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农与新富农

出版时间:2010-1  出版社:人民出版社  作者:罗朝晖  页数: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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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就历史变革的进程而言,中国乡村的结构性变革始于20世纪初年。而且在整整一个世纪的发展进程中,乡村社会变迁始终是中国历史变迁的主体内容,这不仅因为在区位结构中乡村占居绝对的多数,而且因为乡村的生活模式和文化传统,从更深层次上代表了中国历史的传统。即使对于整个近现代史而言,近代化或城市化进程,本质上也是乡村社会变迁的过程。  20世纪初期开始的中国乡村社会变革虽然在世纪末取得了质的飞跃,但变革的历史进程却仍在继续。“20世纪之中国乡村社会变迁”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研究领域,它不仅是从“长时段”探讨中国近现代历史发展规律性的课题,而且也是认识当代中国社会变革尤其是农村变革、发展道路的重大课题。这是它所独具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之所在。  当“三农问题”构成制约中国社会发展和实现现代化进程的突出问题时,对它的关注和寻求解脱之路的现实需求,催促着我们不得不对其进行学理或学术层面的分析。诚如已故著名历史学家张荫麟说:“我们的历史兴趣之一是要了解现状,是要追溯现状的由来,众史事和现状之‘发生学的关系’(Genetic Relation)有深浅之不同,至少就我们所知是如此。按照这个标准,史事和‘现状’之‘发生学的关系’愈深愈重要故今通史家每以详近略远为旨。”

内容概要

  《富农与新富农:20世纪前半期华北乡村社会变迁的主角》根据地理位置、地质条件、农作特点和农民生活习惯等方面,将华北地区界定为河北、河南、山西、山东、陕西五省和北京、天津两市。  以华北地区作为主要研究区域,一是富农经济在华北地区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华北地区和长江中下游地区代表着我国两种不同耕作特点,与长江中下游地区以租佃关系为主的农业生产特征不同,华北地区以自耕农经济为主,雇佣关系较为普遍,体现了富农经济的主要特点。二是富农与新富农阶层在华北地区具有特殊意义。富农的发展演变更多地受到政治因素的影响,特别是阶级理论的实践从根本上重塑了中国乡村社会的结构。“富农”问题的形成及其理论认知的演变,伴随着革命斗争形势的改变得到充分体现。从中共创建之初对富农问题的认识处于探索时期到苏区革命中的试错与纠偏,从1935年底共产党势力在华北地区扎根到七地改革时期对乡村社会的根本性改造,与国民党在部分地区推行自耕农政策的实践相比,华北地区成为共产党阶级政策实践的主要地区。历经近半个世纪的革命斗争,在农民问题上,特别是在富农与新富农的问题上,共产党基本形成了独特的阶级理论和操作规则。对华北地区富农与新富农的研究,可以揭示革命、阶级与乡村社会的内在关系。  《富农与新富农:20世纪前半期华北乡村社会变迁的主角》的研究时段是20世纪前期。以清末民初作为研究起点,分析阶级理论运用于中国乡村社会的深层次的社会背景。显然,如果没有乡村社会矛盾的长期积累,没有农村社会危机的加剧,何以使马克思的阶级理论在中国社会史论战中占据上风,并成为共产党指导中国革命的理论武器。从这一意义上讲,探讨清末民初之际华北乡村社会发展状况,分析富裕农民的产生与发展,对于分析乡村社会变迁同样具有学术价值。对富农阶层历史命运的分析,使《富农与新富农:20世纪前半期华北乡村社会变迁的主角》的研究时段延伸至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作为革命老区,华北地区的土地改革在共产党夺取全国政权之时已基本结束,对土地改革后农村贫富差异的产生、新富农的出现,以及合作化道路选择等问题的讨论,可进一步揭示出富农与新富农对乡村社会变迁的深刻影响。  《富农与新富农:20世纪前半期华北乡村社会变迁的主角》希望透过20世纪前期富农与新富农阶层的独特视角,探讨华北乡村社会的历史变迁。这将是一个有意义的讨论。

作者简介

  罗朝晖,1969年生.湖南省邵阳市人。历史学博士,现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教育培训中心工程师。在《中国社会历史评论》、《安徽史学》、《史学月刊》、《历史教学》等杂志发表论文十余篇。著有《院落沧桑——山西古民居的历史文化解读》。

书籍目录

总序前言一、选题缘起及其意义二、学术史回顾三、理论方法与研究思路四、概念界定第一章 生态环境第一节 自然环境一、气候与水资源二、地形与土壤三、自然灾害第二节 经济环境一、人地关系二、农作制度三、农业结构与区划第三节 社会环境一、政权的更迭二、苛重的赋税三、乡村社会普遍贫困化第二章 富农之富第一节 富农的发展一、历史条件二、发展模式三、发展局限第二节 富农的比例一、比例的估计二、家庭分析第三节 乡土角色一、生活消费二、乡土认同第三章 革命诉求下的富农第一节 阶级理论在中国的确立一、革命与阶级二、界定与策略第二节 改造运动一、苦难与阶级二、斗争与改造三、革命的共谋第三节 冲突的分析一、分家产与“查三代”二、要求公平与标准量化三、藏匿财产与“挖浮财”第四章 新富农之兴第一节 新式富农一、产生背景二、新富农之新三、发展状况第二节 土地改革后的新富农一、产生与规模二、特点分析第三节 新富农的发展困境一、革命前后:新旧富农之分二、剥削:几分封建,几分资本主义三、财产权:保护还是剥夺第五章 农业经营规模第一节 农场规模一、耕地的获取二、农场的特点三、农场经营第二节 劳动力一、家庭劳动力二、雇佣劳动力第三节 生产资料一、耕畜二、农具三、水井四、肥料第四节 富农生产资料占有的分析一、贫富之间二、生存伦理第六章 经济行为第一节 富雇关系一、雇工经营二、非固化关系三、利益与情感第二节 分家析产一、分家的原因二、分家与经营第三节 兼业经营一、兼业的种类二、兼业的性质第四节 富农的借贷一、放贷种类二、富农的负债三、富农借贷与乡村社会第七章 权力场域第一节 富农与乡村权力一、20世纪初的乡村政权二、富农的权力三、富农权力的退出第二节 根据地的富农权力……第八章 社会流动第九章 历史命运第十章 宏观审视附录河北省磁县120户富家样本家庭基本情况表主要参考文献

章节摘录

  富农是一个经济的概念,特指富裕的农民或富裕的耕作者。土地关系是农村阶级关系的具体体现,农村阶级的分化主要体现在对土地和…定数量经济资本的占有情况,如农具、牲畜、水井等,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是富农经济地位的标识。在华北地区,一般年收成为两收,多为一石左右,养活一人至少应有3亩耕地,如果不是复种,则需6亩左右的耕地。“均匀计算,每亩得谷五六斗,须六亩可养一人。”以乡村中较为富裕的农户家庭平均8口人计,则至少需48亩以上的土地方可维持基本生活,同时也考虑到副业等经营对富农收入的影响,因此本文以50亩作为华北地区富裕农民占有的土地数量的最低线,依据便在于此。当然,本文在具体分析富农阶层时,并不完全局限50亩的标准,在一些农作条件较为优良的地区,耕作30亩以上的农户已是富农户。  这一界定大体上相当于共产党阶级划分政策中规定的经营地主和富农。“经营地主”实际上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阶级划分中的“地主”。“地主”是不劳而获将土地全部出租,经营地主要直接参与农业管理,事实上也就脱离了“地主”范畴。在这个区分标准得到认可的前提下,经营地主不再列入“地主”范畴,而将其归入“富农”范畴。民国时期日本学者对中国农村阶级划分的研究中,已经发现了经营地主与富农界限不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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