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の城(上)

出版时间:2004  出版社:東京創元社  作者:Sarah Waters  译者:中村有希  

内容概要

这个是Fingersmith的日文译本。日文简介如下;
19世紀半ばのロンドン。17歳になる少女スウは、下町で掏摸を生業として暮らしていた。そんな彼女に顔見知りの詐欺師がある計画を持ちかける。とある令嬢をたぶらかして結婚し、その財産をそっくり奪い取ろうというのだ。スウの役割は令嬢の新しい侍女。スウは迷いながらも、話にのることにするのだが…。CWAのヒストリカル・ダガーを受賞した、ウォーターズ待望の第2弾。

图书封面

评论、评分、阅读与下载


    荊の城(上) PDF格式下载


用户评论 (总计29条)

 
 

  •     苏感叹起我们能有今天,真应该好好感谢查尔斯和丹堤的帮助,她提议向他们每人赠送五十英镑,我欣然同意。但我们手上没有这么多钱,我们商定改天一起去找律师处理那份遗嘱的事情。在关于财产的分配上我们又产生了不同的意见,我们都想把钱全部归到对方名下。苏说我为了原本应该是她过的那种生活受了许多苦,她母亲(她说的是玛丽安·李里)当初肯定想到了这一点,才设法在财产上作出这样的安排,以示补偿,所以她坚决不能同意我一分不要的做法。而我则坚持说那笔钱本来就全都是她的,一见到律师,我就会马上写下赠与合同,将遗嘱上归我所有的那一半财产都送给她。我不要那些钱,我自己可以赚钱了。我们推让了很久,僵持不下,都不肯后退一步,就像那笔钱上有毒似的,这让我们不得不想起为了这笔钱而送掉的两条人命,不免唏嘘不已。最终,我们还是决定尊重那份遗嘱,就按遗嘱的内容执行,这也是我们唯一能够接受的解决方案。
        
      过了几天,我们一起去了伦敦。我们不知道去哪找律师,不过我们知道怎么去警察局,我们向警察询问到了塞克斯福尔大街上的一家口碑不错的律师事务所的地址,找到了一位专门处理遗产事务的律师罗恩·杰森先生。杰森先生看了那份遗嘱,然后拿了一些文件给我们,我让杰森先生把它们念给苏听,以便苏了解那些文件上的内容。按照我在山庄提前教会她签的新名字苏珊·李里,她很熟练地在那些文件上签了名。然后杰森先生带我们去了银行、投资公司和证券交易所,在那里,我们知道了我们有多少现款,有多少投资,包括一些债券和股票,分别能取得多少利息收入。对于我们来说,那确实算得上是一大笔巨款。杰森先生跟我们分别前,向我们承诺一定会把我们委托赠与的一百英镑尽快送到丹堤和查尔斯手中。
        
      现在,我和苏都成了有钱人。我们雇了一个园丁,负责整理破败的花园,清除杂草,剪去枯枝和缠绕不清的藤蔓,清扫腐烂在地的落叶,并专门开辟出一小块地种花。我们还请人给房屋做了一些加固工作,以免哪天摇摇欲坠的窗户突然掉下来。工人们给门窗重新刷了油漆,又加装了煤气灯以取代蜡烛。房间里破旧的地毯被换成了新的,我们的床上也换上新的被褥和帏帐。虽然整幢房子从外表看还是很陈旧,可是里面已经明亮多了,与以前相比,充满了生机和活力。
        
      苏给我们两人添置了一些新衣服和小物件,我喜欢看她做这些事情的时候显得很快活的样子,幸亏有她在我身边,我们的生活才变得如此井然有序。
        
      我想为苏再雇一个贴身女仆。苏没有同意,她说她已经习惯了自己打理一切。但她仍然像以前一样服侍我,帮我梳头、擦拭身体、更衣,她说她喜欢这样,而我也愿意只让她一个人靠近我、触碰我。我总是睡得很沉稳,因为苏就躺在我身边,她抱着我,这比什么都让我安心。
        
      有一天晚上,我们倚着枕头并排躺在床上,她像是突然想起来了什么似的问我:“你那时候真的在我睡着后把手悬空放在我身上吗?”我有些羞赫地点点头,我把这个写在小说里了,也念给她听过。
        
      她握住我的手,将我的手轻轻伸进她的衣领贴在她胸口的位置上。我的血液全部涌向脸上,像醉酒的人感到了眩晕,口开舌燥,心中一阵悸动。我的手掌像着了火,掌心能触摸到她剧烈的心跳,她的皮肤光滑、细致、柔软,我忍不住来回摩挲。她的眼神开始迷离,嘴唇微启,发出轻微的喘息,我吻了上去,我们的舌头交缠在一起,我身体里涌起一股强烈炽热的欲望。这欲望狂野奔流想要寻求突破,我的手指急切地摸索到她的双腿间,像她曾对我做过很多次那样,我试探、揉捏、按压,最后不可抑制地进入,占领那潮湿和温暖的所在,然后感受到她在我手下融化,颤栗不止。
        
        
      我收到贺崔先生的来信,他对于贝尔先生这么久没有再寄去新作品感到不解,想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并报告了贝尔先生的作品在他的书店大受欢迎的事实,希望贝尔先生能够尽快向他寄出下一部新作。
        
      我看完信后把它撂在一边。由于谋生变得不再那么急迫,我有了更大的选择余地,我只在想写的时候才写,也只写那些我愿意写的内容,所以我并不急于为写而写。让贺崔先生等着去吧,贝尔先生如今只想好好享受轻松随意的生活。
        
      天气好的时候,我和苏会手挽着手去河边散步,阳光下微风带来花草的清香,我的心被快乐塞得满满的。
      “你会不会觉得天天呆在山庄很闷呀?”有一次我问苏。
      “怎么会呢?我以前在兰特街的时候,萨克比太太带我去布罗姆利区她表亲家作客,一回来我就生病了。我觉得去哪里都不如呆在家里舒服自在呢。”
      听到这个答案,我很高兴。我也不愿意出门,就这样两个人整天厮守在一起,我还觉得时间过得太快呢。
      苏又带着点迟疑问我:“你能教我识字吗?”看我有点讶异,她解释说,反正现在有的是时间,如果我肯教她,她也许能从中发现不少乐趣,她为自己连封信也不会写感到有点不好意思。
      我笑着回答她:“当然可以,但我得先去买些简单的故事书,书房里的那些书并不适合拿来教你。不过等你以后识字多了,自己有兴趣翻看那些书的话,我也不反对。”
      她听了这话,脸红了。她脸红的样子让我心里有如小鹿乱撞,忍不住凑上前去吻了她一下。
        
      教苏识字真是件有趣的事情。当然,她很聪明,也学得挺快,但她写起字来还是歪歪扭扭的,而且难免要犯一些很搞笑的语法错误。为了纠正她,每当她犯了错,我就亲她一下以示惩罚。而当她取得进步的时候,我也亲她一下作为奖励。有什么关系呢,反正她是我的,是只属于我一个人的。
        
      我毫不怀疑,现在,我们是世界上最幸福、最幸运的人了。
  •     我让英可先生帮我把信寄出去。随后我把那些书整理了一下,给自己留下了一小部份。这完全出于我自己的私心,那些书上的字,总让我想起苏。没有了萨克比太太,她还好吗?丹堤会和她在一起吗?她们靠什么谋生?她有钱生活吗?萨克比太太不让我说的事,会让她得不到那笔钱。没有钱,她会去做贼吗?也许我应该违背萨克比太太生前的意愿,去跟她说那份遗嘱的存在?
      
      我的预计没有落空,贺崔先生来了,他郑重地向我表达了他对我舅舅去世一事的同情,一点也没有提及上次我跑去哈里威尔街找他的事情,仿佛我们从不曾在伦敦见过面似的。
      贺崔先生并没有基于对我的同情而肯在我转售给他的书价上做出略为慷慨的让步,充分显现出他作为商人精明的本性。交接完这笔生意,看着比我期望值要低的那笔金额,我不清楚它可以支撑多久。
      
      我站在一旁,看着英可先生帮贺崔先生把书搬上马车。这时,我的头脑中突然飞快地闪过一个念头,于是我对贺崔先生说,舅舅的去世对他的书店想必是个不小的打击,舅舅生前曾经在我面前大力推崇过另外一位精于书写和校对那类书籍的作者,也许可以继续为贺崔先生和他的书店提供服务,不知道贺崔先生是否介意今后收到那位署名为亚什·贝尔先生的作品,据我所知,贝尔先生的专业水准几乎和舅舅不相上下,肯定会为贺崔先生的书店带来不少收益的。
      
      贺崔先生看着我,考虑了一下,回答道:“我还没有这种荣幸欣赏到贝尔先生的作品,你可以转告贝尔先生,不妨先将稿件邮寄到我的书店去,我得在看过他的作品后才能作决定。但我必须预先说明,即使这位贝尔先生跟李里老先生一样精于此道,恐怕我最多也只能支付他相当于李里老先生一半的报酬。毕竟贝尔先生是个初出茅庐的年轻人,资历尚浅,不能跟李里老先生相提并论。”他顿了一下又说道:“若是贝尔先生的作品不能令我满意,也请你一定转达我对贝尔先生爱莫能助的歉意。”然后他向我行了个礼就坐上马车离开了。虽然贺崔先生在钱的问题上如此苛刻,我还是很高兴,这意味着我也许可以靠此谋生了。
      
      第二天,我就坐在书房里那张舅舅坐过的大书桌前,化身亚什·贝尔先生,开始我的写作生涯了。
      这种感觉颇有些奇特。我曾如服苦役的犯人,在这间书房里近乎麻木地压抑着自己的愤恨,在长得看不见尽头的绝望中一度逃离。我以为我可以选择和这里不一样的新生活,我以为我可以和过去一刀两断,却发现一切不过是徒劳。远在我尚不能自己作主之前,我炼狱般的命运早已被人为选定。和以前不同的是,那些曾经让我感到恐惧的事情,现在已经伤害不到我了。舅舅用他称之为毒药的书让我变成现在这个样子,这是我无法抹去的烙印。他塑造了我,我必须接受这个现实。我为什么不能像他一样写那些东西呢?
      
      人们会说,作为女性,根本就不应该接触这类文字,更不要说亲自操刀去写了。事实上,舅舅收集到的书籍,除了少数作者佚名外,其他的作者从署名上看几乎全是男性(也许大多都不是真名),似乎也印证了这一点。但在舅舅眼里,他从不认为把我培养成他的秘书是什么不应该的事,至于哈斯、贺崔两位先生,也没觉得我当着他们的面朗读那样的书籍有何不妥。更不用说流传在伦敦和巴黎地下书店的那些小道消息,不知道那些谣言把我歪曲成了什么样。我既已白担了那些名声,何不反加利用,在这个长期为男人所把持的领域里好好展示一下自己的才能?我不在乎别人会怎么看,这是我目前唯一擅长的事,它能为我带来收入,我急需钱,自由从来不是靠免费就可以获取的。
      
      写作这件事,并不比我想象中更难,过去几年我在舅舅那受到的严苛训练这时候显现出了它强大的作用。我小心谨慎地遣词造句,为的是不让人觉得贝尔先生的文笔有些偏女性化。作为投石问路之作,我将篇幅掌控在一定的字数以内,几经修改、誊清后,让英可先生帮我把它寄了出去。
      
      随后,我陷入了忐忑不安的等待中。我想到了稿件可能被拒的结果。如果是那样,我应该怎么办呢?也许我可以把它再寄给别的出版商?或者我应该重新再另写一篇?也许我高估了自己的能力,其实我并不适合干这个?我每天都追问英可先生是否有我的信。
      
      等了十来天,我终于收到了贺崔先生附着面额五英镑钞票的回信,贺崔先生在信中对贝尔先生的才能给予了充分肯定,夸奖他文笔不流于俗套,请我转达对贝尔先生的敬意。贺崔先生还列出了一些可能会在伦敦书店受到读者欢迎的写作题材,供贝尔先生在创作下一部作品时作为参考。我反反复复摸着那张钞票,兴奋不已,像摸着我未来生活的保障。我相信,靠写这些东西,我可以养活自己了。
      
      九月中旬的一天,我正伏案工作,当我抬起头,我好像看见了苏,我看见苏站在我面前。我以为是做梦,但笔掉落在地清脆的响声提醒我,这不是梦,苏确实真真切切地站在我面前。
      
      她比上次我看到她时更瘦了,脸色也更为苍白。她说她在萨克比太太身上找到一封信并找人念过了,我立刻明白她什么都知道了。我诚心地向她道歉并请她原谅,但她说她不恨我。我以为她是为了那笔钱来的,但她告诉我她只要我不要钱,我听到这话差一点就要冲过去抱住她了!
      
      但我忍住了。她并不了解我。我必须诚实地面对她,我必须告诉她,她所不知道的我的另一面。如果我说了,也许她会厌憎我,也许她会再次离开我,而我也将永远失去她。但即便如此,我也不愿意再隐瞒她任何事情,我将听凭自己的命运,全部交由她裁决。我咬着牙,抑制住害怕,告诉她我从来不是那个她以为纯真的好女孩,我说起舅舅,说起那些书,说起我正在写的东西……感谢上帝,她并没有因此嫌弃我!我看得出她由于害羞才犹豫着没有说出那几个字,但是我懂,我知道她本来想对我说她爱我!一瞬间,禁锢在我心头所有的樊篱都倒下了,她为我解咒,从此以后,我就拥有了真正的爱情和自由。
      
      她的手那么轻柔那么温暖地抚上了我的脸,我轻轻地闭上了眼睛,然后感觉到她的吻印在我的嘴唇上,人间最美的天堂也不过如此了吧。
      
      等我们都平静下来,我摇了摇铃,打算叫英可夫妇到客厅去,把荆棘山庄真正的主人――――苏珊·李里小姐正式介绍给他们。但苏不让我这么做,她说那个新身份会让她感到别扭,不如还是像以前那样,她还是苏珊·史密斯小姐,只是由李里小姐的女仆升级成了女伴。我照她说的做了,只要她愿意,我什么都随她。不过我还是特别叮嘱英可夫妇,要像尊重我一样尊重史密斯小姐。英可夫妇听了这话露出疑惑的神情,但是他们什么也没问。英可先生表示他为能再次见到史密斯小姐感到高兴,英可太太说马上就可以送上晚餐,希望史密斯小姐会喜欢她的厨艺。苏笑着回答说那最好不过,她确实也觉得有点饿了。我告诉英可太太,我们会多雇一个女仆,为她分担厨房的工作,毕竟现在多了一个主人需要侍候。我还许诺将会为英可夫妇加薪,作为对他们忠诚服务的感谢。
      
      后来的几天,我们谈论着各自的经历,我怀疑苏并没有把在疯人院受苦的那段经历全部告诉我,可能怕吓到我或让我更内疚,就算是这样,我还是一再向她表示我的愧疚和歉意。我也说了我从兰特街逃跑的过程,苏几乎不敢相信我曾经也那么勇敢过。我们又说起从前在荆棘山庄的事情,我想让她知道我是什么时候爱上她的,也想知道她那时对我到底是怎么想的,然后我问她:“苏,你现在还会为爱上我而感到羞耻吗?”
      “不会了,莫德。我知道自己在干什么。至于别人怎么看,我一点也不再在乎了。我只想,顺从我自己的心意。”
      
      经过了这些考验,我们已经深切地了解了彼此,再也没有什么能把我们俩分开了。我把镶嵌着玛丽安·李里照片的像框还给苏,那是她母亲留下来的,我代她保管也有段时间了,理应物归原主。
  •     我想去找苏,但手指上已经结痂的伤口提醒我,在她还那么恨我的时候,我最好离她远一点。不管怎样,她现在都已经绝对安全了,不需要我再为她担心了。
      我不能再留在兰特街了,除了荆棘山庄,我无处可去。
      
      无论是荆棘山庄的阴森破败,还是舅舅的冷酷无情,现在都吓不到我了。世界上最可怕的事情,我在兰特街都已经经历过了,再也没什么能让我感到恐惧的了。
      荆棘山庄事实上是属于苏的产业,我想我可以呆在这帮她守着这座宅子,在这等着她,等她有一天回来成为山庄真正的主人。
      
      
      我没有见到管家史戴尔斯太太和魏先生。只有威廉·英可先生来迎接我,他告诉我,其他的仆人都走了,只有他和他太太留下来了。他说舅舅病了好长一段时间了,不能动也不能说话,必须整天躺在床上。我记得魏先生的信提到过舅舅生病的事情,却没想到他病得这么严重。我想起他曾经怎样对待我,我已经想好要怎样回报他对我这么多年悉心的裁培了。
      
      我去舅舅的房间看他,我对他根本谈不上关心,我只想知道命运究竟给了他这种恶人怎样的惩罚。他明显地苍老了,双眼浑浊无神,脸上的肉都干瘪了,当初那个凶狠的老头子,现在就像一团肮脏的破抹布一样被人扔在床上。我发现他虽然不能说话,但能听懂别人说话。于是我对他说:“我很高兴看到您变成现在这个样子,这让我这么多年受的苦得到了很大的安慰。我会吩咐英可先生经常推您出去晒太阳,我可不想让您那么快就死掉。您说过,您很擅长耐心等待,我希望这能让您尽情享受病痛的折磨。我也要顺便告诉您一声,我决定把那些被我割坏的书都丢进壁炉里烧掉,您知道那样可以节约不少煤。我还要拉开您那间书房的窗帘,刮掉窗玻璃上的油漆,我要让阳光完全照进来。您一点也不用担心会把书晒坏,那些书可不像您这般脆弱。”说完这些,我看也不看他一眼就走出去了。
      
      
      我无法忍受那座每隔半小时就响一次的大钟,那钟声记录过我无数次赶着去伏案工作的恐惧和当众朗读的羞耻。我以舅舅的病需要静养为借口,让英可先生把钟给停了。没有了钟声,山庄变得格外安静。
      
      英可太太是个上了年纪的妇人,手脚麻利,性格温顺。她每天给我送水和做饭,拿走我换下的衣物洗熨好后再送过来。我不让她贴身服侍我,这会让我想起苏,我不想让任何人取代她。她还会来找我吗?她什么时候才会来呢?她应该会来的吧,在这个世界上,我只有她,她也只有我,只是,她不知道而已。我把玩着她的手镯、耳环,还有那枚顶针,想念着她。
      
      躺在我从前睡过的那张床上,我又开始做梦。我梦见我在伦敦街头跑,瑞佛斯在后面追,我很着急,脚下却像踩在沼泽地里一样绵软,瑞佛斯就快赶上来了,我就要被他抓住了,我大叫起来,然后我就醒了。我望着黑暗的房间,并不为做这样的梦感到害怕,我只是体会到,一种彻骨的孤独。
      
      我决定去一趟伦敦。我跟英可先生交待,我要去伦敦办事,可能要在那呆上几天。英可先生对我很不放心,直到我坚持不用他陪我去才作罢。
      
      我偷偷地租住在易卜斯先生那间店的对面,苏也住过那里的房间,我像她曾偷窥我一样偷窥着她。她每天都去探望萨克比太太,总是一早就出门,很晚才一身疲惫地回来。她窗户的灯光晚上就没熄灭过,我怀疑她可能整晚都没有睡。我看着她为了萨克比太太伤心得失魂落魄,满脸泪痕,我多想跑下楼去抱着她安慰她啊,可是我不敢,她应该还在恨着我。
      
      报纸上登了弗瑞德·邦克(那才是瑞佛斯的真名)谋杀案终审的时间,我去法庭旁听。萨克比太太发现了我,她看着我,目光深遂,充满慈爱。听到判决的结果,我注视着萨克比太太,一阵疼痛猛地攥住了我的心。
      
      死刑执行的前一天早上,我去马贩巷监狱见萨克比太太最后一面。我第一次叫了她一声母亲,那声音听上去有些生涩。我无法亲吻她的脸颊,无法像一个女儿一样亲近她,我对她始终有一种生疏之感,这让我感到尴尬。她知道自己时间不多了,她对我说了很多话,说很后悔把我送出去,她说现在她才知道,她有多么爱我。她说她很后悔那样对待苏,说她不该伤害了我们俩,说我们都是好孩子。她说苏多么招人喜欢,是个单纯善良的好姑娘,她宁愿死也不想让苏知道自己搞出来的那些事。我向她保证,我绝不会告诉苏,我会好好照顾苏的。她想把藏在衣服里的那份文件给我,我没有接受,我告诉她,不管文件上是怎么写的,那些钱都应该是苏的,我一分也不会要。她听我这样说,看了我一会儿,没有说话。我已经不恨她了。正是因为她,我才可以庆幸是我替苏承受了荆棘山庄暗无天日的生活。也是因为她,苏才来到我身边,是她给了我遇见并爱上苏的机会。原本应该去死的人是我,是她代我顶罪,是她救了我。在她生命的最后时刻,我原谅了她所做的一切。
      
      当我回到荆棘山庄时,英可先生站在大门口正等着我,他一脸焦急地地对我说:“李里小姐,你总算回来了,三天前李里老先生就过世了,我们不知道上哪去找你,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办。”我本来还在为萨克比太太难过,听了他的话,眼泪就真的流出来了。我给了英可先生一点钱,请他去附近的教堂找牧师。牧师带来几个人,为舅舅作了一番祷告后将他下葬,我特意选的地方,为了是让他尽可能地离苏的母亲的墓远一点。
      
      随着舅舅去世,生活的现实严峻地摆在我面前:我没有钱,没有收入。但我必须担负起每天必需的生活开支,虽然英可夫妇愿意只领取最低的薪水,但煤、蜡烛、肥皂、黄油、糖、面粉等等总是要买些的。也许我可以变卖那些在我刀下逃过一劫的书,我又能把这些书卖给谁呢?我再一次想到了贺崔先生,虽然他上次拒绝帮助我,但我相信这一次情况应该会有所不同。对他这样的人来说,那些书比我更有价值。于是我决定写封信给他,我在信上写道:
      
        致哈里威尔街的贺崔先生
        我怀着十分沉痛的心情告知您,我亲爱的舅舅李里老先生已于8月14日不幸在荆棘山庄病逝。舅舅将自己的一生奉献给了书籍的搜集整理工作,如今他不在了,我想他的在天之灵一定不愿意看到自己的书流落到那些不懂得欣赏其真正价值的人手里。作为舅舅的生前好友,如果您想丰富自己的图书收藏,那些书绝对不会让您失望。我决定变卖舅舅的图书,如果您感兴趣的话,请务必尽快莅临寒舍。我真诚地期盼着您的到来。
         莫德•李里
         1862.8.19于荆棘山庄
  •     突然,门被推开了,苏像一阵风一样冲进来。
      除了在梦里,我已经快三个月没见过她了,对我来说,这段时间就好像几十年那样漫长。我贪婪地看着她,像看着自己不小心弄丢了的一块无价之宝,如今终于失而复得。她脸色苍白,形容憔悴,头发乱蓬蓬的,她比以前瘦多了,身上那件衣服对她来说显得太大了。我的心揪成一团,浑身颤抖起来。
      她手里拿着一把刀,狠狠瞪着我,眼睛里像要喷出火来。
      
      她不知道,她站在这里很危险。萨克比太太也许会让约翰和丹堤抓住她,然后把她绑起来。瑞佛斯出去办事很快就会回来了,我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她在我面前再一次落入牢笼。
      
      我对她说她不能呆在这里。
      她却怒斥我是骗子,说我害了她,她似乎忘了她当初正是为了骗我才去的荆棘山庄,她的目的就是为了把我送进疯人院。她要装作忘了这回事吗?她要装作不记得是她要谋害我在先吗?令我感到悲哀的是,我知道她来到我身边就是为了害我,但我还是爱上了她!我为了这焦灼而无望的爱,痛苦得犹如万箭穿心。我曾给过她多少次机会,我曾不断鼓励她暗示她,让她对我坦白,她却从不曾为了我,放弃过那个阴谋!她拙劣地在我面前夸奖瑞佛斯,即使明知他是个骗子!她说服我嫁给他,即使明知我一点也不爱他!她说我是珍珠,却在婚礼上亲手把我交给他!她在新婚之夜不顾我的恳求,把我扔给他!该死的是,她竟然以为那晚我真的和瑞佛斯做了什么!她怎么可以这样想!我既委屈又伤心,她的脑子就真的那么笨吗?!
      
      她原本可以改变那个阴谋的,要是她没有那么懦弱,要是她能够勇敢一点!那时,只要她肯对我说她爱我,哪怕只说一句,我就会抛下一切和她一起逃跑,我们就能够互相拯救,就不会被萨克比太太给骗了。可是,她什么也没对我说过。是她自己把自己一步步送进疯人院去的!而我不过是在她想对我下手前抢先了一步,我那样做,只是因为:我爱她,但她不像我爱她一样爱我!
      
      我想告诉她,要害她的人不是我,这一切都是萨克比太太安排的。我瞥了一眼萨克比太太,萨克比太太看着我,流露出哀求和阻止的神情,让我把想说的话又给咽了回去。反正苏已经认定我是坏人了,我不如把一切都揽到自己头上,就让她恨我吧。只要她好好的,恨我或者误解我又有什么关系呢?与其让她知道真相后伤心,我倒宁愿她恨我。
      
      我催促她离开这里,让她带着查尔斯一起赶紧走,我许诺我会给她她想要的一切――――钱或者别的什么,只要她肯马上离开这危险之地。
      但她不相信我!她竟然以为萨克比太太还像以前那样爱她,也不愿意相信我现在宁死也要救她的心!在我向她伸出手去的时候,她举起刀戳过来,割破了我的手指,也割断了我想拉着她一起逃出门外去的冲动。看她对我的这个狠劲,我真的很想知道,她曾经,有没有,像我爱她一样,爱过我?哪怕只是,短短一瞬间?
      
      我还来不及为自己伤心,瑞佛斯就回来了。
      该死的瑞佛斯,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厌恶过他出现在我面前。他起了疑心,看出我和萨克比太太长得如此相像,他为这个新发现激动得语无伦次,根本不理睬我和萨克比太太对他的请求与警告。我必须阻止他在苏面前说出这个秘密。我悄无声息地向桌边挪近了一些,那把刀正放在桌上,我伸手就能拿到。我对接下来可能要发生的事情一点也不害怕,就像曾经用剃刀毁坏舅舅的书一样镇定。瑞佛斯已经有点口无遮拦了,我不能容忍他继续胡说下去,这时,我一把抓起桌上的刀朝他冲过去,萨克比太太几乎和我动作一样快,我俩同时靠近了瑞佛斯,萨克比太太想拦住我但没成功。瑞佛斯倒在地上,我从来没见过那么多血,流得又急又快,看样子他应该是活不了了。
      
      警察来了,我打算自首,还没等我说出第一句话,约翰就跳出来抢先一步指证了萨克比太太。我很震惊,想向警察解释,萨克比太太随即打断我的话主动承认自己是凶手。我们所有在场的人都被带到了警察局。
      在警察局,我一再声明人是我杀的,萨克比太太不是凶手。我还告诉警察,案发前萨克比太太揍过约翰,约翰是为了报复才故意诬陷萨克比太太,约翰说的话都不可信。警察很有耐心地听我说完,然后反问我:“瑞佛斯太太,那你为什么要杀死你丈夫呢?你和萨克比太太又是什么关系?她为什么要替你顶罪?”
      我选择了沉默。因为如果说出一切,萨克比太太设计过的阴谋就会全部暴露,那势必要牵扯到苏,那么苏就会知道我宁愿杀死瑞佛斯也不愿意让她知道的真相。
      最终,约翰作为人证,加上萨克比太太的自证,让警察认为我与谋杀案无关。警察本来想放了我,却在报纸上看到我曾经进过疯人院的新闻,于是叫来了那所疯人院的克里斯提医生。
      
      克里斯提医生看到我,表情像受到了惊吓一样,我当然知道他在想什么。于是我礼貌地当着警察的面对他说:“克里斯提医生,想必您还记得我,我是瑞佛斯太太。我那可怜的丈夫不幸去世了,否则他一定会和我一起向您表达我们的谢意,在医院时多亏了您的关照,才让我康复得如此之好。医生,能借一步说话吗?”
      当医生和我站得稍远一些,警察听不到我们谈话的时候,我低声对医生冷冷地说:“您应该已经猜到了是怎么一回事。如果公众知道了您把精神正常的人收治到您的医院去,还对她们使用骇人听闻的虐待手段,这种丑闻一旦传出去,您不仅会为此损失一大笔钱,恐怕还要上法庭的。”
      克里斯提医生很紧张地看着我,我准确戳中了他的要害。我接着说:“如果您愿意向警察说明您已经将我完全治愈了,我也会很乐于见到您的事业继续兴旺发达的。”
      当然,医生照做了,警察就把我给放了。
  •     这一次,我没有晕倒。我凝视着萨克比太太的脸,第一次发现我们原来长得如此相似。
      我仿佛突然明白了,长久以来,我身上那些邪恶的品行似乎由此找到了真正的原因:我的母亲,既不是疯了的千金小姐,也不是因为杀人而被绞死的贼,她是一个狡猾无情的骗子。如果可以选择,我宁愿我的母亲已经死了很久了,也不愿意她是眼前的萨克比太太。
      
      我再也不能对萨克比太太大叫大嚷地说狠话了,就因为她是我的母亲。哦,母亲!我曾多少次对着我以为是疯子母亲的照片和墓碑愤恨地咒骂啊,我以为是她不负责任地把我一个人抛弃在这个冰冷的世界!现在我知道了,从我来到兰特街,怪不得萨克比太太总对我小心翼翼,原来她不仅守护着一座令她垂涎的金矿,也因为我竟然是她的亲生女儿!一想到我身体里流淌着她的血液,我就更加痛恨我自己!
      
      瑞佛斯说过,既然我不是玛丽安·李里的女儿,就再没有发疯的理由了。我不想发疯,我只是痛苦到了极点,我想起了我对苏做的一切,我曾经想过要为了她而变得更好,实际上却和萨克比太太联手害了她!早知如此,我多希望我还呆在荆棘山庄,就让舅舅和那些书吞噬耗费掉我的生命,就让瑞佛斯因为我不愿意要自由而把苏带走,那样至少苏不会受到伤害!如果真是那样,这会儿,苏应该平平安安地呆在这间屋里!天呐,我都做了什么呀,我可真够资格当萨克比太太的女儿啊!
      
      萨克比太太怕我再次逃跑,让丹堤一步不离地跟随在我身边。我看得出丹堤是个头脑简单甚至有点蠢的家伙,因为上次我逃走的事情,萨克比太太狠狠揍了她一顿,我以为她会记仇,但我发现她其实有些怕我,确切地说,是怕萨克比太太,因为萨克比太太以我的保护者自居,所以她才不敢招惹我。我猜苏以前经常和她呆在这个屋子里,有时候我愿意跟她说几句,只为了从她那多了解苏一点。萨克比太太说这间屋里苏的东西我可以任意拿,我让丹堤给我找出苏用过的东西,她把一堆小玩意摊在我面前,里面有几个银手镯。如果是在以前,我也许会觉得手镯的式样太花梢,我是绝不会戴的。丹堤说苏离开兰特街前一直戴着它们,于是我不假思索地想要把它们戴在自己手上。自从知道自己的身世后,我就不再戴手套了,我的手和苏的差不多大,所以不用丹堤帮忙,我能很轻松地戴上手镯。手镯的冰凉,再一次刺痛了我的心,我悄悄转过身去,不让丹堤和其他人看见,轻轻地吻上那似乎还带着苏气息的手镯,想像着手镯曾经紧贴过她的手腕,我的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掉落下来。
      
      我已经不太去想再次逃跑的事。上次的失败让我意识到,没有钱,我无处可去,也无法找到苏并救她出来。我看着萨克比太太每天在日历上划线,这不再让我那么反感了,因为我也希望那天快点到来。萨克比太太将会以我的监护人的名义得到那笔钱,我应该在萨克比太太面前表现得顺从一点,就像我曾经对舅舅伪装过的那样,让她以为我已经认命,我还可以想办法用尽一切借口从她那弄出点钱,然后我就可以扔开萨克比太太,一个人去实现我的计划,钱会让这事情变得好办得多。而在这天到来之前,我得仔细想想我应该怎么做,我绝不能允许自己再失败了。
      
      日子在等待中变成漫长,我几乎无事可做,我喜欢上了白兰地,每天总要喝上两杯,任凭浓烈的酒精在我的身体里燃烧,犹如一头困兽掩饰着绵长深切的痛苦。
      丹堤说我的眼睛很亮,如果愿意让她帮我修下眉会更好看。我没有反对,任何能快速消磨时间的事情我都不反对。丹堤很擅长干这些,修好眉她给我拿来镜子,很得意地说她和苏以前经常互相修着玩的。我问她是否也帮苏打过耳洞,她说是,还说苏把她埋怨了一顿,说她把她弄痛了。我马上说我不怕痛,请她也给我打耳洞,丹堤不敢自作主张,去问萨克比太太,萨克比太太告诉她,只要李里小姐觉得高兴,没有什么不能做的。丹堤拿来冰快、酒精和针,确实有那么一点痛,但我硬扛着没吭声。我找出苏的一副水晶耳环戴上,看着镜子里摇晃的耳环吊坠,竟然有些恍惚起来,就像我变成了苏,回到了自己家,用以前的东西,做曾经做过的事情,和原来的那些人呆在一起――――如果这是真的,该有多么好,我就不必为她如此牵肠挂肚了。丹堤似乎意犹未尽,又帮我卷了头发。萨克比太太看到我的模样,夸奖了丹堤几句,把丹堤高兴得有些不好意思。
      
      七月末的一天,丹堤带着一个小男孩进来了,小男孩带来一块怀表,在易卜斯先生的店里这是经常发生的事,我对他们到底从事什么营生已经很了解了。易卜斯先生、约翰还有丹堤正在仔细辩认那东西值多少钱,这时小男孩转过身,他戴着围巾捂住了半边脸,迅速地朝屋里打量了一下,似乎在找什么人,他的眼神和我对上了,我立刻惊讶地认出他是荆棘山庄的仆人查尔斯!但我发觉他不是来找我的,他想走向萨克比太太那边,不过这会萨克比太太正在打盹,所以并没有看见他。是谁派他来的呢?为了不惊动其他人,我狠狠盯着查尔斯,命令他到我这里来。查尔斯害怕地转向我,嚅动着嘴,却说不出话。我一把拽住他的手,几乎是把他拖到我面前来的,这时我看到他的手里有一张小纸条,被他抓得死死的,我用力掰开他的手指夺过纸条,同时飞快扫了易卜斯先生那边一眼,没有人看到我在干什么,萨克比太太也还没有醒过来。我在桌沿下展开纸条,然后,我的心剧烈地跳动起来,充满了狂喜,是苏!是苏派他来的!苏逃出来了!我就知道她那么聪明,那么机灵,肯定能逃出来的!我心中最大的一块石头落了地,我又活过来了,我的生命有了新的指望。不过眼下情况紧急,我既不能马上写封回信让查尔斯带给苏,也不能传给他任何口信,易卜斯先生那边似乎已经讨论好价钱想把查尔斯打发走了,再多耽搁一会,萨克比太太也会醒来的。我赶紧把纸条藏进我的小包,这时我看见包里那张快被我揉烂了的扑克牌,我把扑克牌折到最小飞快地塞进查尔斯的手里,他紧紧地攥住,我推了他一把,他没有说一句话,僵硬地向易卜斯先生走过去,易卜斯先生给了他一英镑,他似乎嫌少有些犹豫,易卜斯先生拍着他的肩膀叫丹堤把他送了出去。
      
      我的心翻江倒海,我试着想像,苏拿到扑克牌的样子,她还好吗?她能明白我的意思吗?她有地方歇息吗?我暗暗祈祷她可千万别来这里,萨克比太太和瑞佛斯会让人再把她抓回疯人院的。万一她要是来了,我应该怎么办?我怎么才能保护她?也许我可以拿一根缝衣针抵住自己的咽喉,萨克比太太不会、也不会让其他人伤害我,这样我就可以拉着苏一起跑掉。转而我又在想:苏还在恨我,如果她不相信我,不让我靠近,我怎么才能救她呢?我心乱如麻,一时想不出更好的办法。
      
  •     看的时候什么也不知道,然后发现是讲女同的故事。
      两个女孩的命运纠葛,一开始我也以为莫德是个纯真如同白纸的女孩,但是看到后半部分真的好替莫德紧张,苏的到来给莫德带来阳光,但是对于莫德来说内心是矛盾的,苏又何尝不是,看着纯洁什么不懂的小姐救不了她。一个圈套套着另一个圈套,有时真觉得世界好小,兜兜转转那几个人就可以翻天覆地了= =#
      
      “这上面都写了什么?”我说道。
        她说道,“这上面的词句都是描述我有多么想念你……瞧。”她提起灯。房里已经有些暗了,雨点仍旧敲打着窗户。而她将我领到壁炉旁,让我坐下,她在我身边落座。她的丝绸裙子浮起来了,随后又落下。她将灯放在地上,将纸张铺开;开始逐一向我展示她写就的字字句句。
      
      经得起磨难的爱情走得长远,爱情与性别无关。
  •     当苏明白所有一切时,她羞愧了。
      当萨克斯太太发现苏对自己不离不弃时,她羞愧了。
      当莫德明白了自己的处境时,她选择了改正错误,听从自己的内心召唤。
      不论是谁,不论在干什么,不论掌握了何种知识和技能,不论贫富贵贱,不论他是何种性向。这些标签都不重要。重要得是他是否怀着一颗纯真的心,善待自己,善待别人,善良地生活下去。
  •     SPOILER ALERT!
      
      What do you know about your mother.
      ---The knowledge of knowing and Motherhood in Fingersmith
      
      Fingersmith begins with a confusing confession of identity- ‘My name, in those days, was Susan Trinder’, followed by the still confusing discussion of the real beginning of the story whilst the readers witness the first of all struggles Sue had to go through in the next five hundred pages, or one-year time. Whether the visit of Gentleman to Lant St., or the chaotic theatre accident in which Susan first found herself pondering over the ‘the world and my place in it’ should be regarded as the real beginning of the story is left to the judgment of the readers; the story begins whatsoever.
      
      The quest of the beginning, however, permeates the text. The endearing relation of Sue and Mrs. Sucksby predominated the scene before Sue’s trip to Briar, in which Sue acclaimed Mrs. Sucksby as her mother, if not the biological one. Before she embarked on the journey to Briar, Sue had a solid identity which never was questioned. The wicked plot then made her Sue Smith, lady maid of Miss Maud Lilly, who of the same age as Sue was also brought up motherlessly but far less fortunate.
      
      Maud’s story began with a rueful reminiscing of ‘the start’ of all. Same as Sue, Maud found the start of her story troubling- ‘The start, I think I know too well. It is the first of my mistakes’. Maud grew up without the company of a mother figure. Mrs. Stiles was the very opposite, maltreating the young Maud on a phycological plate in addition to occasional physical ‘treatment’ that resembled none other than the madhouse matrons that made Sue’s life miserable than ever.
      
      Some paper argues, fear of men towards women, or misogyny, is in part because men have no control over the beginning (of life) whilst women hold the mighty power. In Fingersmith, Sue and Maud’s failure of tracing down ‘the beginning’ is another indication that it is mothers that determine the beginning.
      
      Fingersmith plays with the theme of ‘knowing’ thoroughly as the two-person perspective propel the readers to think what Sue knew, what Maud knew- about their love towards each other, about their part in the plot, about their switching of birth, about their own mother. Nevertheless, failed as they tried to figure out the true beginning of their story, they were not expecting the end of it either. Though Maud once wished to take a revenge on her biological mother by accentuating the fact that it was her birth that caused her mother’s death and thus manipulated the end, Sue missed the point and thought she was sorry for that.
      
      The end was queerly elongated. The dreadful days to wait before Mrs. Sucksby’s execution was explicitly elaborated after the readers had already been told who the big ‘villain’ was. In the end, though, the twist of fate left a Susan shedding more tears of Maud than of Mrs. Sucksby and ‘how she had tricked me.’
      
      But my thinking of the mother of two did not terminate. I think of the night Grace Sucksby made her decision and gave Marianne Lilly her infant daughter. I found myself asking when did this plot begin? Can it be long before, for all the unbearable destitution of ‘real life’? Is it possible that it is sometime after the life-changing night? What about the end?
      
      What is the beginning of all?! No one can behold the beginning of his/her life. Few can foresee their end. But, mother, the creator of all does know. But, what do we know of her?
      
  •     有《雾都孤儿》的街景;有《白衣女人》的情节,有《远大前程》中哈维汉姆老小姐的卧房;有《丽贝卡》中丹弗斯太太的身影。。。太多熟悉的场景和人物,却带来一个完全不同的悬疑故事。萨拉在这部作品中文笔不再躲闪,一个个谜团让人很快入戏,并时刻提醒着:好戏就在后头,让人欲罢不能。
      这是沙拉.沃特斯2002年的第三部作品《荆棘之城/Fingersmith》,也是其巅峰之作。在2005年BBC1台翻拍成电视剧《指匠情挑/Fingersmith》。
      这虽是她的巅峰之作,气氛紧张、步调完美、节奏巧妙,漫长、黑暗、扭曲又令人满足,但在人物情感刻画方面远不如第一部作品《轻舔丝绒》,然而一个个丰满的形象依旧让人过目不忘:苏珊、莫德、绅士、舅舅、萨克比太太、易卜斯先生、约翰、丹媞、查尔斯。。。
  •     我来写书评了,花了18个小时看完,聚精会神中间偷吃了一顿早餐,才啃完这本书。
      你以为我会剧透吗?不会的。我要剧透了你也不会来看我写的书评了。
      
      好吧,我说,这是本好书,现实意义上的好书。英国作家写的书,既不乏味也不娇气。既有钢铁碳石的感觉又有弯曲城堡的幽径。
      
      等我喝口牛奶再说。
      阴谋写的好才算是阴谋,我承认,我掉进了作家的圈套了。每一步走都超出了我的想象,明明故事就应该那样发展嘛,为啥是这结果?想到了,我根本就没有去想它发展的机会呀!它就在那里转弯了。
      所以,这是本好书。
      
      对爱情也是本好书。
      有时候我们把爱人想成那样或是那样,怎样你才爱他/她?你认识的他/她是真是的他/她吗?还是原原本本这就是个环中环的圈套。太复杂,因为爱才会有各种各样的错误,才有有误解有仇恨,但是,那是因为爱啊,爱可以消泯一切。我们脑子里有单纯的想法,呆在一起,然后生活在一起。
      
      多好,所以你该看这本书,不矫情也不逗你玩儿,还能换会一点你的思考。这还不值得花18个小时看麽。
  •     最近又翻起《fingersmith》的电影,然后又搜索相关电影信息,没想到还有中文版的小说,下来看看,英国人拍的电影还是非常的忠于原著,这点比较欣赏。
       看完小说就更能清晰的理解电影中很多情节的过度,理解莫德其实是个坏小孩,但是愿意为苏变成好姑娘,理解到什么时候她爱上了她,那只手套的作用,从爱到恨到更爱。
       最后的一段是非常的虐心。一切阴谋阳谋化开见最心底的爱。
  •     刚开始的时候,脑海里只有一条线,自以为是苏和绅士那场密谋的共犯,但心里很清楚,这一切进行得太顺利,似乎根本不需要谁喊“Action”就能开始。直到苏被抓进精神病院,那条线渐渐地分解成两条。我明白,终于可以窥见真相的一角。在线张开变宽的时刻之前,我看见绅士和莫德模糊的面容:交易、欺骗、金钱、自由、罪恶。但是一翻页,又得抑制对结局的渴望。作者以莫德的口吻重述,这种过了分的缓慢,刚开始时让我焦灼苦恼不已。但事实上,没有什么比当个旁观者更令人愉悦的了。即使某些情节让人觉得布满的愤怒与恐惧的整个脑浆像暴露在风雪里。因此,我更愿意记起莫德。
      
      
      自由若可具象为数字,那最大剂量是1000cc,而容器为何物?恐怕只得因人而异。莫德认为荆棘山庄束缚她,李里先生左右她,如她所言:“他将我看成书,我不能被取代,被触碰,被喜欢,我将注定一辈子被留在黯淡的灯光下。”在绅士与莫德进行谈判时,莫德总不断重复她无法逃走,荆棘村庄不会让她离开。莫德这般重复自然不是记性差,相反的,她需要借此进行心理暗示,以此坚定屈服的力量。对于逃走可能的一丝存在,都让她痛苦。交易后,伦敦已是最佳的容器所在地。莫德如金丝笼里的鸟,牺牲了蔽体的羽毛,带着破碎的喙飞走了。她明明看见了自由,只要喝下它,融为身体,但还是被囚牢着。其实,太多是罪恶,特别是对于原本一无所有的人,大剂量的自由渴望让她断送了一切,只要1/10便足够了。像那样,即使少,也好像可以使用很久很久。
      
      
      最后,我想到了这句:“自由不是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而是你不想做什么就可以不做。”莫德回到了荆棘山庄,甚至写起了燃尽她青春的禁忌小说。故事就是如此,它让恨变成了爱,阴谋变成了亲情。有时候快得惊心动魄,就像上面每个发亮的字句都带着与你命运迫切相关的暗号似的。
  •     情节取胜的书,500多页的书但绝对不会虎头蛇尾,很有可看性,背景是17世纪维多利亚时代的伦敦,这是一个关于金钱,爱情,欺骗,有些黑暗并有些压抑的书。
  •     “为了自由,我曾经拼命压抑住怒火,癫狂,渴望和爱恋。如今,我被全然剥夺了自由,我一败涂地。”苏在疯人院里失去了自由。
      
      在疯狂的医药救治程序中:她被剥夺了原本虽然无光却有着特色的头发,被剥夺了与生俱来给了她自由给了她生命的姓名,被剥夺了向可怕的自负的医生以及力大无穷卑鄙的看护诉说真实的权利,然而,唯一可以被剩下没有被剥夺的是莫德的那只手套。可怜的苏在绝境里把手套作为光明的希望,在午夜难熬的病床上撕咬着那只手套,靠没有被摧毁的记忆去回顾在荆棘山庄发生的一切。我想,苏以为她对莫德是恨入脊髓的,但是那只手套出卖了她的内心,当一个人误把自己的挚爱当成恨意来想象,那么离疯狂还会远吗?
      
      恨意也好,爱意也罢,全然的被堆积在心头,日复一日,真真切切,无法抽离。可是这种如毒药般的滋味让深陷其中的人都无法自拔。多丽丝•莱辛写道“陷入爱河就是记起自己是个流放者,这就是为什么受到折磨的人不愿意被治愈,即使是哭喊着:我无法忍受这种非人的生活了,我受不了这片荒漠了。”在这个被流放的路途中,身心都遭到鞭笞,鞭笞的施者是不对等的占据高制点者,他可以全然的认为你的折磨是自作自受,你的荒漠只是因为自己不肯为自己创造绿洲。可是他却忘记手上捏着鞭子和只有他能为绿洲补给水源的的自己。被流放者在日益消疲中却堆积了那么多的自我毁灭和压抑到手脚冰凉的经验,终于,堆积到再也不能堆积,就走向疯狂甚至丧心病狂。
      
      苏是被假想的疯子,虽然她有个切切实实的疯子母亲,可是并不影响她在可怕恍惚的病房中丧失理智与记忆。那么莫德呢?莫德是疯子。从小到大,生活在成千上万本色情书籍里,还要保持良好的仪态风范,这是第一种疯狂。电影【指匠情挑】弱化了莫德第一种疯狂,同时也就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莫德的复杂形象,不过演员眉宇中时刻透露出来的忧郁与痛苦弥补了这种损害。小说则是很明显的表现出来这种疯狂,侍女艾格尼丝就是莫德第一种疯狂最好的宣言人,艾格尼丝全身的淤青,对莫德的恐惧就是最坚硬的回答。答应绅士的可怕计划,却可怕的爱上苏,这是第二种疯狂。在整个计划中,莫德知道一大半部分(萨克比大妈是大boss,掌控着一切),所以在发现自己竟然爱上苏之后,她坚忍,将这种痛苦与压抑全堆积在心里,一边是爱,一边是怨恨,为什么深爱的苏却是真正想来毁灭自己仅仅是为了那三千英镑。莫德假装单纯天真,蛊惑着苏对她的信任,她骗着苏,也完全的骗着自己。
      
      苏以为这个可怜的莫德在临睡前对着母亲的照片窃窃诉说着想念,却没想到莫德此时正满腔怨怒的对着母亲说:就是她就是她!深爱到无法自拔是一种疯狂,而错爱误解却又是一种疯狂。因为在这种无法自拔和错爱误解中,想象的都是自己刻意描画出来的世界。在这个想象世界里面不是两情相悦,不是“妾发初覆额,郎骑竹马来”,有的只是“娟娟缺月西南落,相似拨断琵琶索,枕断梦魂中,觉来眉晕重”。在自己酿造的泥潭中越陷越深,满怀着希望那个世界里的另一个人可以伸出手紧紧抓住你,却发现他只是在得知你处于这种危险的境界之后甩手大步流星。
      
      最疯狂最苦彻的是莫德,如果感情可以用来进行比较的话。同时也印证了如今现实生活中存在的事实。之前,在和朋友聊起到底是拥有知识多仍在不断学习的人快乐,还是傻呵呵的乐在自己的圈子里全然不知外界却以为自己无所不知的人快乐?我们聊了很久,还是认为后者快乐。后者可以在夜深安然入睡,在睡梦中或许还会想到今天做的无知的事情却是极大的快乐。而前者或许还沉浸在苦大仇深的真相中对现实失望甚至绝望,辗转反侧,没有寤寐思服。然而回到小说,需要明白的是,书,当然是需要读的。莫德的城府正是基于那卷帙繁浩的,呃,色情书。虽然是色情书,却让她在从伦敦远道而来的苏面前,毫无破绽。她用着自己积累多年的“知识”欺骗着“单纯善良”的苏。她蛊惑着苏误以为她是一个没有了母亲的却十分需要母爱的善良小孩儿,她诱惑着苏告诉她什么是新婚之夜该做的事情,在一个又一个计划下,苏已经崩溃防线,而莫德却在这根防线左右徘徊。最终,没有“知识”的苏让她彻底失望,从而使她心狠的将苏投入恐怖的疯人院。
      
      17年中,小苏虽然没有任何学习知识的机会,但一直以来她都是无忧无虑的快乐着,一锅猪脚汤就能满足她的愉悦。更不用说松乏的人际状态以及萨克比大妈对她的宠爱了。没有知识,她很快乐。只是正因缺乏知识素养,使她的贪婪和对莫德的“背叛”最终越来越向外扩张,直到扩张到疯人院才收缩住,不过这个“背叛”是建立在忠诚于萨克比大妈,那个养她爱她17年的女人。在写这篇文章之前,我在想小苏如果放在我们的信仰观念中,是不是有点因果报应的成分,直到刚刚,我才觉得没有,只是她在选择感情的时候,将亲情放在最高的位置,同时她也不敢确认莫德是否爱她,她以为莫德深爱着卑劣的绅士。相反,莫德在这17年中,前十年倒是可怕的跟着疯人院看护们快乐的相处着,还习得一手卑劣舅舅的要求中的好书法,然而最后离别的时刻,看护们的疯狂热情让她的头皮损伤。而这后七年确实是噩梦的开始与永不终结,夜夜无法安眠,禁皱的眉头和没有任何表情的色情文字让她在豆蔻与花季之中(好知音=。=+)都没有获得正常的情感,这种缺失是小苏体会不到的,可笑的是,这却原本应该是属于小苏的体验。
      
      华老师在安排两个任务角色时非常卖力。如果我没感知偏差的话,苏的自白话语其实比较朴素平白,没有大起大伏,偶尔会蹦出一两个伦敦脏腔是她表达愤怒等复杂情感的最高表现。在沉沉的叙述过程当中,也比较符合她那除了对偷窃之外的事物一无所知的形象特点,当然这可能稍微也有一点儿夸张,因为一些剧院上演的故事小苏还是挺有了解的,毕竟耳濡目染总有点收获的。而莫德那方面的自白就很注重文学性与心理流动了。她会非常认真的观察着小苏的面貌,甚至于小苏的面霜味道,小苏的舌尖上的痣和瞳孔里的褐色斑点。她坠入了无边的黑暗,却只要小苏的缎带就能解救她。莫德和苏的相处过程中,即使小苏一直以来都带着自己的粗俗虚假和贪妄的卑劣,但从她恋上小苏那一刻起,爱意从来就没有改变。只不过在面对自己的爱得不到对等回报的疯狂时刻,怨恨还是占了先锋,由莫德亲自将小苏送进冰冷的“牢房”。
      
      莫德是小苏的“珍珠”,这让我想起在华老师的几本书中,对挚爱的女孩儿形容大多是珍珠,比较可爱。还有,华老师对牡蛎似乎也有着特殊的情结:惠次特布尔的最好吃的老爸的牡蛎;像牡蛎一样,吞噬着眼前的一切;像牡蛎被灌了盐水一样……在描述人的内心活动时,很多地方都用到牡蛎这个媒介。也许,是牡蛎那种柔软,贴切以女性为主的小说的实质吧。而说到牡蛎,就不得不说华老师的“比喻”。 她的书(中文版)我算是全看齐了。我之前短评说过,华老师的比喻是我见过用的最棒最深入人心的。一直以来,我认为“比喻”这个手法实在是无耻邪恶的创造。有时候,表达意思并没有到达那么可怕或者尖锐的程度,在一个简单的比喻下,意思就似乎那么顺理成章的改变了,而被比喻的对象自然遭殃。然而,在华老师的笔下,我没见过偏颇的失去理智的比喻。所以,从看到她的小说以来,迄今为止,我最喜爱的作家她是排在第一位的。
      
      最后,看这本书时,我确实哭了好几次。我泪腺是比较发达啦,但是看书看电影自从大学以来,好像就很少掉下来了。我把这原因归咎于粗糙泛滥雷同虚情假意的故事。就如同,习惯了生活中的虚情假意,所以,在文学作品里再去体会,还是一样,麻木的让人觉得毛骨悚然,前提是那个故事真情实意却混在一堆虚伪的垃圾中间。但是,不管是生活还是小说,怀着一份真诚的情意应该就不是错。世道艰难,也许也不能完全的定义什么是对,什么是错。然而,面对你的爱,你的珍珠时,请不要让对方变成淤塞和破裂的导管。
      
      生命在生动的流动,眉间的痣,嘴角的斑都可能成为你那致命的脚踝。不要彼此一直静默,不然双方都将滑向永不相遇的黑暗。
      
      最后,“眉目艳皎月,一见倾城欢。常恐碧草晚,坐泣秋风寒。”突然读出Sarah Waters与李白的相似性。靠,怪不得我这么喜欢华老师嘞。大彻大悟啊哈哈哈哈。…….
      
  •     一直都很喜欢BBC出的fingersmith这部剧,剧情几次反转太精彩了,以至于当我想要读点什么书来培养下我的英文能力的时候,就想起了这本书。电子版一直躺在我的电脑里……事实证明电子版的长篇小说我是读不下去的,尤其是英文的。
      
      于是几番周折总算从北大的图书馆里弄来了这本书,趁着在实验室等着实验的间隙差不多三个月慢慢的居然就啃完了!发现虽然BBC就如同中国的央视拍金庸一样忠实原著,华老师原著的功力依然远远超过了BBC的导演啊,原著太精彩了!
      
      明线的阴谋论就不提了,太明了,精彩得不得了!不过还是来写下推波助澜的暗线吧。
      
      ==================================================
      
      Part 1
      
      这部分剧情电影里几乎没有任何删减,所以剧情方面就没什么可说的。印象很深刻的是对Sue的形容词,sharp。什么样的中文才能描述成sharp呢,如果描述小偷的长相,我觉得尖嘴猴腮?但是我觉得按着她是贵妇的后裔,应该用瓜子脸来形容比较适合~
      
      啊……由此不得不提,电影里的Sue,实在是太丑了!!!!太丑了!!!!丑的以至于我在第一次打开这部电影的时候觉得实在索然无味就关了!!!!若不是后来无聊之余又见人推荐再次尝试,几乎就要错过这样一部神来之笔了!!!!
      
      我觉得这部电影的粉丝大部分都喜欢Muad胜过Sue一定是跟这个演员的长相有着莫大的关系……我甚至觉得这个演员是不是通过了什么特殊途径才获得了这个角色……额……
      
      其实fingersmith的原著里对环境人物的刻画相当细致,比如那个脾气品性坏的一B的evil boy John,居然还有个性格单纯的女孩Dainty死心塌地的喜欢他,即使John经常殴打她,还心灵手巧的给他缝了件很多块狗皮做成的狗皮衣……为毛我脑子突然浮现了《织毛衣》这首歌……
      
      Mrs Sucksby是绝对的主角,还有Mr Ibbs。其实我一直没明白这是个怎么样的组合,为毛一个屋子里有一个Mr 和一个Mrs,然后他们居然不是一对?然后他们居然还安然的生活在一起……然后还领养了很多Baby……
      
      这里还不忘记插播了一个打酱油的人物,Mr Ibbs's sister,这个人貌似在电影里被删掉了,她的主要作用就是在文章的开头被提到,然后在文章的结尾再被提到说她经不起搬家然后被搬死了……汗
      
      文中的伏笔随手皆是,比如Sue在去那个大庄园之前用一个凳子来当做Muad来练习给她穿衣服~然后在Muad到了这个骗子窝的时候,John说,I liked you better, when you was a chair。比如当再用Muad的视野来描述这个骗子窝的时候,一说道那个狗皮衣的Boy的时候,我就一下子蹦了出来John这个恶棍。
      
      =================================================
      
      Part 2
      
      Muad这部分在电影里被删掉了好多,我想Muad之所以被粉丝们喜欢,一是因为Sue实在是太TM丑了,二是因为导演刻意删掉了一些内容,以至于我看完了整个电影,依然觉得Muad是多么好的一个人。
      
      但实际上,Muad真是个变态的小坏蛋啊~
      
      书中详细的描写了Muad被带到她的Uncle的大庄园之后悲催的生活。然而在电影居然只是轻描淡写的拍了Uncle打Muad手掌心的镜头,Muad居然就从那个不肯带手套不肯吃鸡蛋的小蹄子变身乖乖兔了?!
      
      书里面大段的内容在描述女管家和Muad这只小蹄子之间的变态斗争。描述细致得让人特别的有代入感,我都有些忍受不了了,脑中瞬间的想法就是华老师一定特别的擅长SM!!!……话说我猜想维多利亚三部曲的另一部tipping the velvet 里面应该充满了这部分的描写……当年看完了fingersmith就抱着再看一部经典的心思看了tipping the velvet……好吧……我相信这本书才是华老师的实力发挥……反正无比忠实原著的BBC拍的电影里整个就是SM和SEX啊……真是屎一样的剧情啊……白瞎了我居然去看了,居然还被和fingersmith这样的神作排列在一起……好吧,神作就应该是只有一部的……
      
      印象最深刻的就是Muad在被Uncle的摧残下跟仆人们说了说那些色情书里的疑问,然后居然,居然被官家拿了块肥皂往嘴里塞!!然后捅啊磨啊,搞得Muad满嘴满喉咙的肥皂泡沫然后被呛……当然还有她被关到了冰屋里面一天,冻得要死掉……还有当她拒绝再为Uncle工作之后被Uncle剥夺了吃饭的权利,饿到完全没有了任何招只能乖乖回去干活……然而最后,其实她也没有变得温顺,她只是不反抗了……书里把这段心理描写得清清楚楚,然而电影里给人展现出来的就是她很温顺……
      
      当然Muad也不是好惹的主,她知道了管家有个死去的小女儿Polly,然后就养了只猫,给它安了个名字也就叫Polly,然后每天唤它:Oh, Polly! what a pretty child you are!Come, kiss your mama. 以此来一次有一次的勾起管家的痛,然后折磨她,知道她最后受不了把那只猫给弄死了……==……然后为了同样的目的,Muad每晚都kiss有她母亲相片的挂坠,只是为了勾起管家的痛苦!然而她在心里却不断的在诅咒她母亲!最后这个动作就变成了一种习惯……多扭曲的小蹄子,我看电影的时候直到结束都一直跟Sue一样以为她是在想念她母亲……当然还有Muad折磨她的女仆总是掐得女仆身上青肿的那段就算小case了……
      
      关于Muad的外貌,演员虽然也不咋漂亮,但是在Sue的衬托下已经很出彩了……我真心认为导演是为了淡化百合情节所以故意把两个女主搞得不够漂亮,甚至把其中一个弄得很丑……比如gentleman就好帅!!!证明找到一个漂亮的演员不是难事……然后这个不咋漂亮的演员其实不算太符合原著的描述,原著里最深刻的描述就是Muad的嘴唇非常的plump。她在嘴巴有多肿呢?就是肿到他Uncle见到她的第一感觉都是:擦,你的嘴巴实在是太tm肿了!还要在领养她的时候跟管事说,我不介意她那个那么肿的嘴唇……==……所以说……Muad完全不是电影里那个樱桃小口的模样……囧……我突然想起来了smith夫妇的妇……嗯,那个样子的嘴巴才对……总之就是Muad一定比电影里的Muad难看……
      
      所以我说导演偏爱Muad啊……
      
      =========================================
      
      Part 3
      
      这种偏爱在part 3中的体现就是,又有一段书里的情节被删掉了……那就是结局……先说说Muad,她最后回到了那个猥琐的大庄园,继承了她叔叔的衣钵,在电影里怎么都觉得是她干不了别的什么事情,所以就开始操上了写色情小说的道路……但是,在书里,Muad是这样的:Sue 问她:You like it? 她说:I find I am good at it……所以说,Muad就是个赤果果的……额……我有点词穷了……
      
      再来说Sue的那一段,在疯人院里Sue受折磨,华老师再一次展现了她写SM的功力……电影里的那点小情节?跟华老师书里的描写真是小巫见大巫了!……这段折磨的情节也被删掉了许多……我就不去回忆这些可怕的描写了……总之就是把Sue怎么一点一点被折磨忘掉了自己变成了一个疯子的情节写的淋漓尽致……
      
      值得一提的是一个小插曲,Charles。就是那个拯救了Sue的小男孩。电影里Sue见到Charles就给了他一个深吻……导致我一度的误以为Sue从Charles的眼中看到了Charles暗恋她……==……当然其实在书里没有任何这个描写……被逼疯了都快要相信自己是Muad了的Sue只是遇到了一个认为她是Sue的人,她从Charles的眼里看到了自我,终于又清醒过来了……Charles从头至尾对于gentleman的感情总是让我很困惑……书里的描写总让我不自主的就深深的以为Charles爱上了gentleman,Charles甚至会为了gentleman哭得一塌糊涂!!!以至于被Mr Way踢屁股……然后还努力的寻找gentleman,这不是真爱?是神马?!!!!是因为BBC的导员为了避嫌英国多基佬的名声所以把这段这么美好的美少年爱情都删掉了么……???啊啊啊到底他们之间有木有奸情啊……??!!!
      
      额……再次回到Sue。偏爱Muad的导演还把Sue最后一段出场给删了。看电影的时候我就觉得结局太平淡了……就简简单单的说Sue知道了一切,然后听说Muad回到那个大庄园,然后想去那里看看自己能做些什么。太平淡了!!!
      
      书里很精彩啊,先是说Sue为了Mrs Sucksby的死哭得死去活来,然后在领的遗物里发现了秘密信件,大半夜的跑出去找了个卖坚果的给她念信,然后得知了真相!!!然后发现了Muad对她的真爱!!!这个单纯一根筋的人终于得知了一切时候就疯狂的想要找回Muad,为了爱不顾一切啊!!!穷得没路费都打算走着去啊!!!没Muad的消息也要出发啊!!!还跟Dainty说她也不知道自己还会不会再回来了啊!!!然后她就坚定的上路了……即使当地人告诉她那个大庄园已经变成了鬼屋,Muad声名扫地已经走了啊……她一路搭着顺风车加走路然后进到那个废弃得像鬼魂屋子的大庄园,在那里像个鬼魂一样的游荡,穿过一堆一堆废墟一样恐怖的房间,然后,哇苦尽甘来琼瑶版大结局,找到了Muad!!!
      
      ==============================================
      
      我好喜欢这个故事的人物塑造,普通人啊,就是一个长得很sharp的小偷和一个嘴唇很plump的小骚包相互欺骗的故事……
      
      Sue就是一个总是最后知道真相的一根筋,不过性格还蛮可爱的。有些细节好好玩。
      
      1、因为在骗子窝里,Mrs Sucksby嫌baby们哭得太吵,所以他们一哭就给他们喂酒喝,然后他们就安然的睡去了,简直就是带小孩利器啊有木有!!!然后Sue在坐着火车奔赴大庄园的时候,车上有个妇女抱着孩子,那个孩子老哭老哭啊,哭得Sue烦死了,就跟她讲:你搞毛不给他喝点酒啊!!!妇女目瞪口呆对着Sue,外星人啊尼玛嫌孩子吵给自己孩子喂酒喝……
      
      2、都要大结局了,Sue跑去跟Muad说她发现了秘密信件的事情,然后Muad一副我早就知道了的表情……Sue……即使是在为了Muad不顾一切的长途跋涉过来,写得love满满的情景下,还是来了一句描写:I had a moment of hating her then_just a single moment……==
      
      3、在终于得知了Muad每天都在读色情书的时候,Sue的第一反应是“you knew it all”. Muad: I did knew nothing……显然她们不在一根线上……Sue继续像个被欺负了的小孩子一样来脾气:you knew it all ! you made me kiss you. you made me want to kiss you again !
      
      Muad……好像我没发现她有啥好玩的小细节……她就是一个总是知道真相但是又不说的人……但是……我貌似还是蛮喜欢的……因为她比较变态?……==……
      
      在写她跟官家互殴的那段我好喜欢啊,被扭曲的小女孩~~~当然她增分的地方还有她有想过对Sue坦白,不再欺骗她把她搞进疯人院的念头……虽然被Sue给无懈可击了……当然要无懈可击!不然华老师就没得写了!不然哪来后来的反转情节!!!
      
      Dainty
      
      啊……配角也是很出彩的……虽然她很像《织毛衣》那首歌的女主角……
      
      因为她心地善良。在Sue被所有人抛弃的时候,在Mrs Sucksby死了以后还偷钱包买面包给Sue吃,不然Sue怎么活得到大结局!!
      
      最让人感动的是,在一毛钱都没有的Sue决定出发去找Muad的时候~she ran from the house……when she came back, she was clutching a pound. It was the pound she had put, so long ago, in the wall of the starchworks, that she had said we must use to bury her weh she has died.……这真是一个绝佳的从part1到part3伏笔啊!
      
      ==============================================
      
      还是有几个疑问:
      
      Mrs Sucksby和 Mr Ibbs是个怎么样的组合,为毛一个屋子里有一个Mr 和一个Mrs,然后他们居然不是一对?然后他们居然还安然的生活在一起……
      
      Charles对gentleman到底有木有基情??
      
      额……当然还有个我文中没有提到的,电影里也没有提到的。书里写,gentleman为了让Muad的女仆离开,半夜到她屋里……然后……让她感染了XX病毒……这是怎么做到的???电影里只是简单的让她被勾引发现跟gentleman kiss然后被赶走……跟书里一比简直弱爆了……这个最不解啊……
  •     1. 我出于对自由的渴望而盼望着你的到来,你如期而至,悄然无声地渗透进我的生活里。你吃掉我不愿意吃的食物,你用手温暖我冷坏的双脚,你的与生俱来的温暖与纯净是从远方透进这座囚牢的光,从头到脚地包围我,让我打心里从身体上渴求着你。我多么想把自由也丢弃,与你一同留在无论哪里。但是我无法放弃自由。
      
      你唤我作珍珠,可你却看不到我皮肤底下已经麻木腐烂的心脏,与这个称呼毫不相称。然而,如果,真的有如果的话,我愿意为了你而成为一颗珍珠。只是,没有如果。
      
      于是我用对你的伤害换来了如今这种让我窒息如同堕进深渊一般的所谓自由。
      
      但我是爱你的,我愿意用我所承受的,换取你的自由。
      
      2. 你是计划的一部分,我只想快点完事,完成“家人”对我的期望然后过上好日子。你在我眼中不过是个不谙世事的小女孩,我总以为一切都在掌握之下。我陪你吃饭,散步,去墓地,满以为这尽是轻松的活;但我也看你沉默,欢笑,回答你那些我看来理所当然却让你兴致勃勃的问题,渐渐心疼你半夜醒来不知所措。于我,你就是那颗保存完好的珍珠,流露着脆弱,寂寞,一碰即碎。
      
      我愧疚于最终对你的背叛,而最后却终于发现你才是背叛我的人。
      
      我是爱你的,所以我恨你入骨发誓要把你毁掉,却又害怕自己会在夜里梦见你而不敢入睡。
      
      当我知道你做了一切来换取我的自由时,我忿恨于口口声声要致你于死地的自己。
      
      最后你问我会因为你写那些书而讨厌你吗?我说我有50多个理由去讨厌你,但我……
      
      没说出口的,是,但我还是爱你。
      
      
      
  •     为什么不是力荐,我相信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接受两个女孩的小爱情故事。所以改为推荐。
      
      荆棘之城暗喻着莫德一直待的环境吧,有那么一个冷酷、冷血、无情、自私的舅舅,在这种环境下长大的莫德,如果没有点自我防卫意识和仇恨、报复的小种子,那么就不足以体现出莫德长期压抑的苦。但是在莫德与苏第一次给彼此留下美好回忆之后,苏对莫德说“你是个珍珠”。
      
      的确珍珠就是这样,在粗糙的蚌壳外表下都藏着一颗晶莹剔透的珍珠,而且珍珠的成长过程也很痛苦,是要不断的被砂子等物质磨砺而成,而当一颗珍珠真的展现在我们手上的时候,我相信每个人都会因为珍珠的珠圆玉润和晶莹剔透而爱不释手。莫德如此,珍珠如此;拥有珍珠的人如此,苏亦如此……
      
      《荆棘之城》和《指匠情挑》之间还是有很多的差别,书中的莫德内心更加强大,在这场骗局之中她是重要的参与者,同时也是骗局的反盘者;可惜书中的苏比电影中的苏更木讷,完全没有给莫德丝毫反盘的勇气或是希望,所以在苏反反复复、兜兜转转那么多波折后才让她更清晰的意识到内心最真实的自己。
      
      不过书中最让我感觉眼前一亮的就是丹缇,我认为电影中并没有淋漓的表现出丹缇这种麻吉+义气+善良+单纯的成分。她傻乎乎的得到一英镑本想作为自己的棺材本,在得知苏要去找莫德的时候,奋不顾身把棺材本都拿出来,我觉得这也更加坚定了苏一定要找到莫德的信念和决心,其实也从另一个侧面表示,只要你好,你们好,世界怎样与我无关的大义精神。
      
      书中或多或少给我们表露一个观点就是只有在现实生活中得不到或者人们所追求的,才是书籍的真正含义,换而言之《荆棘之城》也是这个意思,如果满大街都是这种感情,这种炙热的感情,我想也就不会有今天的《荆棘之城》。
  •     Sarah Waters is one of my favorite contemporary author and this is my favorite of all of her novels,less frivolously than Tipping the Velvet,but less grim than Affinity,both of which I loved.
      Despite the book length,reviews had promised a page turner and they were right.I couldn't put down,cuz I wanted to know what was going to happen next,sometimes I found myself stopping to admire Sarah as well.
      Fingersmith is a difficult book to talking about without giving anything away,there are more plot twists and deceptions packed into 500 plus pages than any other book in recent.
      Set in Victorian,it concerns about the life of Susan who was orphaned at birth and raised by Mrs Sucksby and her family.At the age of 17,Susan is drawn into a plot to Maud Lilly,the other orphan,who lives in a remote estate with her Uncle,out of her fortune,this plot and the effect it has in Susan's life,it told first from Su's point of view then from Maud's and it's intricate and filled with intrigue..
      So the story begins but before too long you find out that practically nothing that you see in the first place is what it seems and there are lots of layers to peel away before we get to the root of it at all.
      REALLY !! I don't have enough words to praise this book highly enough,suffice to say that all the glowing reviews and accolades that this book has received are richly deserved and if uou have not yet read this,you are in for a treat.
  •     文中提到的各种重口味东西可不少,可是这篇文还是很纯洁的……虽然有各色猥琐男出没,可最终HE了,公主和公主最后靠写黄书相依为命……大误==
      
      ps:看了英文名《Fingersmith》和BBC电视电影译名《指匠轻挑》才发现大陆版的译名是多么恶俗与歧义。开始以为这部大陆09年引进的小说是因为08年引进的《暮光之城》而起了个这名字,后来发现台湾06年便已翻译,所以大陆直接要了台湾版本的授权。但尼玛……《荆棘之城》这个书名翻译有够烂,完全词不达意,从中看到的只有坎坷之意,而城又在哪里?固然文中营造了一个被压抑的英国维多利亚时代,街上脏乱差,绅士阶层内里也藏污纳垢,但将大大伦敦甚至英国范围内发生的两人的生命纠结放大到城里,也太夸张了。文章原名直译是《小偷》,且女主之一给自己起的假名就姓Smith,当然这个姓常见的很,但原文题目隐晦,以小见大,翻译过来便成了有大却见不了小了。
      
      
      文章共两part,两个视点人物,一个半来回的交叉叙述。分别是苏珊·契德——莫德·李——苏珊·契德。情节在第一个转换时急转直下,当叙述到第二个转折的时候就已经完全明了了,后面就是苏珊复仇记+认知记。下面整理下情节还有最后的PS讨论了下玻璃情结。
      
      
      
      ++++++++++++++++++++++
      
      
      
      以下是按时间顺序的情节整理
      
      
      
      伦敦几小时车程外的白金汉郡,布莱尔庄园,家主有一儿一女,儿子子承父业,搞文字工作,舌头都被墨水染成了黑色。女儿玛丽安娜·李有一比一万五千磅身价,该是从母亲那里继承的。但无疑,布莱尔庄园则由儿子继承,也有不少钱,可惜儿子是个守财奴,只会守着书。玛丽和一个伦敦绅士私奔,后者为有夫之妇,在玛丽怀孕后就抛弃了她,她被辗转介绍到南沃克镇蓝特街的莎克斯贝太太私人育婴所处,而她父亲和哥哥还在四处追捕她。一方面是因为她知道家人肮脏的秘密,另一个原因是自己身负一万五千磅的身价,无论如何也不能留给外人,再者,明里家人将被玷污的女儿抓回去管教天经地义。
      
      
      
      玛丽来到莎克斯贝太太处时已经很虚弱了,孩子提前一周降生,几乎要了她的命,有朋友提前一小时来通知说玛丽的哥哥和父亲就要来了,而玛丽也知道若被抓回去自己和孩子会面临何种命运,于是她以50英镑的高价,恳求与莎克斯贝太太签订协议,将自己的女儿与莎克斯贝的女儿莫德调换,这样莫德可以被教养成大家闺秀,而自己的女儿则可以过一个平凡的早年,而一旦自己的女儿十八岁一过(当时女士过二十一岁方可结婚,不过应该是指正式的明媒正娶那种),便可继承自己的一半财产,另一半则留给莫德,她给自己的女儿起了个平凡人家女孩的名字,苏珊,而且协议中要求在协议开启前,都不能告知她真实身份。莎克斯贝太太要求玛丽写下字据,贴身收藏,然后后者的父亲和哥哥将她带走,将她设计关入疯人院,孩子也带上给疯人院的护士抚养,并要求她被教授读书写字,但书则限于圣经与传礼书。一个月后,玛丽就死了,致死也不愿改变遗嘱,坚决要莫德在嫁人后才能获得遗产。
      
      
      
      莫德在十一岁时被自己的舅舅接回庄园,此时老李先生已死,年轻的李先生继承了庄园。他严厉教导莫德各种规矩,莫德也一直以为自己的母亲是个疯子。庄园里的管家和女管家以及各种仆人都不待见她,她学会了隐藏,慢慢规矩起来,但私底下则欺负自己的贴身女仆。
      
      
      
      她舅舅见她规矩已学,便将原来在他昏暗书房里地上金手指划线外的莫德的书桌撤掉,莫德得以第一次知道舅舅的藏书为何物。他叔叔自诩为藏书家,将那些没人爱的书默默编纂,以编纂出一本淫书指南为必胜目标,莫德之前只学过法文发音,却不达其意,在一次几位绅士来访时,要莫德读来一段,此时她才知道当时自己读的是什么。但年龄所限,且对外界知识的匮乏,她将这些书只当作工具,自己也化成了工具,对内容毫无感觉。她知道自己不是什么良家妇女,但也任命了自己将会在这个庄园里终老一生的命运,她叔叔不会在将她训练成一个工具后放任她带着嫁妆嫁人的,何况她自己也知道不会有什么正经人家会因为看上那些嫁妆而来娶她这样一个人。当将这种命运怪罪于母亲李小姐,对着收藏好好的母亲的相片和在坟墓旁看上去是致以哀思的窃窃私语
      
      
      
      等到十七岁,舅舅那些常客带来一个一个理查·勒维斯的年轻人,他在美术方面方面有些造诣,过来帮李先生整理藏书时捎带的一些藏画。理查年轻英俊,似乎还对她有点意思,但她多年浸淫各类淫书,对这种事已经不感冒,一天晚上理查来她房间和她商量计策,说自己看出她向往自由,以自己对钱的追求为由,要莫德与其假结婚,这样一旦财产到手,两人平分。计谋便是为莫德找一个贴身女仆,由理查骗她说自己和她合伙将李小姐骗到手,然后带她私奔,得到财产后将其关入疯人院,用点小钱打发这个小骗子,而实际上是李小姐和理查合谋让这个小骗子以为自己是来骗李小姐的,最后私奔后待疯人院的医生鉴定时,以婚后身份认知错位,即勒维斯太太以为自己是女仆而将她关进疯人院。当然了,关进去的是真的女仆,也就是小骗子。由于访谈是分别进行,小骗子便一直不会知道那些医生问自己的问题并不是关心女主人的病情,而是评估自己身份错位的情况。
      
      
      
      这个女仆就是由莎克斯贝太太养大的苏,当年的调换当然是基于两人样貌相似的基础上的。
      
      
      
      一方面,在兰特街被称为“绅”的理查·勒维斯前来拜访莎克斯贝太太,说服了苏和他一起去骗李小姐。此前苏已经在兰特街被抚养了十七年,是个目不识丁只会歪歪扭扭写自己名字的小毛贼,但由于莎克斯贝太太的疼爱,一开始她并不被允许参与该地孩子们都干的扒手活,但毕竟浸淫于其中,她还是成了个偷儿,只不过比起其他讨生活的孩子来说,她要单纯许多。艾斯比先生也住在这个房子里,他是个销赃者。房子里多年来人来人去,莎克斯贝太太通过非法的将婴儿卖给需要的人赚钱,一些没人要的大一点后就成了蟊贼,当绅来的时候,房子里除了常年卧病在床的艾斯比先生的姐姐,还有脾气暴躁的坏小子约翰.乌如和有点傻的女孩戴蒂.沃伦。苏带着给家人带来财富的希望铤而走险和绅走了。
      
      
      
      后面的计划一切顺利,只是苏和莫德之间安生情愫,但由于两人的骗中骗,谁也无法坦白。但绅后来发现了莫德对苏的感情,却威胁她,最终,隐秘的骗局在苏被疯人院的医生护士以勒维斯太太之名扭走而马车上的莫德则装作女仆状说“哦,我可怜的女主人”时揭晓。
      
      
      
      在从离开庄园的当晚,莫德溜进舅舅的卧室,将其几本珍本书划烂。后来李先生便在书毁人走的打击下一病不起。
      
      
      
      莫德被绅骗到莎克斯贝太太这里软禁起来,称一切是为了她和大家的利益,太太要求大家都待莫德很好,给她穿上偷来的好衣服,晚上莎克斯贝太太就睡在她身边,防止她逃走。期间趁上厕所监视疏忽跑到半个伦敦外的舅舅旧友的店里求助,后者将其骗到弃妇之所抛弃,无奈,莫德以衬裙为代价搭马车回到兰特街,从此安静下来。绅则在外找寻律师,顺便等待莫德同意再将之前对疯人院医生说的话重复一遍,以获取财产。绅说这一切其实都是莎克斯贝太太的主意,是她不光想要莫德应拿的那半份钱,更想侵吞所有,然而他不知道的是,莫德其实是莎克斯贝太太的亲生女,最后莫德也从她口中得知。
      
      
      
      疯人院里的苏则被医生强制治疗,说她行为上都已经被同化,竟然写不了字。她与另外三个病人及一个护士住在一个房间里,有的疯子看起来只不过傻,有的很正常,有的则很疯,她知道自己再待下去恐怕真会变疯,而同住的老太太也说,只有签署她入院书的人可以签署出院书,所以她知道自己是不可能被放出去的。
      
      
      
      机缘巧合,理查在庄园时的小跟班查尔斯在理查带李小姐私奔后又哭又闹,被让他婶婶管家太太带回老家,自己为找寻理查而离家出走,找到了疯人院,探监。在发现是苏而不是莫德被关在这里后,苏骗他说只有她逃出疯人院才能带他去伦敦找理查,叮嘱查尔斯去买来钥匙胚和锉刀,下一次探监带来。一周的等待后,她拿到工具,叮嘱查尔斯半夜在院外大树下等她,当晚,她以帮忙为护士涂药膏为由,将钥匙在油膏里倒模,在深夜配好钥匙,溜了出去,与查尔斯辗转回到伦敦,在兰特街的家对面租了房间,发现莫德代替了自己的位置,住在自己的房间里,有莎克斯贝太太关爱,便让查尔斯代笔给莎克斯贝太太写信求助,然而信被莫德抢走,她塞给男孩以前在庄园与苏玩的一张扑克牌,苏拿到后还以为是挑衅,便冲进家门,震惊了大家。莎克斯贝太太则并不能说破,一方面因为遗嘱上要求苏的身份直到她18岁生日都不能解开,另一方面,一旦自己说破,一切精心策划以及苏的信任都将土崩瓦解。大家对苏手上磨砺的餐刀很是恐惧,莫德一直在暗示让苏带着查尔斯走,因为一旦说破,或者绅回来,就完蛋了。但此时,绅醉醺醺的回来了,在差一点说出莎克斯贝太太秘密时,通过莫德和莎克斯贝太太的一个动作串联起一切,知道了她们的血缘关系,在将要说破时,她们俩都一同上前,混乱中绅腹部中刀,那把苏放下的刀,查尔斯吓得到街上大喊起来,绅最终丧命,而警察也赶到了兰特街,之前约翰让戴蒂先跑路,艾比斯先生拿出藏在墙砖后的钱准备逃走时被抓,在警察问是谁杀了绅时,抢先指出是先前总是欺辱他的莎克斯贝太太,后者为保护莫德以及自己阴谋的秘密而承认了。然后屋里的所有人都被抓去拘留,除了艾比斯先生由于藏起来的暗码被发现而以销赃的重罪判刑,莎克斯贝太太因为谋杀而被监禁外,其他几人都很快被放出。莫德回到了庄园,而苏则住回兰特街,有戴蒂常来给她带饭。她自己经常去看莎克斯贝太太,最后法庭判处她绞刑,而理查则被说成是个大好青年,而人们也发现,自称是绅士家儿子的理查不光只是平民的孩子,就住在刑场旁边的街上,而且本名是弗雷德里克.巴恩特。
      
      
      
      行刑后,苏和戴蒂取回遗物,发现了封在衣服里玛丽安娜·李的遗嘱,知道了真相。苏才知道莫德一直试图保护她,而莎克斯贝太太在狱中一直对她说的知道真相后要多想想她以前的好是什么意思。她去荒芜的庄园找苏,两人得以重聚。
      
      
      
      ××××××××××××××
      
      
      
      ps:本文中可不止女女之爱,小查尔斯和理查之间也有那么一点儿,理查显然将查尔斯骗到了手,最后带着李小姐私奔在查尔斯眼里就是被抛弃了。毕竟理查这个专骗女人的大骗子竟然不知道女人的初夜会留多少血,完全不可想象,此外,他之前将莫德的前一个贴身女仆通过败坏她名声的方法赶走时也只是让她给了个blow job,在一个DNA检测都没有的年代,直接上了不是更好?还有,他与莫德的假新婚之夜也对莫德完全不感兴趣,躲在椅子上睡可不光是因为怕被掐死,他根本就懒得和女人睡一张床。文中的绅只是一个裁缝家的孩子,姐姐是钢琴教师,而他自己的教养则相当不错,去法国学过画画,会法语,礼仪也绝对达标,显然受到过良好的教育,他一直也对自己落到这个地步很是难过,所以最有可能的是,他的确是被家里赶出来了,只不过赶他的不是什么绅士而已。他的活动范围就是伦敦,父母家就住在旁边,不可能不知道自己的儿子混成个什么样,所以只可能他们的确断绝了关系,而在艺术中浸淫的绅去了法国,估计被那里的开放文化也给影响了,回来变基佬,被赶出家门。当然,也许他甚至上过公学,英国的九所公学里七所是寄宿的,那就是培育基佬的温床啊,就算他上的不是最好的哈罗什么的,其他的也足够了。
      
  •     终于看完近半年来看到的最好的一本书,荆棘之城。
        
      初初只是为了弥补电影所不能展现的内心世界,看到二分之一时发现,确是一本好书。
        
      结构独特且完整,行文非常细致、精妙。不愧是出自女人之手。
        
      故事在电影中意外过后,看书就另有一番滋味了。是满足好奇之外的,细味与欣赏。
        
      想想,一百多年前和现在比起来,最没有改变的,恐怕就是人性了。
        
      对金钱的欲望,摆脱困境的顽强,野蛮的生长力,应欲望而犯罪而阴险而狡诈,又应人性而恕罪而愧疚而爱。一百多年前的种种与现在并不二致。
        
      而我最爱的是,经历了重重欺诈、伤痛、苦难、切齿的恨之后,爱情被涤荡得愈发深沉坚定而光亮了。
        
      这样的爱情,让世界温暖,也让人依然愿意相信,世上总会有深沉而坚定的爱。
        
      而这份爱,会照亮整个人生。
      
      
      2012.4.7
  •     以前一直都没有看过也没有听说过sarah waters和她的书 这次是因为看到网上有fingersmith 的截图鉴赏被吸引过来看书的。以前也有过同样的例子,看得见风景的房间,也拍的很好 当然书更好。
      
      中文版和英文版的都有在看,中文版翻译的有点平淡直白不过还算ok, 当然书本身很好。 是个非常特殊的故事, 阐述方式也很别致掩盖了其实有点点狗血的剧情(交换身份啊神马的), 但是以不同视角来叙述同一个故事的方式真的很别致, 有种抽丝剥茧+恍然大悟的感觉。 有点点狄更斯的风格 但是额 口味更重一点 哈哈哈
      
      世道不好的时候, 女生和儿童总是在被压迫的最低端,觉得各种可怜,那种没有办法去掌握自己命运的无助和对生活蹂躏的屈服。 很难想象莫得小时候所遭受的待遇(怎么看都是虐待),相对于苏来说, 虽然物质相对匮乏,但是精神上却很富足。只能说苏的亲生妈妈真是聪明,知道金钱不能带给亲生女儿幸福而选择让她生活在类似贫民窟的地方,但是又给了她未来的保障。
      
      ps看惯了小白兔型的女主,现在看看外表白兔但是内心强大的还真是满过瘾的
      
      psps 电视剧拍的也很好 找个机会买个正版来看看
      
      
  •       这是一部以女性之间的爱为基础。若是舍去了解作者这一步骤,就看《荆棘之城》很容易让人觉得这是出自19世纪哪位英国文学名家之手。但作者是萨拉·沃特斯,她是现今英国最优秀的年轻小说家之一。作者写欲望、阴谋以及爱情在维多利亚时代的大背景下交织穿插,甚是离奇跌宕。
      
        作者采用双视角三段式的叙事结构。故事讲一个绰号“绅士”的恶棍瑞佛斯欲与伦敦街区底层的小偷苏密谋,前往荆棘山庄骗取莫德的财产,不料精密恶满的诡计变成缠绵悱恻的激情和痛彻心扉的背叛,在阴谋和命运里两个女人公相爱又相互伤害着。
      
        作者写维多利亚时代里的伦敦可以乱真地让人觉得她就生在那个时代目睹那些阴暗喧闹的景象,最成功也许是情节若隐若现的曲折,突转之后的情节让人吃惊却又觉得很是合理。这不是推理小说却可以给读者一种拨开云层看天明的快感,真是让人折服作者的精密安排故事,那拿捏的折点最大地满足读者的欲知心理。
      
        但这些都不是我最喜爱的,这部小说里最吸引我是苏和莫德的心理曲折的变化描写。那像容器的东西,装载着所有心灵分子,当爱恨碰撞时,结冰的心便融化了,这就是被感动的时候。书中莫德的那部分是最喜欢的,一个深知世故而内心阴霾的女孩为了自由故装无知欺骗苏。在隐秘的阴谋里,与苏日夜相处禁锢的情愫迅速滋长,在故作天真的夜里,一个湿温的吻让其破土而出,这也让后来的背叛变成绞心的刀刃。当策划18年的更大的阴谋揭晓时,知道自己一无所有,过去不是自己的,即便那是发臭的过去,这像是被全世界欺骗,就连时间身份都是假的时候,那是一种这样的孤独?一种不能用文字测定的尺度,作者让读者跟着莫德一起歇斯底里。莫德说“我知道,它们把我变得很奇怪,把我变成带刺的荆棘,变成粗粝的颤音,变成荆棘山庄喉管里的鱼骨。荆棘山庄压在我身上匍匐爬行。荆棘山庄吞噬了我。”她的身世背后的阴谋何尝不是呢,只是莫德最后才知道。最后的时候,苏问她写什么时候,她说:“字字句句写的都是——我多么渴望要你……你看。”那种熟悉的冲动涌上……还有什么比这让人心碎的么?
      
        何不说该译文中的“荆棘”亦是苏和莫德之间爱恋的荆棘呢?
      
        这让我觉得萨拉写的这部小说,同性只是一个踏板,真正到达是天才的写作才华。萨拉虽是研究同性恋的历史小说,但在她的小说里涉及的那时伦敦生活百态也是翔实的描绘。近日又看萨拉的另一作品——《守夜》,纤细的描写让人着迷。我就觉得读萨拉的小说像吃优质毒药……不会“身亡”。
  •     终于啊终于,终于看到Finger Smith里面 Maud和Sue躺在床上,Maud假装innocent地问Sue新婚之夜到底是怎么回事。笨Sue连这么明显的挑逗都没看出来,还傻乎乎的教人家怎样接吻,接吻之后怎样拥抱,然后“finish it”,某莫无辜的问什么叫“finish it”啊,finish啥啊,到底啥是完事啊,人家的嘴是不是木有某种功能啊。。。终于某苏暴起了,'For God's sake, miss. Are you a girl, or a surgeon? Of course your mouth will work. Look here.' 嘴在哪!!哎,于是,四片寂寞许久的唇终于碰到了一起。亲完之后小姐还是不满意,某苏终于说服自己,哎,就当是帮小姐克服婚前恐惧症吧,于是继续亲亲,继而摸摸“So smooth she was! So warm!”,good,之后就是shake啦,both。最后作者很隐晦滴说'You pearl, you pearl, you pearl.'遐想无限
  •     之前看Affinity时用了两个多星期,所以拿着荆棘之城时想着应该会看的挺久的,能消磨好长时间,结果我用了三天看完了。
      
      我想萨拉·沃特斯铸造了两个城,一个维多利亚旧时代,一个荆刺山庄,不过都是一样的阴沉,晦涩,伦敦是被迷迷蒙蒙的雾笼罩着,显得无情自私。而棘刺山庄则是被远离喧嚣,诡异的安静掩埋着,一切都黏黏稠稠。每次看到莫德透过肮脏的窗户看着外面时,总是会有种哀伤和怜问,窗外什么也没有,斑驳的围墙,乱糟糟的草堆,冰冷的铁门,发臭的小河,一切都是阴沉的,而莫德看到的是想逃离这里,摆脱荆刺的骚动而已。而绅士与苏的闯入,搅拌着这湖死水,荡起得涟漪是什么,一切都是未知数。
      
      这本书剧情紧凑,一环扣一环,每当你以为就这样了时又有另外一个谜等着你去揭开。可是到了一切都不重要了,真的,无论是对于书中的莫德和苏还是我来说。一开始,我急切的想知道,莫德真的会进入疯人院吗?究竟那遗产是怎么样的?再到第二部分时,莫德真的会逃离出去能把苏救出来吗?。。。。。。。。。。。。。。。慢慢的我就只关心她们两位的命运与爱情,她们总是在错过,总是在猜忌。到了后来的阴谋诡计也显得的苍白了,就像结尾时“我闭上眼睛。我再次睁开眼睛时,她总算走近了一点。她说:“苏,这是你的房子。”“我不要这栋房子。”我说。“钱也是你的,你母亲留给你一半财产,剩下一半也可以给你。我不需要那些钱,你是有钱人了。”“我不想当有钱人,我只想……”我犹豫了一下。我心中的情感奔流四溢。”是啊,金钱财富,自由,爱恨情仇都无关紧要了,就算我是小姐,你只是个贼也无所谓,一起就好,找到你就好。
      
      而且有一情节挺好玩的,就是苏逃离疯人院最后失去理智拿着刀去找萨克比夫人时,莫德说的一句话:‘我变了,我不是原来那个我了”让我想起半生缘里顾漫对世钧说的:“我们再也回不去了。”是那么的无奈与辛酸。anyway,在这书里,幸运的是个好结局。
      
      
      
      
  •   我今天才刚刚看完。阴谋,阴谋啊。
    一开始觉得就是异常顺利的密谋,并且为莫得感到难过,后来真是觉得苏才是可怜。
    :-(
  •   LZ吐了好多槽啊!看的时候一定憋得慌吧
    我说说对lz疑问的一些想法,书看完扔老家了所以都是印象自己没有考证,lz随意参考吧
    首先这对mr和mrs生活一起我认为是利益驱使为主,没什么感情上的特殊关系。mr在gentleman被刺the blues赶来之后第一件想的是带上私房钱而不是站在血泊边的mrs,但最后一次他称她为grace而不是常用的mrs.s,也许是friends with benefits也说不定。。。开玩笑的。。。
    第二个,小查尔斯对gentleman情深意重这点大家绝对有目共睹,我可以以我的钛合金基达之眼起誓。。。而另一方面,gent在走之后只抱怨过一句,I should have brought Charlse after all,其次,他在lant st看到小查尔斯我记得好像是摸了摸他的脸说了几句就晾在一边了。最后临死前他向屋内所有人求救无终后才想起可怜的小查尔斯(也不能排除他对后者性格太过了解以至于知道他绝对找不来surgeon)。
    最后,Agnes那一夜间没有感染什么,在那种条件下也没有可能,gent只是,怎么说,践踏了她,并以此要挟。而那个病也不是A自己编的,而是gent让她这么说的,并把她的舌头弄得红肿就像那种病一样。再后来gent滴血到床罩上说他并不知道处女之血到底有多少,践踏一个女人的方法不止这一个。lz自己发挥想像吧
  •   网络上有个叫Orangesview的Blog,专门分析LGBT影视文学作品,其中有几篇对FingerSmith的深度解读.关于楼主的后两个疑问,该博主的观点是Gentleman本就是gay,但他爱不爱Charlse不清楚;Agnes么,猜测是强行被深喉留下的伤.
  •   荆棘之城不是大陆译名,是台湾译名.这书早大陆好几年就在台湾出版了.
  •    而我最爱的是,经历了重重欺诈、伤痛、苦难、切齿的恨之后,爱情被涤荡得愈发深沉坚定而光亮了。
        
      这样的爱情,让世界温暖,也让人依然愿意相信,世上总会有深沉而坚定的爱。
        
      而这份爱,会照亮整个人生。
    这段写到心坎儿里去了
 

250万本中文图书简介、评论、评分,PDF格式免费下载。 第一图书网 手机版

京ICP备13047387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