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4 出版社:人民出版社 作者:石现明 页数:427
内容概要
本书是“西南国际私法文丛”的成果之一,也是作者从国际商事仲裁内部反思的成果。全书主要研究和探讨了国际商事仲裁当事人为何要选择仲裁,他们在仲裁中享有哪些权利,当其权利受到侵害时是否需要救济以及应当通过何种途径和方式予以救济等问题。
全书共由七章构成:第一章“绪论”。回顾了国际商事仲裁的快速发展历程,分析了其快速发展的原因,检讨了国际商事仲裁在快速发展中面临的新问题,提出应当建立和完善国际商事仲裁当事人权利救济制度等;第二章“国际商事仲裁当事人的权利与其权利救济”,是本书的理论基础和逻辑起点;第三章阐释了“国际商事仲裁当事人的价值追求与其权利救济”;第四章阐释了“仲裁员及仲裁机构民事责任追究救济制度”;第五章阐释了“国际商事仲裁错误裁决内国法院司法审查救济制度”;第六章阐释了“国际商事仲裁错误裁决仲裁内部上诉救济制度”;第七章在结合研究前面几章的基础上,提出了对“中国涉外商事仲裁当事人权利救济制度及其完善”的思考。
作者简介
石现明,男,1968年生,四川仪陇人,法学博士,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兼职律师,英国牛津大学访问学者。1991年毕业于四川外语学院师范系英语专业,获英语语言文学学士学位。2002年、2007年先后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理论专业和国际法学专业,获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后,进入高校从事法学教育和研究工作。
现主要从事国际经济法、国际仲裁法、法律逻辑学和法学方法论的教学和研究。近年来,先后在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近30篇,代表作有《滑坡论及其在法律推理中的应用》、《WTO协定在我国执法和司法实践中的不适用》、
《国际商事仲裁价值取向之检讨》、
《承认与执行国际体育仲裁裁决相关法律问题研究》和《国际商事仲裁一裁终局的相对性》等,其中《承认与执行国际体育仲裁裁决相关法律问题研究》荣获云南省第13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书籍目录
第一章 绪论
一、问题的提出: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及其面临的问题
(一)国际商事仲裁的快速发展及其原因
(二)国际商事仲裁面临的问题及其对策
二、本书的研究主题、范围与国内外研究现状
(一)研究主题与范围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三、本书的研究方法与研究进路
(一)研究方法
(二)研究进路
第二章 国际商事仲裁当事人的权利与其权利救济
一、当事人在国际商事仲裁中享有的基本权利
(一)当事人相对于仲裁员和仲裁机构的权利
(二)一方当事人相对于其他当事人的权利
二、当事人在国际商事仲裁中享有的权利需要救济
(一)权利救济的理论基础——权利可能受到侵害
(二)国际商事仲裁当事人权利可能受到的侵害
三、国际商事仲裁当事人权利救济制度及其意义
……
第三章 国际商事仲裁当事人的价值追求与其权利救济
第四章 仲裁员和仲裁机构民事责任追究救济制度
第五章 国际商事仲裁错误裁决内国法院司法审查救济制度
第六章 国际商事仲裁错误裁决仲裁内部上诉救济制度
第七章 中国涉外商事仲裁当事人权利救济制度及其完善
参考文献
后记
章节摘录
(二)仲裁员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为叙述之方便,在此仍按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之划分分别加以阐述。 1.仲裁员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关于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问题,我国民法学界有多种不同的主张。一是单一要件说,认为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只有一个,即违约行为。也就是说,只要当事人的作为或不作为构成违反合同,不管其主观是是否具有过错,都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除非违反合同的行为是不可抗力造成的。①二是两要件说,认为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即客观上要有违反合同或不履行合同之事实,主观上要求当事人对于合同的不履行有过错。②三是三要件说,认为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当事人要有违约行为、当事人违约行为有过错和违约有损害事实。③有学者认为,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积极要件即当事人有违约行为和消极要件即不存在法定的或约定的免责事由。④还有笔者认为,就仲裁员,尤其是国际商事仲裁中仲裁员的违约责任而言,其构成要件应当考虑采用最后一种观点,即只要有违约行为且无法定的免责事由就应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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