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5-04-01 作者: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编 页数:181
内容概要
在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对全国的油气田、油气管道和海上油气田陆上终端开展了调研,总结了我国石油天然气工程建设的防火设计经验,并积极吸收了国内外有关规范的成果,开展了必要的专题研究和技术研讨,广泛征求有关设计、生产、消防监督等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经审查定稿。 全面修订后的规范共分10章和3个附录,其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区域布置、石油天然气站场总平面布置、石油天然气站场生产设施、油气田内部集输管道、消防设施、电气、液化天然气站场等。 本标准为国家标准,自2005年3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原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93及其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 与原国家标准《原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93相比,本规范主要有下列变化: 1 增加了成品油和液化石油气管道工程、液化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低温储存工程、油田采出水处理设施以及电气方面的规定。 2 提高了油气站场消防设计标准。 3 内容更为全面、合理。
书籍目录
1 总则2 术语2.1 石油天然气及火灾危险性术语2.2 消防冷却水和灭水系统术语2.3 油气生产设施术语3 基本规定3.1 石油天然气火灾危险性分类3.2 石油天然气站场等级划分4 区域布置5 石油天然气站场总平面布置5.1 一般规定5.2 站场内部防火间距5.3 站场内部道路6 石油天然气站场生产设施6.1 一般规定6.2 油气处理及增压设施6.3 天然气处理及增压设施6.4 油田采出水处理设施6.5 油罐区6.6 天然气凝液及液化石油气罐区6.7 装卸设施6.8 泄压和放空设施6.9 建筑物7 油气田内部集输管道7.1 一般规定7.2 原油、天然气凝液输管道7.3 天然气集输管道8 消防设施8.1 一般规定8.2 消防站8.3 消防给水8.4 油罐区消防设施8.5 天然气凝液、液化石油气罐区消防设施8.6 装置区及厂房消防设施8.7 装卸栈台消防设施8.8 消防泵房8.9 灭火器配置9 电气9.1 消防电源及配电9.2 防雷9.3 防静电10 液化天然气站场10.1 一般规定10.2 区域布置10.3 站场内部布置10.4 消防及安全附录A 石油天然气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附录B 防火间距起算点的规定本规范用词说明附: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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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CS177:2005 城市地下通信塑料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PDF格式下载