来。德莱塞将自己对宗教的质疑,通过Clyde的心理活动呈现:如果上帝救赎子民,为什么他们一家传教,却越传越贫困?他们不作恶,却活得比作恶的人要苦得多。快乐在哪里?自由呢?这些通通都不能在似是而非的宗教教义里找到。对宗教信念的动摇(或者从一开始根本无法相信),能够在他的散文Life, art and America看到更详细的讨论。
随着肚子一天一天大,矛盾越来越激烈。Clyde多么希望能够get rid of Roberta,那么一切困难就消失了。他恨自己为何当初不能hold住,为什么要跟地位低于自己的女人发生关系。偶然地,他看到报纸报道一男一女在湖里撑艇遇溺,女人的尸体找到,男人的尸体却找不到。他想,假如这一男一女是他跟Roberta,Roberta溺死了,他生还了,那该多好。这一闪而过的念头,在他的无能下不断滋生。他无法对自己的去路作出决策:他不想跟Roberta结婚,但如果不结婚,她肯定会曝光一切。
Roberta回家休养的期间,他跟Sondra天天游玩,而Roberta老是写信来催促Clyde要有所行动。他恨Roberta---why not let me go!估计读到这里,读者都快被Clyde的自私恶心死了。是他导致Roberta的怀孕,却不愿意承担责任,还怪Roberta逼他!
回归正题,德莱塞毕竟没有必要因为文字对今天的读者负责。用目的论解释小说创作,无非是利用情节与文字的煽动性用演绎法以外的方法证明自己的观点,简而言之,文以载道而已。从这个角度上来说,《美国的悲剧》》(“An American Tragedy”)就像春运火车上返乡民工的蛇皮麻袋,不讨人喜欢的文字里面装的毕竟是满满当当的真材实料。如果说在尤金.维特拉(Eugene.Vitar)或法兰克.帕伯乌(Frank.Cowperwood)的身上具有太多自然主义必然的事例特殊性,那么在《美国的悲剧》当中,克莱德.格里菲斯(Clyde.Griffiths)的遭遇就使我们能够居高临下地审视一个平庸的灵魂被社会环境推向电刑椅的历程了。对情节所处环境不厌其烦的加工和铺陈,足以使德莱塞用他的视角令读者明晰,作为斯宾诺莎最完美的诠释者,美国社会丛林化的竞争体系是如何在人性的堕落中产生决定性的影响,导致了类似故事的一再重演。
然而,也正是七十万字的篇幅,掺入了宗教怀疑、家庭背叛、三角恋情……诸如此类经典桥段,让一个单纯的故事变成了一部浮世绘,也为德莱塞的论证逻辑产生了悖论——假设这样的悲剧是美国资本主义制度导致的必然,为什么他的触发条件却是这些超越时代存在的人性矛盾?或者可以从反面提出问题:在其它的社会制度之下,这样的悲剧是否依然会发生?
不幸的是,我们的老祖先就在这方面做出了相当卓绝的贡献。刘备说得好,妻子如衣服,兄弟如手足。想到战乱年代所谓兄弟之交无非利益集团相对稳定的合作形式,以此解释责任与欲望产生冲突时做出的取舍也就顺理成章了。用黄健翔的话来说,克莱德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吴起、陈世美、李甲在这一刻灵魂附体。而在小说中当中大段关于克莱德纠结的心理描写说明,就连德莱塞自己都无法绕过人性来探论悲剧的发生。那么《美国的悲剧》描写的只不过是同样的悲剧,在美国是如何发生的。如果说《天才》(“The Genius”)和欲望三部曲(“Trilogy of Desir”)告诉了我们在怎样成为站在美国社会风口浪尖的人物,那么《美国的悲剧》就是关于这方面的反面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