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6 出版社:人民出版社 作者:张平 编 页数:530
内容概要
继续加强投资法制建设,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投资管理体制、认清形势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不断开创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工作新局面、关于扶持巴中、达州等革命老区发展的调研报告、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赴江西井冈山、瑞金等地调研情况的报告、关于江西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与规划有关情况的调研报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民族地区健康发展、东北老工业基地国企改革重组进展情况及建议等。
书籍目录
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加快解决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问题——江西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调研报告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风电规模化发展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深化改革,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努力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国家发改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赴河南省的调研报告深入了解基层情况积极探索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对策——对五省(市)经济形势的调研报告关于湖南、江西两省经济形势的调研报告推进城乡统筹必须坚持科学发展——山东省桓台县马桥镇调研报告正视困难共同努力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关于山东省经济形势的调研报告广东省经济形势调研报告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关于山西、陕西经济形势的调研报告关于安徽省扩大内需政策落实及当前经济形势的调研报告以“三项创新”“四个提高”“五好创建活动”为重点,全面加强新时期的办公厅建设应对金融危机冲击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赴浙江省考察调研报告突出实践特色 完善体制机制 不断开创规划工作新局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做好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关于福建经济形势的调研报告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做好新形势下经济运行调节工作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进应急管理工作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有关情况调研报告继续加强投资法制建设,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投资管理体制认清形势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不断开创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工作新局面关于扶持巴中、达州等革命老区发展的调研报告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赴江西井冈山、瑞金等地调研情况的报告关于江西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与规划有关情况的调研报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民族地区健康发展东北老工业基地国企改革重组进展情况及建议东北地区旅游业发展调研报告当前东北地区经济形势的调研分析报告认真学习,深入调研,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农村经济发展和改革工作紧密跟踪基础设施建设新增投资落实情况当前我国钢铁工业形势的基本判断及应对经济全球危机的有关建议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促进高技术产业再上新台阶环资司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调研报告关于广西农村养老服务机构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锐意改革 开辟农村公共服务建设的新道路——关于山东省诸城市农村社区化服务的调研陕西省社会事业发展情况及关中地区农村教师住房问题调研报告关于天津市居民收人分配形势的调研报告关于河北、山东两省当前棉花市场和纺织运行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发展企业债券市场的政策建议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创业投资与股权基金制度建设价格司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专题调研活动报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促进经济增长与社会和谐创造良好价格环境做好发展改革法制工作为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更好的法律支持——赴江苏省无锡市的调研报告财金司、外事司联合赴江苏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调研的报告外事司、地区经济司赴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调研的报告长远谋划 突出重点 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不断推进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调查研究促进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科学发展用科学发展观指导稽察实践努力开拓稽察工作新局面践行科学发展观加强国家成品油储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制度建设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工作重走井冈红色路坚定科学发展观美国金融危机对我国外贸的影响金融危机对我国就业的影响分析化解危机影响下中小企业困境的若干思考——对广东省的调研实现信息工作的科学发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调研报告以人为本,创新思路,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强全国发展改革培训系统建设对部分省区粮食生产、市场价格情况的调查对部分地区生猪生产和市场价格的调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核心任务促进企业创新和产业转移——赴广东省江门市调研报告实践科学发展观,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促进高效城市化和可持续经济增长——赴保定调研报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国际合作项目服务于经济社会——赴四川省两县调研报告关于金融风暴对广州番禺区大岗镇影响的调查江苏省小城镇中小企业调查报告关于浙江省中小企业发展面临问题调研及建议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提高药品价格评审工作水平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报社发展的新实践中国计划出版社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调研报告我们是如何贯彻科学发展观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探索协会为政府服务的新思路——走访山东省东营市石油装备产业调查报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发挥参谋助手和桥梁纽带作用规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促进招标代理行业科学发展关于社会中介组织如何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进程中发挥作用的调研报告
章节摘录
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 加快解决低收人群众住房困难问题 ——江西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张平 2008年11月15~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张平同志带队,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参加,赴江西省就低收人群众住房保障问题进行调研。在赣期间,调研组分别在南昌、赣州等地召开座谈会,听取了省政府负责同志和赣州、宜春、吉安等市负责同志的情况介绍,以及发展改革、财政、建设、国土、民政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一些困难群众代表的意见,参观了南昌、赣州等地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小区,走访了部分困难群众。 一、做法与经验 近年来,江西省委省政府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高度关注民生,把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作为“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探索出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办法和途径,积累了不少好的经验和做法。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高度重视。江西省保障性住房工作的快速规范有序推进,并在较短的时间内取得重要突破,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特别是省委、省政府把这项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加强领导、加强协调,省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提议,多次批示,专题部署;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历亲为、亲自调研、亲自出题、亲自授课,全过程指导、全方位参与有关政策的制定完善和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省、市、县三级政府都成立了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省政府与设区市政府、设区市政府与县(市)政府分别签订目标责任状,并建立逐级督促指导工作机制和月报制度,为全省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工作取得重要突破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第二,导向明确。保障性住房建设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一项政策性非常强的工作。江西省为快速有序地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提出了“一个方针”、“四条原则”和“十个要点”。“一个方针”就是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切实履行政府职责,保护消费者和投资者利益,规范有序地促进房地产业发展。“四条原则”就是真正让普通老百姓,尤其是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得到实惠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操作,依法依规办事的原则;遵循市场规律,履行政府责任,创造条件可持续实施的原则;保护消费者利益,保护投资者利益,规范有序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原则。“十个要点”就是总量控制、确定比例、精心选址、优化户型、合理定价、政府组织、严格招标、确保质量、完善配套、物业管理。这些原则和要点全面体现了国务院24号文件精神,明确了保障性住房建设、租售、管理等关键性问题的政策取向和处置原则。 第三,舍得投入。为了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江西省在资金筹措和土地供应方面下了很大决心,想了很多办法。在资金方面,建立了以财政预算资金为主体的廉租住房专项资金,并纳入年度预算安排,单独设账,专户管理,封闭运行。比如,自2003年以来,南昌市核拨廉租住房资金6755万元,赣州市投入近2000万元财政性资金用于廉租住房小区建设。与此同时,多渠道筹措保障性住房资金。比如,江西省规定,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之后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不低于10%;并在全国率先出台了解决经济适用住房按揭贷款问题的具体措施,各设区市政府与相关商业银行签订《经济适用住房按揭贷款协议书》,明确了政府的回购责任,实行政府兜底,截至目前,已发放经济适用住房按揭贷款7.2亿元。 在土地方面,所有经济适用住房采取划拨方式,由省统一单列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并在地段选择上给予优先考虑。从实地考察的一些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的情况来看,大多位于市中心的优良地段,周边环境和配套设施条件也比较好。为了降低成本,江西省的经济适用住房用地均不收土地管理费和土地出让金。有的地市还将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按土地收储价格划拨,享受比市政重点工程建设更加低廉的价格,并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按标准下限减半缴纳经营服务性收费。 第四,制度保障。江西省积极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模式,在建章立制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经过几年的努力,江西省研究制定了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租售、交易、管理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和标准,主要内容可以归纳为“三控、三定、三不准”。 “三控”:一是严格控制年度商品住房开发总量。明确规定,从2007年起,实行商品住房开发总量控制,各设区市政府根据当地居民住房实际需要和规划要求,科学测算当地年度商品住房开发总量,并报省政府核准。二是严格调控年度经济适用住房占商品住房开发量的比例。省政府要求各地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规模不低于当地年度商品住房开发总量的20%。三是严格控制经济适用住房的规模建设标准和户型面积标准。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要做到标准适度、功能齐全、质量优良、环境优美、便利节能,原则上不低于同类地段中低价位商品房的标准。 “三定”:一是合理确定中低收人家庭人均年收人标准线。省政府规定,各地依据当地上年度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小于1的系数来划定中低收入家庭人均年收入标准线。家庭收入在标准线以下的,才有资格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二是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以当地中低收入家庭8至10年的努力,基本具有买得起80平方米左右的经济适用住房的能力为依据,且大体相当于当地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的一半左右。三是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对象。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家庭收入在设区市政府公布的中低收入家庭人均年收入标准线以下,有当地城镇户口,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设区市政府规定的标准(一般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以及设区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准”:一是五年内不准上市交易,包括交换、对调等变相交易。五年后向政府缴纳土地收益、税费减免等价款后方可上市交易。二是不准出租,包括转借他人居住等变相出租。三是不准改变使用性质,包括用作仓储、开店等经济行为。 第五,阳光操作。为了确保购买或租住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使广大群众满意,江西省把全面实现购买(租住)资格审核的阳光操作作为关键环节。一是严格履行“三级审核、三榜公示”程序。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资格和廉租住房的租住资格,必须经过居委会、区人民政府、设区市人民政府“三级审核、三榜公示”的程序。二是全面实行经济适用住房公开销售。规定所有经济适用住房都必须在“三级审核、三榜公示”的基础上实行“统一摇号、公开销售”。公开摇号活动进行电视现场直播,公证员全程公证。三是让群众参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各项政策措施的出台,都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同时专门开通了八部省长手机热线,及时为广大群众解疑释惑,特别是把群众监督贯穿于资格认定环节的始终为保证廉租住房能够真正用于保障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街道社区,采取定期走访、抽查等方式对保障家庭的情况进行核实,一经发现不符合廉租住房租住条件的家庭,立即启动退出机制。 总的看,江西省在解决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问题方面认识高、动手早、力度大、措施实,全省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重要进展。2006年以来,全省共建设经济适用住房583万平方米,总投资86.57亿元,受益群众7.73万户;新建廉租住房133万平方米,总投资l3.3亿元。与此同时,江西省各地在实施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建设农民工公寓等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他们的做法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南昌市对1000户居民进行的随机访问显示,100%的被访者对住房保障工作表示赞成;96.5%的被访者认为住房保障工作解决了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老百姓得到了实惠;91.1%的被访者认为此举帮助了弱势群体,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我们接触的一些已经住进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的群众也激动地说:“政府去掉了我们多年的心病,感谢共产党、感谢胡总书记”。表达的语言是朴素的,但感激之情是真挚的。江西省委省政府积极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的显著成效充分表明:加快解决低收人群众住房困难是改善民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为核心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具有重要意义和广泛的群众基础。江西省探索的一些成功经验和做法,很有典型性和示范作用,对全国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二、困难与问题 经过近年来的努力,江西省在解决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问题方面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但在调研过程中我们也深切感到,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真正解决好困难群众住房问题,仍然是任重道远,有许多难题需要破解,有许多困难需要克服。
图书封面
评论、评分、阅读与下载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PDF格式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