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与政府管制创新

出版时间:2013-4  出版社:人民出版社  作者:王树文  

内容概要

《我国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与政府管制创新》分为上下两篇,上篇(理论与模式篇)系统梳理了国内外的已有研究成果和国外实践经验,阐述了相关理论,回顾了我国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的历程与得失,着重探讨了公共服务标准化和市场化改革模式问题,并分析了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和政府管制创新的发展趋势。下篇(实践与应用篇)则对一些重要领域的公共服务市场化与政府管制创新问题作了探讨。

作者简介

王树文,49岁,教授、博士后。1984年山东大学获经济学学士,l996年北京大学获济学硕士,2001年中国人民大学获管理学博士,1997年德国高级访问学者进行外资企业政策研究,2011年底结束美国康涅狄格大学公共政策博士后学习。曾任青岛市第十一、第十二届政协委员、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国林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中国海洋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法政学院副院长、MPA教育中心副主任。2013年3月调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从事公共政策、政府战略及管理创新等教学科研工作。近年来,在公共管理领域的研究取得了一系列的科研成果,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省部级及委托课题20余项。著有《公共政策分析》、《公共经济学》、《企业成长与矛盾管理》等5部著作,发表论文80余篇,其科研成果曾获得青岛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以及教育部优秀成果三等奖。

书籍目录

序 上篇理论与模式 第一章导论 第一节研究的背景及必要性 一、背景介绍 二、改革的必要性 第二节国内外研究综述 一、国外研究综述 二、国内研究综述 第三节相关理论 一、可竞争市场理论 二、政府失灵理论 三、管制激励理论 四、公共利益理论 五、新公共服务理论 六、委托代理理论 七、公共治理理论 第四节内容框架 一、框架体系 二、本书的创新点 第二章我国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成效与问题 第一节我国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的成效 一、形成了公共服务多元主体协同供给模式 二、改善了公共服务的效果 三、促进了政府自身相关制度的不断完善 四、推动了公共企业公司化改造 第二节我国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的问题 一、政府责任不到位或缺失 二、引发新的垄断问题 三、容易产生权力寻租 四、导致部分国有资产流失 五、引发社会不公平问题 第三章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分析 第一节公共服务标准化的类型及应用 一、公共服务的标准与标准化 二、公共服务标准化的应用 第二节标准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存在的问题 二、公共服务行政管理体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三、公共服务绩效管理体制改进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节标准化建设的建议 一、制定统一的公共服务标准 二、引入先进的公共服务标准化方法和手段——ISO9000标准 三、建设公共服务评价指标体系的基本思路 第四章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模式创新 第一节模式的分类 一、模式的构成要素 二、模式的分类 第二节政府内部改革模式 一、内部市场化模式 二、用者付费模式 第三节政府委托授权模式 一、合同外包模式 二、特许经营模式 三、股权合作模式 四、补贴及凭单制模式 第四节政府撤资模式 一、政府撤资模式的特点 二、撤资后政府的管制职责 第五章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与政府管制模式创新 第一节政府管制模式的划分依据 一、模式的构成要素和内容 二、管制模式分类的国内外研究 第二节政府管制的模式 一、政府内部改革模式 二、政府委托授权模式 三、政府撤资模式 第六章 国外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与政府管制经验借鉴 第一节英国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和政府管制 一、改革背景与实践 二、改革模式与特点 三、对我国的启示和借鉴 第二节美国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与政府管制 一、背景分析 二、改革实践和特点 三、对我国的启示和借鉴 第三节法国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和政府管制 一、改革的进程及特点 二、典型模式——特许经营制度 三、法国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与政府管制对我国的经验借鉴 第四节德国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与政府管制 一、背景分析 二、改革的实践 三、政府管制的特点及对我国的借鉴 第七章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与政府管制创新趋势分析 第一节趋势一——深化民生类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与政府管制创新 一、加强民生类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的必要性 二、民生类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的现状及问题 三、深化民生类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与政府管制模式创新 第二节趋势二——加强社会弱势群体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与政府管制创新 一、加强社会弱势群体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的重要性 …… 下篇实践与应用

章节摘录

版权页:   插图:   公共利益的享有者则为公民本身,因而除了重视公共服务市场化所带来的生产率的提高,更应当重视公共服务的落实情况,这就需要政府不断完善行为,除了加强其内部的自我管制行为,还应当强化公民监管和社会监管体系的建设;其次,新公共服务强调竞争性,即在公共服务供给领域引入竞争机制并实行市场化运作。如英美等国家就通过私有化、民营化、外包等形式使非盈利组织和私营公司参与到公共服务的运营过程中来,与此同时,公民对于公共服务的内容、方式及供给方则有了更多的选择,强有力的市场竞争极大地刺激了政府管理能力的提升;再次,新公共服务强调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它将政府的角色重新定义为引导者、服务者和监督者,这就意味着政府在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享有的责任和义务之中,除了管理好自身的行政运作,还应当采取适当的管制行为去引导和控制市场化向更好的方向发展,而合适的管制行为对于政府来说又是一个重大的挑战。 总的来说,新公共服务理论赞成了新公共管理关于公共服务市场化的主张,但它更为突出政府的公共服务本质,更为关注公民利益和公共服务的实施效果,因而也更为强调政府管制对公共服务市场化的作用。 六、委托代理理论 委托代理理论是20世纪30年代美国经济学家伯利和米恩斯提出来的,其核心思想是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即企业所有者保留所有权,而将经营权利让渡。它是支持政府实施管制行为的一个重要理论依据。委托代理理论是在非对称信息的博弈论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是制度经济学和契约理论的主要内容之一,其研究对象为委托代理关系,即指一个或多个行为主体根据一种明示或隐含的契约,指定、雇佣另一些行为主体为其服务,同时授予后者一定的决策权利,并根据后者提供的服务数量和质量对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其中授权者就是委托人,被授权者就是代理人,这种关系通常被运用到企业的运营当中,企业的所有者通过授予权力,而将服务外包给拥有相关知识、能力和经历的企业、组织或个人,于是当事人双方就形成了一定的委托代理关系。 委托代理关系普遍存在于各类经济和社会领域,公共服务领域亦不例外。公共服务市场化的过程,其实就建立在委托代理的基础之上。简而言之,政府通过市场化形式改革公共服务的供给和运营,政府就成为了代表公共利益的委托者,而加入市场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就成为了代理者,既追求私人利益,又要承担部分供给和运营的义务,在这个过程中,不仅是政府内部,政府和企业或组织之间同样也存在着利益冲突:其一,政府作为委托者,其目标的多重性与代理者目标的单一性存在冲突;其二,公共服务中的委托代理是双重委托代理关系,政府既是委托者,又有可能成为代理者,这些矛盾的综合体就是政府管制产生的必要原因。换句话说,公共服务市场化的实现必然依赖于政府管制的不断完善。 七、公共治理理论 治理最早被定义为一系列在一些领域内未取得正式授权却能发挥作用的管理机制,它指的是一种“由共同的目标而支持的活动,这些管理活动的主体未必是政府,也无须依靠国家的强制力量来实现”①。随着公共服务市场化进程的加快,治理理念开始得到关注,其最早的表现就是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初的“地方治理”和80年代后期的“公司治理”运动。地方治理意味着地方政府由原来的公共服务的唯一或主要的提供者,变成地方上各种准政府机构、私人公司或民间自愿组织等复杂网络的策略指导者,英国政府就是实行地方治理的典型代表;公司治理简而言之是将治理理念运用于公司管理层面,它指的是“现代企业制度中由于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而产生的委托——代理关系中因激励不足而导致相关利益受损,从而提出的一个制度安排,即通过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并形成一种新的制约机制和激励机制,以促使外生的约束内化为内在的制度结构”②。这就为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主张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核心意图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换句话说,治理理念的出现为政府放松垄断、改革行政管理方式提供了新的切人点,即利用准政府机构、私人公司和民间组织的力量改善政府公共服务的供给行为。更为重要的是,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对分配和供给公共服务项目以现代企业制度的形式来实现政府的管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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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与政府管制创新》是将公共服务市场化和政府管制创新结合起来研究的创新性的成果,作者经过三年深入研究和思考,结合我国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的现实,并借鉴国外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与政府管制的经验,从理论和实践结合上提出了我国公共服务市场改革过程中,其改革模式不同,管制的相应模式和手段方法也应该不同,并创新性地分析我国公共服务市场化过程中标准化分析和公共服务市场化未来趋势展望的理论和现实。该研究可以说填补了我国公共服务市场化与政府管制研究的理论上的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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